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年华【1】初遇民国一九三五,北平。那一年我十六岁。我从学校回来,刘妈在门口迎着,接过书包,把拖鞋摆好,又伸手去解我颈上打得整齐的领带。我轻轻隔开她,笑着说:“||||乳妈,我自己就好,不麻烦你了。”刘妈一愣,微微有些失神,她一定又在想:这个一手带大的男娃从什么时候开始同她疏远了,多怀念以前那个吸着她奶头直咂嘴巴的小不点儿啊。我换了鞋,听见客厅里拔起一串高亢的大笑,洪亮浑厚的嗓音,听起来肆无忌惮,分外嚣张。我突然一个趔趄,晃了晃,这笑声像一把锋利的血刀,划破了苍白的帷幔,直刺入我寂寞的心底。直到许多年后,我仍会想起这个初冬的黄昏,一轮鸡蛋黄大小的夕阳挂在北平灰扑扑的马路尽头,瞬间被天际涌来的乌云吞没。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一面就是一辈子。...
上高中的时候累死累活就是为了上大学,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大学根本是个无聊的地方。起码在这个学校,陆筝只呆了一年半便完全厌倦了周围的难兄难弟们公认的事实是,他们这个学校较之其他大学还有模特专业的美女可以欣赏,这是这个永远挤不进全国高校排行榜的大学唯一的优势,也是吸引他们这帮无心专研学问的人继续留在此处醉生梦死的原因。无聊的生活不知道还要如何继续下去,有时候陆筝真想跟班上的老容一样退学算了,可是他不敢,他也没那个魄力。这个大学生活开始有了那么点意思是在他遇到司马峥的时候。那天是学校春季运动会,陆筝懒散的在校园里溜达,准备去运动场点个名。学生们谁也不喜欢在那里吹冷风,都是趁这几天去玩了,谁会把个运动会当课上啊!校方也是没办法了,只能想到点名这么个馊主意。前一天晚上和宿舍里的那帮家伙打牌到凌晨,才睡了一会儿又要来做这种例行公事的事情,无聊啊!...
作者:昕语 第一章 春末夏初的梅雨季,大雨笼罩了夜城一片颓萎。应该是个晴朗的五月天,偏偏豪雨不断,连心情也被压缩得仿似快发霉了。 戴翊芸已经喝掉第三杯黑咖啡,此刻她的怒气就像窗外倾盆的大雨。十点过二十分了,没有告之行踪、手机又关机,她简直忍无可忍,打算再十分钟他还不进门,她就把他的行李打包好扔到街上。 十点三十五分,她的忍耐到达极限,倏地起身冲入卧房。她才拖出空行李箱,打开衣橱,就见大门开敞,一名英挺的男人随即进入房间,也就是她苦等整夜的同居男友范家伟。 “你要离家出走啊?”范家伟带着微醺的醉意,脱下西装外套随口一说就要转入浴室。 “要离家出走的是你!”戴翊芸忿忿地将他的衣服扔在床上,抬头就是一吼。...
简介 激烈的索取,是对爱人的求证,对他们依然拥有彼此事实的求证…… 眼见晋军来势汹汹,风仲语和云浩然这两老,却因风星野与云岫出的「婚事」而闹得不可开交,为求顺利的联合作战,云岫出略施小计的让众人臣服,并让风星野乖乖配合他的契约游戏。 两军对战,战场上晋军虽失利,却让晋王轩辕哲从后方围捕云岫出。风星野急了!他必须带着领银雪城众部下到安全之地,又不想云岫出再受到伤害,他该如何抉择? 巨石如雨水一般泻到了头顶,风星野已运起了他全部的功力,震开头顶坠落的岩石,却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仅仅两丈的距离,如同天堑一般不可逾越! 云岫出站在这边,心冷到极致,他无法思考,大喝一声,飞身扑了过去!用他全部的功力,劈向那片笼罩在风星野头顶上的石云!...
