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田园之第一酒娘子-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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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听到他没什么诚意的恭维,永兴帝又重重冷哼一声。只不过,眼睛里却闪着一丝笑意,“这个程泯之,的确才华不凡。自此以后,国库再不必担忧匮乏。”
孟尚书乃他心腹重臣,许多事情永兴帝都不瞒他,这回程泯之的事亦是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闻言只道:“皇上英明。”
“安阳侯近来可有找你?”一阵沉默之后,永兴帝问道。
孟尚书的眼皮抬了抬,精神了两分,答道:“找过臣两回。”
“安阳侯夫人呢?她……可曾说什么?”永兴帝又问。
孟尚书的嘴角扯了扯,说道:“皇上希望她缄口不语,还是说些什么?”
永兴帝沉默下来,脚步渐渐顿住了,站在一处花丛前,举目看向前方连绵的宫墙:“委屈她了。”
“不怕委屈,就怕委屈得不明不白。”孟尚书垂眼说道。
永兴帝听明白了他的意思,闻言一声也不吭,良久不曾说话。再开口,却是说道:“回吧。”
这一日傍晚,一名下人打扮的男子敲开紫霞山庄的大门,将一封信带给了涂大海。
涂大海认得他,乃是孟尚书的亲信,客气地迎他进来喝口水,下人摇了摇头,见他亲手收了信,便又打马回了。
“孟大人递了什么消息来?”回到屋里,一行人都迎上来问道。
涂大海捂着信不给他们看,一个人躲到里间,关紧房门,才拿出信封。信皮上,写着一个字:“密”。
涂大海神色微凛,打开信封,取出信纸。展开来看,不由微讶。但见信纸上,只有两个字:“太子。”
什么意思?孟尚书写了一封密信,却只有这两个字……是想告诉他什么?涂大海翻来覆去折腾着信纸,发现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张纸,任何玄机都没有。
而上面只有两个字,不论横着读,竖着读,也瞧不出玄机来。
但是信封上却明明白白写着一个“密”字。
涂大海想了想,约莫理出一个头绪。心头一颤,强压下面上的震惊之色,烧掉信封和信纸,整了整神情,走了出去。
“老头子给你的信上写了什么?”孟庄主好奇问道。
涂大海笑眯眯地道:“不告诉你。”
任凭孟庄主如何问,就是不发一言。待到晚上,熄了灯,与云诗躺在被窝里,才低声把信上的内容吐出来。
“她是太子的女儿。”涂大海低声说道。
云诗浑身一僵,简直不敢相信:“什么?”
“这便解释了为何皇上始终不肯动她分毫的原因。”涂大海一边抚着她僵硬的手臂,一边低声说道。
云诗太过震惊,良久不能放松下来:“这怎么可能?!”
太子斐仁今年四十五岁,广玉公主今年三十一岁,两者差了十四岁——竟然不是兄妹,而是父女?!
“陈氏……她是怎么跟太子……”云诗怎么也不敢相信。
涂大海摇头:“这些事情,皇上是不会叫我们知道的。”他心里明白,孟尚书这回将真相告诉他,用的又是这种方式,只怕也是冒了风险的。
因为广玉公主是陈氏和太子所生,所以广玉公主既像陈氏,又有皇室特征。
广玉公主是永兴帝的孙女,云诗是永兴帝的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永兴帝即便心里偏颇云诗,却没法那么做。
永兴帝百年之后,便是太子继位。如果处置了广玉公主,只怕太子嫉恨涂大海与云诗,而那时永兴帝已经不在,谁来护着他们?
