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与空中少爷我出生在中国的北方,父母都是公安局的干部,他们的警龄很长,但都身无寸职,我父亲在局办公室,我母亲在局户籍室,我是独生子,高中毕业考警校结果落选了,为了让我进公安局工作,我父亲找到他在市武装部当处长的战友,把我送到了武警部队上海支队。"经过三个月的新兵集训后,由于我身高1.83米体格键壮,长的也很帅,用他们南方战友的话说:我具有北方硬汉的优点,我很幸运被分到待遇最好的上海浦东机场担任保卫工作,我来到机场后由于工作认真,勤劳肯干,很快提升为班长,别的好处我不知,起码先不用站岗了,值勤时还可以随处逛逛,很快我的运气又来了,在一次我去市里买东西时,在公共汽车上抓到了一个小偷,凭我的体格和在新兵连学的散打,两下就把小偷制服,抓住送到派出所,正好车上有个报社的记者,把我的事迹见了报,因此事我又被部队评为个人三等功。 3...
《H》—1 BY:妖镜阴冷的巷子里,只有三三两两的身影在黑暗的角落处徘徊。那些是下等流莺和妓男,没有固定的卖春场所,只能在这种暗巷中拉客讨生活。不时有喝醉的酒鬼或是衣着寒酸的中年人过来跟角落中的人讨价还价一番,然后再两人一起勾搭着离开。巷子里只剩下一两个年纪太大的流莺持在那里没有人肯来光顾了。一个衣着猥獬的中年人手里拎着半瓶酒,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看了看几个蹲在地上的卖春人,不满地骂了几句。还不死心想再找个顺眼的,却发现在远处角落里蹲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在瑟瑟发抖地抱成一团。他眼睛一亮,朝着这个小身影就走了过去。“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中年人沙哑的嗓音有如公鸭一般的难听。蹲在那里的小身影慢慢抬起头,露出一张苍白、清瘦的小脸。那还只能算是个半大的孩子,因为饥饿而消瘦的脸上,一双眼睛显得出奇的大,长长的睫毛半掩着,有些惊慌地又低下了头。...
1走在曼哈顿最繁华的街区,一路有顶著五颜六色头发的小鬼踩著滑板从身边穿行而过,满眼的霓虹灯,闪得人头晕目眩。我叼著烟,随性地漫无边际地逛著,真的,很久没有这麽闲了,我热爱这种孤独感。头发是凌乱的被漂染过的白色,一袭黑风衣,在别人看来我总是很怪异吧,哼,我自嘲地笑了笑。其实我根本也算不上是什麽正常人,因此也没有正常人所谓的正常的生活。在半小时前,一个叫莉蒂亚的女人向我求婚,是的,这事我不只遇到过一回,很可笑的,女人向我求婚,求我娶她,她们跟我不一样,她们要的是结果,而我──只要过程。我从来不缺女人,跟我从来都不缺孤独一样。我从事著一种类似於刽子手的职业,根本不适合有家庭和婚姻。并不亲自杀人放火,准确的说,只是间接提供条件,使敌人可以顺利受到一些必要的惩罚。我是“成业集团”董事长执行秘书。...
萧仁坤也发现到秦钧的不对劲,立即走到言季身边,用泰文问:「怎么了?」「没……没什么……」嘴巴是这么说,可是,言季的脸很苍白,却又不避不闪、迎上秦钧暴戾的眼。秦钧这里只感觉到肾上腺素急速分泌,心脏强烈跳动着、几几乎就要冲破胸腔来了,身体里狂风暴雨般涌流的血液带动起肌肉凶残的力量,让他不自禁的握紧了拳头。刘子骏一看友人这样就知道要糟,靠近秦钧抓着他手臂,说:「喂,秦钧,别又来了啊……」秦钧只是用力的甩开刘子骏的手臂,残狠地,一个字一个字问言季:「你、要、离、开?」言季没点头,没摇头,可是仔细看,他的唇已经半点血色也无,微微颤抖着,整个人定在那里,彷佛一只被蛇催眠的青蛙,什么动作都做不出来,只能任凭死亡的羽翼罩下。...
