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他们说,他是涉王陛下的「王妃」。呸!这怎么可能呢?纵使他丧失记忆,忘记过往的种种,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可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的他,怎会是另一个男人珍爱的妻子?再说,身为一个王的妻子,该做哪些「工作」,他根本不懂!什么?得帮大王刷背、陪大王睡据说这叫伺寝!啥?还有!他们说能被宠幸是他的福气。错,对他来说,这是大大的不幸!楔子 「驾、驾!」脸色苍白的黑袍青年,挥舞着短鞭,催促着胯下骏马没日没夜地全力奔驰。 快、快、快!我得赶回去! 折柬所写的事,一定是场玩笑!一定是有人误报,是传错了! 途中一匹马儿若是气竭腿软,他便换匹快马,继续赶路。披星戴月、连夜赶路,一双眼睛甚至没合过,因为高涨在他胸口的忧心,早已驱走所有的睡意。...
韓冰寒著一張漂亮的臉,狠狠地扇了趴在他身上的人一巴,雖然他極力保持冷靜,聲音裏還是帶上了憤怒:“滾!”“不要這樣嘛,人家只是想感謝你的救命之恩。”臉上帶著鮮紅五指印的英俊男子完全具備了小強的特性,又一次不怕死地纏了上來,雙臂勾住韓冰勁瘦的腰,將那張笑得欠扁的臉湊到韓冰的耳邊,吹著熱氣說:“我會讓你舒服的。”韓冰只覺得一陣熱氣沖上了頭頂,那是臨近爆發的怒氣,細白的手指漸漸收攏,將手中的佩劍捏得咯咯做響。英俊男子不知道是遲鈍,還是無視他身上散發出的寒意,依舊賣弄著他的調情手段,修長的指尖輕柔的撩起韓冰鬢角的幾縷發絲,露出瑩白的耳廓,細長俊目含著笑意,伸出舌尖在那耳廓上輕輕一掃,還來不及露出得意的笑,便感到自己的手腕被捏住,那力道簡直是要把他的骨頭捏碎。...
第一章收拾好一切,带宗熙一起去拜见师傅,将璇儿和曹明殊托付给他。宗熙易容术颇佳,即可隐瞒身份,又可以掩饰我二人脸上的伤。七年之后,天朝大将军和南越君主再次携手,这次将给江湖带来什么呢?斜阳古道,长河落日,西风吹散大漠孤烟,胯下骏马也现出疲态。“荐清,”宗熙勒马,叫住我,笑道:“天色还不算晚,我们不必如此赶吧,就快到定水之州了。你故地重游,感觉如何啊?”西璜要塞定水紧挨着其国都喀兰,便如喀兰的门户一般,同时也是进出西域的必经之地,故虽然地势险要却极为繁华,城内车水马龙,店铺林立,商贾众多。当年便是在定水与西璜大军摆阵决战,于城东三十里的相黎坡设下埋伏,诱敌深入,破西璜十万大军,斩杀西璜名将于潜。...
“随宇:lol:,要不要去喝一杯?”宁一阳站在随宇的身后伸手搭上了他的肩膀。“好啊,去哪里?”随宇懒散的回答,兴致不是很高。“老兄,你虽然不是离了女人就活不了的急色鬼,可是你和你的前任女友分手快两个月了吧,怎么不见你有任何动静呢?你该不会是……突然想开要转性了吧!”宁一阳一脸暧昧的笑着。“你少来,我说过了,我跟你不一样,最近觉得有些累,倦怠期吧!”随宇知道好友算是特殊的性向。在他看来同性恋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不同,这又不是罪过,没必要把他们当成外星人,但是这也不代表他也是同道中人。宁一阳耸耸肩表示不愿意和他在争论这个话题。是,或者不是,只要过了今晚就知道了,他并不急于一时,现在嘛……“我知道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听说那里的酒保很厉害,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他想,一杯酒就可以搞定哦!敢不敢和我赌?”...
