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管理局时空管理局某个金属打造的房间内,有一个透明舱正静静地躺着,它的旁边是各种各样的屏幕和机器,突然,“嘀”地一声,透明舱打开了,从里面坐起来一个女人。她肌肤光滑细腻,一双眼睛犹如一泓清水,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高贵冷傲的气质,让人自行惭秽,但冷傲中又有一股勾人射魄的能力,让人难以忘怀。她身上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服,灰扑扑的,没有任何特色,可是,穿在她身上竟然有一种傲然挺立的感觉。她叫钟灵,时空管理局的一员,也是时空管理局的元老,可以说,没有她完不成的任务,而且每个任务都是满分,是时空管理局人人羡慕和敬佩的对象。她从营养舱里走出来,嘴角不自觉的弯了弯,颇有一种张扬的自信。...
------------正文卷------------第1章 归来天色近晚,苏浅打着哈气走出机场,刚刚在飞机上眯了一会,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她现在要去酒店补觉。“浅姐,今晚六点,珠宝设计协会会长和副会长约你见面,八点有一个晚宴,国内有名有姓的珠宝设计师都会参加,十点以后你要给美国的斯嘉丽小姐出设计图,十二点以后您还要和总部负责人开视频会议……”助理小朱步伐紧随着苏浅,再次核对今天的行程,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苏浅的时间完全不够用。苏浅根本一句都不想听,她现在只想赶紧去酒店补觉,好好睡上一觉,然后忘记那个脑海中不断冒出来的人。她正和那个人处在同一片土地,恍惚随时都有可能会遇见。有时候她觉得这个世界很大,大到很多人一辈子也不会相遇,有时候她又觉得这个世界特别小,小到两个人注定会相遇。...
乐迷的喧叫声,欢迎的旗帜标语,波浪般在接机的大堂内此起彼落。 身旁的霍金叫道:“你看!他出来了。” 大堂内数千名男女立时爆起满天的欢呼和口哨声,嘈吵的极点里一时间什么也听不到,所有的人就象做着无意识的哑剧动作。 警方派来维持秩序的人员都紧张起来,将蜂拥前去的乐迷拦住。他们的偶像正步出海关。 “小森!”“乐王!” 乐迷声嘶力竭地叫着偶像的名字。 小森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吉他手和作曲家,从没有人能象他那样打动那么多人的心,那样疯魔了全球的乐迷。他自从三年前出道以来,没有一个演奏会不爆个满堂红。 可惜他和一连串血腥的谋杀案牵连在一起。他每到一地,都有美丽的少女被残暴地奸杀,到目前为止共有十三人,至于明天的数目便不知了。...
“凤羽,你要是个儿子该多好啊……”父亲长叹息着,温暖的大手覆盖在我的发辩上,轻柔的抚摸。那年我七岁,正是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琢磨不透的年岁。奶娘告诉我,我是整个卓府的宝贝,是卓老将军唯一的孩子,掌上的明珠。可是纵横沙场,令无数外族望而生畏的伟岸的父亲,他每每凝视着我时,目光流露出的是隐约的脆弱,一种对未来产生不安的脆弱……父亲没有儿子,我不能继承他的衣钵,因为我是女儿身……我也不能学木兰代父从军的潇洒,因为母亲怀我时颠簸流离,造成了我天生的虚弱,练不成武,仅仅勉强维持着健康,仅仅在闺房的方寸之地,守着读到纬编三绝的书籍,静静地,顺应本能地,活着……按捺着胸膛中快要沸腾的波涛,状似平静的,活着……...
作者:黄易 四辆军车“嘎”“嘎”声中停了下来。 军曹沙南大声喝道:“下车!” 封翎推开司机对面的车门,灵巧地跃出车外。热风扑面而来,最要命的是风中卷起沙漠的沙粒夹杂其中,打得皮肤发痛。 军士迅速将货物从两辆军车卸下来。封翎环目四顾,见到孤零零几间白色的法式石屋,一些是临时搭起的帐幕,西面是一望无际的沙海,那就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撒哈拉大沙漠。“封翎少将!” 封翎向发言者望去。一个身材矮壮强横、皮肤黝黑的穿军服汉子,笔直地站在他面前,神情透着一种自信和坚毅,两眼象闪灯一样有神。 封翎道:“你是谁?” 那人简洁地道:“马兵尼少尉,你们今次的向导。骆驼已准备好,共有一百零二匹,四十匹载货,其余载人。”...
