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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荷衣传奇(至46)-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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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来人的感觉还是让他呆了一呆:这一抓以灵活对灵活,以机变对机变,巧则巧矣,但以来人方才躲开自己第一抓的身手而言,这一抓也不该如此轻易就能得手。
  为了最快抓住来人,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七八种应对之法,以便在来人躲开自己第二抓之后将其手到擒来。
  火势蔓延,半天已是火光,映得他掌下之人一双亮得出奇的眼睛,闪闪地跳着火红的光芒。
  那只是一个少年。一个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的少年。
  头发有些乱、脸庞有些脏,神情有点倔。
  在他近乎分筋错骨的全力一抓之下,也未曾表现任何的痛楚难当之色。
  只可惜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让任何可能危及皇上安全的来历不明的人物失去反抗能力是他无法推卸的职责,他并不能因为来人只是一个小小少年就放松警惕,不下重手。
  即使这少年冲进“枕荷居”,摆明是为了营救柳荷衣,他也不能掉以轻心。
  扣着那少年肩膀退到门外才开口。
  “皇——公子!”危机暂时解决之后,总算记起了皇帝微服出宫他应该用的称呼,“这火来得奇怪,此地不宜久留,还请公子速作定夺,早些回——家才是。”
  说话间,熏风漫卷,浓烟已经先烈火扑了过来。
  这火来得奇怪——从起火到蔓延快得让人不可思议,简直未曾给人留下任何反应的机会,若说其中没有文章,年他冷轩这十几年也就白混了。
  此地不宜久留——救火的人潮已经涌过来。此时此刻,显然“重阳花会”已经结束,而“醉花丛”即使没有出动皇朝第一名妓柳荷衣,看来也夺了花魁回来,喧喧闹闹的人声车马声,以冷轩传说中皇朝第一高手的功力,并不需要亲眼目睹,也能闻知其盛。这时候“枕荷居”起火,引来的或救火或看热闹的人潮,绝绝对对不会只有不识圣驾的升斗小民!
  寡人有疾,圣天子好色,私底下真是临幸了这名满天下的皇朝第一名妓,其实也只是一件无伤大雅的小事情而已。只是很多事情,都是宁叫人知晓,莫叫人看见,此时此地,衣冠不整的皇帝陛下抱着罗衫半褪的皇朝名妓的模样,绝绝对对不是适合让一干臣民群瞻共仰的。
  这等情况,当然堂堂的皇朝之君也不是不知道不明白不晓得。
  只是
  这该死的女人,溜得还真快!
  如果不是百分之一百二地确定冷轩是自他还是东宫太子时就忠心耿耿跟随他的最得他倚重信赖的贴身侍卫,他简直就要怀疑这女人是和冷轩事先约定好的。
  几乎是在冷轩退出房外的同一时刻,她就用甚至不输给传说中的皇朝第一高手的身法,从他怀里一闪而出。那种迅速,那种灵活,那种对时机的把握,叫人只有一个词语可以用来形容——
  叹!为!观!止!
  甚至直到她披上被他扯破的外衫时,他才刚刚来得及把张大的嘴合上。
  “此地危险,皇公子请快离开。”
  一只纤细柔软的手拉住他的手臂,连拉带扯地将他拉出门外。
  第一次。
  这是第一次。
  她主动向他伸出了手。
  ——开玩笑,火场是好玩的吗?虽然说圣天子有百灵庇佑,自然处处都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但对于在另一个时空接受过十几年无神论教育的灵魂而言,即使自身的境遇让她对于冥冥之中的不可知现象有了全新的认识,她也还是不敢让万乘之君在火场中验证他“受命于天,百邪莫侵”的身份真实性的。
  他老人家一旦有个万一,那可就不只是她一个人陪葬的问题了。
  何况这场火
  房外的风在火势蔓延时已经变得灼热,她却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房门外,那传言中的皇朝第一高手、最受皇帝陛下倚重信赖的贴身侍卫冷轩,人如其名地以万年冰雕的姿态,隔断了她冲向他掌中那神情委顿的少年的方向。
  唉,看这冰块架势就不是个可商量的主儿,那就还得求她绝不想求的人了。
  “皇公子!”
  跪下的同时恰好可以不着痕迹地放开手,倒也方便,只是可怜倒霉的膝盖,如果一天到晚这么跪来跪去的,她以后还怎么跳舞——双腿是舞者的生命,膝盖则是腿上最重要最关键的部位啊!