天堂鸟是一种极乐鸟,在阿拉伯古代传说中是不死之鸟,相传每隔五、六百年就会自焚成灰,由灰中获得重生。楔子洛杉矶·唐人街在某些人眼里这里是个天堂,他们飘扬过海来这里掏金,来这里寻找希望,这个希望的乐土犹如麦加朝圣地在他们心目中纯洁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个复杂的世界,是个充满了斗争、欺凌、不平的残酷世界。在这里强者统治一切、弱者就要面临着毁灭的一天。在这个黑帮纠集的土地上,无数贪得无厌的黑社会老大们在帮派斗械、收买、暗杀、毁灭中确定自己的地位,瓜分着属于自己管辖的地盘,地盘代表了势力,势力代表无止境的权欲。这是块令人垂涎的馅饼,也是个永远填充不了胃口的聚宝盆。冯达山,一个暴发户,表面上经营着大大小小的中式酒楼,私底下干得却是走私毒品贩卖人口的交易,从中牟取了巨额的暴利。短短几年,他所建立的青云帮就在他的横征暴敛强取豪夺中成为这里三大地下黑帮。而这一切远远不够,他的目标成...
1.韩恭之有一张足以迷惑众生的脸,简而言之就是帅气、帅气、非常帅气,但这并不是韩恭之受人欢迎的真正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在这个年代,有像韩恭之这样温良恭简让,具备古代模范青年十大美德,现代优秀青年十大性格的年轻人实在不多,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帅哥中的帅哥。认识韩恭之的人中,上至八十岁阿婆下至三岁孩童,没有一个不说棒的。但是,就像光明的背後必是黑暗,在韩恭之那帅气的俊朗的面容背後,藏著一颗不为人知的内心。韩恭之,其实是一个不诚恳、怕麻烦、虚伪,只会做表面的家伙。不过,就算如此,也无法说他恶劣,毕竟,当他和你相处的时候,你会因为难以言喻的飘飘然而感到愉悦。韩恭之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只能爱却无法恨的人,况且在他活了十八年的岁月至今,没有一个人识破他完美的表象。...
1、我愿意服务我的主人,遵循他的命令,并取悦于他2、无论我的主人是否在我的面前,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让我的主人感到快乐,这也是我最大的乐趣 。在我追随他的每一天中,我的主人将越来越了解我的潜质。他相信我将向他所了解的那样去做,他知道,能成为我周围男奴一个好的榜样对我有着很大的好处,并且这一点对我也非常重要.3、我崇拜我的主人4、我崇拜我主人的身体5、我的主人拥有着让人敬畏的力量,我将从他的思想和声音中汲取力量6、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我必须努力7、我臣服于我主人的鞭子8、我相信我主人的职责、技巧、欲望和需要,并相信他关心我的安全、情感、心理、社交、性别和肉体9、我只是让我主人获得快乐的工具...
1我想我是个淫荡的男人,或许这是遗传到我母亲的关系吧!因为她也是一个淫荡的女人。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就生下了我,可惜我一直不知道我父亲是谁,母亲一直独自将我养大。那时我一直不知道母亲是如何解决性生活,而且我也不知道性这档事,直到我国中三年级的时候,因为家多了一个房间而租给一个刚刚退伍没多久的年青军人。我一直叫他王大哥,他一向对我不错。而那时我母亲才三十四岁而已,年青又漂亮,可以说是丰韵犹存,她一直有保养习惯,所以看起来依然是很有吸引力。有一天夜里我因为尿急而起床上厕所,当我回到房间继续睡我的春秋大梦时,我听到我妈妈的房间传来奇怪的声音,我好奇的悄悄打开她的房门,当我打开门时,我看到我妈妈和王大哥两人脱光衣服躺在床上,妈妈正用她的小嘴含着王大哥那根又粗又长的东西,妈妈的嘴就像吸什麽似的一直吸,有时就像舔冰棒一样用舌头舔着,看妈妈的样子好像正在吃一样非常好吃的东西似的。不...
1我是在绿灯亮起过人行横道的那一瞬间看到他的。他挤在迎面而来的人群中。我们的眼神一直交织著,直到擦肩而过。没有理由的,我就是看到了他,只看到了他──确切地说,是他的眼睛。浅浅的褐色,虽然飘著细雨,但在午後的阳光中还是看得很清楚。我总是容易被美丽的眼睛吸引。当然这只是无数个擦肩而过中的一瞬,并没有更多的意味。我头也不回,继续走著,漫无目的地。雨很快就停了。太阳雨的时间总不会太久。初秋的阳光很舒服,笼罩著人,惬意而悠闲。就这样走到世界的尽头也不会觉得累吧。我舒服地叹著,在走过“FREE”专卖店的拐角处停下来,回头:“为什麽跟著我?”他真的是个漂亮的人,除了有双美丽的眼睛,细白的皮肤和精致的五官都很能引人遐思。我们身高应该差不多,我平视著他的眼睛,没有任何勉强。...
