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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田园秀色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3-08-05完结)-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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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女三人这才轻松了些,眼看着两个小丫鬟织毛巾布和十字绣布的手法都熟练了,渺渺开始培训解放出来的荷花跟二丫织毛衣、钩披肩等的手法。

    掌握了基本的织袜子技能。换成大个的毛衣,就简单多了,只要竹针长些。计算的尺寸跟针数相符,再注意一下肩膀与袖口的交接、前片与后片的差异,就可以了。

    “姐姐先照着我的尺寸练一件,我个儿小,省线省时间。嘻嘻。”渺渺抱着二丫的胳膊晃悠,到底磨得她答应了,还选了漂染的鲜艳的粉红线做主打,搭配了白色的钩边儿。

    荷花就先帮郡主织一套,渺渺拿出了浑身的解数,勾画了好几张设计稿。才算定下来样式,眼看着毛衣一天天变大,渺渺开始整理自己的下一步思路。这件毛衣,她想亲自入京送给郡主,顺便,考察一下京城的市场,考虑是否与诸葛洛奇合作。

    一万双棉线男士袜子。超额完成了任务,趁热打铁。渺渺继续进行着运营,只是换成了女士袜子,在色彩搭配上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在,不需要去借用衙门的后院去教导了,直接把那些负责收货的巧手妇人们集中传授机宜,就可以高枕无忧,看在抽取分成比自己亲手编织还要来钱的份儿上,妇人们个个争先,没有一个皱眉喊累的,她们自己的家,就是又一级学堂,及时把技能传授出去,再严把收货的质量关,做的成绩突出了,还能在“同兴斋”另外得到一份物资奖励。

    如今的龙湾镇,和龙湾镇辖下的小乡村,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今儿织了几双袜子?发了吧?”

    其实倒不至于就真的发家了,但是女人们手里多了余钱,倒是板上钉钉的真事儿,有那手快的,一个月能织出上百双袜子,再要活儿精细的话,少说也能挣到二两多银子,这还不耽误做家务呢!

    渺渺前后又结识了几个商户,从县城里或是从周边镇子上赶来,想要分享袜子这一杯羹的,只要价格统一,渺渺是来者不拒,男袜女袜童袜,销量越来越大了。

    梁亭长开始用一个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家镇子上这一桩全员参与的大事,因为,尚不足两个月,整个镇子上流露出来的精神面貌就有了很大的变化,老百姓脸上的笑容是格外灿烂的,每一家的腰包鼓起来,带动了所有的商铺都跟着红火了,就连街头玩耍的小童子,也常常自己就排出几文钱来买点儿零嘴吃,再也看不到孩子哭闹着被大人扯回家去的场景。

    衙门里有登记,镇子上平均每两家,就有三个女人从“同兴斋”领活儿挣钱,这是多大的概率?就连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婆子们,也有不少明着暗着的编织着,镇子上,出奇的和谐,衙门门前的鸣冤鼓,已经要生锈了,各家各户的忙着挣钱,谁还有空去打什么官司?

    甚至,他的属下们,也在悄悄地议论:“咱们老爷儿们是不是也得再干点啥多挣些钱?家里老娘儿们要反了天了,仗着挣得比咱多,个个脾气都大了!”

    这也算是如意之中的一点小瑕疵吧?梁亭长捋着胡须微笑,反正,他的媳妇女儿不会为这个事难为他,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郡主的那件毛衣,终于织好了,敞开来就是一件开身的大氅样式,十几个木扣子,系起来就直包到脖颈,领口到肩膀,是勾出的一圈披肩,垂着一挂毛球儿,一条腰带是独立的,可以变换方式缠系,长及膝盖,臀部两侧加了大大的兜儿,可以潇洒的揣进去两只手,娇俏中又透出几分可爱来。

    渺渺的那件毛衣要小些,只及腰部,还是蝙蝠袖子,一个小小的圆领子翻出来,简洁俏皮,正是前世里的支三小时候,最喜欢的样子。

    “娘,姐姐,以后,你们就可以随便变换花样给自己织衣服了,要是不怕过敏,还可以用兔子或羊的毛纺出的线来织,比这要暖和,我就不行了,接触到那些东西,我会发痒的。”渺渺爱惜的抱着自己的毛衣,对二丫和荷花娘嘱咐。

    也不知道小丫头从哪儿听来的名次,还“过敏”?二丫摩挲着郡主那件毛衣上的绒球问道:“你是说这些兔子尾巴上的毛?你挨到了,就会痒?这就是过敏?”

