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企业票据管理手册-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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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开户单位印鉴 ××银行印鉴
签章
财务主管
单位财务专用章
签章
出纳员
印鉴使用说明
(4)开户银行审查。
开户单位将开户申请书、主管部门证明、印鉴卡片以及会计人员的《会
计证》证件等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开
户条件的,开户银行会计部门根据批准的申请书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并按照
单位性质,确定会计科目,编排帐号,开立分户帐。对于使用支票的帐户,
开户后应由单位购买各种空白结算凭证。对于使用存折的帐户,在其第一次
存入款项时,发给存折。
□开户银行的选择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其开户银行,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帐
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存款人、银行开立或使用帐户。
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自主支配权,不代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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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帐户内存款。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除外。
□帐户的变更、迁移、撤销与合并
1。帐户变更
存款人因法人变换或不慎丢失原预留印章,要求更换印鉴时,应填写一
式两联更换印鉴通知书,随附两份新印鉴卡片,并申明更换理由,经开户银
行的会计主管人员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更换手续。存款人更换印鉴后,要
向有关人员收回盖有旧印鉴的支付凭证,如不收回,产生诈骗冒领而发生的
经济损失,应由付款单位负责。
单位因某些原因需要变更帐户名称,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
正式函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新执
照,经银行审查核实后,变更帐户名称,或者撤销原帐户,重立新帐户。
2。帐户迁移
客户因故迁移地址,需要迁移帐户,若在同城先由单位向原开户银行提
出两份申请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双方核对存款余额,无误后办理销户手
续,然后,由迁出行将单位的存款余额,连同一份转户申请一并划转迁入行,
迁入行凭以开立新户。若迁往异地,应按规定办理销户和重新开户手续。由
于我国目前实行了开户许可证制度,存款人基本帐户的开立都必须经当地人
民银行批准并发给开户许可证,因此,存款人迁移帐户,一般都采取销户和
重新开户的做法。
另外,按照规定,连续在一年以上没有发生收付活动的帐户,开户银行
经过调查认为该帐户无须继续保留即可通知开户单位来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开户单位接通知后一个月内必须办理,逾期不办理可视为自动销户,存款有
余额的将作为银行收益。
3。帐户撤销、合并
存款人申请撤销、合并帐户时,应写出撤销或合并帐户申请书,经开户
银行审查同意后,并与银行核对帐户存款余额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销户时应同时交回未用的各种重要空白凭证,销并帐户后,如因未交回重要
空白凭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客户承担全部责任。
□帐户的使用与管理
帐户是各单位与其他单位通过银行办理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工具。为
了维护金融秩序,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正常开展,各单位应加强对银行帐户
的使用和管理。
开户单位通过银行帐户办理资金收付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遵守银行的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等
有关规定,积极接受银行检查,并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和有关情况。
(2)保证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资金收付,不出租、出借或转让帐户。
(3)各种收支凭证要如实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不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套取现金,套购物资,不搞违法活动。
(4)保证帐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不签发空头的或远期的支付凭
证。
(5)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不符随时联系查对。
(6)如有违犯愿接受银行批评或必要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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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结算的原则、纪律和责任
□银行结算原则
银行转帐结算是一个复杂的收付程序。每一笔款项的结算都涉及到付款
单位、收款单位、付款银行、收款银行等几个单位的多个环节的业务活动和
资金增减变动。如果其中的任何单位和任何一个环节不按统一的规定办理,
都会给结算业务的进行带来困难。因此为保证银行结算的顺利进行,各单位,
包括付款单位、收款单位、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应当严格遵循银行结算的
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包括: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多种交易形式,
相应地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商业信用。收付双方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在相互信
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资信情况自行协商约期付款。一旦交易双方达成的
协议,那么交易的一方就应当根据事先的约定行事,及时提供货物或劳务,
而另一方则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款项。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作为结算的中介机构,在办理结
算过程中,必须保护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和自主支配权不受侵犯。各单位在银
行的存款,受法律保护;客户委托银行把钱转给谁,银行就把钱进谁的帐。
银行维护开户单位存款的自主支配权,谁的钱就由谁来自主支配使用。除国
家法律规定以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各单位存款的正
常支付。
(3)银行不垫款。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提供结算服务,起中介作
用,负责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转到收款单位帐户,不给任何单位垫支款项。
因为银行给其他单位垫支款项,事实上已不属于结算范围,而属于信贷范畴,
会扩大信贷规模和货币投入。因此《银行结算办法》规定银行不垫款。付款
单位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能用自己的存款余额支付其他单位款项,收款单位
也只能在款项已经银行办妥收款手续,进入本单位帐户后才能支配使用。
□银行结算纪律
银行结算纪律是指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的各单位或个人办理具体结算
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由于银行转帐结算涉及到极大多数的企业、
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了正确处理结算过程中
有关各方的经济关系,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银行
结算办法》中规定了统一的结算纪律,作为有关各方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应当
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银行结算纪律是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
位必须严格遵守。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款项收付单位,在办理转帐过程中,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号,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对于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
及时处理结算凭证,需要向外寄发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天及时发出,最迟
不得超过次日;汇入银行收到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确定的收款
人;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未
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
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业务。
(3)对于邮电部门,应及时传递银行结算凭证,不准延误、积压银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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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凭证。
□银行结算责任
有关各方应认真执行银行结算纪律,违反银行结算纪律的,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1)收、付款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
予以经济处罚,比如付款单位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于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停止使用有关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
其自行负责。
收付款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
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
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待票人负连带责任。
(2)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应按存 (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因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积压、
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
之三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
要负责赔偿。
(3)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过程中,因工作差错而发
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
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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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结算的方式和起点
□银行结算方式
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 (或个人)之间货
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结算方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交易货款支付的地点、
时间和条件,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结算凭证及其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等。
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
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共七种。这七种银行结算方式根据结算地
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同城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方式和通用结算方式三类。
其中,同城结算方式是指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
通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结算方式和银行本票结算方
式。异地结算方式是指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通
过银行办理款项划转的结算方式,具体包括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
式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通用结算方式是指既适用于同一城市范围内的
结算,又适用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和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其中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
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现行七种结算方式的分类如图 1。1所示。{ewc
MVIMAGE;MVIMAGE; !15900190_0028_1。bmp}□结算起点
所谓银行结算起点是指办理每一笔银行转帐结算业务的最低金额。凡是
不足结算起点金额的款项收付,通常需用现金进行结算,银行不予办理转帐
结算。国家规定银行转帐结算起点,既要有利于控制现金结算,同时也不能
影响各单位之间资金收付和经济往来的正常进行。结算起点过低,则银行转
帐结算的业务量将大为增加,既会给银行增加压力,同时也会妨碍各单位之
间的经济业务的开展;而结算起点过高,则会扩大现金结算范围,不利于国
家对现金流通量的控制,因此银行结算起点必须适度。按照《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现行银行结算起点为1000元。当然各种具体的银行结算方式
的结算起点是不同的,比如银行汇票汇款金额起点为50O元;银行本票不定
额的金额起点为10O元,定额的面额为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