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挣钱巧开支-企业出纳手册-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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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异地结算中多环节商品交易的需要,还规定了“三方交易,直达结算”、
“代办发货”和“代理收货”的做法。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付款期
为三天,凭证索回期为二天。同城、异地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
不负责审查付款单位拒付理由。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的发展,为适应城乡多种经济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从198O年1O月起在全
国实行。
□委托收获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委托收款是一种方便灵活、使用范围广泛、便于收款人主动收取款项的
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也不受地区限制,同城或异
地均可使用。
凡在银行或其他办理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开立帐户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
经济户,办理商品交易、劳务费用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结算均可采用委托收款
方式。在银行废止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方式后,对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可
以改用委托收款。城镇公用服务事业单位向用户单位收取水费、电费、邮电
费、煤气费等劳务费的结算,也可以采用委托收款。为了简化手续,方便收
付款单位,银行对上述有固定计量、计价标准,不易发生争议的劳务费用结
算,可以办理专用委托收款。收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劳务,定
期填制银行规定的专用委托收款凭证,连同有关单证送交其开户银行办理委
托收款,银行无须由付款单位逐笔审查同意,即可办理划款,转入收款人帐
户。办理这类结算业务的前提,必须是收付双方有协议,如发生争议,银行
便终止办理。
口委托收款结算的基本步骤
1。委托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
如发票、铁路运单等。经开户银行审查、受理后,凭以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通过付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待委托款项划回后,给收款人入
帐。
委托收款凭证分为“委邮”委托收款凭证和“委电”委托收款凭证两种。
采取邮寄划款的,填制“委邮”凭证;采用电报划款的,填制“委电”凭证。
“委邮”凭证和“委电”凭证都为一式五联。第一联为回单,由银行盖章后
退给收款单位;第二联为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作收入传票;第三
联为支款凭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付出传票;“委邮”第四联为收帐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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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帐通知,“委电”第四联为
发电依据,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凭此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拍发电报;第五联为
付款通知,乃付款人开户银行给付款单位按期付款的通知。
收款单位出纳员应按规定逐项填明委托收款凭证的各项内容,如收款单
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或地址、开户银行,委托
金额大、小写,款项内容 (如货款、劳务费等),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如发
票等),及所附单证张数等,然后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上加盖收款单位印
章后,将委托收款凭证和委托收款依据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收款单位送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单证后,按
照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和填写凭证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办
理委托收款手续,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业务用公章后退给收款单
位,同时按规定收取一定量的手续费和邮电费。
收款单位财务部门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和发票等有
关原始凭证按照有关业务性质编制有关记帐凭证。如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在
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后应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其他行业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或供应劳务,在办妥委托收款手续
后,同样应根据有关凭证编制转帐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营业收入或业务收入或事业收入等
对于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应根据收据收费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
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2。付款
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经审查无
误,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的付款期内
付款。
付款单位收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有关单证后,应
进行认真审核。审查内容包括:
①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
②凭证内容和所附的有关单证填写是否齐全正确;
③委托收款金额和实际应付金额是否一致,承付期限是否到期。
审查无误后应在付款期内筹足资金,由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期
限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遇例假日
顺延)。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并在付
