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喜欢上了我的叔叔。叔叔排行最末,小我父亲十二岁,而我是父亲的第三个孩子,与叔叔只差了五岁。自我会开口说话后,我就叫叔叔为小叔。小叔是家中最受宠的人,上至爷爷奶奶,下至大伯叔嫂。就是连长于小叔的堂兄们也疼爱他。也由于这些疼爱,小叔成了家中最娇纵的人。事实上说娇纵是夸大其词了些。小叔并不娇气,反而很有男人味,事实上,小叔风流成性,到处留情,是镇上出了名的花花大少。小叔生得一张赛潘安胜宋玉的脸,自小便练就一身不错的武艺,但是,别看他一张俊美的脸,事实上他不但风流而且下流!他院里的小妾已突破三十个了,大多是从外面抢过来的,要不也是强行要回家的。但是这些小妾也很奇怪,明明是被强迫的,却能在被抢的第二天对小叔百依百顺。...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聚散真容易 作者:楚秋文案:两父子都当受的故事,爸爸CP:糊涂大叔受VS腹黑邪恶攻儿子CP未确定。轻松有爱的故事,小白文,只是欢乐的YY。主角:林路,林雨桐 ┃ 配角:欧东扬,江绍展,楚原,欧东樊第 1 章《聚散真容易》楚秋 ˇ第 1 章ˇ 十号是欧东樊的生日,本来上午时林路有课,两人早就约好了中午的时候林路到欧东樊住所去,林路亲自下厨给欧东樊做生日。只是老师刚刚点了名,林路就从后面偷偷跑了,他想给欧东樊一个惊喜。 欧东樊是林路一年前在“夜都”认识的,虽然林路也喜欢同性,但是以他的财力是无论如何也去不起“夜都”,A市第一高档MB店,只是看一眼饮料的价,林路就觉得自己魂要飞了。 他来是因为他接了一个活,老外非要见识见识A市最大的MB店的红牌长啥样,他这个翻译也就跟着过来了。事情谈完了,老板夜生活开始,他这个小翻...
发现写在后面的话好像没人注意,所以这次就在前面罗嗦。首先,番外只是正文的n个可能之一,基本上我写出来的结局都是可能发生但是在情感上被我枪毙的,所以,不太可能是文章结局。其次,其实上次说过要写这篇的,实际上也写了。我不是说想想小戚死了之后小顾怎么办嘛?一个可能是恨尽天下人,你要保护什么,我就摧毁什么?疯狂到如此,只是为了试验你到底出不出现。这个时候的惜朝,不管多坏,还是个孩子。然后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你不在了,那我爱那些你爱的,我替你守护你想要的,我做尽一切你可能做的事,不是为当好人,不为当大侠,而是在那个过程中找寻你的影子,感觉与你无限接近,仿佛你就在身边。其实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心如死灰,归隐。不过我自己不喜欢那种消极的方法,加之本身又写了好几篇,所以就不写了。...
橙色记忆番外 —— 读你1童阅初见凌毅的时候,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因为这个人而彻底改变。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在首都医科大学生物研究所工作,研究领域是分子生物学。他是少年大学生,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极为优异,十五岁时便在化学奥林匹克大赛上获得金牌,有好几所闻名遐迩的重点大学来找他,打算提前录取他。他最后选择了首都医科大学,立志做一个最优秀的医生。自从北京医科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合并以后,这所大学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医学院。在这里苦读八年后,他不但拿到了博士学位,而且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国内外的权威医学杂志上发表的好几篇论文都颇有份量,引起了不少的震动。他参与甚至领导开发的一些基因类新药对攻克某些绝症有着极好的效果,挽救了许许多多濒死的生命。因他长相秀美,气质优雅,举止斯文,遂被国内医学界称为“白衣秀士”。...
