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朝天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拉拉身上的衣服,走到一墙之隔的两位爹爹家去吃早饭。”爹爹早、爹早”我向坐在桌旁风姿绰约只动嘴不动手的爹爹和贤良淑德只动手不动嘴的老爹打了声招呼。真是得都十多年了,两人还是那副德行,吃个饭也不知道好好吃,就知道做一些有碍风化的事,好在我是从小就被他们特训过了,早就对他们的行为处之泰然了,才不至於消化不良或浪费粮食而造成身体发育不全。想我何柳。。。唉。。。。说起这个名字,想我一堂堂七尺男儿郎,不仅没个响亮的名字倒也算了,反到有个这麽女气的名字,我呕啊!我有两个爹,也当然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生的,是我那好心的爹把我捡回来的,听我爹爹说,他也是爹捡回来的。...
本来沈擎日米虫做得好好的,却碰到这个不长眼睛的采花贼,居然把身为男人的他给采了去,为了名声和安全,他只好无奈妥协,去北方为了家族生意而献身。没想到那个采花贼居然意犹未尽的将他带回家日也采夜也采,还把他当猫养!哼哼……猫?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以后他自然会清楚自己的真面目。 楔子 认识雷锦的人都知道,雷锦这个人只能用两个自来形容──祸害!古有“周处除三害”的故事,那是很有名的关于祸害的记载,可是故事的结局最后是周处杀死了恶龙和恶虎然后自己成了好人。 但是雷锦这个祸害恐怕只能祸乱人间直到他死吧。作为北方最大的马贼首领,不要说过往商旅每天早上起床开始祷告自己不要遇上他,就连北方的各国家人民都用雷锦的名字吓唬捣蛋的小孩──“你要是再淘气雷锦就来抓你了!”这句话要比那些“大灰狼来了!”“雷公来了!”之类的话好用多了。...
事先声明,真的只是为了骗密码才有的东西。这篇是手上某篇自创BL的番外,小受是文中中条院家的少主(这小疯子的名字叫中条院零司)。他老爸,也就是当家主,近亲相奸上了老姐,有了他。然后从小就拿他当性玩物养大。几个月前他的两个伯伯,连手篡位,干掉了小受的爸爸(现任家主),却因为两个人相持不下互不相让,只好把小受拱上家主位。一方面是因为辅佐前任家主的孤子,可以部分洗去篡位的恶名。二方面是确定性玩物的小受,会是一个很好的儡傀。底下是小受的老爸死了,小受登基大典之前的事情。正篇可是连H都只有一点点的普通BL,而且后来两个伯伯就死了,小受正式即家主位,从此大权在握,过得可是好日子。而且最重要的,这个番外里的小受,在正篇里是小攻啦!在文的最后会提到,小受思念的某只小白文鸟,就是正篇里他变成小攻之后的小受啦!(讲起来好复杂)...
文案:他绯声虽已是盼萦楼的大掌柜,但号称「金钢不倒铁公鸡」的他,有钱不赚可是会难过的。这回梁老爷居然拿出两万两银子来缉拿「怪盗」,嘿、嘿,又可以赚外快了! 这不是要整他嘛!梁家居然把他看成贼,还要他去捉拿真正的怪盗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就要他赔偿三十万两银子!哦~~让他死了吧……好啊!这个恶贼别以为他不知道他是谁,那傢伙身上的薰香味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楔子 这片广大的土地上,从南到北气候、地形变化万千,虽然有统一的通用语,但各地仍保有各自的风俗习惯,就如同方言会持续存在一般。 广大的土地上,各国纷立,争战亦在所难免,不过近几年来各个大国皆有休兵之意,其它众国自然也乐得休养生息,发展各自的经济贸易。...
第一章好冷好冷......奇怪了,明明烈日当空怎么里屋却冷的好似开着几十个大功率的空调!当然颜火非常清楚在这个莫名其妙的空间是不可能有空调的。但是他也知道只要对着这两个人嘛......颜火心想要不冻成冰棒才怪!偷偷瞄了眼坐在对面的男子,颜火丧气地发现,那个人还是面无表情,眼珠还是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好像真的要把他冻结成冰棒。“那个......那个......”不想成为冰棒的颜火迟疑地开口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唉!!!他真想仰天长叹三声——为什么他放着好好的二十二新世纪不呆,偏偏跑到这见鬼的精灵石代,偏偏又好死不死地救了那天人般的族长辛云,又偏偏误打误撞成了什么精灵族圣女......还着了魔地为心爱的辛云族长分忧,自告奋勇来见这对传说中的冷血兄弟.........