    这一挂毛球球,可不就是出自于兔子的尾巴?渺渺想象了一下郡主骑上高头大马,一身兔子尾巴乱摇的情景,忍不住心生向往,京城,我要来了,我要过一过那种肆无忌惮的追风的日子,嘿嘿,找一找支三当年放马驰骋的记忆。

    晚饭的时间,三小姐终于把自己的打算言之于众:“后天,要再送京城去一万双女袜,我想跟着镖车一块儿走,郡主早就想让我去见一面,也得跟诸葛洛奇商谈一下在京城开铺子的事宜。”

    这个消息有点儿惊悚,一时之间,张大柱子还真接受不了,三个铺子都忙得团团转,生意正红火呢,就这么做着不好吗?为啥要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受苦?一个小丫头出门在外,哪个当爹的能放心?

    荷花沉默,内心里反复纠结,作为女人,她自然知道,一生中也就是这种年龄,可以自由自在一些,过了十几岁,要闷在家里等成亲,然后相夫教子,再也不能任自己的性子活着,可是,女娃子的安全问题,也确实不容忽视——

    几个孩子的反应也是各异,二丫是羡慕,眼睛里赤裸裸的都是羡慕,自己就绝对没有勇气独自进京城,想都不敢想,可妹妹就敢,她说话的语气,就跟在要求“明儿我回一趟李家村”一样容易。

    大成呢,他早就看明白了这妹子的本质,从她那时候亲手宰了黑婶子的母鸡,然后负气离家出走那天,他就知道这妹子脾气难缠,想做的事,谁阻拦也是白搭,除非是她自己想明白了,否则,即使都告诉她那样做是错的,她也得去犯错。所以,作为明智的老大哥,他保持沉默,并且已经开始琢磨,妹妹去京城时,自己要提个啥要求。

    最轻松的是良子同学,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他早就不把渺渺当小姑娘看待,也根本就不担心她的安全问题,这不是因为彼此没有血缘关系,而是一种信任。

    兄妹几个,每天晚上都要在沙袋子上抒发一下情绪,渺渺那一套一套的连环踢,良子可不认为是在摆花架子,而且这妹妹手快心又狠,纵使年龄小,也决计吃不了多大的亏,你不知道她连扇那个李家采买两个耳光的事儿吗?

    “渺渺,哥现在有钱了,等会儿给你十两银子,去铁匠铺子里打个贴身的家什,万一遇见点什么麻烦事儿,也能拿出来防身。”安静的良子、内敛的良子,很镇定的吐了这么一句话出来,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把个憋着劲儿要打消闺女念头的张大柱子,差点儿给气疯了!

    “他——他娘,你看看,这妹子出幺蛾子,当哥哥的不拦着,还纵着去做凶器——”张大柱子扯起荷花的袖子就控诉,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娃儿,他不习惯直接去训斥良子。

正文第一百一十章黑风吾爱(为苏懒懒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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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孩子出问题,做父母的一发火,反而说明是自己没办法了,阻挡不住孩子的想法和脚步,何况是张大柱子一个人唱独角戏,其他人,竟然都是暗暗赞成的。

    诸葛公子,在最适宜的时机,再次来到龙湾镇,成为渺渺与亲爹对抗的一张王牌。

    终于见识了张大柱子也会暴跳如雷,还会出言恐吓,甚至软语相求的三小姐,听到诸葛的声音时,恍然以为乃是天籁:“洛奇哥哥,我爹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诸葛公子,整理一下衣袍、清一清嗓子,掸一掸鞋面儿,然后睁开了狐狸一般的眼睛,指着给郡主打了包儿的毛衣压榨道:“哥哥只想要一件这个——”

    “包在我身上,马上就织,绝对漂亮!”渺渺知道有门儿,答应的满盘子满碗。

    潇洒俊逸的诸葛公子,眯着一双桃花眼,乐颠颠儿的去了家具行,不知道是怎么就说动了张大柱子,还热情的留了吃饭,俨然就成了亲人一般。

    “高,实在是高!”渺渺翘起大拇指,对诸葛公子比划,这厮长袖善舞,行商都有些可惜,做官肯定合适。

    那也不用再迟疑了,二人重新预定了下一批袜子数量,把所有该安排的都交托给荷花跟二丫,就要开始行程。

    送行的,还增添了梁亭长一家,跟诸葛像是还有些渊源似的,又给郡主捎了些特产,渺渺的马车。启动了。

    渺渺今早宣布,谁也不能去送行,但是,回来的时候,一定得去接她,她喜欢再见时的欢喜,最讨厌分别的磨磨唧唧。

    在小丫头的坚持下,张家只来了个大成,对诸葛公子嘱咐了一句:“妹妹顽劣,请公子务必海涵。”就眼睛红红的看着妹妹的马车走远了。诸葛公子的衣袂飘飘,与随行的几个仆人驾马奔驰,终至再也看不见踪迹。