误上贼车我叫王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单身,今天是我35岁生日,我和下属还有同事在KTV庆生,闹到11点才结束。走出KTV发现我的司机小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连路都走不了,更别说开车了。幸好明天是周末我便让副总开我的车把喝醉的同事送回家,而我只好改坐地铁回我闵行区的别墅。一出莘庄站,头不禁感到有点晕沉沉的,可能是由于刚才吃饭时被灌了太多的酒,所以想坐着休息一下,就在通道的台阶下坐下了。突然一阵响雷把我从梦中惊醒。只见地铁站外下起了暴雨,我身上早已被打进来的雨水淋湿。我再看看手表,发现已经1点多了,而地铁站外末班公车早就没了,而出租车也许因为暴雨的原因一辆也看不到。我心中不禁骂到:“操你妈的,这个生日可过得开心,连家都会不了了。”就在这时,只见一辆白色的中型面包车开到了地铁站口停了下来。一个外地男人摇下车窗,对我大叫:“去七宝的车,10元一个人走不走!!”我立刻边跑边叫:“走,走...
天下第一 BY:青岚[楼主] 作者:mirafly 发表时间:2006-03-14 00:10:46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天下第一》BY:青岚楔子最近越来越趋于平静化的江湖被震惊了,人人都谈论着一个新出道的年轻人。据说那人武功极为上乘,恐怕连当今武林盟主也非他的对手。让人成为谈论话题的原因不只是因为他来无影去无踪的行迹和出神入化的武功而是因为没人知道他究竟是正是邪是敌是友。那人曾从邪教魔徒手中救出丐帮帮主,但是转过天又打伤了正在切磋武艺的少林主持和武当派掌门人。更让人称奇的是,据说那人外表是个美貌如仙子的少年。于是人人都在揣测此人的来历,每个门派都想得到这个人为自己所用,但又怕引火上身。江湖中人的身上都有一种躁动的细胞,而这种细胞多数情况下是与嚼舌联系在一起的,于是乎,燕清池的大名很快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1]"娘!"寒流从树上直扑而下,扑入寒烟的怀中。寒烟一个不防备,差点摔倒在地,他身旁的流云手疾眼快地扶住他,同时一手揪住紧紧搂住寒烟脖子不放的寒流,一点也不留情地把他甩到地上。"流小狐!我说过多少次,不许你这样冲入小狐怀里!"流云咆哮。被甩在地上的寒流揉揉屁股,倏地一声变成一只金色的小狐狸,一拐一拐地蹭到寒烟脚下,仰起头楚楚可怜地望着寒烟,"娘,我痛!"寒烟弯腰抱起它,心痛地道:"哪里痛?我帮你揉揉。"流云重重地哼了一声,流小狐缩了缩脖子,从寒烟怀里跳到流云肩膀上,讨好地舔了一下流云的脸颊,"爹,不要生气,我下次不敢了。"流云扯扯它的狐狸耳朵,没好气地道:"下次不敢,你上次,上上次也是这么说,可是还不是一样,我看你不成功把娘撞倒在地,你是不会真的不敢的。"...
明月松间照 清泉石上流 午饭吃耙耙吃得反胃。整个下午,冯嘉都在沿着流水的方向行走,以为可以消化胃里的油腻,实际上,漫无目的。天色渐渐黑下来,抬头看见现文巷的街道牌,他犹豫了片刻,转了上去,记得过了百岁坊,有家面店不错。小石桥附近,果然寻到那家小店,于是在门口坐下,叫了碗黄豆面。店家门口拴了一条黄狗,端坐在冯嘉几步之外,歪头瞅着他。 熟悉的黄布招牌,没有风,直直地定在那里,显得沮丧。肖萌开玩笑说“跟水泊梁山的‘替天行道’旗有点象。”然后,他忽然不笑,问道:“冯嘉,咱俩是不是给逼上梁山的?”冯嘉用筷子玩弄着面条说,“谁逼谁?我是心甘情愿的。”在肖萌向来喜爱微笑的眼里,冯嘉看到迟疑和,胆怯,可他依旧咧嘴笑了一下,不知道是赞同还是嘲讽。...