  “舍弟该死,冲撞了公子,还请公子念他年幼无知,又是救人心切,饶过他这一回吧。”
  “他是你?”
  衣冠不整的男人视蜂拥而来的救火人群如不见,只低了眼帘看着几乎再度五体投地的女郎,仪态之从容不迫,语调之平静无波,简直让人怀疑方才在房中不是气急败坏就呆若木鸡的男人,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是。”
  “不是。”那少年却在冷轩掌下不甘心地勉强挣扎着叫道,“荷衣”
  “叫姐姐!”
  寒光一闪,“乓”的一声,那大半个身子都被冷轩遮住的少年辛苦挣扎出的脑袋亲密接触了一枚珠花,“啊”地轻呼了一声。
  猝然垂落的发丝遮挡了柳荷衣侧过头怒瞪那少年的一眼,她顺手把本以散乱的发丝拢到耳后去,温温顺顺地道:“他是姨娘的养子,自然就是小女子的”
  “。”

  飞扬

  光鲜亮丽令人不敢逼视的皇朝第一名妓柳荷衣,端平三年刚在“醉花丛”安顿下来的时候,究竟是怎么一副模样?
  “醉花丛”的老板娘风落尘风姨娘的评价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没个人样。”
  想想那一场求死而未死的自杀行动之后连穿衣服梳头之类的生活琐事都“忘”了怎么做的小女子,衣衫不整披头散发又怎么可能会保持一副人模人样的千金大小姐形象?
  就算她的疯病在时间的推移中渐渐自行痊愈——其实应该是她学习适应能力超强,也没人夸奖个一句半句,终日在做杂工帮忙洗衣服做饭给当红的妓女们端洗脸水倒洗脚水,她又能光鲜到哪里去?
  别的不说,单生火这一条,就足以难倒她了。
  火,这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最伟大的发现,将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带入全新的文明社会的神圣之物,在她曾经的记忆中,取得方式有几种:旋转煤气灶的按纽——她个人比较偏爱电炉,很少用煤气灶;还有就是打火机了,她有一个ZIPPO,却一直没有学会那种一甩就打出火苗的酷帅手法,所以——也很少用;于她而言,相对使用比较频繁的倒是许多人觉得“原始”的火柴,她喜欢划着火柴点生日蜡烛的感觉。
  但是会熟练使用许多人觉得“原始”的火柴,绝对不代表就可以熟练操作“史前”的火刀火镰火折子!
  说起来是不难的,用铁制火镰敲击坚硬的火石,因摩擦使剥落的铁屑受热而表面氧化,生成火星,火星落在易燃的火绒上,小心地吹着,火就生起来了,不过她好象吹它它灭——一口气吹大了,不吹它它也灭——没有恰到好处的空气流动,让一点火星变成火苗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偏偏就是维持炉中火整夜不灭的技巧,她也不是很精通。
  把被她不小心搞灭的火重新生起来真是一项是庞大而艰巨的工程。
  由耗时一到两个时辰不能用火镰打出火星,最终让厨房那本来就不是很好心肠的李妈忍无可忍自己动手兼赏她两记烧火棍并罚掉她一顿饭,到不用半个时辰就能把灶烧起来,她也不过花了半个月不到的时间而已,进步不是不明显的。
  代价就是每次都会把自己弄得满头柴灰为簪饰,遍身烟尘作罗裙。
  “没个人样”这四字评语,风姨娘绝对不是随便说出口的。
  即使自己也知道沦落妓院韬光养晦是必须的,越没人样代表着越发安全,但那四字写实的评语,对一个自认长得还算过得去的女孩子而言,仍然是比较具有打击力度的。
  又一次趴在地上生火的时候,吹气的时候,因为不想把烟吹得满脸,她自然距离那火星飘散的火绒远了些。
  好不容易才控制了轻重大小的那一口气,自然也没到达那焦急着将火星催生成火苗的火绒,就已经消失无踪。
  失败?再来!
  我敲!我吹!
  再遭挫败?
  趴近点,吹气的时候注意点,也不会弄一脸吧?
  还不行?
  时候不早了,生火重于美丽,明天再试验二者得兼的方法吧!
  “噗!”
  “咳!”
  “哈哈哈哈”
  谁?
  哪个混蛋笑话她?
  虽说吹火不着反而吹灭火星又吹得自己满头灰的确很蠢,但笑这么放肆也太夸张了吧?
