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苗疆道事 >

第382节

苗疆道事-第382节

小说: 苗疆道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老江一股血直冲脑门,却给王朋一盆凉水浇灭,清醒过来,这才晓得麻衣老头是想让他冲到洞口,然后将他手上的枪给卸下来。

    人乃血肉之躯,无论再厉害,其实也罕有能够生扛枪弹的,这事儿早在百年前闹义和团的时候,就已经被无数的鲜血和亡魂给证实了,所以麻衣老头若想冲进来拿人,那么这把枪,是他最大的威胁。想到这里,他极力收敛起心头的怒火,朝王朋点了点头。老江冷静下来,王朋立刻吩咐众人持械上前警戒,并且呼唤里面的茂姐拉着杨小懒出来,用麻衣老头女儿的性命,来威胁他就范。

    这点子说实话,有些过分了,不过工作队中最厉害的人都不在,能够防住麻衣老头的手段并不多,两把枪被麻衣老头给弄没了,现在我们这边虽然人多,但是反而成了弱势。

    然而就在王朋吩咐的时候,又是一阵寒风吹了进来,我感觉一阵黑暗笼罩着石厅之中,接着老江手中的枪坚定地响了起来,啪、啪、啪,朝着一个冲进来的黑影子射去。打中了,血花四溅,然而当我恢复视线的时候,却瞧见躺在地上流血的,却是先前跌下山崖的一个同伴,身上开出了巨大的血口子,血肉翻卷,而那麻衣老头,却趁着这混乱,已经冲到了老江的身前来。

    老江抬手便射,然而那麻衣老头速度更快,直接偏头,避开了这最后一发子弹,接着手一伸,直接老江的手腕给抓住。丽乐台。

    别看他的手如鸟爪,却十分坚韧,用劲一捏,老江根本握不住枪了,那坨铁直接掉落了下来。

    麻衣老头突进上前,速度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鬼魅,然而工作队长期与这些人打交道,个个都练就了一身的本事,几乎没有用上什么反应时间,围攻而来。第一个上前的,自然是离得最近的王朋,他能够被离去的张队长委以重任,自然不是没有道理的,此番短兵相接,立刻显示出了十二分的强悍,朝前一掌,直接印在了神威大发的麻衣老头背上。

    麻衣老头已过辉煌时期,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已经大大降低了,然而经验却依旧还在,大伙儿一拥而上,他反而是如鱼得了水,旁人的拳脚倒也不用防备,只是避开王朋的那一记掌,便在众人之中翻腾起来。

    几乎是一道身影闪动,三两下,便有人吃了亏,啊的一声,倒在地上,王朋在旁边看得仔细,不由得气炸了肺:“亏你是个前辈,居然还用毒!”

    麻衣老头嘿嘿笑,说我老头子年纪大了,比不得你们这些小伙子,用点取巧的手段,倒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正得意,旁边突然抢出一人来,却是哑巴,一根滑溜溜的榉木棍,朝着麻衣老头的身后捅来。这棍子来势汹汹,麻衣老头一时间也有些心慌,往旁边移动去闪,却不料这使棍的人也是个招式连绵的老手,那棍风几乎是擦着他的衣角而动,麻衣老头连踏了几个方位,那步伐诡异,身形变换,却不料依然还是给捅了一棍,一个踉跄,在我旁边跌过去。

    我虽然对麻衣老头有着天生的畏惧感,然而真正到了你死我活的这一刻,恶向胆边生,捏紧了小宝剑,便朝着麻衣老头捅去。

    许是太过于熟悉了,麻衣老头对别人防备,对我却多了一丝懈怠,结果闪避不及,右臂给我的小宝剑划拉了一下。

    这小宝剑锋利无比,顺带着划一下,便是一个大大的血口子,麻衣老头“啊”的一声大喊,腾身后撤,不管旁边围上来的众人,而是死死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质问道:“陈二蛋,你居然胆敢弑师?”

    “师父?”旁人纷纷疑惑地看着我,都没想到我跟这凶煞盛名的杨二丑,居然还有这么一层关系。我没有理会旁人诧异的目光,而是死死盯着面前这个丑恶的老头子,胆子也长了毛,一边摸着怀中的符袋,一边紧紧抓着小宝剑,大声喝道:“去你妈的师父,一个天天谋夺着我性命的老头子,有什么资格当我师父?我这半年来吃了无数的苦头,低声下气,装够了孙子,今天我倒是要告诉你杨二丑一句话滚你妈的蛋!”