一、芳邻驾到 唐落一回家就看到一个可怜的男人蹲在自家门口,耷拉着脑袋无比沮丧的样子。他看看门号,没错!15层B座,他看着那堵着自己家门的男人,实在是想不出自己会从哪里认识到这样的人。 他是一本时装杂志的总编,认识的人不是时装界的人就是杂志界的人,不管是哪方面的人,都不会有这种皱巴巴的产物。 再没有时尚感,也不会穿成这样吧?没有自己的风格也就算了,穿的保守点也能忍受,混搭有时候也是一种调。眼前的人……唐落皱眉。夏天是最能突出自己个性的季节,不是名牌的话,也会有很多适合自己个性的衣服。大街上不乏时尚感敏锐的男女,在不济便是没有个性的中庸保守风格。可眼前这个是什么? 短裤上面居然是衬衫,衬衫的款式是民国哪年的?泛黄的衬衫领子还一只外翻一只里翻,最有问题的是衬衫下摆居然扎起来了,这……短裤下面是人字拖……若居家也就罢了,旁边的便利袋,很清楚的告诉唐落,对...
《倾国英雄》上《爱欲倾国》倾国英雄上之爱欲倾国 by 星宝儿文案:大同王朝的毒皇子軒轅熙城與平南王軍大將段舜傑原是勢均力敵的對手,卻在蟠龍山上一次巧遇,注定了段舜傑日後多舛的命運。這人生得如此好看,可惜身為男子,若是女兒身,真不知要教多少男人為之顛倒。雖是這樣想,但段舜傑卻在不知不覺之中,跌入了應是敵人的人密密織就的深情陷阱。第一次的傷害來自於欺騙,但之後無數次的傷害卻來自於心甘情願。在大義與私情之間,段舜傑將如何抉擇......平南王軍的多年基業,是否將一夕傾頹於他的一念之間?第一章夏夜的天空是一片宜人的深蓝。今夜月色极是明朗,山间景物皆清晰可辨。大山深处人迹罕至的温水潭在月下飘着袅袅青烟,仿佛在引诱着天上仙子也来一探这人间的胜境。...
一『叶儿,我爱你....』俊气的男子深情依依的捧著一位名唤「叶儿」的男子说著。『千祈,愿今生...与你同偕白首。』叶儿轻笑的望著千祈说著。白野千祈,日本平安时代的一名无名小卒....现年十八岁。上原叶,日本平安时代的一名花街小倌....现年十六岁。俩人第一次的见面,其实只是因为一场小事....一位喝醉酒的醉汉竟当街调戏上原叶,而白野千祈出手相救....非常老式的「英雄救美」情节...俩人也同样的遵照著老式的情节堕入爱河。虽然上原叶是名男娼,但白野千祈仍不计较的爱上了上原叶....自从认识了上原叶後,原本一事无成的白野千祈开始努力的工作,并打定主意要为上原叶赎身。上原叶虽非红牌,但身价却也不低....而且在鸨婆的恶意刁难下,上原叶的赎身价格竟然高达15贯钱...虽是如此,但白野千祈依然不放弃,每天努力的工作赚钱,存至今日~也有了14贯钱,估计再过不久,便能为上原叶...
冬虫前言虫子在文前想要说一说,文章与现实的关系,最近虫子非常不厚道的痴迷于写熟人。就是qq,msn上面的朋友。可爱的小六原型就是msn上一个好友,他的名字就叫做小6,他的头像是个小孩,让虫子每次看到都想要捏一捏,久而久之手痒,写文发泄一下。小6从最开始就不肯承认自己跟文章中的小六有关系,不过他说了不算,虫子说了才算对不对,哈哈哈,先让我大笑三声,他承认不承认都好,以他为原型的文文完结了。跟大家说一说写文中的趣事也可以说是巧合。虫子有一章写到文里可爱的小六被员警打聋了一只耳朵,文文写好以后当天晚上看到msn上小6的名字改成了“耳朵发炎听力变差”的话。虫子真是无言,何等的巧合阿,朋友们,可爱的小6竟然还说文文写的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