《强者无敌》Ⅰ 文/璧瑶 1 “嗯……不走不行么……?”一双涂着蔻丹的手从背后懒懒地圈住一个正准备下床着装男人的脖子。 “呵呵,我有公事要办哟。”男人轻笑着轻拍了拍那双手,然后毫不留恋的拉开起身穿衣。 “骗人……每次都这么说……”被单滑落,一具不着寸屡凹凸有致惹火万分的性感女体片刻便暴露在空气中。 “真的哟,我不骗你。”男人套上长裤包裹住修长的双腿,然后从已穿好的衬衫中撩出比床上那女人还要黑亮几分的丝般长发,回眸一笑。 女人照例愣了愣——男人轮廓分明,仿佛精心雕琢般的美貌,不管看几次还是不免会让她有一时的失神。 但要声明的是,这个男人的美丽完全与女性化搭不上边,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完完全全属于纯男性的气息,高贵优雅得类似中古世纪的名门伯爵。所以即使拥有一头及腰长发,从背后看也不会被误认为女人。...
啊啊啊,,,笑春风终于还是悲文!可怜芥末冲着名字开读,满心期待HE……sign,,,好郁闷啊!找来两篇番外,旋大和清风拂面的,,,JMS,面巾仍需携带,切记切记----------------------------------流年(笑番外) by 左旋右旋一阵乱旋陈大郎回忆录节选之:我知道你什么都记得。。。。。。。。天好黑,江南的冬天原来也会下雪啊,倒叫人想起保定的冬天来。花落了总有再开的日子,人走了,却再也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呆在这里,看你睡过的床,你坐过的椅子,还有。。。。你留下来的那张琴。我的指法还是很笨拙,每次弹的时候总有一两个音要错,我的掌心里有很硬的老茧,那是长年握惯了刀剑的缘故,有时候我会张开手掌细细地看,这双手算是沾满了鲜血吧?洗也洗不掉了。...
序言听过“金色帝国”吗?相信大部分的日都不知道这个名称,因为这个组织从未暴过光,人们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更遑论得知这个组织的相关信息。然而,只要是身为华侨们的一员,就不可能不知道“金色帝国”;事实上,它就是这群离乡背景、分布全球的华人们所组成的一个秘密组织。二十世纪初,一位移民到美国的武姓华人医生为了团结海外华人的力量,保护大家身在异国的权益与财产,于是在旧金山成立一个特别的团体,由各行各业的华侨每年提供固定金钱集结成急难救助基金,以帮助任何受困的同胞,凡加入者都能受到组织的庇荫和保护,于是有愈来愈多的华侨成为这个组织的会员;久而久之,其财力与势力日益壮大,成员遍布全球,再加上武医生善于投资,在他手中的基金如雪球般愈滚愈大,资产涵盖了银行、电子科技、食品及传播媒体等各大行业,到了七0年代,整个组织因人员与财务的扩大而重组转型,“金色帝国”的名称因而确立。...
《替身情人》BY: 捷人第一章在三个月发生那件事以前,沈子隽从没怀疑过自己的人生幸福不幸福,也从不理解活在天堂和地狱的差别。活了二十年的他,就像所有平凡的普通人一般,时间到就起床,肚子饿便吃饭,困了便睡觉,从没怀疑过这样的生活会有什么变化。还在大学读书的他,头脑算是中上,不用费什么力气便考上不错的成绩,也跟同学混得很熟,他的长相不算是特别英俊,但也不算差,虽然还没有交到女朋友,但在异性中也挺有人缘的,也因此他从没想过上天对他好不好的问题。在那时候的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应该跟所有人没有什么不同吧?从学校毕业后,应该会找一份收入不差的工作,然后和个女人步上结婚的礼堂,之后生下一堆孩子,过著跟一般人一样的生活……...
卷一 龙逍卷第一章龙逍是个性情冷淡的人,其实这一点,倒跟凌飞有相似之处。龙逍当然不是好人,既然能年纪轻轻就接下神秘龙门的门主之位,说他是个好人显然是不可能办到的。越是大的门派,内部权力的争夺就越厉害,在这种争夺中,好人是无法突围而出的。但龙逍也算不上坏人,可惜这一点,除了凌飞外,别人谁也不肯相信。原因无他,龙逍冷淡疏离的样子,看起来就不好惹,谁会相信他不是个坏人?况且与他有共处过的人,比如赵栎,就深知龙逍不仅是个坏人,而且还是个阴险分子。——明明答应跟自己一起玩双飞,结果还对他下药,让他奋战了三天,差点精尽人亡。龙门在江湖上的神秘程度,远超唐门。原来,唐门已经有两三百年了,它家族内的那些个事儿,再神秘,一众江湖人也挖得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