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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节

大豪门-第4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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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但是很多时候,由不得我。”

    萧凡叹了口气,说道。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么?”

    姬轻纱也知道萧凡说的是实情,不由得焦虑地问道。

    “有。我打算去雪域高原一趟,那里的雪莲花,应该有些作用。我在《术藏》之中找到了一张丹方,虽然不完全对症,只要有千年雪莲花做主药,效果还是有的,最起码可以缓解一下。”

    最多也就是缓解,要想真正止住暴戾之气的侵蚀,唯一的法门就是萧凡修为提升,不说高过炎灵之刃的原主人,起码要相差不多。然而这实在非一朝一夕之功。

    “千年雪莲花?”

    姬轻纱嘴角轻轻一扯,浮起一丝苦笑之意。

    雪莲花被称为九大仙草之一,原本就极其珍贵。自然,以姬轻纱的财力和实力,普通的雪莲花也难不住她。关键是,千年雪莲花!

    这是只在传说之中才存在的圣药。恐怕就是统治着雪域高原的大和尚,也未必能够拿得出来。

    “不管怎么样,碰碰运气吧。”

    “那当然。什么时候走?”

    姬轻纱马上点头称是,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姬轻纱很清楚地知道,炎灵之刃对萧凡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可以让萧凡的战力瞬间大幅度提升的神器。如果能够找到克制暴戾之气侵蚀的办法,这件兵刃就能经常动用,也就意味着萧凡的战斗力飙升了。

    “要不,我收拾一下,咱们连夜走吧。”

    姬轻纱随即有了决断。

    至于萧凡是不是“邀请”她同行,姬轻纱压根就没去考虑。经历过刚才那幕场景,彼此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很近,姬轻纱几乎要以萧凡的女人自居了。

    萧凡笑了笑,说道:“不急,如果我的感觉没错的话,有一位老朋友,应该也到了铁门。咱们和他见一面再走也不迟。”

    “老朋友?谁啊?”

    姬轻纱略感诧异。不过既然萧凡这么说了,她自然也没有异议。这里是铁门市,萧凡的朋友就等于是她的朋友,她要尽地主之谊。

    “一个喜欢拿人家东西的人。”

    萧凡微笑说道。

    萧凡说诸葛映徽是他的老朋友,但诸葛映徽自己却绝不这么认为。至少在眼下,诸葛映徽可不觉得,萧家一少和他谈得上是朋友关系。

    自从在“德云酒店”地下车库碰到萧凡之后,诸葛映徽这位偷王之王,就再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倒霉。所有这一切,都要怪到萧凡的头上。

    每当静下心来的时候,诸葛映徽就这么恨恨地想。

    不在“德云酒店”地下车库碰到萧凡和辛琳,诸葛映徽就不必答应萧凡去漠北偷什么“长春香”;不去白狼那个狼窝子里,诸葛映徽就不会手贱,顺路拿走那个玉佩;不拿走那个玉佩,就算他偷走了“长春香”,草原狼王,孛儿帖赤那也不会不舍不弃地死命追杀他。

    甚至,白狼还为此颁下了数百万之巨的悬赏。

    任何人,不用抓住诸葛映徽,只要向狼王提供了这位偷王之王的行踪,查证属实,白狼立即兑现赏金,决不食言。

    只要是道上朋友,只要听说过狼王孛儿帖赤那的名声,就对这个赏格绝不怀疑。

    白狼是万里草原之上,名头最响亮的大哥,是所有草原健儿最崇拜的狼王,说出来的话,从来没有不算数的时候。不要说几百万,白狼就算把赏格提高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大家也还是会深信不疑。

    狼王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

    这是所有道上朋友的共识。

    故此,这一年多来,诸葛映徽一直在跑路。

    虽然身为偷王之王,诸葛映徽的藏匿之术,也是一流的,只要他不主动作案,想要找到他的蛛丝马迹,绝不容易。但是,当整个江湖一多半的人都在找他的时候,哪怕偷王之王的藏匿本事再高,也抵挡不住。

    短短一年多时间,诸葛映徽已经换了十七个不同的藏身之处,和整个江湖的哥们姐们,抓起了迷藏。

    狼王已经先后三次提高赏格,上个月,赏格加到了八百万!

