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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眷恋风情(寄秋)-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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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逆蝶越看心越惊,开始後悔开启死豹子的私人档案,查询所谓的上了三十七道密码的超机密文件,让自己睡不安枕。

    什么烂机密嘛!用脚指头就解得开,害她有种大限将至的悲壮感。

    被疯子缠上还好摆脱,换个住所改个名,三个月不出门就能逃过恶运的降临,不用担心有个阴险的男人在背後算计。

    不过她还是觉得很哀怨,她是招谁惹谁,人在家中坐,祸从海上来。

    「我该往哪里逃呢……」

    「逃到我怀中如何?小瓶儿。」

    哇!长吁短叹的悲春伤秋免了,秦逆蝶脚上大拇指一按,画面转至拷贝的侏罗纪公园Ⅱ——失落的世界。

    瞧!小暴龙的双亲正一口咬住车顶,打算分食……嗯,是已经分食了救援者的身体。

    这不就是人类社会的写照,弱肉强食。

    而她亦是食物链的一环,若是不小心守好自己的心,早晚被吞没。

    「我该说早安还是晚安呢!风先生。」

    时针指向凌晨三点。

    「人家说女人心最毒,我总算见识到了。」风向天笑得有点冷,一掌挥开床上的电脑。

    可怜的电脑,再见了。「好粗鲁,你让别人的电脑升天了。」

    她一点都不心疼,甚至还有些刻薄的想,反正一通电话就有人去闯空门……呃,搬家,该哭的是自作自受的蓝豹。

    那是他的生财工具,他的第二生命。

    「而你差点让我也升天了。」堂堂龙门护法居然栽在门外女子手中,他不用混了。

    「不会吧!你太多心了,我只是让你好睡些。」秦逆蝶连敷衍都懒。

    「好睡?!」他忍不住想掐断她的脖子,「你用了对付两头大象的药剂在我身上。」

    那又如何?「事实证明你还活著,以後少拿什么垃圾玩意出来招摇撞骗。」

    「招摇撞骗?!」忍住,别让她激怒,「你丝毫没有悔悟之心?」

    「我做错了什么?」她睁大无辜的眼眸。

    风向天的掌心握紧又松开,重复了十来次,「我真是败给你了。」

    他说得很无奈,谁叫他自己爱献宝,扯到麻药不忘把龙门的醉花荫大加吹捧,并让她试验其药性。

    谁知她私下藏了根银针,藉机浸泡了许久,趁他一个不察往後脑穴位一扎,瞧他尚未完全昏迷还狠心的补上一脚,然後俐俐落落地吩咐他的手下送她回家。

    要不是他自幼受过严苛的药物训练,那一针扎下去少说睡上七日夜,铁定让这小祸害给溜了。

    「你要赔人家一台电脑,有个不良家伙靠它吃饭。」秦逆蝶不怕死的以可惜眼神示意那寿终正寝的电脑。

    「电脑比我重要?」

    她缩缩脚指头,「请问点有深度的问题,我这儿没搁糖。」

    「我没死成很遗憾喔!」他冷硬地抚摸她颈部脉动处。

    「下次努力,你安心的等死。」她也很後悔自己不够心狠手辣。

    银针拿在指缝是如此顺手,只要往风向天脑门一扎,瞬间麻痹整个大脑状态造成其运作失常而瘫痪,若在五分钟内未及时抢救,必死无疑。

    可是当看到柜内维持完整的便条纸,一时鬼蒙了眼的心软,手指偏了个方向,注定他命不该绝。

    她是个好杀手,一闻便知药剂的轻重,不该为了短暂的心动而失了原则。

    功力真的退步了,居然莫名的冒出善心。

    风向天气恼又纵容地戳戳她脑袋,「我要是真死了,你会被整死。」

    「死於自己的麻药俗称自杀,我无罪。」差点忘了把龙门考量在里面。

    还好他没死成。

    「你喔你,住在我的大房子不好吗?」他长得像恐龙吗?让她得拚命逃。

    「非亲非故,不好打扰。」她又不是没屋住的游民。

    他真想瞪死她。「要不要我强暴你造成关系。」