    我骂得痛快,杨二丑却是真正发了怒,仰天一阵笑,那冰冷的声音却在石厅中飘荡起来:“哈哈,难怪我心里面一直感觉不安,原来你什么都知道。陈二蛋,你才十三岁吧,居然会有这么深的城府,如此能忍,果然不愧是‘特别之人’,如果让你长大了,这天下还了得?择日不如撞日,我今天就把你给度了吧!”

    他这话儿一说完,那只独目突然就变成了血红色,身子一动,竟然直接冲到了我的面前来。

    他动了,我却也能反应过来,闪身后跳,瞧见他诧异的目光,我恨意地大声骂道:“你这个老不死的,你以为我除了打杂,什么都没有学么?”麻衣老头哈哈大笑,身上的衣服无风自动,无数的黑气散发,整个石厅里面充斥着浓烈的尸臭味,抵抗力稍微低一点儿的人,直接就吐了出来,接着他像恶魔一般,朝着我这边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麻衣老头表现出了势不可挡的气概,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从旁边冲出了一个身影,直接抱住了他的大腿。

    误杀战友的老江,用生命,拦住了麻衣老头。



黎明年代 第四十七章 屋外有人求见

    我的超度咒文,并非什么强力的东西,不过就是劝人向善。消磨斗志和戾气,听久了,自然而然的受不了,这是一个水磨功夫。但凡能够闯荡码头的和尚道士,都会这么一点。

    婴灵虽然无形,但是却能够去感受,这并非通过场,而是一种心灵上面的沟通,我能够感受到那一缕青烟,便是婴灵化散、度化的具象,心中正想着大功告成之时。瞧见哑巴在我身前的地板上面写下这么一句话,顿时就有些疑惑起来。

    我与哑巴努尔,相熟不过一天。按理说不会有太多的信任,然而人和人之间总是不同的。有的人相交一辈子,都疏远,而我与这个笑起来有如春风拂面的哑巴少年却是一见如故,他说的话,可比那真金还真。

    面对着我的疑惑,哑巴开始给我解释,配合着手语和撵山狗的旁白,我大概清楚,原来在刚才最后一下,那东西自知必死无望,便将一部分戾气递出,钻入我的体内。

    此戾气属阴,性刁且寒,平日里如冬眠毒蛇,毫不起眼,但却如跗骨之蛆,源源不断地祸害于我,并且还会在关键时刻,置我于死地。此物深入膏肓,药力不能达,唯有缓慢调养,徐徐化解。

    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听得哑巴的意思,我反倒是笑了起来,说:“我二蛋本来就是个倒霉蛋儿,若是换了别人,这还要哭上两场,是我的话,过眼云烟而已。”我说得豪气,哑巴似乎听懂了,从腰间解下一个皮囊来,拧开盖子,自己喝了一口,然后递给我。我闻了闻,浓香甘爽,微微带辣,是酒,我没喝过这玩意,但是瞧青衣老道喝过,甘之如饴,知道是好东西,也抿了一口,火辣辣,只烧心,结果呛得只咳嗽,不过咂过味儿来,倒是绵长。

    哑巴咧嘴大笑,然后过去看小妮去了,撵山狗过来拍我的肩膀,说:“二蛋,真男人。努尔他这样的生苗人,最重英雄,肯把腰间的酒给你喝,算是认下了你这朋友了……”

    我抹着嘴边的酒液,也跟着笑,心里面豪气十足,觉得能够交上哑巴努尔这样的朋友,怎么样都值得。

    哑巴忙活好久,终于确定小妮无事,弄了点宁神养气的汤药,使其睡去,又找到张知青一家,告诉他们,这婴灵之所以会困扰许久,是因为它天生就是不凡人物,如果生下来,必定名扬天下,然而这回走投无路,才会心生怨恨,这怨灵虽解,执念未消,五年之内且先别要孩子,不然它还会过来叨扰,以后的初一十五,上一炷香,也算是尽一尽父母的缘分。

    这些一一应下,哑巴便不再停留,而是提着张知青家准备的礼物,与我们一同返回龙家岭。

    他是住在撵山狗家里,我也没有归家,而是腆着脸一起混过去。那婴灵十分难以对付,所以即便是蛇婆婆的弟子,哑巴也有些精疲力竭,不过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很认真地走着路,一步一个脚印。我从小顽皮,伙伴也多,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同龄人,虽然他才比我大一两岁,但是给我的感觉,好像那大人一般,心里面有着许多心事,和悲伤的过往。

