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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节

086、[历史小说] 大唐盗帅 作者:盗帅二代(起点vip2012.5.15完结)-第2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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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杜荷满心疑惑。

“这大食人搞什么?”身旁的李业诩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阿尔。伯克布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阿拉伯人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杜荷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杜荷眼路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狮子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狮子?”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壮硕的雄狮。

雄狮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李世民瞪圆了眼睛,低呼道:“难道这就是狮子?”

不仅仅是他,大殿里除了杜荷与少数的异族人外,其他人都瞪圆了眼睛。

房遗爱更是惊呼出声:“我的老天,这就是狮子,果然威武,果真不凡”

如此表情并非是他们孤陋寡闻,狮子这动物在中国这一带区域是没有的。

虽然在汉朝就知道有狮子这么一个动物,更因为舞狮的这个活动,让狮子家喻户晓,可是真正的狮子是没有几个亲眼见过,多是生活在幻想里。

便是李世民这个大唐皇帝也不曾有幸一见。

壮硕的身形,魁梧的身躯,标志性的鬃毛,无不表示它就是森林之王……狮子。

“这就是狮子?”李世民问向了阿尔。伯克布,还没等他回话,便道:“听说这狮子是百兽之尊,不知可否如传言一样。”

阿尔。伯克布恭敬的答道:“回陛下,正是狮子。此物在大唐没有,可在我们那一带却不少见。至于是不是百兽之尊,可以一试。”说着,他让人拉下第二辆马车的黑布,那也是一个铁笼子,但里面装的已经不是狮子,而且狼,六只狼,六只已经红了眼睛的狼。

一时间,宴会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还未等阿尔。伯克布下令大开牢笼,褚遂良这个小顽固就已经跳出来了:“陛下不可,今日乃是陛下生辰,最忌见血。野兽争斗,那场面残忍,实不适合今日喜庆。”

阿尔。伯克布“啊”了一声,表示意外,对于这种事情,显然毫不知情。

李世民久闻狮子大名,今日得见,能够一看它的王者风范,正是一大喜事,却不想褚遂良突然冒出来搅局,虽然褚遂良说的不无道理,可李世民压根就不信这个,作为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人物,什么样血性场面没有见过,区区野兽争斗,自然不在话下,也不以为然。不过,作为皇帝也不能不顾全臣子颜面,正想着如何作答。

堂下响起一声爆喝:“褚大人,你小子要是没胆子看,回家躲着去,别娘的在这里碍事。陛下,这狮子可是难得一见,你可别听褚遂良胡说八道。”

有胆子在大庭广众下这么说话的,也只有程咬金一人了,作为一个冲锋陷阵的悍将,杀得人都不下千百,看一场野兽搏斗又岂在话下。与李世民一般,这狮虎熊向来被世人誉为最勇悍的野兽,虎熊见过不少,也杀过不少,但狮子却从未一见,不趁这机会好好瞧瞧,岂肯甘心。

见程咬金开了一个头,尉迟敬德也高声附和,秦琼也有些意动,只是没有说出口。作为历经沙场多年的悍将,对于见血的事情,不存有迷信之想。至于那些从未见过狮子的异族人更是如此了,他们大多都都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野兽搏斗司空见惯,更是无视这个,个别胆大的也提议希望能够见一见狮子的威武。

李世民本就有心,见如此多人希望见狮子大展神威,也开口道:“国情不一,这风俗也自然有些差别,朕既然作为天可汗,自当一视同仁,不拘于一国习俗。贵国哈里发的好意,朕这里收下了,使者继续吧”

一言一行,严肃庄重,正符合一位君王的气度风范。

阿尔。伯克布也是一喜,今日此来正打算炫耀一下阿拉伯帝国的武勇,若不能见血,一切筹备都要泡汤了。他手一挥,藏身在铁笼子上方的阿拉伯人将关狮子的笼子开打,狮子怒吼一声,如一阵狂风冲出了牢笼。

它张着倾盆大口,围绕着全场转悠,似乎再寻找突破口。

阿尔。伯克布对着众人解释道:“为了这一日,狮子我们饿了他五天,只给水,不给食物,现在这是他最饿最需要食物,也是最凶悍的时候……狼也是一样,他们一样饿了五天,同样是最凶悍的时候。”

他的话勾起了所有人的兴趣,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野兽最饿的时候,正是它最凶悍,最难对付的时候。

关狼的牢笼也在众人的期待下打开

六只狼一拥而出,血淋淋的眼睛露着无穷大热杀意,外吐的牙齿上隐隐约约可以瞧见唾液滴下的痕迹。

如此决定让场上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狮子如何知道的人不多,但饿狼的凶悍却是无人不知。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狮子再勇,终究是一头,而狼却有六匹。

杜荷也略感惊讶,低声道:“原先还以为是一对一,或者一对二,想不到是一对六,有意思!”