若说人不知鬼不觉处置了广玉公主,却又不可能。那时,周皇后还在世,她心思聪敏之极,没有什么能瞒得过她。当时永兴帝坐上皇位,至少有一半力气是周皇后所出。周皇后之机敏,从后宫中只有三位成年皇子,可见一斑。
永兴帝的身体极好,妃嫔也不少,几十年来生下的皇子公主也有不少。但是,真正留下来的除了太子之外,就只剩两人。一个是靖江王斐勇,早已撵至封地。一个是武成王斐烈,年少便丢到边疆带兵,今年才回来。
其余皇子公主,全都没存留下来。甚至有两三名,是他们的生母抱来,在周皇后的眼皮子底下活生生掐死的。
广玉公主的真实身份,永兴帝并不确定,是否瞒过了周皇后。然而在他想来,周皇后是知道的。否则为何生前待广玉公主还算温和?更是常常抱到寝宫,逗她玩耍。
“也亏得她死了。若是她没死,以广玉公主这回受的伤,真够咱们俩吃不了兜着走的。”云诗曾经是宫中婢女,对周皇后也有所了解,而涂大海身为朝臣,对周皇后当时的势力与话语权更是清楚。两人紧紧拥着,听着对方砰砰的心跳,均是后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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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这个大坑填完了,/(ㄒoㄒ)/~
第一二五章 金秋,无题
一转眼就是三个月过去。
深秋天气,已经颇冷了。一阵山风刮过来,已经吹得人浑身激灵了。涂菲媛站在院子里,抬手拨弄着额前的刘海儿,微微斜着眼睛,看着屋门口的方向。
屋门口,李氏手里拿着针线,一手揪着阿俊的领口,正在给他缝着扣子,口里叨念着:“你这孩子,心真大,扣子都快掉了也不吭声。若是半路掉了,敞着领口走路,不叫人笑话?”
阿俊低头看着,一动不动,口里娇娇软软地道:“我知道了,谢谢奶奶。”
李氏这才给他剪了线,放他离开。两眼看着携手走出门的小孙女儿和俊小伙儿,又问道:“晌午真的不回来吃了?”
“嗯,晌午在那边吃,奶奶就不要给我们留饭啦。”涂菲媛转过身回了一句。
李氏便拿着针线进屋了,口里还叨念着:“这孩子,挣钱都魔怔了。跟她爹娘回京当公侯小姐有多好?她偏不,留下来开个什么酒庄,一天能赚多少钱?她死都不肯走,就要留下来,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
屋里头,堆了几垛玉米棒子,正是今年的收成。涂老头搬了凳子坐在一垛前头,一手拿着锥子,一手拿着玉米,在脱粒儿。一锥子下去,哗啦啦,一溜儿结实饱满的玉米粒儿就脱落下来,掉在涂老头脚边的布袋里。
“媛媛不回去就不回去呗。”听着老妻的叨叨,涂老头笑呵呵接了一句。
李氏一听,不乐意了,声音陡然拔高起来:“你怎么也不说说她?媛媛多听你的?若是你肯说说她,指不定她就跟着回去了?”
“你这话要是给媛媛听见,还当你不待见她,变着法儿要撵她走呢。”涂老头眼也不抬,苍老的手握着锥子,一下下杵着玉米棒子。
李氏已经把针线放回去,闻言走过来,搬了小凳子坐下,也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徒手搓着粒儿:“你休要吓唬人,我岂会撵她?不过是瞧她不争气。回京多好啊,有偌大的府邸住着,有丫鬟下人伺候着,还有亲爹亲娘在眼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哪里不好?”
“要是好,你咋不跟去?”涂老头抬头瞄她一眼,“老大喊你去,你咋不去?”
李氏扬着脖子道:“我去干啥?我一个老婆子,我在这住惯了,我才不去。”
“就兴你住惯,不兴媛媛住惯?”涂老头抛掉一根锥下来几道玉米粒儿的棒子,又拿起另外一根,杵着锥起来。
“媛媛跟我能一样吗?她年纪小,能有啥习惯?就是有,再好改也不过了。”李氏一边搓着玉米粒儿,一边跟涂老头争辩道。
涂老头呵呵笑了两声,不跟她争辩了。
阿皎洗刷了碗筷,将厨房里收拾干净,便也走进这屋来,搬了小凳子蹲在一边,麻利儿地搓着玉米棒子。
过了三个多月,她吃得好,穿得暖,也没有人动她一根手指头,渐渐就养起来了。不仅身量拔高一截儿,还长了些肉,原本尖尖的小脸儿,如今也有些肉了,泛着健康的粉色,也是一名俊俏的小姑娘。
只不过,李氏瞄了她一眼,却是冷哼一声。
李氏不喜欢她。这姑娘哪里都好,就一点不好,那就是跟媛媛抢阿俊。她如今也瞧出来了,阿俊对自家小孙女儿,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小孙女儿对阿俊,也有些不寻常。这两个都是好孩子,而且老大两口子并不反对,渐渐的李氏就默认了,日后的孙女婿多半就是阿俊了。
而阿皎却对阿俊格外好。炒一只鸡,她给阿俊留个大鸡腿,其他都剁碎了。蒸一锅包子,给阿俊的就拧了漂亮的花褶儿。熬一锅汤,每次都是给阿俊盛的稠稠的。甚至,她还想给阿俊缝衣裳。
今天早上出门前,便是阿皎发现阿俊的领口松了,要给他缝扣子。李氏哪里能叫她动手?偏偏小孙女儿不会干这个,便接过来自己给阿俊缝。总之,对阿皎的观感是一日比一日差。
面对李氏如此明晃晃的嫌弃,阿皎仿佛没感觉到似的,一声不吭,低头搓着玉米棒子。哗啦啦,一道道玉米粒儿掉落下来,不多时便搓了一小堆。
涂菲媛和阿俊手牵手出了门,往村子外头走去。
两人今天穿了同一个颜色的衣裳,都是宝蓝色的,上面绣着的花式也一模一样,搭眼一看,便知是同色同款。
上回去肃王府,阿俊就跟肃王妃说了,叫她准备衣裳的时候,男式女式的都备着。并且,刻意要求了,要同色同款。他都这么说了,肃王妃还有什么不懂的?况且涂菲媛的品行,她也不是不知,便暧昧一笑,应了他。
为此,麻一不知道暗中叹了多少气。追求姑娘,哪里是这个追法?缠着磨着,就跟个孩子一样,一点儿男子汉的气概都没有,如何打动姑娘的心?