很粗的写了篇短篇,感觉就像走过一座石头山,看到一块石头蛮好的,就三锤两下把它凿了带回家,那些个棱棱角角的就有待慢慢打磨了。现在是基本上能看出眼睛、鼻子、嘴巴吧~~~CC,没写完之前总是大刀阔斧的,现在又修了修,场面细致了一些而已,粗陋不要见怪!我不记得自己真正的名字了,反正人人都只知我是“鬼医”,那就叫鬼医吧。江湖中人替我取这外号倒是过誉了,其实应该叫我“鬼杀”,我医术虽一时无两,但用来救人的时候却少之又少,见死不救、拉人当试验品倒是常事。能勾起我治病兴趣的只有从未见过的疑难杂症,寻常的刀伤毒伤、生老病死一概不在我兴趣之列,除非他们出得起我要的东西,否则我是没那个闲工夫去管他们是死是活的。...
1我,名叫纪斐。二十岁,未婚。长相自然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气度不凡……唯一的小小缺陷,就是长着一双桃花眼——大师兄管它们叫“狐狸眼”,意思是说,当我将眼角挑起,用眼波略略一荡,就如同狐狸精般钩魂摄魄,让人头脑发热,理智都烧糊涂了去。——为什么说是缺陷呢?这样的眼睛若是长在女子脸上,定会让她成为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现在居然长在我堂堂大男人身上,不是有损我男子汉的气概么?老天真是不公平!想我文武全才…………啊~~好象有些离题了!不好意思,接着介绍。人生目标嘛,当然是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万人瞩目、仰止弥高的一代————采花高手!咦,你问我为什么不当大侠?当大侠有什么好!送钱不能收;送美女要拒之门外,明明心里痒痒的像猫爪挠一般,还要假惺惺地说:“我乃是为正义公理锄暴安良,这些谢礼是万万不能收的。”人生要是虚伪成那样,我还不如从这房顶跳下去呢!——啊,才三丈...
我比别人更渴望,因为从小到大,没有人疼过我,没有人爱过我。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是这个府里的小奴才,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府里的主子可以任意的打骂,府里的奴才也可以拿我来斗乐子,连府里的狗都会来抢我的食物。我不记得从哪天开始,我不会为这些事情哭泣,而学会低头陪着笑脸,来让自己过得舒坦一点。但是当我抬起头的时候,仍然渴望有一个人宠溺的看着我,像王爷对王妃那样,王妃对小王爷小郡主那样。时间消磨去我的一切棱角,唯独让这种渴望越来越强烈。我十三岁那年,老王爷变成了皇帝,小王爷们变成了王爷,我变成了四王爷府里的一个奴才。四王爷是我小时候最羡慕的对象,他是皇帝最宠爱的儿子。那天我有如过去的三年一样,安安分分的在四王府的后院清扫。...
鲇川太阳想不通为什么那天自己会跑上解剖实验楼的天台.在以后的很多年里,他一直在想,若不是因着这个鬼使神差的念头,他是不是就不会认识山下翔央,也就不会发生后来的很多事了.而在又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他开始渐渐明白,有些事是在所难免,有些人是在劫难逃.1鲇川太阳的父母都是樱庭学院的大学部的导师.樱庭是东京贵族学校里的龙头,其毕业生基本上都会是日本学术界,政界或是社会其他各阶层的精英.爸爸是古人类学专家,妈妈是解剖学教授.太阳从上幼儿园就是樱庭的学生,这在普通人家是相当值得羡慕的,只是太阳自己清楚,他的生活圈子其实小的可怜.他特别羡慕籔宏太.籔在樱庭是不同于太阳的另一类存在,他们家不是特别有钱,父母也不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进樱庭只是因为脑袋好使,学校给了他全额奖学金.所以太阳那时给未来的女朋友订的标准就是,要像籔一样有活力....
李羽伊穿着厚厚的外套,整张脸都罩在了厚重的围巾中,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远远的就看见自己家门前站着一个单薄的身影,吓了一大跳,连忙跑到了那人面前。"哥,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去,万一冻着了,感冒了就不好了。"边说边把自己的外套和围巾除了下来,披到李羽文身上,自己因为失去了温暖的外套而冷得抖了一下。李羽文看到是自己的弟弟后,露出了大大的笑脸,跟个孩子一样,"小伊,你回来啦!今天怎么那么晚回来?"说完,脸马上垂了下去,委屈的快哭了出来,"我好怕你不回来了......"羽伊心疼地把自己的哥哥搂进了怀里,摸着他柔顺的头发,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啊,是我不好,下次不会了。别怕,有哥哥在家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乖,进去吧,别冻着了。"...
