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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七辑)-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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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和冷星,别无他物。

  注释
  ⑴ 克拉肯沃尔(Clerkenwell)位于伦敦市伊斯林顿镇最南端的一个区。它最初是因为弗林东巷中的“书记员的井(Clerk';s Well)”而得名的。在中世纪,每年伦敦教区的书记员们都会在那里定期演出根据《圣经》编写的神秘剧。

  ⑵ 在文学的传统上,Mephistopheles(梅菲斯托弗里斯)通常被视为一个大恶魔的名字,甚至有人将之作为撒旦的别称。可追本溯源,我们却无法在《圣经》中找到任何有关的事迹或者人名,这个名字通常——恐怕最初也同样是——与浮士德博士的故事连系在一起的。
  在浮士德的有关的故事中,他是一个用知识换取浮士德博士灵魂的恶魔。在不同的版本的故事中,这名字的拼写样式则各有不同,除了我们最常见到的梅菲斯托弗里斯(Mephistopheles)外,还有,诸如:梅菲斯托(Mephisto)、梅菲斯托菲鲁斯(Mephistophilus)、梅菲斯特(Mephist),暮菲(Murphy)、梅菲(Mephy)、暮菲·斯托菲力斯(Murphy Stoffelis)、梅菲斯托菲里斯(Mephistophilis)、梅菲斯托菲尔斯(Mephostophiles),和梅菲斯托菲尔(Mephostophiel),等等。
  在十六世纪发表的一本名为《浮士德之书》的出版物里(这本书被通常认为是第一本有关浮士德博士的故事),梅菲斯托弗里斯被称为梅菲斯托菲尔斯,这个名字在希腊语中有着“并非喜爱光明者”的意思,也可以被认为是“躲避光芒者”。无论是在这本《浮士德之书》,还是在克里斯托弗·马罗于1604年发表的戏剧《浮士德博士的悲剧历史》(这本书同样将梅菲斯托弗里斯称为梅菲斯托菲尔斯)之中,他都并非是撒旦本身,而是撒旦的手下。不过有趣的是,在1616年重新出版的《浮士德博士的悲剧历史》中,恶魔的名字变成了梅菲斯托菲鲁斯,或许这能够证明这个名字的拼写是随着时间变化的。
  随着浮士德的故事,梅菲斯托菲里斯的传说也出现了,尤其是在十七世纪。他大多被描述成最初协助上帝创世的天使之一,由他亲手创造了虎鲸、海豹,并与另外一个天使克里若斯(创造了海豚的天使)一起创造了其它的一些海洋动物。在路西法对上帝发起的叛乱之中,他是第一个加入路西法叛乱的天使,而在战败之后,他是仅次于路西法,第二个跌入地狱的堕落者。为了奖励他的忠诚,路西法让他成为地狱的第二号首领。不过,就堕天使这点来说,梅菲斯托弗里斯应该是从一开始就被如此看待的了。在马罗的作品中,梅菲斯托菲尔斯曾说道:“为何这是地狱,难道我未曾离开 / 你好好想想吧,我——这曾经亲眼目睹过上帝容颜者 / 曾经品尝过天堂的永恒欢愉者 / 难道没有受过千层地狱的磨难 / 并失去了永恒的幸福吗?”

  ⑶ 女人所读出的这几个头衔只是这位“坐在高大的黑色王座上的人”所拥有的部分称号。而他所拥有的全部头衔不下数十个,每一个都与睡梦或者说书有关。(见《沙德蒙编年史》,理查德·盖曼著,迪克提姆出版社)

  ⑷ 这个女人的名字(Doktor Estrella Silberhof)几乎就和她本人的来历一样令人难以捉摸。她的名字“Estrella”是西班牙语中的“星辰”;而她的姓“Silberhof”则在德语中有“白银的宫廷”的含义;而她拥有的头衔却是最让人难以揣度的,唯一可以确认的是Doktor(博士)一词并非英语,可到底是荷兰语、波兰语,或者瑞典语还是别的什么语言则完全无法确认。

  ⑸ 雅各在回返迦南的途中将自己的妻儿和牲口送过雅博渡口,又独自返回,准备与他的哥哥以扫见面。夜里,他遇见了一名神秘的男子(有人说那是名天使,也有人认为那就是上帝本人),他与此人相互搏斗,直到破晓也未分胜败。那人见无法击败雅各,便摸了把雅各的大腿内侧,自此时起,雅各以及他的子孙便不能食用动物的大腿肉。之后雅各请那人为他改名,那人便为他取名为以色列(与上帝搏斗的人)。雅各的子孙就被称为以色列人。而他的十二孩子便是最初的“以色列之子”,后来,这个词便也被用来代指所有的以色列人。

