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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节

拔魔-第6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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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行秋瞧了瞧自己沾满油脂的双手,也过去清洗,看着水面上的倒影,忍不住笑了一声,他终于回到原身之中,虽然还有点不太适应,可是怎么看都觉得顺眼。

秦先生站起身,用教书似的冷静声音说:“这里是西介国芙蓉山,从前是裴氏非妖聚居之地,后来被妖族毁掉,从二十多年前就再也没有人类或妖族入住,如今已是荒山。”

“原来这里是小青桃的家乡,真是巧,我怎么会来这里?”慕行秋也站起身,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身上擦了擦,他外面穿的是普通皮甲,里面有一层麻衣,头上戴着的草帽与左流英一模一样。

“这并非巧合,是芳芳选中了这里。”

慕行秋笑容尽去,原地转了一圈,眺望四周,“我用霜魂剑收入秃子魂魄的时候惊动了芳芳,她肯定从小青桃那里接过到邀请……”

霜魂剑刻在慕行秋的一根骨头上,芳芳心意一动,他不知不觉间受到影响。

慕行秋迎风站立,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平抚心绪,然后转身微笑道:“真没想到会是秦先生,您怎么会来找我?”

秦先生左右看了看,“你打算在这里谈?”

“秦先生喜欢什么地方?”

秦先生想了一会,“有美酒……还有美色的地方。”

西介国遭遇的重创一直没有完全恢复,人烟稀少,村镇不多,大城更是寥寥无几,断流城算是其中一座,它虽然离芙蓉山不近,却是慕行秋最容易找到的城池。

但他已经认不出现在的断流城,它比从前大了一圈,城墙都是新砌的,旧墙已被连根去除,碎丹之术造成的夕照湖被圈进城内,周围店铺林立,比二十年前更加繁华热闹。

夕照湖边夕照楼,这里有断流城甚至整个北方数一数二的美酒与美色,更有最佳的观湖位置。

慕行秋的百宝囊里有一些金银,一块一块地往外掏,再加上一点点幻术,总算在上午要到了临湖的雅间。

“两位客官来得早,过午之后的房间都被预定了,您两位就算有再多的钱,想在黄昏时分赏景,也得排到半个月以后了。”掌柜领了赏钱,过于热情,显得有些唠叨。

秦先生对酒色极为挑剔,一坛坛美酒抱进来,他闻一下就挥手退货,一位位袅娜女子摇步入房,刚刚施礼,连话还没来得及说一句,秦先生就微哼一声将其斥退。

掌柜的热情迅速减少,“客官,您这位朋友实在……断流城里没有能让他满意的了,照这样下去,还不得折腾到了晚上?这雅间可是有人预定了,过了午时……”

慕行秋掏出更多金银,将掌柜的热情重新点燃。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秦先生终于挑好了,看他的脸色这也只是差强人意而已。

三坛酒摆在桌上,泥封揭开却不去除,仍然覆在坛口上,不要杯碗,也不点菜。两名“幸运”的歌伎侍酒,却什么都不用做,一个站在窗边凭栏望湖,以侧身示人,一个坐在窗下的绣墩上,怎么动弹都行,就是不能站起、不能唱歌。

“万事皆有度,比如那鲜花,远观为赏,细嗅为品,皆属雅事,或者信步闲游误入街巷,熏香一阵悄然入鼻,回首望去却不见花丛花影,恍恍然如在梦中,此为雅中之雅。最可恨的是那些折花之人,洋洋自得,无异于小贼炫耀赃物。又有采花入药者,俗不可耐……”

秦先生难得话多起来,头颅微晃,偶尔鼻翼一动,闻一下若有若无的酒味,然后抬眼瞥一下窗边莫名其妙的美女,当成下酒菜了。

掏钱请客的慕行秋是“俗人”,他最好的朋友之一就是花农,年年养花、折花。

秦先生滔滔不绝,讲述何为美之真谛,两名歌伎一开始还端着,后来实在受不了,看在金银的面子上又不好发作,只能连打哈欠,无聊地望着平淡无奇的湖水,将奇怪客人的唠叨当成嗡嗡的蚊虫叫声。

慕行秋默默地等待,既不辩驳,也不赞同。

午时已过,掌柜三番五次过来窥视,只是收的钱太多,不好意思直接撵人。

秦先生终于抒发完感慨,说到了正题,“我需要你的保护,想来想去,你是唯一合适的人选。”

“到目前为止,我留在你在身边只有一个原因:你是芳芳的父亲。你想得到保护,最好有充分的理由说服我。”

秦先生摇摇头,似乎觉得这位“保护者”不是特别理想。

“那就从头说起吧,遗憾的是,很多事情我都给忘了,在一遍遍的轮回之中,我丢失了太多的记忆。”

“轮回?”