    那天晚上我是在撵山狗家睡的,我和哑巴睡床,罗大被我们挤得只有睡地板,我跟哑巴说了好多话,从小时候的各种事,到后来上了五姑娘山,与胖妞、小白狐儿一起生活的日子,都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对这个哑巴少年有着特别的亲近之感,他很认真地听着,不时还点头比划,又冲蹲在房梁上的小猴子胖妞笑。

    本来十分疲惫,但是这一聊天,不知不觉东方的天色就明朗了起来。

    哑巴本来是打算解决完这里的事情,就回山的,然而跟我聊得默契,第二天居然也没有动身的念头,而是与我把臂言欢,同游龙家岭,在后山的山坳子里面,他也不藏私,给我亮起了他嫡传的苗巫十二路棍法。他手上的那个木棍是用那杉树芯做的,自小就有,表面早就被汗水浸透,气息养足,长不过三尺,两头滚圆,耍弄起来,却给人予重影无数的威风。

    我跟老鬼修习的都是些粗浅的法子,站马步、打直拳,黑虎掏心,要么就是各种持符解咒的法子,像这种千锤百炼的套路,倒是少有,看得津津有味。

    哑巴平日里应该很少跟人交往,除了跟我这话痨之外,也就和胖妞亲近一些,其他人,无论是罗大还是我爹,都不太爱搭理,唯独撵山狗跟他们寨子有些渊源,才会听一些。我们两个在一起玩了三天,他才返回深山里面的生苗寨子去,临走前依依不舍,还送了我一个小银牌,上面是一个硕大的牛脑袋,表面发黑,看着好似古物。我也不客气,收下后翻遍身边的物件,想把那小宝剑赠予他,他坚决不接受,最后拿了我的一颗塑料纽扣。

    哑巴走后,我有事没事就往罗大家窜,缠着撵山狗叫我手语,那段时间把罗大他爹缠得没办法,后来看到我就躲,弄出了好多笑话。

    张知青家出了那么一件事情后,他终于没有再想着调回城里去,每天依旧出工干活,安心地照顾一家人,不知道是不是出于愧疚,在得知我为了就小妮而受到了隐疾之后,一枝花总是带着小妮过来看我,有时带些吃的,有时就纯粹是走动,我还瞧见一枝花跟我娘在背地里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啥。

    那时候我迷着学手语,整天净去逮撵山狗去了,倒也没有怎么留意这些,不过小妮在我家出现得多了,也明显地感觉到两家人亲近许多。

    张知青是外来的,我爹也是解放前才到的龙家岭,两个男人还算是有一些共同话题,田家坝和龙家岭离得不远,两家走动频繁,不知道怎么地,小妮就认了我爹当干爹,而我也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妹子。小妮从小就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多了这么一个妹子,其实还是一件不错的事情,特别是这粉雕玉琢的小女娃喊我二蛋哥,哎哟喂,骨头都有些酥了。

    不过唯一让我不满的,就是罗大、龙根子和王狗子这几个龟孙,总是笑嘻嘻地缠着我,说二蛋哥,我给你当妹夫吧,以后都叫你哥。余农冬。

    当然,这些家伙都逃不过我的一番痛揍。

    时间慢慢流走,又是一年过去,山外面早已经换了天,浪潮平息,拨乱反正,不过这些都不是我们所关心的,农民嘛,最关心的不过就是土坷垃里面的产出,是否能够填饱这一家人的嘴巴和肚子。我十三岁那年,龙家岭来了一支勘探队,说是要进山找矿,让村里出两个认识路的村民。细数整个麻栗山,要说熟悉这片深山老林子的,恐怕撵山狗要说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了,所以他算一份。

    后来有人听说山里面的瘴气重,又过来找我爹。我爹本来不愿去,但是人家出的酬劳高,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就接了这活。

    那些人去探矿,来了近二十号人,说是最多几天就回来,然而这一入了林子,十来天都没有消息,留守的人和我们家属都慌了,我看着我娘和我姐那一日比一日担忧的表情,想了想,将小宝剑和符袋带在身上,便去找罗大,问他要不要和我进山。



黎明年代 第四十八章 神秘刺客伯爵

    第二天,我被冻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一看,我没有看到屋顶。而是铅色低沉的天,下意识地坐起来,才瞧见原本的小屋还在,不过断墙残垣。不知道破败了多久,我的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5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