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凯恩斯-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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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结论应用于全体劳工身上的。他们又认为他们的结论,同样适用于闭关
经济体系(closed system)或国际经济体系中之一员;而其所以适用于后者,
亦不是因为后者有若干特征,或因为当一国减低其货币工资时,将影响其对
外贸易。这些当然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他们结论之真实性,也并不基于
当货币工资总支出(total wage bill)减少时,银行制度以及信用状况会起
某种反应,因而产生若干间接影响。这些将于第十九章中详加讨论。他们的
结论只是基于下列信念:在一闭关机构中,当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降低时,
则至少在短时期内,必有若干(虽然不一定成同比例)真实工资之减低。这
也许有例外,但例外并不重要。
说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定于劳资双方之货币工资议价,——这种结论,
并不一望即知其为真,历来却很少人设法证明之或否定之,实属令人诧异。
这种假定,与经典学派之一般论调也扞格不入。经典学派告诉我们:价格决
定于边际直接成本(marginal prime cost),而边际直接成本又大部分决定
于货币工资。则当货币工资减低时,我们想,经典学派会说:价格将几乎作
同比例的改变,而使真实工资与就业水准大致不变;如果对于劳工有若干得
失的话,那是因为边际成本中有若干因素并未变动,致使劳工蒙受损失或获
得利益。①经典学派之所以未曾循此思路追究下去,一部分是因为他们有根深
蒂固的信念,认为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率;一部分大概是因为他们
有先人之见,认为物价定于货币数量。而且,劳工可以自己决定其真实工资
率这一个命题,一经成立,又和另一个真命题混在一起,以致真假难分,是
非难辨。后一个命题是:劳工们总可以自己决定,他们愿意在何种真实工资
率之下,达到充分就业(full employment)。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在一特定
真实工资率之下,所能有的最大就业量。
总结起来,对于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我们有两点非难。第一点是关于
劳工之实际行为的。当物价上涨,货币工资不变,以致真实工资下降时,一
般说来,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供给量,不会低于物价未涨前的实际就业量。
说一定会低,无异是说:在现行货币工资下愿意工作而实际并未就业的人们,
只要生活费用稍为提高一些,即不再愿意工作。然而这种古怪假定,却似乎
贯彻于皮古教授《失业论》全书之中,①而为全体正统学派所默认者。
第二点更基本的非难,将于以后数章中再加发挥。这点非难,发生于我
们不能同意经典学派之假定:——工资议价决定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经典
学派作此假定,实犯重大错误。因为,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方法,可以使得
货币工资之一般水准所能获取的工资品,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相等;
① 我以为这种说法含有很多真理成分在内。虽然当货币工资改变时,其全部后 果,较此更为复杂,参阅下
文第十九章。
① 参阅第十九章附录。
劳工全体也许并没有途径,可以借工资者价时货币工资之修改,而使真实工
资率降低至某特定水准。这是我们的论点。以下我们要指出,决定真实工资
之一般水准者,主要是几种其他力量。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将为本书主题之
一。我们将说明,我们对于自己生存其中的经济制度在这方面实际上是怎样
运用的,一向误解甚深。
Ⅲ
个人或团体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虽然常被认为是决定真实工资之一
般水准的,其实争执对象全非如此。因为劳工之移动性不能完美,故工资与
从事各业之净益(net advantage)并不趋于绝对相等;故设个人或团体,让
其货币工资比别人相对减低,则其真实工资亦相对减低。这已构成充分理由,
使他们抵抗前者。反之,当货币之购买力改变时,全体劳工都受影响,要对
每一次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都加抵抗,实属不大可能;事实上,除非
由此引起的真实工资之减低,达到了极端程度,普通都不如抵抗。而且,劳
工这种态度(即抵抗局部的,适用于一二工业的,货币工资之削减),对于
增加总就业量所加的阻碍,其严重性远不如抵抗每次真实工资之减低那样厉
害。
换句话说,关于货币工资之争执,主要是决定如何将真实工资总额,分
配于各劳工团体,而不是决定每一个就业人员之平均真实工资:后者乃决定
于另一组力量,这以后我们就会知道。劳工组织之效果,只是保障其相对真
实工资,至于真实工资之一般水准,则 决定于经济机构中之其他力量。
货币工资之减低,往往不能普及于全体劳工,因之劳工们加以抵抗,—
—虽然现行工资所能购得的实物,还超过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反之,
真实工资减低,而相对货币工资不改变,可以使总就业量增加,因之不加抵
抗,——除非减低程度太大,使真实工资低于目前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在
这点上,劳工们自己的经济学,倒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比经典学派经济学更
为到家。亏得是如此。每个工会对货币工资之减低,不管减低程度怎样小,
总要作若干抵抗。但是工会却并不想在每次生活费用稍为上涨时即行罢工,
所以工会没有象经典学派指责的那样,阻挠总就业量之增加。
Ⅳ
我们现在必须对第三类失业,即严格意义的“不自愿”失业,下一定义。
经典学派是不承认有这类失业之可能性的。
显然,我们所谓不自愿的失业,并不指有若干工作能力可用而并未利用。
例如我们并不因为人可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而称八小时工作日为失业。如果