1.心动任成在暮色中急匆匆的走着。这个周末他好不容易的给班长请了半天假,赶到县城去给家里打长途电话,看看时间还早又跑去看电影。结果回来的时候偏偏班车抛锚在半路上,一车人看着司机掳着袖子骂骂咧咧的捣鼓了半天,任成入伍两年,学了些机械维修,也上去帮忙,可那辆车耍起了牛脾气,随你怎么敲打,就是卧在那里没有半点动静。看着天色晚了下来,任成只得徒步向回走。十几里路这么走下来,身上整齐笔挺的军装早已经汗湿了,他摘下帽子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一边扇了扇凉。远远的已经能够看见连队的灯火,他心里更加的着急。任成将军帽重新带好,又整了整身上的军装,甩开大步向前走去。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几声汽车的喇叭声,任成以为是部队的车,连忙回头看去,只见不远处一辆破旧的微型卡车颠簸着开了过来。...
开到荼靡(穿越时空)————三迷我趴在树丛中,左手拿着枪,右手摁着被石头压住的右腿,拼命的把呼吸放低。在这次各国参加的特种兵野外战斗演戏中,出现了不少高手。刚才月食的一瞬间中了一枪掉下来一大段,但是眼睛迅速适应了黑暗,还有一点就到山顶了,必须抓紧时间完成任务,腿上的伤口大量出血,肯定是伤到动脉了,以我的经验,最多10分钟我就会失去意识。可是石头实在太巨型,我根本不可能把腿抽出来。一定要完成任务,“砰!”我又听见一枪,没有叫喊的声音,肯定有人被打下来了。这一枪让我顿时急噪起来,任务,任务,怎么能困在这儿?!我拔出左腿靴子里藏的刀,最后再使出浑身力气抽了抽右腿,没有用,好!手起刀落,溅起的血飞入我的眼睛。我奋力的向上爬,绝对不能想,任务高于一切,但是断腿的滋味对于我这种训练有速的人也绝对属于非人疼痛。我觉得有几颗牙都被我咬碎了,我抓着草和树枝向上爬,可是还是太慢了,目标...
[加入书签] [打开书架] [推荐] [灰袍法师(上)朋友圈] [返回灰袍法师(上)首页]正文-第一章作者名:狐狸,更新时间:2006-12-9 2:56:36 作为圣凯提卡兰王国的国王军总司令,弗克尔斯自认见过不少世面——嗜血的狂战士啦,散发着寒气的鬼尸骷髅啦,但若要说到他这辈子遇到最荒唐的情景,无疑就是现在了。 刚才他正在和他的舅妈——法斯廷王国的王后玛格丽特聊天,这时一个面容紧张的侍者走了进来。 “御医们对王子殿下的汇诊结果已经出来了,”侍者吞吞吐吐地说,“我猜他们是有点太老了,以至于神志不清……” 玛格丽特皱了下眉,有些不满侍从的评论——下人总得有规矩不是。 “御医是怎么说的?”她柔声问,一头子夜般漆燃的长发以最时髦的发式挽在脑后,即使已绎不再年轻,可良好的保养仍让她看上去像刚结婚那时一般。法斯廷的女人永远懂得怎么永保青春。...
[正文:第一章 不同时空] 来到古代已经三年了。 确切而恶俗地说,又是借尸还魂。 让我重生的这具身体,三年前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我就当他十三了,所以今年我的“身体”十六岁。前世的我患有较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本来就是早夭的料,可是我们韩家人从来便不肯轻易认输。老爸为了我拼命赚钱,四十不到已经成了亿万富翁;大哥为了我弃文从医,二十岁那年成为全国最年轻有为的心脏病专家。而我自懂事起,记忆便一直停留在老爸大哥专门为我设计建造的“养心别墅”中,每天除了吞吞药、吃吃饭、看看书、写写字、画画画、上上网、弹弹琴、听听曲、睡睡觉、撒撒尿、拉拉屎,基本上没别的事。 十八岁那年,我的病开始恶化,不得不住进医院,所以日子再也没法悠闲地过了。我大部分清醒的时间和精力都用来对抗永无休止的疼痛与憋闷,我逼迫自己不准轻易晕过去,因为每一次晕倒都可能成为永诀。原本照我的病情,活到十八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