写在前面:我不是弃坑,只是想存到三万字再发。汴梁也是一样。这篇发出来,纯粹是被逼的。都欺负人家心肠软~~~~不带这么玩的!!!老婆~~~我想你,你为什么不上Q。最后一句,东家,沉醉在我强烈的恨意之下吧~~~~第一章天空阴沉的下着小雨,那些细如牛毛的雨水滴落在青石铺成的路上,溅起一片片水雾。前方灰蒙蒙的,|乳白色的雾包裹着前行的马车,车夫把头缩进兜帽里,搓了搓发冷的双手,继续赶车。“应该是快到了。”车内一道清冷略带金属的声音穿透车门,惊得车夫一个哆嗦,赶忙回答。“是啊。是啊。走了这么长的路总该到了。”“停一下吧。”这次声音却有些疲惫了。“我走一走。”“伯爵,下着雨呢。您……”“我看到了。”车内的人不耐烦的打断,突然咳了两声,又没了动静。就当车夫以为里面的人快睡着的时候,声音又突兀的插了进来“走吧。……也没什么可回忆的。”...
第 1 章黎殇一直很快乐。说实话,他这二十三年的生命中,他几乎都是快乐而感恩的。即使在孤儿院中,他被比他大的孩子抢去食物,打得像猪头一般,他也没有难过,生气之类的情绪。反正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把之前欺负他的几个坏小子统统欺负回来。之后,他对他的讨债行为做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那次下手真的太重了,挨打的几位,恐怕连他们的亲妈看见都未必认得出来。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检讨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他不小心打坏了他们的脑子,以至于,他们都得了一种可怕的偏执症,这让他十分困扰,十分十分的困扰。试想,他只是一个瘦弱,平凡,没有爹妈疼爱的可怜小孤儿,身后却跟着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家伙,追着他喊老大,这像什么样子?...
001 身体持续摇晃着,脑子也昏昏沉沉的。 恍惚中,齿关被撬开,湿润的舌尖细细舔噬,一直伸探到牙龈根部,引他颤栗得想要逃开,可扣在裸露的腰肢上的双手却越钳越紧,使他只能难奈地扭动身子,发出低低的类似求饶的呻吟。 似乎是受了低吟的刺激,腰部的摆动突然激烈起来,唇齿间的交互也愈加深入。 舌头不停地被捕捉、缠绕,吮吸,甚至“湫湫”的接吻的动静,已盖过了股间的抽插撞击声。 光支撑着内部由于摩擦而快要麻痹的下半身便已耗尽精神,根本没有力气去试着调整呼吸,就在几乎窒息晕厥的一刻,终于被解放了,脑袋因为缺氧而空白一片,口腔中残留的不知是谁的唾液,随着重重的喘息一并咽了下去,头无力地埋进对方的颈窝,熟悉的香水味密密钻入鼻尖,那种心神荡漾的感觉,让他无意识地张开嘴,有些用力地啃噬起恋人紧致诱人的肌肤,想要借此排解浑身的躁热和悸动。...
“手脚老实点,你往哪儿摸啊!烫着你我可不管啊!……还摸?还摸?再摸我拿筷子捅你啊!““@%#¥%^¥&×”=唏哩哗啦!咣当!啪!唉哟!我两个手指一捏就掐住了朱佩罗的腮帮子,我说:“我叫你别摸别摸你还摸,筷子全扣了,菜板摔了,汤碗脆了!小弟弟摸硬了!这下你满意了?可我要是吓阳痿了你负责啊!“说出来不怕你笑话,都在一个屋檐下鬼混了七、八年了,每天一见了我,佩罗还会像两岁孩子三天没见亲娘一样,猴子是的粘着我。每天一回家就跑到厨房里来从背后对我上下求索,今天玩过了,汤泼了碗碎了,还把厨房弄得一团糟。什么?你说我这是幸福?那,那就算是幸福吧。总觉得,幸福,就是别人给你的一顶沉重的皇冠;而当皇帝的苦辣酸咸涩,只有你自个知道。...
