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列传》作者:广陵侯作品相关 缘起今天是我的这本可能被称为书的文字的第一天上传,一口气上传了写好的十三节,目的是为了让书友能够看到主人公的出现,如果只传一两节的话,可能会造成误会。我在网上看书也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和许多人一样,看着看着就觉得没什么了不起,咱写一个一定比他强,于是就不知天高地厚的想着写什么(到今天为止,这个想法来连自己都觉得有些狂妄了)。这个不说,今天只说创意的由来。至于我为什么想写一个普通人,是因为看了《后汉书》《三国志》之后,印象最深的倒不是那些名将的功业,倒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人相食”、“屠城”之类记录,另外在赤虎的《五胡烽火录》中也大量写到后来汉人的苦难。让我感到,那个血与火的年代荣耀只属于少数人,对于普通人来说,更多的是灾难,于是就想写一本体现普通人苦难的书。...
第九章 美发师当年,十六岁的阿信为了追求新生活,从故乡山形县出走,奔赴京城。为了追寻当年的这段回忆,阿信和阿圭离开了山形。对阿圭来说,祖母的童年和少女时代的故事是他闻所未闻的,阿信的经历在他心头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那以后,阿信又经历了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阿信又将以一种什么样的心境继续这次旅行呢?为了弄清这些问题,阿圭决心要陪伴祖母走完这段旅程。八十三岁高龄的阿信的这次旅行,其实才刚刚拉开帷幕。列车上,阿信和阿圭闲谈着,多年以前的记忆渐渐地在她脑海中变得清晰起来……十六岁那年,自己到底花了多少时间才到了东京呢?阿信已经记不准了,只知道自己害怕被父亲抓回去,一心想着越早离开山形越好,也不管过路的火车是开往哪里的,就慌慌张张地坐上去了,结果不得不在中途换车,在车站等了整整一个晚上。当时真害怕啊!而且就算到得了东京,到底有没有阿春姐姐说的那位发型师傅呢?自己又能不能找到人...
好个“中原一点红”,他方才必已见过姬冰雁使出了这一招,心里早已有了对付的法子,此刻才诱他再使这一招。楚留香旁观者清,又深知一点红的剑路,自然瞧得清楚,心里虽然大骇,但却已无力可施。一点红剑出如风,天下又有谁能拦阻得住。谁知就在这时,一点红长剑忽然划了个圆弧,竟自姬冰雁判官笔间绕过,“唰”的一声,反向姬冰雁左股上削去。他一剑明明已可得手,为何忽又变招?楚留香虽然心里一喜,却又不免吃了一惊。一点红剑法素来无孔不入,此番怎会变得如此笨?姬冰雁一心只在制敌伤人,心无二用,却未觉得这有什么奇怪,对方使出笨招来,正是他的大好良机。他双笔一分,“毒蛇出穴”,只听“噗、噗”两声,一点红左右双肩的“肩井”穴俱已被点中,仰天而倒。...
在美国历史上,有两个姓罗斯福的总统,一个是第二十六届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另一个是他本族的侄子第三十二届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们虽然分属不同的支系,但都是荷兰移民的后裔。到富兰克林出生时,罗斯福家族已有几代人在哈得孙河畔定居下来。关于罗斯福家族的祖源问题,福兰克林说:“我只知道一点,那就是一切具有这个姓氏的支系显然都来源于一个叫做克莱斯·马顿曾·范·罗斯福的人,他是在1648年以前的某个时候从荷兰迁来的。”像在此以前和以后来到美国的许多移民一样,克莱斯在横渡大西洋时也把昔日的历史扔掉了。谁也不知道他是从荷兰什么地方来的,他的父母是谁,他来到美国定居时有多大年纪。由于围绕着家族始祖问题上的这种神秘之雾,罗斯福家族中一些常对祖先不恭的人暗示,克莱斯可能是“离法警只有咫尺之遥”的恶棍,也可能是不虔诚的犹太教徒,或者天主教徒。但是定居在哈得孙河畔的罗斯福家族的...
《至尊欲帝》作者:六神花露水序(很重要,最好看看)这是一个虚构的世界,世界由五块大陆组成,有较大的天宝洲和西奇洲,以及面积较小,罕有人知的仙,魔,冥三洲。五洲中,位局世界中央天宝洲幅员最为辽阔,人烟也最为繁密。天宝洲东部原本有个小国,叫“宋”,国主姓曹。宋国传至第三代曹德时,突然天降黄龙,留下龙珠一颗。宋国因此而大兴,此后几代国主皆是励精图治,百余年后更是一举超越东莱国成为天宝洲东方的霸主,与北明,西唐,南昭各据一方。待传至第二十一代曹端手中时,国运依旧昌隆。曹端直至五十岁时,膝下仍仅有一幼子曹横,方才九岁,乃是皇后黄瑛所生。曹端儒雅修长,黄瑛玉面端庄,偏偏此子生得臃肿,矮胖像冬瓜一样。只因自小得尽恩宠,变得品性乖张,慵懒疏散。曹端对他并不中意,可惜只有东宫出了这个独苗,不得不封做太子,将来由他来继承大统。...