“嗯,我是这世上唯一的轮回者。”

窗边的两名歌伎对这场交谈毫无兴趣,事后就算有人问起,她们也想不起自己听到了什么。

秦先生遗忘了许多事情,但是大致脉络还在心中。

时间回溯到十三万多年前,魔族正如日中天,但他们的数量一直不多,高峰时期也不超过十万。最后一任魔王专心致志于消灭神树与最后一批异兽,为了培养一批高等奴仆,他允许道统三祖在魔族中间传播道法,结果产生的却是一个强大至极的对手。

在最后一战中——那是现在的人类与妖族想象不到的惨烈战争,其中细节魔王却不记得了——魔王在即将一败涂地的时候做出一次不得已的选择:集中残存的法力,将自己的魂魄送走。

魔族的存在方式比较独特,虽然分为将近十万名个体,他们的情绪与魂魄却是连在一起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魔王送走的不只是自己的魂魄,每只魔族的魂魄都被带走一点。

道统大获全胜,却也受损严重,无力消灭最后一批魔族,于是夺去魔族的躯体,施法开辟虚空,将魔种关了进去。

三祖打算等道统恢复实力之后,再进虚空彻底消灭魔种,永绝后患。

事与愿违,道统三祖很快就去扫荡虚空,明明将魔种逼到绝路,可是剩下的最后一只怎么都杀不掉,无论多么强大的法术对它都没有效果。过后不久,这只魔种分裂出成千上万的同类。

三祖强取魔种的全部记忆,终于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线索,原来魔王之魂还在世间飘荡。

数千年里,道士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用种种手段,甚至在每一件主法器之内都灌注魔种,以吸引魔魂现身,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魔魂不可能认输,肯定想夺回魔种的力量,却从来没有做过哪怕是最简单的尝试,三祖至死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魔魂最初的计划的确是重夺魔种,但是为了躲避道统的追杀,他施法将自己送入轮回,这改变了一切。

轮回能让魂魄寄附在胎儿体内,阻止胎儿自身的魂魄成形,从而永远占据这具身体,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十四五岁之前,魔魂丧失一切记忆,成年之后才会慢慢觉醒,根据体质的不同,这具身体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初期的几次轮回不太顺利,那时道统刚刚得势,人类尚未诞生,妖族受到围剿,魔魂的新身甚至没挨到成年就在混战中被杀死了,他的一些记忆,最重要的是一些情感,就是在这个时候丢掉了。

直到人类诞生,道统也稳定下来,整个世界再度步入繁荣,魔魂才能进入完整的轮回,觉醒之后的魔魂突然发现,自己对夺回魔种和报复道统都不感兴趣了,只想就这么一直轮回下去。

“不能让魔种找到我。”秦先生不管说到多么紧张的事情,都没忘记嗅闻酒香和欣赏那两名百无聊赖的歌伎,“力量会改变情感,强者与弱者的心态截然不同,只要与魔种结合,我就会向道统、向整个世界复仇。我不想做折花的事情,可是一旦拥有折花的力量与机会,谁也经受不住诱惑,包括我。”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为什么找我保护你。”慕行秋不想对秦先生的说法做任何评价。

“因为芳芳,因为轮回。”秦先生说。

第八百七十六章收集者

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够轮回十几万年,都是因为拥有魂魄,兽类没有,再强大的异兽也没有。神魂就是多出来的第四魂,它能让拥有者更聪慧、更坚定,可是在寻常的人生中,这点特殊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有修行才能发挥出神魂的最大潜力,据我所知,三十多位道统祖师当中,至少有十位拥有神魂,初代三祖皆有神魂,因此才能领悟道法。”

“芳芳也能当祖师,如果……”当着秦先生的面,慕行秋能够平静地提起她的名字,忍不住想,如果芳芳还活着,要当祖师就必须度过情劫,改变的就不只是她的人生,还有他的。

“神魂的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它是偶然的集大成者,可能出现在最卑微者的体内,终其一生也不会被发现。魔族数量稀少,神魂因此也更少一些,在我立名魔王的时代,魔族已经上万年没出现过神魂了。”

秦先生对芳芳可能的命运不感兴趣,他在意的只是神魂,“芳芳对我来说天赐之物,错过这一次,可能又要再等十几万年,所以我推迟了下一次轮回。”

推迟轮回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随着年岁增长,秦先生的魔性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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