  她是“醉花丛”里的半疯子,不好跟别人计较,只好咬咬牙,忍住不看那嘲笑她的人。
  她越不看他,他笑得就越象傻瓜。
  “你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这其实也正是她想问的。
  她也没听过这童音还没褪尽、象鸭子多过象男子的声音。
  她抓紧那铁制的火镰,还是苦忍着不抬头,只小心地把趴跪地上的姿势换成了蹲姿。他如果想碰她的话,她借助猛然起身的冲力撞一下,应该就可以脱身了吧?
  眼角余光里越来越近的是既脏且旧、已经看不出具体颜色的裤子、鞋子,不像是偷跑来妓院胡混的公子哥儿。
  她正不确定是否可以放松警惕,劈头的骂声已经暴雨似的落了下来。
  “不管你是从哪冒出来的笨蛋白痴没用的赔钱货,本少爷告诉你,这里的东西不是让你糟蹋的!哪个混蛋告诉你火镰火石火绒可以这么玩儿的?”
  好象有点熟悉的感觉。
  她刚刚抬头,已经到了她面前的人却忽地蹲了下来:“拿来!”
  “什么?”一时间只看到他头顶与她比乱的发。
  “给我!”他伸手抢她的防身武器。
  凭什么?他以为她对一个十四五的男孩就不会有戒心了吗?她又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孩子来妓院。虽然不多,但这么小就敢来这种地方的小子通常更变态!
  抢她的防身武器?想吧你!
  抓着“武器”火镰敲他的手,不知道敲不敲得出火星来。
  一地火绒够她生火了吧?
  “你干什么!”男孩甩着被划了一记的手大叫。
  “是你干什么吧?”她盯着男孩脏不拉几的脸上亮晶晶的眼。很漂亮的眼啊。其实他的五官也不错,再长大些应该是个帅哥呢。
  “哼!”
  男孩翻了个白眼出来,一脸忍无可忍的表情,忽然狠狠的一拳砸向地上的火石,一口气重重地呼了过去。
  “笨蛋!”
  “白痴!”
  “没用的赔钱货!”
  在飞溅的火星神乎其神地幻化成火苗的同时,男孩愤怒的叫道:“火镰火石火绒不是让你那么糟蹋的!”
  火,是神圣的。
  引火之物,是需要珍惜的。
  他那亮晶晶的眼里清清晰晰地写着这样的告戒,深深打击了她乍见偶像的满腔热情。
  “小孩子家,这么凶干什么?出去,厨房不是你玩耍的地方!”她一面抓来柴草要将他点起的火苗引得更大,一面将他翻过来的白眼翻回给他。
  “什么小孩子家”越是小越不能容忍别人说他小,在任何一个时空的小孩子都一样,“我已经十五了,你才多大啊笨蛋,火不是这样点的”
  “我二十六!”柳荷衣应该是十六岁。还好,不管怎么说也比这男孩大。
  “小弟弟,叫声姐姐来听听。”优哉游哉地甩开手看他干活。
  那种利落轻巧,真是让她大开眼界啊。火焰在那么古老原始的器具操纵下,竟然比她在另一个时空中用最新款的ZIPPO时还要乖巧听话。
  “你你到底是谁呀!”不算太厚的煤灰遮掩不住男孩脸上的暗红,招架不住那个满头烟灰几乎看不见真实面目的女人——相对于二十方可行冠礼算成年的男子,十五岁就可以及笄嫁人的女子,其实成年指标比男子要早得多,十六岁,应该已经算是女人了——转开脸自动自觉地将引着的火放入灶中。
  看她笨的那样子,与其被气得最后动手,倒不如一开始就帮她把火生好算了。
  “我叫柳荷衣。”好好盘算一下,是跟他学两手呢,还是想办法拐他以后都来帮她生火?“你呢?”
  “风。”不是很情愿地回答问题。
  “很有气派的名字嘛。”决定了,“我不会生火,以后都来帮我吧。”
  “凭凭什么?我凭什么要帮你?”
  看他激动成那个样子,至于吗?
  “因为我们有缘分呀。”。
  “缘分咳咳”被烟呛到了。
  这是有生以来,风第一次弄火时被烟呛到。
  “我们的名字,就是缘分啊。”她好整以暇地笑,即使满脸烟尘都掩不住那粲然的光芒。
  在小男孩震惊发直的漂亮眼睛的瞪视下,她悠悠然念出了八个字:
  “风吹柳动,荷衣。”
  风吹
  烟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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