跟杜荷有着同想法的人很多,也都被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吸引住了目光。

拒鹿角圈内,狼与狮子已经开始对立。

为了食物,两种野兽的目光中只有一个想法……杀死对方,填饱肚子。

六只狼采用半包围的的阵容将狮子围住,中间一头狼,昂首长啸,刺耳的狼嗥有节奏的响着。

“不妙,这一下,狮子危险了”见此一幕的人,大多都生出了这个念头。

杜荷这里也不意外。

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有王,在草原上最让牧民忌惮的不是虎豹,而是狼群。拥有王的狼群就如拥有将军的军队,他们能够相互配合,完全无视生死的执行狼王的命令,与敌死磕,哪怕是明知会送命也不会眨一下眼皮。有王的狼群是最可怕的,六匹狼虽小,但却拥有狼王。

这狼王一出,几乎没有人看好狮子了。

突然狮子怒吼一声

“吼”

这一吼较之先前更为厉害,似乎耳膜都有震破的感觉。

狼群尽为这一吼失神。

“唰”

狮子出手如电,连续两个俯冲,将狼王扑倒在地,爪子深入狼王身躯,死死按倒在地,张开倾盆大口,一口咬在狼王的喉咙处,狮头一甩,狼王咽喉的肉与骨头,竟然直接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一击必杀

“好”杜荷忍不住叫出声来。

不只是他,略懂兵法的人看到这一幕也不禁暗自叫好。

李世民抚掌惊叹:“这狮子要比老虎高明的多,居然会用兵法”

老虎是猛兽中最笨的一个,他的天敌是豺狼,只有便是因为它对敌时只知道猛冲猛杀,面对豺狼群,老虎就是豺狼的腹中餐。

反之狮子的做法就高明许多了,先以吼叫声先声夺人,然后在擒贼擒王,聚集所有力量,击杀狼王。

也许这只是狮子的生存本能,但却正符合用兵之道。

狼王一死,狼群立刻乱了。

狮子对于万千动物本来就有一种威慑力,狼王一死,其他余狼,胆气不在,已经有了怯意。

胜负就在一击间扭转了。

狼王不死,狮子便是胜利,也将是惨胜,但狼王一死,余狼则不足为惧。

狮子将余下的五匹狼逐一杀了,先用舌头舔了舔仅有的两处抓痕,开始享用美食。

“精彩,精彩”李世民为狮子喝彩。

“好家伙,果然了得”程咬金也同样拍起了手掌。

杜荷也为狮子变现出来的勇猛睿智而感到讶异。

阿尔。伯克布突的一笑,“天可汗陛下,真正经常的才刚刚开始”

他话音一落,一个赤裸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

第四十一章徒手搏狮

第四十一章徒手搏狮

狮子将一块鲜美的狼肉吞进腹中,这饥饿还未彻底的解除,便察觉了危险的存在,锐利的目光,直视远处正向自己走来的人,血淋淋的倾盆大口,正淌着狼血,模样格外骇人。

见此一幕的杜荷微微变色,此情此景,明显是要上演一场赤手搏狮的戏码。类似事情,他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杜荷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在草原上,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人兽之争。

见过狮子的勇悍,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阿尔*伯克布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杜荷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那巨汉赤裸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破旧的短裤,身上绝大部分都是外露的。那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他乱蓬蓬的头发随便在脑后扎了个大结。粗糙的脸上全是漆黑刚硬的短须,毛茸茸地露出一双虎目。在阳光的照耀下忽明忽暗的闪烁,仿佛一团火在他的眼中燃烧。他的身上遍布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杜荷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似乎奴隶斗兽盛行于罗马,阿拉伯人大多都是穆斯林,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应该不盛行于这斗兽吧”

杜荷想的不错。

阿拉伯人其实并不盛行于斗兽,不过在不久前,阿拉伯的大军攻入了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巴勒斯坦。拜占庭帝国又被称为东罗马帝国,当年罗马帝国崩溃后,存在的罗马帝国东半部的拜占庭帝国幸存了下来。

他们依旧有着斗兽的习俗。

阿拉伯人攻入叙利亚后,在城里的奴隶斗兽场缴获了一起骁勇无比的奴隶。

巨汉叫做斯巴达克斯,当然这不是他的本名,但是他也是色雷斯人与历史上那位起义的奴隶斯巴达克斯是同族,而且也有着不输于斯巴达克斯的力量神勇,故而在竞技场里的人都称他为斯巴达克斯,久而久之,他自己的名字无人叫了。

这人都会有攀比之念,上一次大唐的阅兵式震惊天下。阿拉伯帝国的使者回报他们的君王欧麦尔,表示大唐的军队远胜于他们的兵卒。这话让欧麦尔心底觉得很不是滋味,觉得低了一头,想找回一些颜面,也让大唐帝国知道自己的国家并不逊色,是完全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斯巴达克斯的勇悍欧麦尔也有所耳闻,作为拜占庭帝国最强的角斗士,他的神勇在整个阿拉伯帝国中也是屈指可数。

于是欧麦尔也动了想法,他亲自接见了斯巴达克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阿拉伯帝国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阿尔*伯克布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阿拉伯人喜欢的项目,只是胡扯而已。

这些作为对西方不熟悉的大唐人自是毫不知情。

斯巴达克斯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狮子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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