030 匆匆赶回乾坤宫,皇上已经坐在龙椅上了。 “枫,去哪里了?”他招手叫我坐到了他的身边。 “回皇上,今天去见了皇后和诸位娘娘,后来碰上了韩将军,去见了景玥公主。他们送了我不少礼物,还捎来了老朋友的书信。”我装作没看见他难看的脸色,甜甜一笑,老老实实地讲出了一切。 “哼。他们对你倒是挺好啊。” “韩大人为我赎身,韩将军景玥公主对我有恩。我非常感激他们。” “那你是要帮景灏争夺皇位?”皇帝眉毛一皱,脸色更加难看。 “嘻嘻……皇上,瞧您说的。我什么都不懂,能做什么?只是有些偏心罢了。这皇储之位由皇上您决定,做臣子不应该插嘴的。这些道理晓枫明白。再说我出身贫寒,没学过治国之道,只不过瞧在韩家人的面上觉得六皇子还不错。皇上,难道这也错了?”尽量掩饰心中的震惊,粘在皇帝身上撒娇。我不过是见了韩玄奕和景玥一面,就让皇帝起了疑心。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捣鬼。...
敬启者,崔言维先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自从昨晚强迫你为我blow-job,然后被你赶出门以后,我们已经十一个小时没见了,打电话,你马上挂,敲门,差点被你夹断手指,撬锁也行不通,你弟那混蛋找来的那条看门狗跟我八字不合,一看到我就吠。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你为我blow-job这件事,我在这里作详细解说,你一定要耐心看下去。大部分的男人都很喜欢blow-job,我也喜欢。虽然你常常骂我胎毛都没褪尽,是个小鬼;不过我是不是男人,相信没人比你更清楚,别忘了,上次Zuo爱时,我们比过,我比你长了半寸,你还很不爽地把我踢下床去。啊,话题扯远了,别生气,会长皱纹的,回到原来的话题吧。我们不妨来谈谈我对blow-job的看法,每次为你做时,俯下身来面对它,都觉得它非常有魅力,让我忍不住想把它吞下肚子里去。...
作者:空梦 《花花公子霍公子》001 新文前言:此文名定为让作者本人自己都觉得狗血想吐的名儿《花花公子霍公子》。 本文绝对不坑,每天至少都有一更。 又新挖坑了,本人案前名言:生命不息,挖坑不止。 以飨看客。 《花花公子霍公子》001 霍怀策,好友方大伟曾这样评价过他: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就是有点管不住下半身,想好好过日子,但就是耐不住诱惑与新鲜感,成为种马,情有可原。 孟国成,此人为一名严谨的科学家,对於人体骨骼非常有研究,偶尔充当法医,经他手的案子如果他说是和奸死那绝对不是奸杀的,业内名声冲天,一般人客气地叫他孟博士。 这两个三竿子都打不到一耙的人第一次相遇是在霍怀策失恋那阵子,在一个狂欢晚会上,舞池里群魔乱舞,霍怀策跳著跳著胃里的酒气冲天直顶四经八脉,想著爱著的前恋人不可再相拥了,悲从中来,眼泪止也止不住,狼狈地冲过人群,真奔洗手间。...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家明与玫瑰 by:穆卿衣(上)——这就是我知道的一点事情生命是盲目的幽灵是飘动的而那些发生过的事永远也无法再挽回那时候,我不过是刚刚毕业的一个大学生,在一家小报社做着一个小小的编缉。那是一个冬至的傍晚,天黑得特别早。办公室里的灯光白惨惨的,而窗外已经冰冷深黑如午夜。同事们早已经走得干干净净。因为我孤身一人在这个城市,没有地方可以吃团圆饭,所以就留在办公室里赶稿。这一期的特刊是关于同性恋的话题。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像湍流底下的礁石一样,渐渐浮出水面,社会上人们的态度,已经开始由最初的避而不谈转向重视。虽然开着暖气,但是空荡荡的办公室依然让我感觉到冷。我抽了半包烟,写了几行字,只觉得心里毫无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