  ⑹ 墨菲斯是金姆的别称之一。他是沙德蒙仙境里最强大的“无尽家族”的七名成员之一,通常以高大、细瘦、面色苍白的黑发男子的形象出现。





《实习生》作者:'俄' 尼吉京

  生平 译

  主持人的话:

  有这样一句著名的话:老年人总是喜欢怀疑,而年轻人却总是喜欢轻信。
  不错,无论是在原始社会、现代社会还是未来社会,这一特征似乎一直为人类所拥有。这是因为老年人经验丰富,习惯于以自己过去的经验来推测和考察新出现的事物,自然会对一切都怀疑有加;而年轻人则心怀幻想,充满激情,难免会有许多不切实际的美好幻想,当与自己想象相类似的状态一旦出现时,他们首先选择的自然就是无条件的相信。当然,这两种情况都有其偏颇无益之处。
  在《实习生》这部科幻作品当中,作者要谈的不是老年人多疑的缺憾,而是青年人轻信的危险。它以一个十分精彩的结尾,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许多不利于我们的东西,开始恰恰会以一种十分美丽的假象出现。

  发动机怒吼了一会儿,脚下的舱板微微抖动了几下,一切就静下来了。托里解开皮带,轻松地站起来。
  “王牌宇航员!”马克丘称赞道。
  宇航组的第三个成员任卡是个实习生,这时还在防超重座椅上摇来摇去,试图挣脱出来。托里为他解开了皮带,这使实习生的脸红到了耳朵:自己简直像老太婆似的需要帮助!
  马克丘在座椅上往前挪了挪,坐舒服一些。托里推开面板,打开凹槽,这里挂着3套宇航服、3支自动枪、3个火箭包。马克丘的宇航服饱经沧桑。每一厘米都有沸腾的岩浆、小块的陨石、强大的力场、与怪物的搏斗和种种事故留下的纪念。托里的宇航服稍好一些,而任卡的宇航服却闪闪发亮,尽管实习生偷偷地往下刮过颜色,让它显得陈旧一些。
  “你把任卡带上吧,”马克丘忽然说道。“让他开开心。小伙子是第一次走出飞船,所谓是小姑娘头一次上舞会。”
  任卡不再看屏幕,他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射出喜悦的光芒。
  “收拾一下,”托里说。“准备好,我说小姐。”
  实习生受委屈似地闪动了一下长睫毛,但托里已经不耐烦地把他推到宇航服前。
  “用一分钟整理行装!快!别忘了自动枪。”
  他自己先来到宇航服前,这么一转身,那么一转身,宇航服已经穿在他身上了。他把全身的钮扣扣好,披挂整齐。而任卡则做出一连串慌乱的动作,就像在电影快放时手脚飞快闪动,结果却被捆在许多扣环、带子和保险扣中间,两条腿被压住了,而身子在腰带里胀得像个气球。
  托里皱着眉头拉了一下任卡的腰带,伸出另一只手推了推脖子,把实习生一下子推进了宇航服。在小伙子还不知所措的时候,托里已经用手指按了一下操纵板上的红色按钮。
  马克丘在他们身后说:
  “别走远。这里位置不错,可以很快立起灯塔。不用太远,只要起飞时能保存完整就行。午饭前一定要回来!顺便说一句,中午还是吃小球藻。”
  最后一句话几乎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甚至是为了刺痛这两个幸运者,以使他们感到不好意思,因为他俩能到这陌生的行星上逛一逛,而他作为船长,只好在船上留守。
  只有他一个人觉得小球藻好吃。托里对藻类很讨厌,而任卡还没来得及厌倦这种星际飞行员最常吃的食物。这位实习生对于在宇宙中发生的一切都喜不自胜,甚至在必要时愿意吃皮靴,并且还会引以为荣并向人夸口。舱门打开了,他们进入降压闸门,等了一会儿。指针指到零度,压力平衡了,内舱门关闭了,现在外舱的鱼鳞板拉开了。
  飞船停在一块平地上,这块地的边缘消失在发红的烟雾里,在空隙中有时有一些阴影掠过,不知是移动的岩石,还是空气团。在黑色的土地上有岩浆流飞快地流过。红红的,浓浓的,喷发出热气。这岩浆向四外奔流成许多小溪,不停地变更河道……这时,任卡才明白,这完全不是岩浆,只是一些影子,既透明,体积又有大得出奇……
  头顶上空传来一声可怕的轰鸣。他们不约而同地仰起头。只见严峻的红色天空上有浓密的气团在迅速移动。当云块相遇时,就响起短促的吓人的撕裂声。一瞬间在天空的红色岩浆上炸开了一个闪电的间歇喷泉,闪电的形状难以置信,就像圆盘长出许多长长的亮角,仿佛是怪异的等离子体大章鱼。