阿俊不肯听他说,每次一听就要瞪眼。在他看来,什么都跟媛媛一样,才是最好的。此时,跟涂菲媛穿着同色同款的衣裳,就连脚上穿的鞋子,布料也是一模一样的。他喜滋滋地牵着涂菲媛的手,一路快乐地迈着步子。
直到旁边岔路上,走过来一个身影,才叫他不悦地敛起眉头。牵着涂菲媛的手,走到小路的另一边,躲避之意不能更明显。
走过来的那人,显然看见了他的躲闪,抬头瞧了过来。苍白的脸色,疲倦的神情,眼底下的两点乌青,透露着他的不好过。正是许凌云。
瞧着他低头走远,略有些佝偻的背影,涂菲媛微微挑眉,不仅不同情,反而露出一丝讥讽。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他。
秋闱考试,许凌云并非没中,相反他考得很好,乃是第一名解元。毕竟是拿着涂大海的笔记,参详研究了不短的时间。加上他本人也有些念书的天分,这个成绩可谓相当之好。
成绩公布下来之后,许家简直要得意坏了,更有不少官宦或富商人家,备下宴席请许凌云去吃。至于许凌云的母亲,也被人各种称赞夸奖,那时的风光得意,一言难毕。直到有一回,许凌云在人家的宴上,也不知是他自己蠢,还是被人算计了,竟然调戏了知府家的小姐。
后面的事情,稍微一想便知。知府家的小姐十分羞恼,状告给了父亲,知府勃然大怒,道了一句“浪荡轻浮,不可为官”,就此把许凌云打落云端。明年的春闱,也没了资格。
十年苦读,眼看前景在望,却遭飞来横祸,前路尽断。回来之后,许凌云便是一脸灰败。后来被陆氏搓窜着,找涂大海求情。涂大海只瞧了他一眼,就将他轰出了门。自此,许凌云前途彻底断裂,每日靠给人写信作画,勉强拿些银子。
对这样的人,涂菲媛一点儿同情也没有。
涂大海是多么善良的人,她心里清楚。别人求到他头上,他一般不会拒绝的。尤其许凌云读过他的笔记,怎么也算半个学生,他更是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但是他一句话没说,就将许凌云轰出了门。涂菲媛就算不相信自己的眼光,也该相信涂大海的眼光。
“咯吱”“咯吱”的声音,从脚下传来。进城的小道上,铺满了又干又脆的枯叶,脚踩上去,便发出断裂声。阿俊一时来了兴致,蹦蹦跳跳,非要捡着同一种树叶踩。一时脚尖在原地打转,将周围的枯叶都踩干净。一时周围没有,他蹲下去鼓足力气蹦出好远,才踩到一片。
看着他欢快的身影,涂菲媛只是笑。这三个月来,好吃好喝地养着,臭小子倒是健壮了。身上有点小肉了,个子也抽条了许多。涂菲媛如今只到他鼻子下边了,跟他说话都得抬着眼睛。
也许是日子安稳了,他里里外外都变了很多,与刚来时截然不同。涂菲媛想起才捡来阿俊时,他尖俏的下巴,瘦得可怜。一双眼睛满是戒备,像是受伤的小兽,谁也不信任,闪动着狡诈。美虽美矣,却美得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