第一部:地球上的奇迹这一天,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平常的一天,和其他的日子并没有甚么不同;阳光明媚,秋高气爽。但是对陈天远教授和他的女助手殷嘉丽来说,却可以说是最不平常的一天。陈天远教授是国际著名的生物学家,本来是在美国主持一项太空生物的研究工作的,因为此处一间高等学府的主持人是他的好友,而这间高等学府的生物系又亟需要一位教授,所以就将他聘来的。陈天远教授虽然离开了美国,但是却并没有放弃他的研究课题:"海王星生物发生之可能。"陈天远教授的这项研究工作,可以说不算得十分之复杂,他只需要一间实验室就行了。人类虽然还未到达离地球最近的行星,但是,派出去的飞船,却已经到达了十分遥远的太空,将一些星球表面上的情形,拍摄成照片,汇集成资料,使得地球人对这个星球有深切的了解。...
有道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独自一人半夜走在清冷的街上,小风从背后阵阵吹过,总是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何况这里还是传说中的猛鬼出没的地段,更是惊的汤小言掂着脚尖提着胆子走。他一个人晚上不敢上厕所,不敢在夜里听鬼故事(好象白天也不敢的样子),就连窗外树梢晃动的阴影,都能吓出他一身的冷汗。 他怕蛇虫鼠蚁,怕鬼怪奇谈,怕跟陌生人人打交道,怕所有能带给他不安全感的东西。 没错,汤小言就是这样一个胆小的要死的小男人。如果说在电梯里有个陌生人人放了屁还诬赖是他放的,他绝对连个“不”字也不敢说。胆小的甚至有些懦弱。 可是这么胆小的他,居然是一个拥有上万年历史的民族的——最高皇族血统的继承人,换言之,也就是那个民族未来的君主。...
黄藤酒一此时此刻,荆非最怕听到的就是有人念诗。他相信这是喝醉的缘故。但这理由并不充分,毕竟他刚到这小镇时还滴酒未沾。当时他已发现镇上只有两家象样的酒店。一家的招牌是“赵”,一家的招牌是“谢”。赵家的规模显然大得多,灯火通明中间或传来抑扬有致的酒诗醉词。于是他调头直奔谢家。谢家冷清得多,进门只听见阵阵算盘声。柜台后的中年人俨然是老板。伙计有两个,一老一少。没有客人。有酒。酒很烈,烈得泛些生涩,但正合他的心境。他能记得自己进门的那一瞬间,却记不清自己已经在这里喝了多少酒。他还记得每次从酒梦中醒来时光线刺眼的感觉。几乎每次叫醒他的都是那个年少的伙计。这伙计不过二十岁光景,酒店内外的大部分杂事都是他在招呼。另一年长的伙计只是跟着老板,每日并不做些什么,或许是客人稀少的缘故。...
白沙井一接触过这么多死人,荆非自然清楚:这世上没有比死更冰冷的东西。但荆非此时只觉得燥热难当。他几乎要后悔来这一遭。毕竟他与那死者并非挚交。死者高叔嗣,字子业,祥符人,嘉靖二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吏部,历稽勋郎中,出为山西左参政,迁湖广按察使,卒官。病卒。高叔嗣任山西左参政期间,荆非曾与他合力勘破无头和尚怪案,但二人的交往也止于此,究其原因,似是性情不合。高叔嗣年十六即有文名。在荆非看来,他更适合做文人而非为官。高叔嗣的秉性,以文人论,可以说是“性情”;但以为官论,却未免过于偏执。当然,饮食癖好不同也是个原因:高叔嗣嗜茶,荆非却是个酒徒。但荆非还是来了。在八月最闷热的时候来长沙拜祭高叔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