    据说,如果再抓不到诸葛映徽,白狼会将赏格加到一千五百万!

    仅仅只是通风报信,抓人的事,不用别人动手。白狼和手下六大骠骑,这一年多来,一直在中原腹地撵着诸葛映徽的屁股跑。

    诸葛映徽已经明确地感知到,追兵离自己越来越近。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一个地方躲了三个多月,将近四个月。接下来,每个地方躲藏的时间就越来越短。不久前,诸葛映徽在南方一个城市,仅仅呆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察觉到了危险,不得不立即动身离开,跑到铁门市来。事实证明,他的预感非常准确,他前脚刚刚离开躲藏之地,白狼后脚就追到了那里,相差不到一个小时。

    按照这个速度继续下去,诸葛映徽有预感,用不了几天,自己就会真的被白狼那个家伙逮住了。

    那绝对是个粗暴的家伙!

    诸葛映徽虽然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只要一想到自己落入狼王之手,却也禁不住不寒而栗。

    死定了!(未完待续。。)



第584章 无路可逃

    很不幸,诸葛映徽的预感成真了。

    对诸葛映徽稍微熟悉一点的人便都知道,这家伙是个喜欢享受的人,也懂得享受。妙手空空,偷了那么多贵重物品,全世界所有的藏宝室,都在他家的保险柜里,不好好享受,偷那么多东西干嘛?

    但是在铁门市,诸葛映徽住在了最大众化的平民区。

    就在火车南站那一带。

    那里是铁门市的老城区。所谓老城区,往往也意味着落后和贫穷。诸葛映徽住在了火车南站附近一家最普通的旅馆,十五块钱一晚的那种。任谁都不会想到,最懂得享受的偷王之王,会住在这种逼仄肮脏,污水横流,失足妇女满大街都是的地方。

    失足妇女,老实说,诸葛映徽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种又老又丑的失足妇女。在诸葛映徽看来,长成这样还敢出来卖,简直就是专一要恶心人。

    但是,极目所见,基本上都是这种能够将他活活恶心至死的中年失足妇女。

    诸葛映徽只好尽量躲着她们,跑到一家看着还算干净的路边店,随便吃了个面条。这家面店的地理位置并不好,比较偏僻,所以生意也很一般,大约这就是它还算干净的原因。这种地方的食店,往往是生意越好卫生条件越差的。

    老板舍不得花钱多请一个帮工,恨不得将自己一劈为二的帮工,根本就腾不出手来去搞卫生。

    但诸葛映徽选择这家面店,却不仅仅是因为这里比较干净,而是看上了这家店四通八达的便利条件。偏是偏一点。却至少有四条路可以快速离开。正对面不远处就是几栋老式的筒子楼,黑咕隆咚的。万一有什么状况,只要往那边一溜。以偷王的隐匿技巧,一般人还真找不到他。

    所以,这碗面,诸葛映徽吃得还算比较安心。

    但是,诸葛映徽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不是忽然没了胃口的原因,作为偷王之王,跑路是常态,诸葛映徽早就养成了很良好的逃亡习惯——那就是有机会坐下来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吃饱。因为你压根就不知道,下一顿什么时候吃,在哪里吃,能不能吃得上。

    吃饱了,才有力气跑。

    和食物的味道无关,也和胃口无关,这是生存的必须。

    这一次,诸葛映徽吃不下去,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看到了一座肉山。

    不但他看到了,其他人也看到了。几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呆呆地望着街道的那一头,看着那个身高超过两米。**上身,浑身肌肉虬结的巨汉。大步向这边走来。

    每走一步,整条街都仿佛在震动!

    这个人。诸葛映徽认识。

    草原十三骠骑之一——“大力神”阿古拉!