    踢掉鞋,他扯下外衣爬上床,狠狠地将她禁锢在两臂间,威胁性十足地俯视她无动於衷的表情,誓要逼出她的情绪。

    懒人习惯了不动为福,自然在情感的对峙上占了优势,不过她认了命,有个男人来圆心似乎不错。

    一朵笑花在平凡无奇的面容上绽放,竟也灿烂炫目。

    逃不开就往里头跳,死也要拉个伴,一时的留情注定日後的多情,她是罪有应得,活该遭情劫。

    「你好美。」

    秦逆蝶主动地抚上他阳刚的脸,「美丽的谎言人人爱听,别害我变虚荣。」

    「你笑起来的时候脸蛋发著光,我不会轻易赞美女人,可你真是一个美丽的小女人。」瞬间的美撞击他的心,他几乎要停止呼吸。

    「奇怪得很,我居然相信你的话,我一定是脑袋不清楚了。」她晃晃头,企图晃出个清明。

    「傻女人,是你把自己想得太平凡了。」他捧正她摇晃的头一亲。

    她平静的眨眨眼,「平凡的人乐些,你一定没做过平凡人。」

    可想而知,能成为龙门四大护法的人物绝非平庸之辈,打一出生便得接受严厉的训练,以期在日後发扬龙门精神。

    即使他有心平凡,身後的光圈硬叫他难以称心,沾泥的银钻仍发其光华,如她一般。

    「我闻到你身上的神秘气味,我的小瓶儿不是只家猫。」该有的观察力还未腐朽。

    风向天在她头边蹭呀蹭地轻嗅,处子的幽香伴随著一股夜的魔力,使他下腹一阵闷烧。

    他将脸孔面向床,极力稳住奔窜的欲望,她在他心头已有多年,但两人相处不过短短数日,他不想因为急迫的需索而伤了好不容易连接的桥梁。

    爱是一种尊重,不是两性的竞争,做个君子不难吧!

    可是,反骨的她偏要破坏现况。

    「你想和我做爱?」

    「Shit,你非要让我为难?」女人,你的名字是恶魔。

    秦逆蝶唇角有抹诡异的笑,「我饿了,向天。」

    多么销魂的勾情嗓音,一宇宇酥入风向天的心窝,可笑的君子风度哪能及得上佳人的哝语,大手立即袭上她的胸。

    「我马上喂饱你,小瓶儿。」男人的意志太薄弱。

    「我不会做,你动手好吗?」实验证明,男人是感官动物。

    他一听心喜如炽,吻直落她脸上。「我教你,我会温柔的疼宠你。」

    「是吗?吃个饭需要温柔?」秦逆蝶佯装不解地眨著大眼。

    「吃……吃饭?」他没用心听,两手忙著探索她的曼妙身躯。

    「对呀,我从中午到现在都还没进食呢!」没人煮给她吃。

    依依和管丰的上美国签合约,好色的老板大人带美女上宾馆未归,可爱的小芹芹又被恶豹拐跑了,她找不到煮饭婆。

    一、两餐不吃当减肥吧!她懒得动。

    他停下动作一横目,「你没吃饭?」

    「是呀,好饿哦!」适时合作的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腹鸣声。

    「可恶的小恶魔,你整我狼狈。」风向天翻身下床,用力地抓抓头。

    秦逆蝶甜甜地用脚趾撩他後背,「人家真的不会做饭嘛,你来啦!」

    「小恶魔。」他咬牙切齿地瞪了她一眼。

    有了龙家女儿的前鉴,他怎么会忘了女人的可恨,她们是没良心的坏巫婆,只会鞭策男人下厨房,用她迷人的嗓音。

    先交心的人最可悲,注定要被吃得死死的,不该让性欲主控了理智,他太失算了。

    「下次再说些暧昧的语句蛊惑我,我会让你彻底失身一千次。」他不会每次都煞得住车。

    「一千次够吗?你可别是中看不中用,保证期限不到十年。」她故意挑衅。

    「闭嘴,秦逆蝶。」

    噢!还记得她的名字。「为了我将来的幸福,总要问上一问。」

    她慵懒的神情比故作轻佻的风情更魅惑,让风向天实在很想扑上去撕光她的衣物,亲吻粉嫩的肌肤。

    「不想饿肚子就安份些。」

    「否则呢?」

    他冷邪的一笑,「我会先喂饱自己的小弟弟。」

    秦逆蝶识相的收起戏弄,双手合掌平躺在床上像个圣女。

    装死。

    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惊醒了一对甫归国的情侣,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让他们累垮了。但是累归累,他们还是醒了。