黄爷爷说:爱,就是这一生,只想着一个人,只念着一个人,哪怕没有来生朝朝暮暮,也还是欢喜。王爷爷说:爱,就是这一秒,只错过一个人,只失去一个人,哪怕日后再有人来人往,也还是悲伤。第一章【少年游】锦瑟迷蝶,陌上青黍,正是年华好。二八佳人,娥眉淡扫,垂目花枝娇。纵是春去夏已逝,初秋凝霜薄。落芳满楼,两行雁斜,芙蓉面含笑。黄三爷那年也不过二十岁,离了家远下江南。杏花烟雨西湖畔,买了画舫叫了粉头要了酒菜,荡在这碧绿清澈的水里,飘在咿咿呀呀歌吹声中,摇摇晃晃就像要睡过去。这种日子,就是叫人耗上半生也无所怨言。“三爷,三爷?”黄三爷眼都没张,挑着眉毛就笑:“紫陌啊紫陌,就不许我偷闲半日麽?”略动动左臂,“这肩膀酸痛得紧,快给爷捏捏。”...
作者:阿瑞 第一章 民国某年,秋,柳镇。 随着树叶一片片飘落,殷泰安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在一点点的消失。他已经一个月下不来床了,咳出的痰里满是血迹。家里的人也逐渐认可了这种迹象,在听到仆人悄悄议论定购寿材的好坏后,殷泰安叫人请来了大太太。 大太太金桂娘家开着柳镇最大的当铺,家学渊源,是个极麻利的人。在丈夫生病的这几年,她一直扶持着儿子在柜上忙活,居然把吉祥米店搞得有声有色。此时,听伙计来叫,她忙不迭地从铺子里赶回宅子。 二太太芙蓉坐在殷泰安的床边,手拿着绣绷子,里面是一件黑色布衫,正在用白线绣花边。金桂进来时瞥见,忍不住在心里痛骂:“人还在,就开始绣丧服了,这个贱人。”她很想拿起那件衣服扔到那个贱人脸上,但看看殷泰安的脸色,压下了这口气,只是挥挥手,赶杨氏走。...
炀剑娘 作者:李葳 楔子 新盘王朝兴起于东方,占有着天下最辽阔的土地,物资丰饶、山河巍峨、人文苍萃。 历经百年的君王交替,有史以来所记录的开朝明君为首,到延续着明君千秋伟业、继而发扬光大的圣主为止,其间不无表现平平的庸君。而统治新盘王朝的褒歆一族,维持过百年天下太平的功绩,明确地被记载于史书上。 可惜再光辉的记录,只需一位暴君的诞生,便可将其毁于一旦。 王朝史上最后一位君主,通称新盘十二代王的褒歆爵氏,年仅十五即继位,初初接掌王政之际,在众多明臣良将辅佐下,堪称贤明有能之主。 十二代王年轻气盛、性格豪爽、好动外向、兴趣广泛,为追逐个人之喜乐,不惜大兴土木、耗资无数,建造专供君主个人使用之运河、林园。此举累积些许的民怨,但多半都被其下臣子们给镇压下来,并未酿成大祸。...
(戚顾,铁追,方无)青锋在 BY 冷兰1又是一年上元佳节,宋都汴京自是上林灯似锦,一夜龙蛇舞。连一向懒动的铁手也被追命拉了出去,说是依兰阁的头牌柳依依今日破例摆下花酒,要去开开眼。依兰阁有两位头牌,田兰甜和柳依依。兰甜很甜,她的笑容永远如三月的春花,她的小嘴也永远说着让人觉得最舒服的话。哪怕你身无分文,她也绝对不会让你下不来台。依依很冷,若不合了她的心,哪怕是一掷千金,达官权贵,也休想让她看上一眼。一样的是,她们都很美。兰甜的美很多人都见过,依依的美却没有多少人能说得出来。纵是如此,捧依依场的却要多得多。人就是这么奇怪,越难得到的越想得慌,也许一旦真随了他的愿,也就平常了。平常有美人可看有酒可喝,戚少商一定多少有点兴趣的。他一向是喜欢醇酒美人的,就算是在连云寨和辽兵作战的时候,他也不时去高鸡血那偷点不掺水的炮打灯什么的。可是,今天他没兴致。...
