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叫莎曼珊的甜美特护做了最好的示范。不过,海水不可斗量,人果真不能貌相恬静的她竟能无畏地瞪视她,还可以跟他大小声哼!如不能吻去她的刚烈教她心甘情愿蜷在他怀中他就不叫「战神」殷无极!嗯,他果然逢战必胜,不费吹灰之力便尝到了她不过,任她是再惑人心智的罂粟花也改变不了他将爱情定位在一夜情的做法......卡儿 >> 罂粟特护楔子 “刚戈顿,你说这主意行得通吗?”华昕神色忐忑地瞅著一脸阴沈的刚戈顿。 “相信我,绝对可行;只要将罪状嫁祸给三樱社,相信殷无极一定不会怀疑。”刚戈顿神情奸猾的冷笑著。 华昕见刚戈顿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神情也逐渐松缓,“只要我们能成功,玄武会便将落在你我的手里……”想著想著,他的嘴角露出诡诈的微笑。“到时,整个洛杉矶就属于我们了。”...
第一章他的绰号叫大牌,但他不是歌星、也不是演员。他的本名叫梁杉,曾经做过老师、干过外务、广告、企划……三百六十行里,最少混过三百行,但是后来全被辞退,如今是个鼎鼎有名的作家。他年薪十余万,不过是美金。在这不景气的年代里,这样的纪录是吓人的,却有迹可寻。有人说,不论日子如何难过,有一种产业绝对卖钱情色。这是他逛过一遍天体营的亲身经验所得。一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脱光了衣服在沙滩上走,绝对不适用「数大就是美」这句话。任何东西看得太清楚就没吸引力啦!所以说,中国人讲究含蓄之美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梁杉在情色工业里的名头实在太响,渐渐地,有人谑称他为「大牌」,明里是夸他厉害,私心里却不免深藏了浓浓的嫉妒与讽刺。...
楼雨晴君莫问愁楔子江湖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二十年前,最广为江湖人士所流传的,莫过于“燕门四绝”。关于“燕门四绝”之间的一切,外人向来是雾里看花,朦胧而神秘,从没人能窥探其间奥秘,只隐约知晓,他们的师父,是江湖中曾盛名于一时的燕无绝。此人性情古怪,能文能武,本领卓绝,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一项他不精通的事物,可就在其江湖盛名达到最顶峰之时,却出人意表地决定退隐江湖,并在曾受惠于他的三户人家中,带走其独生儿女,收入门下,传以毕生绝学。原因很简单,也很让人吐血。他自诩天下一绝,于是立志调教出“绝”字辈的徒弟,承袭他一身绝艺,让他的“精神长存”,名垂江湖。于是,他每个徒儿,皆以“无”字辈命之,久而久之,人们倒也记不得他们本来的名姓为何。...
他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来英国, 要不是参加兄长的婚礼, 他也没机会看到泰晤士河的美丽风光, 更没机会…呃,看到不要命的飞车追逐, 特异功能让他看到即将有致命车祸发生, 他拚了命的要阻止这场憾事, 但却和这个飙车少年相遇, 还意外获得钥匙,要一同前去开保险箱, 可他想不到少年“特异功能”比他还好, 只不过是去洗个澡,竟从少年变少女! 害得他这个聂家四少的花花公子── 为她春光差点外泄而一颗心怦怦狂跳, 直想著明天不要去开保险箱, 也就不会和她Say Good-bye……第一章这种完全解脱的感觉真好!阴灰的天空下,有着独特前卫气息的红色双门跑车沿着泰晤士河缓缓兜风,驾驶座里的聂少龙惬意欣赏着沿岸的建筑,有型的嘴角轻微上扬,一派清闲悠哉的模样。...
【内容简介】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一族还留了些后人。狐帝白止膝下得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的高龄,笼统不过遇得五朵桃花。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作者:倪匡自序 “黑白无常”只是一个误会,两百多年前一双在古庙寄住的青年人,见到两个朦胧的人影,头顶圆筒形的高帽,于是就自然而然,想到那是传说中的“黑白无常”实际上,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但是,却由此诱发了人性的丑恶,生出了一个故事来。贯穿故事的是一种设想出来的“退化现象”,完全和进化现象相反,生物的细胞接受了倒退的讯号之后,开始退化,如果是一只乌贼,有可能退化成为菊石,是人,有可能退化成原始人,??如果所有的生物,都循这条途径退化,退化了几百万年,几千万年,甚至几万万年,那么,虽然地球上的死物全是现代的,事实上,地球也等于又进入了洪荒时代。 这样子的退化,事实上可能发生的可能性,自然少之又少。可是人的思想的退化,正在进行,有一批人,分明是现代人,可是思想却退化到了封建时代。...
第一章——(初遇) 农作欠收的年岁,让原本应当繁忙的秋季冷清些许;西风吹拂过乾枯的田地,掠向空旷的晒谷场,最後扑散在每一张苍黄愁苦的面容上。 春雨不足,使农作发育不良,再来个几次暴风雨,硬是淹死了所有即将收成的稻禾,然後便是一直枯乾到秋末,连青菜、大豆都没能长成。 叮叮叮叮…… 一辆马车远远驶了来,几只马钤随著马车的动作而叮叮作响。 几个人抬头看了过去,石板道的那边正缓缓驶来一辆由两匹马拉著的黑色马车。 「啊!是元大娘的马车。」中年汉子搔了搔一头乱发。「哪家人日子过不下去,要卖女儿?」 「没听说过哇。那,会不会是城里有钱大爷来买长工、丫鬟的?」较年轻一些的男子像是跃跃欲试。「那倒好,我吴用身强体健,早想进城给大老爷们当护院家丁,赐个尊贵的名头,也好当个城里人,别净是与泥土为伍,有一餐、没一顿的看老天爷吃饭。」...
全世界的口有好几十亿,为什么只有她遇上与死人恋爱的难题? 莫名其妙地来到古代,又得莫名其妙地嫁给大漠之王为妻,尚未想出脱身的妙计,又被迫与他一同上战场杀敌,瞧他们手持长剑便要和敌人作战,简直蠢得可以,换作在现代,早被人杀得精光,哪有机会对她百般挑剔?哼!她可不是柔顺的绵羊任人欺,单枪匹马便可对付敌人的十万大军,女人的尊严绝不容许这群“死人骨头”一直践踏下去!身手非凡的她毫不畏惧上阵杀敌也从不轻言放弃,宛如战神的英姿,深深烙印在他的心底,然而冷酷无情的女杀手一遇上感情问题便连连失控,明明恨不得在战乱中暗杀他,偏偏为他劳心又劳力,懦弱地想逃离他的怀抱,不惜和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先是饮毒酒自杀,然后又在新婚之夜弃夫逃逸,最后还做出下贱之事,勾搭上他国的皇亲国戚……...
问世间食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披萨汉堡她最爱,可乐奶茶不忍放, 教她成了个帅不理的小胖妞,可为了博取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帅哥好感, 她决定去塑身好好洗心革面一番, 怎知居然又迷恋起自己的美体师,还趁酒打劫和他嘿咻了一夜, 可就算她是他一手雕琢的猎物, 他也不该验收完成果就拍拍屁股走人,这会见她和新欢相好又妒火中生的搞破坏, 还弄个遴妻会想逼她就范, 这是哪门子道理……第一章法国罗浮宫穿著便鞋便装,裴芯心优游自在的漫步在博大精深的罗浮宫里,这不是她第一次来法国,也不是她第一次进入罗浮宫,但她的心情仍是高亢的,唯有离开台北,离开那个狭隘的社交圈,她才不会被一堆名门淑女该有的“模样”给压得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