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记 〔美〕埃德加·爱伦·坡 意志是存在的,意志是不灭的。谁了解那强烈意志的神秘性?事实上,上帝便是一种存在于自然万物之中的巨大的意志。人的死亡亦然,只是由于人的意志薄弱,人才向死神投降。 ——约瑟夫·格兰维尔 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自己是在何时、何地怎样认识莉盖娅小姐的了。岁月流逝,很多年已经过去了,人生的悲苦已把我的这段记忆磨得模糊不清。 啊,我之所以记不起这些,也许实际上是因为,我所爱的这个女子的一切特点、她的旷世才学、温文尔雅的风度、绝代的美貌,那略有些低沉的颤抖迷人、流畅动听的音乐般的语音,是那样一点一点,悄悄地进入我的心扉,以至于我自己都没注意到一切是怎样发生的。然而,我相信我是在莱茵河畔一个古老没落的大城市中第一次见到她,并频繁来往的。至于她的家庭,我当然听她说起过。它肯定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望族,源远流长。莉盖娅!莉盖娅!...
《夜城系列05:错过的旅途》赛门·葛林(著);戚建邦(译)第一章 我从不进办公室不是没有理由的 夜城老是给人一种时间不够的感觉。你可以在这里买到所有东西,但就是买不到时间。由于我有许多事情要办,又有许多敌人在身后追赶,所以只好急急忙忙地穿梭在夜城的街道之间。我很惊讶地发现来来往往的人潮都跟我保持一种比平常还要遥远的距离,看来若非我母亲的身分已经流传开来,就是大家都听说了当权者公开悬赏我的项上人头。为了避免卷入无妄之灾,于是众人纷纷及早走避。 无数的星星闪耀天际,在比正常人认知中大上十几倍的月亮旁边,排列出与夜城以外的地方极为不同的星象。空气又湿又热,有如身处蒸气房中,两旁绽放着光彩夺目的霓虹招牌,散发出各种罪恶与诱惑。音乐自半掩的夜店门口中传来,从曼妙的萨克斯风到强烈的贝斯节奏一应俱全。行人来去往返,脸上流露出兴奋的欢愉之情,四下寻找着不该追寻的娱乐。性爱、狂欢...
引子 命运使我在爱的长途上孤苦不堪, 无穷无尽的相思像箭簇射碎我的心。 痴情人爱上了那美貌的少女, 相思之苦时时折磨着不幸的魂灵。 我失去一切人智成了癫狂的流浪汉, 一切灾难就若暴雨朝我浇个不停。 情人霞光四射的容颜摄去我的魂魄, 我舍弃了一切四处飘泊把她找寻。 胡达赐人是幸运,而对我却是灾难, 我虽已在花丛中却又将我向荆丛抛扔。 我纯洁的心上只有斑斑的血痕, 命运之路漆黑一团没有一缕光明。 在这世间不分善恶,恶运时时都会降临, 这个世道是残忍的世道, 我的心已在血中呻吟。 ——木卡姆第十二章胡塞尼 序曲 从排练室出来以后,巴哈古丽的心里毛毛的。且不说这边防总队的后花院晚上有多凄凉,更主要的是,在后花院到家属院的那条粉色阶梯,最近总是有不好的传闻发生。...
《缀花的尸体》(华やかな死体)佐贺潜 检察官 1 第十八号台风远离后,凉爽的秋天来临。 城户明检察官走在水量遽增的真间川的樱树堤防上,快步赶往国府台车站。堤防上的老樱树在暴风雨摧折下枝叶零落,断枝、褪色的落叶、连根被拔起的半倒树干,令人不忍卒睹。杂草也倒覆地面,等待枯死! 落叶和断枝浮现河面,缓缓流向红户川。 林荫道路在通往松户的公车道路处结束,三岔路的河岸边竖有涂油漆的指标牌“国府台风景区”。 “风景区也没落了。”城户喃喃自语。 春暖花开时节的真间很美,大自然和家居生活似乎完全融合一起。平缓的水流和竹篱,竹篱内有雏菊和大菊花绽放出黄色和白色的灿烂。 城户在少年时代曾来找住在真间的姨妈,也在这附近散步很多次。两年前由仙台地检处调职至千叶时,单身的他在此向已去世的姨妈之好友——目前孀居的森田纪代租了一个房间居住。...