--时空音乐之球 作者:向天朗第一回古堡 天上的月亮,闪烁著诡异的银蓝色光芒,落在草地上,反射出来的绿光,显得极度深邃、神秘。附近空无一人,微风偶尔飘过,草木发出沙沙的声响,并未带来生气,反平添一份孤寂,犹如处身深海之中,无依无靠。 在这种不见人烟的地方,竟传来一阵凄凉的笛声。笛音去而复反,高低起伏,音调却迟缓不定,渐见迷惘,似是奏曲者已经迷失方向,感到徘徊无助,不知不觉之间,从笛音中透露出来。没多久,一名正吹奏长笛的少年,缓缓走近。 身穿一套整齐西装,披著一件黑色长身冬袍的他,望了望四周,手中笛并未停止,心里却想∶「又是一片荒野。」想著,他抬起已呈乏力的双腿,不断的拖著向前行。别说月亮高挂天空中心,分不清东南西北,就是分清了,他也不知道该往何处走。走到哪儿都没有人烟,就连会走的生物也未曾得见,连续五天,他就是这样一边吹奏笛乐,一边在各种荒野之中,漫无目...
“很早以前,一个遥远的国家有一座迷人的城市,那里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庄严的庙宇,华丽的牌楼,优美恬静的园林以及由成千上万座灰色瓦房组成的幽静的四合院,是一个神秘的令人赞叹不已的地方。”这是一段世界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关于某个年代东方某地的描写。这个某时和某地被历史的长河定格在了中国元代元大都。中国的灿烂文明历史悠久,从炎、黄二帝开疆立业到夏、商、周朝的灿烂发展;从秦皇汉武的一统江山到唐宗宋祖的盛象万千;从大元帝国的空前强大到康乾盛世重塑辉煌。中国历史上从来就不缺乏伟大的朝代和伟大的君王。这些令我们自豪和骄傲的历代王朝和君主都是我们灿烂文明的巨大财富,而我们要讲的则是这些财富中最具特色的、最大疆域的、最具强悍姿态的、最富有神秘色彩的、最有争议的、最让欧洲人惧怕的……拥有太多之最的超级帝国——元。...
老套新意 你们同意这说法吗?我并不。 我们常见的叙述是:男女主角误会——女方逃走问出车祸失忆——忘了一切(全部或恋情部分)——怀孕或流产——巧遇失魂落魄或阴沉的男主角——在恋爱或折磨间记起一切— —危机接著来,坏人出现——扑灭坏人。从此快乐活著并且有孕。 常看著这样的公式在走,谁还会想掺一脚来凑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写失亿、想以另一种方式去写、不想要误会、没有坏人、不要危机。我不要每成就一次爱情就像解决一场灾难般,非要有坏人、疯子出现不可。 本著推翻公式的念头去写,是很单纯的想法。倒不以为自己桥段的铺排上有何了不得之处,只想来点不同。女主角忘了回家的路,所以男主角天涯海角的追寻。重点就只是‘失亿’,没有其它。...
--《想逃?窗都没有!》作者:木吉子读吧这匹马的眼睛是不是有问题呀?才会对我说那三个字呢?怎么可能呢?真是越来越严重了,一定是他脑壳坏掉了外加超级近视,还是离他远点好,免得空欢喜一场第一章初吻“你怎么这么蠢呀!做什么都做不好!不知道你大学是怎么混出来的?现在马上去给我重做,我要在下午上班前看到一份完美的报表,不然你就准备卷铺盖走人吧!”主管一边大喷口水掺合严重的口臭攻击着眼前可怜的人儿。“是,是,我一定会做好的!请您放心!”强忍被那一身浓烈的古龙香水薰晕的脑袋,脸上有被他口水喷射到的地方阵阵恶心感。搪塞,附合着,还要点头哈腰,真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呀!终于训完了,木水心如大赫快速拣起地上的文件早点离开是非这地,以免再受茶毒。火速冲进W-C打开水洗掉脸上另人恶心的口水分子!...
自 序 本集所选文章,除少数写于家乡凤阳,大多是漂泊北京期间写就。 由于我在家乡已磨快了手中的“镰刀”,一到北京便忙着收获“庄稼”,故从未为衣食忧。但作为一个无任何依托,惟靠一颗人脑与一台电脑闯世界的异乡客,总会体验到一种与在家乡不同的人生况味。我初到北京,由于对地理环境不熟悉,租房一再失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我曾从市内迁到远郊,又从远郊迁至市内,后又从市内迁至通州,两年多7次“乔迁”。每次搬“家”,都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一个流浪者的孤独与无助。然而,每次搬迁结束,我便可在“新居”内架起电脑,读书写作投稿,或曰“开张营业”。这又使我感到一种身有所托的安然,更感到一种心有所寄的快乐,所托所寄者何?我有一片不受他人侵扰的精神家园供我耕耘、供我收获也!而本集中的文章,便是这片家园中产出的部分果实了。这些果实滋味如何?恭请读者品尝。...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