有一群劳工,因为不肯接受低干某种限度的真实报酬,而宁可不工作,这个
我们也并不作为不自愿失业。又,为方便起见,摩擦的失业也不列为不自愿
失业。于是定义如下:设当工资品之价格——相对于货币工资而言——上涨
少许时,现行货币工资下之劳力总需求量与总供给量,皆形增大,则称之为
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下章将提出另一定义,不过二者实在是殊途同归(参
阅下文第三章第一节未段)。
据此定义,则第二前提所称,真实工资等于就业之边际负效用——这一
句话,可以解释为: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不自愿失业之存在。此种情形,我
们称之为充分就业。摩擦的与自愿的失业,都与“充分”就业不悻。这种解
释颇和经典学派理论之其他特征相吻合。经典学派理论,最好看作为充分就
业情形下之分配论。只要经典学派之二大前提能够成立,则此处所谓不自愿
失业,便无从发生。所有失业,不出于下列原因之一:(a)在改业过程中,
暂时无工可作;(b)专业化程度极深,因此需求时断时续;(c)工会采取
排外(closed shop)政策,不让工会以外的工人就业。经典学派经济学家,
因为没有注意到其理论背后之特殊假定,必然会达到下列逻辑结论:一切失
业,除了上述例外以外,追究到底,还是因为失业人员不肯接受一个与其边
际生产力相应的工资率。当劳工们拒绝削减货币工资时,一个经典学派经济
学家可以同情他们,他也会承认,为应付暂时局面,而削减工资,也许是不
智之举,但他忠于学问,所以不能不说,失业之病根,还是因为工人不让(货
币)工资降低。
显然,如果经典学派理论,只适用于充分就业情形,则以之应用于不自
愿失业问题上,自然错误百出。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个问题之存在呢?经典
学派经济学家,正好象是欧氏几何学家,生活在非欧世界里。当他们发现,
在日常经验中,二条看来是乎行的直线会相交时,他们尽抱怨为什么直线不
直走。在他们看来,直线直走乃是避免二线不幸发生冲撞之唯一办法,然而,
除了放弃平行公理,另行创造非欧几何外,实在别无补救办法。今日之经济
学也需要如此改造一下。我们要推翻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承认不自愿失业
之可能存在,而另创一套经济体系之行为规则。
Ⅴ
我们一方面强调异于经典学派之处,他方面却切不可忽视一个重要共同
点:我们还是接受他们的第一个前提,我们对此前提所加的修正,也就是经
典学派所加的修正。请先停一会,研究这个前提之含义。
这个前提是说: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在真实工资与产量之间(亦
即真实工资与就业量之间)有一唯一的关系存在,故在通常情形之下,就业
量增加时,真实工资率必减。这是经典学派认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事实,作者
亦表同意。设组织、设备与技术不变,则一单位劳力(a unit of labour)
能够赚到的真实工资,必与就业量成唯一的、相反的关系,故当就业量增加
时,在短时期内,一单位劳力得到的报酬,以工资品计算,通常会减低,利
润则增加。①其实这不过是众所周知的另一命题之反面:在短时期内,因设备
等可以假定不变,故工业常受报酬递减律之支配,故当就业量增加时,工资
品工业之边际产物必减;但后者决定真实工资,故真实工资减低。只要这个
命题能够成立,则任何增加就业之办法,皆必同时使边际产物减少;若以此
产物衡量工资,则工资率也减低。
经典学派之第二前提一经推翻,则当就业量减少时,劳工固然一定可以
① 理由如下(以农业为例):设就业量为n,第n个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一斗。则每 日工资之购买力亦为一
斗。若第(n+1)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九升,则除非谷价比工资相 对提高,使得每日工资之购买力只合九升,
否则就业量不能增至(n十1)人。工资总数以前为n斗,今则为3/10(n+l)斗。故当就业量增加一人
时,一定使得前已就业人员 之一部分所得,移转于雇主。
得到一个较高的工资率(以工资品计算);然而就业量之减少,却不一定是
因为劳工要求提高工资率(以工资品计算)而引起的。即使劳工们肯接受较
低货币工资,也未必是失业对策,这里牵涉到工资与就业之关系,留待第十
九章及其附录,才能详加说明。
Ⅵ
从萨伊及李嘉图以来,经典学派都说: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
(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他们用这句诸,大概是说,全部生产
成本,必然直接间接用在购买该产物上,不过他们没有说清楚,这句话倒底
是什么意思。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对这个学说讲得很清
楚:
“所用以购买商品者,只是商品。每个人所用以购买别人之产品
者,只是他自己所有的产品。就字面讲,所有卖者必然是买者。故设一
国之生产力骤然增加一倍,则所有商品之供给量亦增加一倍,但购买力
亦同时增加一倍。每个人的供给量与需求量都倍于往昔;每个人的购买
量可以增加一倍,因为每个人所用以交换的东西,也增加了一倍。”①
由此学说可得一推论。设有人可以消费而不消费,则此种行为,必然使
——而且就是使——劳力与商品,不再从事于供给消费,而从事于投资,生
产资本品。下列引文,系从马歇尔著《国内价值纯理论》中选出,②可以说明
传统的看法:
个人之全部所得,乃是用来购买劳役与商品的。我们常常听说,某
人把他的所得用掉一部分,储蓄一部分;但在经济学上,大家公认:他
所储蓄下来的一部分所得,也用于购买劳役与商品,和他花掉的一部
分,完全一样。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获得现在享受,则我们称
之为花费;当他购买劳役与商品,用之于生产财富,希望由此财富取得
未来享受,则我们称之为储蓄。
从马歇尔后期著作,①或从艾其伟斯或皮古教授著作中,不容易找出类似
文句。这种学说不再以如此简陋形式,在今日出现。不过它还是整个经典学
派理论之骨干;没有它,整个经典学派理论就要崩溃。当代经济学家,也许
要踌躇一下,不能同意穆勒,但是以穆勒学说为前提的许多结论,他们却毫
不犹豫地接受。以皮古教授为例。在他绝大部分著作中,皮古教授仍相信,
除了引起若干摩擦阻力而外,有没有货币,没有多大差别;象穆勒一样,经
济学可以根据实物交换情形,完成生产论与就业论,然后再敷衍塞责,引人
货币——这就是经典学派传统之现代说法。当代经济思想还是摆脱不了一个
① 《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