标题:[转] 凶宅 [点152/回11]功能:[每日必看] (一)乔迁新居 我与人合租了一套房间,在这幢大楼的二十层四室。我的家具不多,只有一张折叠床,一张写字台和摇摇椅,一个简易衣橱,一台电脑和迷你电视机。说是说不多,但是要我一个人自己搬上去实在有点吃不消。 我现在就站在电梯口,考虑着先搬什么。“电脑和电视一定要先拿上去,这些贵重的东西可别给人偷了。”我下了决定,但还是有点不放心其他东西。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这位朋友,新来的?” 我回过头一看,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他说道:“我叫王右呈,住在二十楼,邻居都叫我老王。”“巧!实在是巧!我也住二十楼的。”王右呈哈哈一笑:“那我们是邻居了,我看你东西不少啊,要我帮忙吗?”...
《九曲丧钟》(全本)作者:多萝西·利·塞耶斯 内容简介:新年前夜,温姆西勋爵在应邀拜访朋友的路上由于车出了故障而求助于圣保罗教堂所在的村庄,这儿的人们友好地接待了他。这是一个古老的社区,人们彼此熟悉,世代交好。然而,流感近来袭扰着这个地区,新年前夜,患者之一索普夫人去世。人们为其鸣响了丧钟,并埋葬了她。不久,她的丈夫也去世了。为了将他们夫妇二人合葬,人们挖开了索普夫人的坟墓,不想却看到了令人恐怖的幕:在索普夫人的棺木上居然躺着一具男尸!更可怕的是,此人不但被严重毁容,双手也被砍掉了。他是何人?没人认识;为何在这里?没人知道;谁将他置于此处?更是不得而知。警察对此束手无措,教区长想想了温姆西勋爵……...
那个年轻小伙子一实在那里不停地贴着纸张。 电线,墙壁,又电线,再墙壁地……。 他不是在贴海报,而是贴着比一般明星海报更无趣的——选举海报?也不是,是比选举海报又更无趣味的……。 是往葬礼式场的导引图。就是那种写着在“XX家”然后加上指标的那种。 那小伙子穿着夹克,牛仔裤的装扮,似乎不会就此出席葬礼的样子,但是,他的的确确很卖力地在工作。 只是——令人有种奇妙的感觉。 那里奇妙,倒叫人难以说出,仅是跟着这小伙子走看看便知道吧。 而这张导引图上所指的葬礼,是一个叫“河内家”的上面这样写着,大概错不了。 “大功告成!” 小伙子贴完最后一张,松口气地说,“还好来得及!”看看手腕上的表。——中午十二点刚过一点点。...
《血色残阳》作者:林和平【简介】民国初期,江南古镇陶家大院出了一件怪事,后院古井突然冒出绿水,伴着浓浓的腥气。大院里的人个个胆战心惊,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谁都知道,过去犯了家法家规的陶家主仆,有好几个被扔进这口井里。大太太在井边敲山震虎,旁敲侧击。这时,在上海做生意六年多没回过家的陶老爷家书到了,信上说他的六十寿辰要在家中过。这消息让所有人惊恐大太太掐指一算,二天后就是老爷生曰,于是,陶家上下忙成一团。除了忙着迎接老爷和准备宴,更忙着掩盖这六年多的是是非非。。。。。。第一章一大清早,陶家的大太太就领着几个姨太,跟在独眼管家王宝财的后面,急急忙忙往后院走。出现了一件奇事——后院那口干涸了多年的老井,在连续干旱...