    飞机上的餐点都太难吃,重口欲的两人只好空著肚子回台湾。

    又累又饿又懒得上餐馆饱食一顿,先上床补个时差再说。所谓物以类聚,多少会被传染惰性,睡眠会降低饥饿感。

    「好香哦!附近有新开幕的餐厅?」揉著惺忪双眼,任依依以作梦的口气问。

    管观阳抓抓凌乱的发,「没人在凌晨四点开门作生意,是咱们饿过头产生幻觉。」

    又是一阵桌椅挪动声,他们抬头望望上方,水晶灯饰似在摇晃。

    两人相觑一眼。

    「不会吧!懒人蝶是宁可饿死也不肯纡尊降贵地洗手做羹汤的人耶。」她一定是耳朵出了毛病,明天得去耳科挂号。

    「说不定是小偷。」管观阳有些同情这个不长眼的贼子。

    任依依打了个哈欠眯眼眄他,「你白痴呀!小偷会一大清早上门帮人做早餐?」

    「很难讲,逆蝶总是会吸引奇形怪状的朋友,搞不好她趁我们不在国内这几天交上新朋友。」

    这点两人都不否认,她的确是废料收集场……呃,应该说资源回收场,专门和怪怪人物打交道,三教九流的人都可以成为朋友。

    她的「异形」缘的确好得可怕。

    奸偷、富乞、千金拾荒妇就先别提了,她还结交国际性的盗墓组织,三不五时送些国宝级的盗品来分赃……分享。

    前些日子遇上个流浪汉,细问之下竟是某小国的王储,再来有个采花大盗,专门掠夺各大名校的校花、系花,只要是处女无一幸免,校园封号——处女杀手。

    秦逆蝶没有好奇心的个性他们都很清楚,见死不救更是她的本性,偏偏这些人会主动巴上她。

    以她的懒性,不拒绝就被当成默许,所以荣升垃圾村的村长——不管事的那种。

    「阳,我好饿,我们上门讨食会不会迎面飞来一把菜刀?」肚皮重要,命更可贵。

    「菜刀多重呀!逆蝶没那么勤快。」管观阳夸张的形容秦逆蝶的懒病。

    「说得也是。」她心安了。

    「逆蝶的朋友太善良了,一大清早就来喂猪。」简直是奴婢命。

    「啐!你会不会讲话,我们长相像猪吗?」他们可是要去抢食。

    三头猪挤在一个槽吃馊食,这画面多难看呀!

    他冷吸口气,「咱们是高贵的猪嘛!」

    「要当猪自己去,我才不会为食物出卖尊严。」任依依的尊严很快因肚子不平气的叫声而彻底的被出卖。

    「你不饿?」管观阳披上睡袍,拎了楼上的钥匙。

    「饿。」她可怜兮兮地缩著肩。

    「走吧!当猪去。」

    尊严多廉价呀!她敌不过美食的诱惑,一件晨褛披上身,随爱人把猪当。

    民以食为天嘛!拜(败)了不可耻。

    在刻薄主子严格的操磨下,四个大男人都得丢掉刀枪系上可笑的围裙,手中的武器改成锅铲,造就了四位五星级饭店的大主厨。

    虽然他们服务的对象只有寥寥数人。

    满锅的热油滋滋作响,一块块排骨炸得香酥金黄,洒上橙汁、高汤和必要调味料,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橙排骨盛上手绘瓷盘。

    风向天将锅洗净,重新倒油下锅炸刚解冻的鸡块,做起香辣的鸡肉砂锅,左边的锅煮著虱目鱼汤,电锅中煲著薏仁芙蓉粥,有点枯萎的青菜浸泡在水里等著成为下一道菜。

    锅铲在他手中十分灵活,过小的围裙不显得突兀,扑鼻的香味使人蠢蠢欲动。

    即使懒如死人的秦逆蝶都不由得起身,移动千斤重的雪白双足来到厨房。

    有个会做菜的男人真好,就算被骗到一贫如洗也甘愿,他不做牛郎太可惜了。

    「小瓶儿,别偷吃。」

    有吗?她又眨起无邪的双眸,「我以为这是我的食物。」

    「小心烫舌,没人跟你抢。」

    「难讲,不学无术的可耻之辈多如茅坑蛆,一个个乱没道德感。」呼!好吃。

    「卫生点,下回炸黄金蛆给你吃。」真像小孩子,有吃的就没戒心。

    他笑著摇摇头,把豆腐丸子盛上盘。

    黄金蛆?!「好吃吗?」她眼中闪著光彩。

    「你不怕?」女孩子都怕虫子类。

    蛆嘛!也是一种高蛋白的营养食品,有什么好怕的。「我怕不好吃。」

    「你喔!懒人贪吃,早晚为了吃把自己给卖掉。」他一脸眷宠的关上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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