  就在任卡着迷地站着不动时,托里哼了一声,迈步往梯子下面走。其他世界的美景不能打动他,火山之类的危险不能吓倒他,在千奇百怪的星球上降落是他的日常生活,就像走出家门,进入面包房似的。
  在最后一级上他停下了,喊道:“喂,诗人!我把第一个踏上未名行星的荣誉让给你!”
  任卡似乎是从梯子上倒栽下来。
  “你走在我旁边。”他警告说。“这行星看起来很和平,但是干我们这一行的要时刻保持警惕。”
  任卡感到无比幸福,两眼像灯泡一样放光。
  “会发生什么事情吗?”任卡问道。
  “会的,”托里回答说,“如果你……”
  正说着,实习生绊在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一条树根上,“扑嗵”一声摔倒了。自动枪脱手,摔到了好远,而“树根”却仓皇而逃,冲进树丛里。
  “……不经常看看脚下,”托里说完了这句话。
  羞愧的任卡捡起了枪,走在年长同伴的身边。脚下的青草发出沙沙声。这是最普通的常见的草。如果在地球上看到,不会引起注意。但是,这里毕竟是另外一颗星球啊!
  他们走出了雾区,于是整个世界仿佛变了样。没有高山,没有岩石,他们走在平原上,飞船留在后面,前面是一片绿色的树林。放眼望过去,是普普通通的树林,跟地球上的一样。
  “咱们到那儿看看,”托里说。“然后就回去。让船长有机会夸耀一下他的好胃口。照我看,尽管他的身材像一个中等的大猩猩,但祖先绝不是猿猴,而是鳄鱼。那些家伙甚至吞吃石头也能消化!”
  他们越走近,树林就越显大,高低粗细各不相同的植物聚集到一起,像是大植物奇特的茎条。无数有锯齿的阔叶挡住通路,向地面投下奇形怪状的绿色影子,显得阴森。
  他们走进了树林。托里像是要穿过疯长的野草地,嫌恶地跨过倒在地下的腐烂树干,随手撩开爬蔓植物试探着的卷须。
  任卡兴高采烈地紧紧跟在后面。他也像托里那样用一只手提着自动枪,但感到很别扭,不如著名的王牌宇航员那样潇洒自然。
  多么美妙的森林!那些硕大无朋的叶子,可以把一头大象裹住,粗大多汁的树干,用手指一戳就能穿透。不太光滑的树皮上长着真丝一样的长毛,如同安卡拉猫贵重的毛皮。有棱的圆果大得像足球……好一个奇妙的童话世界!
  托里心情平静地走过这巨大的植物园,同时他记下并且分析着,把观察到的事物分别存入多层记忆库的各个层格里。一切了如指掌。而对于实习生来说,这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大海。其实,他在家乡的森林中也会迷路的,因为他会追赶每个蝴蝶,扑打每个甲虫……
  托里回头往后看。任卡正跟在后面。小伙子满脸通红,一直红到耳根。眼睛放光,张着大嘴,一副想入非非的神情。
  “你在想什么好事呀,诗人?”
  任卡的脸更红了,他垂下了眼帘。
  “于是,地球人遇到了一座壮丽的城堡,”托里用嘲弄的口吻拉长声调说。“那里居住着古老文明社会的代表。在他们当中,老迈的星球国王有一位女儿,容颜秀丽,美貌无双……”
  任卡吓得哆嗦了一下,立即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托里……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能透视人的思想?”
  “没什么,”托里用揶揄的口气说。“明摆着的,哥们儿,明摆着的。你的小脸上一切都写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
  “啊啊,”任卡立刻放下心来。他还低下头,藏起眼睛,以防万一。他稍稍落在后面了,但是,他终究忍耐不住,用充满幻想的语气说:“要是真的该有多好……遇到一个古老的文明社会……”
  “还要在一个最危险的时刻,”托里煞有介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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