我非常喜欢在荒野享受裸体的郊游的乐趣,当你不需要的时候,你为什五n穿上衣服限制自己的身体呢?那样又有什仄N义呢?只有大自然的无限风光才能让人们觉得身心舒畅。在我旅行的途中,我宁愿光着身子,最多,穿上一双好鞋子,带一顶帽子,身着轻便的短裤和体恤衫。我宁愿选择一些僻静的小道,这样在明媚的阳光下,我就可以脱掉衬衫和短裤,让自己短暂的回归自然。裸体的徒步旅行更加舒适,你的汗水会在微风和阳光下自然地蒸发而不是将你的衣物弄的又湿又粘。当然,我不想打扰其它的徒步旅行者,他们也麦晲S有发现将自己的身体完全的暴露在大自然中快乐。通常的,如果我听到有人从后面或前面走来的声音时,我会到路边躲起来,让他们通过,然后再重新开始我舒适的步调。当来往的人有点更频繁的时候,我将脱掉衬衫,围在腰间,遮住我的私,这样除非他们从后面看到我裸露的臀部,否则他们不会注意到我的裸体。极少数的时候,人们发现了我...
第一章 从城市的另一头转两次车到汽车总站,在太阳地里等了半个多小时搭上开往郊区的交通车,一个小时零十七分钟后下了车,这才只是开始。 在闷罐一样没有空调的车里坐了那么半天,刚下车的时候一阵风吹过来竟是那么地凉爽,但是八月的阳光很快就把这点凉意彻底赶走,肆无忌惮地晒着大地,柏油路面被晒得发软发烫,连路边的杨树都被晒蔫了,叶子无力地耷拉下来。 凌弃眯起眼睛看了看路边的站牌,再次确认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回头对身后的人说:“是这里没错,走吧。” “嗯。”比他小一岁,身材也略显单薄的徐枫晓擦了擦头上的汗,调整了一下背包的肩带,跟在他身后沿着公路向前走去。 在毒辣的日头下走了二十分钟,拐上了一条上山的公路,一开始,被太阳晒得头晕眼花的两个人为了保存体力,谁都没有说话,走着走着,路两边遮天蔽日的树林渐渐吸走了他们身上的暑气,取而代之的是一丝丝沁人心脾的凉爽,偶尔抬眼望去...
作者:发表时间: 2006-09-29 22:51 点击:次[] [] [] [] [] diamond by 亦凝/CH3OH “我爱上了一个人!” ——那天晚上,苏悦书如往常般来到吧台前,还没坐稳,他就兴奋的宣布了这个消息。 淡黄的灯光隐藏了叶晓瞬间苍白的面孔,下一秒他僵硬的笑了笑。 Joker是家混合了餐厅和酒吧的餐饮店,午前开始营业,直到半夜两点。用餐时间以外,Joker是咖啡屋,也可以是茶座,再或者是酒吧。因为地处商业区和办公区中间,所以来光临的大多是逛街经过的客人以及附近公司的员工。 从某种角度说,Joker还是小有名气的。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在Joker服务的员工。 包括叶晓他自己,还在念书的时候就是挺受欢迎的帅哥,而且家中兄弟亲眷长相都不错,对美貌早就习以为常。即便如此,一年前他刚来Joker上班的时候,还是视觉冲击了一把。...
作者:风轻扬 第 1 章 莫凯把看著手中的破产声明,脸上荡起得意的笑容,那个白净温和的少年马上就要成为自己的宠物了。 半年前,莫凯在归家途中突感内急,想自家的银行就在附近,就到那里解决一下生理问题。公司的众位员工想见这位传说中的老板比抽中彩票都难,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员工说:“在整整三年的时间内。老板出现在公司里的次数不多於2次”。而就在那一天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莫凯从卫生间里出来,看到一个白皙文静的男孩子正坐在门口的一个椅子上正往贷款洽谈室里张望。柔和的外貌,焦急地眼神,真是我见犹怜。莫凯怦然心动,觉得他理想中的宠物就在眼前。 莫凯走入洽谈室,吓了索老板和员工一跳,此位员工在公司上班已有一年之久,但从未见过这位老板,於是就抄起电话要叫保安。莫岚也不说什麽就等著保安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