南宫天龙的实验室来了不速之客,可是偏偏是他最得罪不起的人——凌子轩,他达琳的宝贝弟弟,只好努力忽视他的存在。“乌龙博士,这就是传说中的时光机器吗?”凌子轩边啃着饼干边哈啦着,也不管饼干屑喷溅到天龙博士宝贝得不得了的机器上。“都说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不要叫我乌龙博士,也不要污染我的机器。”南宫天龙真的已经是很用力地克制住想要掐死他的冲动了。“哎呀,不要这么小气嘛!发明这种东东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就搞出个神奇桌布,能变好多好吃的那种。”说着,凌子轩又把魔爪伸向刚烤好的面包。“告诉你,古代有很多美食,大多至今已经失传了,如果能回到古代……”南宫天龙实在很想杀了这个臭小子,不过……把他诱到古代那应该是不错的主意吧。...
文案:在众人眼里,祁雨青是含着金汤匙出世的天子之骄,但对他而言,雨青不过是个想任性而为,却不得不扛起家族责任的孩子,他无意中显露的寂寞和无奈总令他感到莫名心疼,然而,他还来不及理清这撼人的情愫为何,雨青却抢先宣布他即将成为人夫的喜悦……第一章 如果一切的缘分不是早就注定的,那幺我跟你之间要唤它什幺 名字?就像所有蛰伏的存在一样,我的感情从沉睡中惊醒……六岁── 本该优闲的七月天,在被修剪齐一的庭树包裹的路家大宅里,盎然的绿意也冲淡不了从一早就散发出的一股紧张气息。耸立的绿树,似乎也感染了路家的焦虑,顺着风势微微的颤抖着。 这天一早,主事的路家大老路元康,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朝着佣人们叨念。...
第1章皇宫中几乎所有的护卫全体出动,据说是当今皇帝失踪了,四个太上皇急得跳脚。几月后,一个俊挺的身影出现在了原属赖的境内。不错,他是来找大哥的。听说有人在这里发现过他的踪影,找到他再把这个皇位还给他,另外两个小子早就脚底抹油,逃得不见踪影了。允诺走到一家妓院门口,顿了下,不是说情报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妓院吗?两个大红灯笼挂在清风阁门口,明明是妓院还要叫什么‘清风’,允诺低笑着摇了摇头。“今晚我们头牌‘白墨’开苞,相信大家不用我介绍‘白墨’了吧!他一直都只卖艺不卖身,还是清倌,底价一百两”高台上一个涂脂抹粉的男人娇嗲地惺惺作态,应该是老鸨。恶心!看来我走错了,到了男伶倌。正想踏出去的允诺瞟到一抹白影,那白衣男子轻移莲步,似水眼眸却妩媚妖艳,清纯中透着冶艳,羞怯地半掩着绝艳的眸子,骨架纤细匀称。在场的所有人都满含淫欲地紧盯着这个男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阳光灿烂的日子 BY 公子恒1有些事儿啊,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年郭小帅十二岁,那天他起夜撒尿。没开灯,墙黑糊糊的,那吊脏兮兮的灯泡在天花板下晃来晃去,窗被风吹得嘎吱嘎吱。后来想想,其实是个挺美的夜。半拉黄黄的月亮悬在西天,黑空一尘不染。看着这景,郭小帅就知道明儿定是个晴天。他趿着拖鞋,裤子都快垮屁股蛋上了,晕乎乎进了厕所对着坑就尿,尿完通身舒畅,膀胱又热又爽。经过爸妈的房间,他听见紧闭的门中传出响动。那声音像猫爪,闷的,麻的,酥的。他一个激灵,醒了,慢慢推开一条缝向里看。爸和妈在床上滚,女人白花花的奶子和屁股在黑暗中异常鲜亮,晃来晃去。爸腿间油光光的大家伙插在妈Bi|穴里,一进,一出,一进,一出……郭小帅看得有些犯困,可又像是越来越精神。...
剑为短兵的一种,脱胎于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将剑插于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主要短兵器,凡士必有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管子”曰:而葛天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销矛戟。此剑之始也。 剑有长穗、短穗之分,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