款期满的次日 (例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如在付款期满之后,付款人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即办理划款。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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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审查付款通知及有关单证,发现有明显的计算差错,应该多付款项时,
可由出纳员填制一式四联“多付款理由书”,于付款期满前交开户银行将多
付款项一并划给收款单位。银行审查同意后,将多付款项连同委收金额划转
给收款单位,同时将第一联多付款理由书加盖“转讫”章后作支款通知交给
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应当根据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和有关单证编制银行
存款付凭证,其贷方科目自然为“银行存款”科目,其借方科目则根据业务
性质和本单位所属行业会计制定而定。如工业企业购买对方材料,应按规定
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又如商品流通企业购买对方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委托收款结算中拒付与无款支付的处理
1。拒绝付款
付款单位审查有关单证后,认为所发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与双方
签定的合同不符或者因其他原因对收款单位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全部或部分
拒绝付款的,应在付款期内出具“委托收款结算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
(以下简称“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开户银行转来的有关单证送开户银
行。
“拒绝付款理由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回单或支款通知)作付款单位
的支款通知;第二联(支款凭证)作银行付出传票或存查;第三联(收款凭
证)作银行收入传票或存查;第四联 (代通知或收帐通知)作收款单位收帐
通知或全部拒付通知书。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时,除认真填写收款单位的
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付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委托收款金额,
附寄单证张数等外,对于全部拒付的,“拒付金额”栏填写委托收款金额,
“部分付款金额”栏的大小写都为零,并具体说明全部拒绝付款的理由;若
部分拒付的,“拒付金额”栏填写实际拒绝付款金额,“部分付款金额”栏
填写委托收款金额减去拒绝付款金额后的余额,即付款单位实际支付的款项
金额,并具体说明部分拒付的理由,并由具拒绝付款部分商品清单。填完后,
在“付款人盖章”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拒付日期。
按照规定,银行对收到的付款单位的“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委托收款
凭证第五联及所附有关单证,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只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即办理有关手续,实行部分拒付的,将部分付款款项划给收款单位,
“在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上加盖业务专用章退还给付款单位,将“拒绝
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寄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转交收款单位。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后,全部拒绝
付款的,由于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动,因而不必编制会计凭证和登记帐簿,只
需将“拒绝付款理由书”妥善保管以备查,并在“委托收款登记簿”上登记
全部拒付的情况。如果拒绝付款时,对方发出的货物已到收到,则应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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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物资登记簿”中详细登记拒绝付款物资的有关情况。对于部分拒绝付款的,
应当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按照实际部分付款金
额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和全部付款会计分录相同。
收款单位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付款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拒绝
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如部分拒付的还附有拒付部分商品清单及有关单证),
应立即与付款单位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法。
对于全部拒付的,如果由付款方退回所购货物,收款单位应编制转帐凭
证,冲减原有销售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如果经过协商由收款单位用其他产品或商品替换原产品或商品,或者给
予对方一定的销售折扣,则收款单位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可以冲减原有
销售收入,然后按照新的委托收款凭证重新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在原有销
售收入基础上进行会计处理。比如经过协商,收款方同意给予对方额外的销
售折扣,则收款方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收款方可以冲销原有销售收入,
然后按照新的委托收款金额编制转帐凭证,确定销售收入。
对于部分拒付的,应于实际收到付款单位所付部分款项时,编制银行存
款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单位
对方拒付后退回拒付部分货物的,应编制转帐凭证,冲销拒付部分销售
收入,其会计分录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额)
贷:应收帐款——××单位
如果经过协商,对于拒付部分给予销售折让的,可重新办理委托收款手
续,其处理方法同全部拒付相同。
2。无款支付
付款单位在付款期满日营业终了之前,其银行帐户内存款不足以支付款
项或无款支付时,银行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填制一式四联的无款支付通知
书。付款单位必须于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邮寄的加邮程)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所附的有关单证全部退还开户银
行。如果付款单位已将有关单证作帐务处理或部分付款的,应填制“应付款
项证明单”送交开户银行。“应付款项证明单”一式两联,第一联收款单位
作为应收款项的凭据,第二联由付款单位留存作应付款项的凭据。付款单位
出纳员应认真逐项填制收款人名称、付款名称、单证名称、单证编号、单证
日期、单证内容等项目内容,并在“单证未退回原因”栏内注明单证未退回
的具体原因,如单证已作帐务处理、已经部分付款等,同时在“我单位应付
款项”栏大写应付给收款单位的款项金额,如确实无款支付则应付金额等于
委托收款金额,如已部分付款则应付金额等于委托收款金额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