作者:千尺雪(该图书由红糖粽子整理发布,更多好书尽在 未知部落 wzbl)楔子 我和喵Circe走出了那片荒坟,疲惫的身体里已经没有太多的力气。喵Circe想要休息,被我残忍地拒绝了,我几乎是在拖着她走路,直到走出了这片被我认为有危险的区域,我们两个人同时瘫软在地上。耳边除了大口的喘息声,再也听不到一丝动静。这个时候,我的后腰上传来一阵凉意,我伸手一摸,从那里抓出来一样东西。喵Circe也在这个时候看向这里,她的脸上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我不能确定她的表情有没有变化,经历了一系列事情之后,此时的我们,就好像两具麻木的尸体,死亡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种解脱。我拿出来的是一截断手,断手的大拇指上有一块醒目的胎记,至于是谁的,我也分不清。因为这只手不是我的,我把他远远的仍了出去,抓着别人的断手,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厌恶。...
代序所以不止是精采,而是精采绝伦。小说用非常细腻、写实、推理的手法开始,乍看,以为是推理小说,然后渐渐溶入魔法,进入梦幻式的境界,却又再度向现实发展,然后最终仍然归入魔幻。作者写作技巧非常高超,使得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情绪完全为小说所操纵,在现实世界和魔幻虚境中来回奔驰,以致在极度地震撼下,难以分清何者是虚、何者是实,因而迷惑,所以才有会看到最后,还是不知道结果的感觉产生──那是小说巨大的震撼力所造成的晕眩,在这种情绪下,一再反复咀嚼小说的情节,还是很难能够令人平静下来。必须用写实手法来表现的现实推理和可以肆无忌惮随意妄想的魔法鬼怪,在写作的方法上,本来应该是水火不兼容的,可是在本篇却又结合在一起,将读者带入可以接受、感到真正和现实世界并列的诡异境界,显得出奇的融洽。作者表现的写作能力,情况像超高温的火,将水分解成为氢和氧,前者自燃,后者助燃,是原来的火从红色变...
第一章 起源 为了帮助闷油瓶寻找失去的记忆,我们来到了十万大山的腹地,被称为广西的西伯利亚的巴乃。 闷油瓶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像他这种人的心中是否会有常人的性情我不敢肯定,至少,他表现出来的这种耐心让我佩服。我也有一些犹豫,帮他寻找过去,相当于把他从这种平静中拉回现实,这不知道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进山的过程不再累述,我们按照楚哥给我们的线索,找到了闷油瓶以前住的高脚楼,并且在破败的床下的暗格中,发现了一只铁箱。之后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有人竟然想从高脚楼的楼板下把铁箱拽走,好在被我们及时发现,但是那人显然非常熟悉村子的环境,逃入了村中小路不见踪影。 就在我们莫名其妙的,还没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胖子抱着的那古老铁箱子的搭扣竟然断了,一下箱子摔到地上翻了开来。...
比利·雷·柯伯是这两个红脖子【注】中年纪较轻、身材较瘦小的一人。他才23岁,就已经在位于帕奇门的州立监狱坐过三年牢。罪名是持有毒品,并意图销售。他是个瘦削凶狠的小流氓,在狱中靠着设法掌握的定量毒品保住一条命;他贩卖这些毒品,有时还送一点给黑人和狱卒,换取他们的保护。出狱后的一年他的钱越赚越多,小本毒品生意使他晋升为福特郡较有势力的红脖子之一。他是个生意人,有员工、责任和交易,只是不用缴税。他在克连顿的福特经销商那儿颇为出名,因为他是近年来最后一个用现金买下一辆全新小货车的人。16000美元现钞,换得一辆订做的四轮传动、鲜黄色的福特豪华货车。拉风的铬钢车轮和粗纹赛车胎是从一笔生意中赚来的。柯伯在一次欧密斯法学院的橄榄球赛中,从一个喝醉的兄弟会会员那儿偷了那幅现在挂在后车窗上的南军旗帜。这辆货车是柯伯最重视的财产。他坐在货车的后车厢上喝啤酒,抽大麻,看他的朋友威拉得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