    也是白狼此番带来追杀他的六骠骑中间的一个。

    阿古拉沉重的脚步,每一下都直接踏在诸葛映徽的心脏之上,震得他的心肝五脏不住地晃悠。倘若被这头蛮牛抓住,诸葛映徽怀疑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撕成两半。

    四条通道,这是最宽阔的街面,但有了阿古拉一个,这条街面就等于完全被堵死了,诸葛映徽立即就将这条通道彻底排除在外。阿古拉只要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他也是冲不过去的。

    诸葛映徽扭头往街道的另一头看去。

    毫不意外,这边也有人出现了。

    一条矮小的汉子,不要说和阿古拉相比,就算较之诸葛映徽,似乎都要矮上半个脑袋,也一点都不粗壮,和大伙印象中的草原健儿,完全不搭界。这矮小的汉子唯一令人侧目的是,他手里握着一柄厚背尖刀,锋锐的刀锋,在昏暗的灯光下,闪耀着让人心悸的寒芒。

    诸葛映徽的双眼,微微眯缝了一下。

    这个人,他也认识。

    草原十三骠骑之一的特穆尔。

    此人身材矮小,貌不惊人,心狠手辣却在十三骠骑中排名前列,据说死在他的屠牛尖刀之下的冤鬼最多。一柄屠牛刀,比传统骑士的马刀杀人多得多。

    特穆尔自称“庖丁”,最擅长的就是解牛。

    当然,如果要解人,特穆尔也很乐意试试自己的手艺。

    特穆尔身上那股凶狠暴戾之气,甚至远在阿古拉之上,这是杀人杀得太多,自然而然就有的煞气。

    很显然,向这边跑,也不见得是个好主意。

    诸葛映徽将脑袋转向了对面的筒子楼。

    筒子楼乌黑的楼洞里,隐隐有烟头的火光闪烁,借助着这微弱的火光,眼神好的人,勉强能够为楼洞中的大汉勾勒出一个大致的形状来。

    诸葛映徽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摞百元大钞,慢慢站起身来,向面店里走去,大声问了一句:“老板,卫生间在哪?”

    老板向后边指了一下,眼睛随即又死死盯住了一步一步走过来的阿古拉。

    “谢谢。”

    诸葛映徽微笑着走过去,将手里的那摞百元大钞都塞在老板的手里,头也不回地向店后走去。这摞百元大钞,他没数过,看样子,至少也该有一千块以上。

    直到诸葛映徽走进了卫生间,面店老板才回过神来,看着自己手头的一摞百元大钞,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急急向着卫生间叫道:“哎,你给多了,用不了那么多钱……”

    “给你修补卫生间用的……”

    诸葛映徽笑着答道,笑声听上去还挺愉快。

    然后,就是一阵“哗啦啦”的乱响,平房屋顶瓦片乱飞,诸葛映徽的身形冲天而起,从破开一个大洞的卫生间上方直冲出去,脚下在屋檐上一点,轻飘飘落在了后边的街道上。

    这就是第四条路。

    诸葛映徽早就看好了的。

    说到逃命的经验,几乎和他偷东西的经验一样丰富。没有这点能耐,当什么小偷?更不用说做偷王之王了,那是纯粹找死。

    面店的后边,就是一个菜市场。白天的时候,这里还比较热闹,到了晚上,所有小贩都收了摊,菜市场就变得安安静静,鬼影子都看不到一个。横过菜市场,就是另一条车水龙马的大街,霓虹灯闪烁不已,只要到了那条街上,诸葛映徽就有很大的把握脱身了。

    真要摆脱追杀,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跑,是最笨的法子。越是这种地方,追杀你的人就越是肆无忌惮,各种武器都敢大胆使用。

    当然,你要是跑进深山老林里去,那又另当别论。

    诸葛映徽的身子,轻飘飘地往菜市场的水泥地面上落去,他的一颗心,也随着掉进了深渊。

    因为,他看到了白狼。

    草原狼王孛儿帖赤那就这么站在不远处,双手抱胸,冷冷地看着他,彼此的距离,只有不到十米。另外两个方向,也站着两名高大健壮的汉子。狼王带在身边的六骠骑,已经有五个现身了,另外一个,诸葛映徽虽然暂时没有看见,却也能猜得到,必定就在附近。当需要他出现的时候,他就会出现。

    追着诸葛映徽的屁股撵了一年多,几乎跑遍了大半个华夏国,终于在这里将他堵住了,白狼脸上却并不见欣喜之色,也没有急着上前动手,只是淡淡地望着他,沉声说道:“偷王,把玉佩还给我,交出长春香,跟我回草原。或许,我可以不杀你!”

    诸葛映徽就笑,笑得似乎还挺开心,边笑边说:“第一,长春香早就不在我这里;第二,玉佩可以还给你;第三,我不跟你回草原。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从来都不会将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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