    这个心思狂野的妹妹。终于走出了这一方窄窄的天地,去更广阔的地界儿——撒野去了,大成摸摸鼻子尖,想想自家妹子的闯祸能力,又笑了。

    他想的没错。没走多少路,在马车里闷得厉害的三小姐就露出了原形,扯开了车帘就喊:“洛奇——咱俩换换坐骑啊?你也歇歇,赶马怪累的!”

    “小丫头,这么快就不喊哥哥了?你想骑马?哈哈哈——人还没马高呢,等着再长两年吧!”诸葛公子放慢了速度。随性的几人也跟着笑起来,谁不知道,诸葛公子最不喜欢坐马车。说是太娘儿气!

    这群自高自大的男人小看自己呢!渺渺咕噜噜转动一番眼珠子,暂时闭目休息,前世里,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别人家的小孩子喜欢骑木马坐摇椅。支三小姐很另类,她经常要保姆骑在马背上抱着才肯入睡。一匹叫做“黑风”的骏马,曾陪伴着支三长大,一直到她十几岁,才老死了。

    马夫说,这匹马属于寿终正寝,可是,支三依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无声无息陪伴着她欢笑与哭闹的朋友,就此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这一世的渺渺,只一眼就喜欢上了诸葛公子的宝马良驹,也是纯正的黑色,乌亮的鬃毛,看人的眼睛里面,透着股晶亮,“黑风——我的黑风——”三小姐一次次的对着那马呢喃。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没错的!三小姐就是一个勇于抓住任何机会的小机灵人儿!

    午饭的就餐点,就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草棚子,一对老夫妇做些热吃食给路人打尖儿,还奉送些热水,客人可以取自带的茶叶沏茶,倒也方便了不少。

    三小姐就是趁着诸葛公子一行人还在饮茶歇息的时候,装作去小解的模样,大大方方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下一刻,爱马的嘶鸣声传来,诸葛一行人急忙奔出来查看时,一个小丫头,正在马背上满头大汗的周旋,缰绳在手中收紧了,双脚却伸不进马镫,虚浮在半空摇摇欲坠的样子。

    黑马很焦躁,与这个女人只是相识而已,还没那么熟稔,自然不肯甘心被轻易骑了,也倒没发大脾气,只是原地打转悠,间或直立一下身躯,再晃一晃马脖子。

    几个随从叫嚣着就往跟前跑,诸葛洛奇站在原地,就不期然的想起临别时大成那一句颇有意味的话来:“妹妹顽劣,请公子务必海涵。”

    当时,自己还以为人家只是客气一句呢,没想到这妹子真是顽劣,自己就跳到他的马背上去了,还解了缰绳,她不怕被马甩下去吗?自己可是跟她爹打了保证的,保证这磨人的丫头一路平安。

    这才刚上路呢,就整妖蛾子出来了,诸葛顿觉头疼。

    “黑风,别跳了,叫我骑一路,保证你比驮着那诸葛轻松,再说了,叫你家主人去坐马车,不是想让他舒服的吗?你乖啊,听话——”那不怕死的小姑娘,还赖在马背上做起思想工作来了。

    可是,她怎么知道自己这马叫“黑风”的?诸葛一脸的无奈,吹了声口哨,黑马不再闹脾气,乖乖的载着身上那块儿狗皮膏药跑过来。

    最起码,这丫头在马背上坐的很稳当,够不着马镫,也没被摔下来。

    “黑风”低头去厮磨主人,跟撒娇似的,还抖了抖后背,像一个告状的孩子,对大人陈述它的委屈。

    “下来!回你的马车上去!”诸葛公子有心扮演一回有威严的长者形象,来打压住这疯丫头的气焰,冷着一张脸呵斥道。

    回答他的,是那个小身板向前一扑,双手去抱住马脖子,小脸埋在鬃毛里,一言不发。

    反正就是要骑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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