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 >

第2节

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第2节

小说: 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羞愧的低著头,为自己欺骗的行为感到不好意思。 

  黎殇笑了,还会骗人! 

  “那你找我做什麽?我不是告诉你我不要你报答什麽。” 

  男孩低著头,没有说话。 

  “好吧,这麽说吧……只要你不再出现在我的眼前,就算是报答我了,怎麽样?” 

  男孩低著头,没有说话,肩头却开始耸动…… 

  黎殇头大的看著男孩乌黑的发顶。 

  “喂!你不是……哭了吧……” 

  男孩垂著头,呜咽著开口:“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麽?”只不过一面之缘,能有多喜欢? 

  “……我不知道……” 

  果然,黎殇不觉翻了翻眼睛。 

  “可是,就是喜欢……” 

  真是个孩子! 

  “好吧!”黎殇摸了摸男孩柔软的黑发:“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这样吧……如果你十年後有房子有车了,那个时候你还喜欢我的话,我就是你的。” 

  “真的?”男孩不疑有他,一脸惊喜的抬头看著黎殇。 

  “当然了!”装纯洁,黎殇一点也不比别人差。 

  “好,一言为定!”男孩如壮士断腕一般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的,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终於处理掉了!真是个傻瓜!黎殇再次下结论。他还不知道自己叫黎殇,而自己自然也不知道他叫什麽。十年?不出两年,他们就会成为陌生人。黎殇下著结论,对於刚刚骗了一个纯洁少男的事实,没有一点罪恶感。 

  “把他骗走了?”卫凑了过来。 

  “嗯,他不适合我!” 

  这种纯情小男生虽然有趣,但是後患无穷,他最怕麻烦! 

  “那麽哪种人才适合你呢?” 

  卫似笑非笑,黎殇的情人很多,来来去去,什麽类型的都有,但是貌似清纯型的占了多数。虚伪的家夥!这麽喜欢看人演戏吗?清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可是最虚假,也最廉价的表演了。这个家夥脑子里到底在想什麽? 

  “适合我的人哪……”黎殇露出深思的表情,然後,深情款款的转向卫:“不就是你吗?你难道没有发现,我看你的眼神是多麽深情?” 

  卫抖掉一身的鸡皮疙瘩,受不了的摇头。 

  “算我没问!” 

  他干脆的投降,每每提到深入一点的问题,都会被黎殇轻易挡掉,总是在演戏的黎殇,没有一点认真的黎殇,他到底心里在想什麽?卫明白,黎殇并不是像表面所表现的那样简单,这是他的直觉,而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 

  “卫,别忘了帮我把今晚剩下的食物打包,我要带走!” 

  “又要喂你那个宠物?” 

  黎殇不喜欢吃甜食,可是,四天前他开始对店里吃剩的蛋糕,甜品感兴趣,说是给路边一个新认识的某种生物吃的。 

  “是猫麽?好像只有猫爱吃甜食。” 

  卫不经意的问。 

  “比猫有趣多了!”黎殇,笑眯了双眼,琥珀色的眸子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耀著炫目的光芒:“更像一只豹!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的,食肉动物……可是,却喜欢吃甜食,很有趣,是不是?” 

  卫看著黎殇薄薄的红唇间,显露出的晶白牙齿,竟有一丝恍惚,难怪他们都说,黎殇的笑容没有人可以抗拒,果然性感灿烂的让人移不开眼。 

  “卫!你怎麽不说话?……卫,你在发呆下去,我可要去找兰兰了!” 

  “别……”卫急忙回神,他的亲密爱人什麽都好,就是爱吃醋,他可不想晚上睡客厅,还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狡猾的坏坯子!不值得!不值得! 

  黎殇得意的一笑,转过身,靠在巴台上,头枕著自己交叉的双臂。真的很有趣呢! 

  他想起那天初见时的情景。 

  那天下班时,都已经是凌晨了,不想回去,就买了一些啤酒和下酒菜,随意的坐在不知是哪家店的台阶上,想享受一下自己突然浮现的浪漫情怀,然後,那个家夥就出现了。 

  动作很快,换作其他的人可能以为那一闪而过的黑影是自己的错觉,可惜,黎殇不是其他人。 

  他在黑影闪过的同时,也伸出手,没办法,这纯属反射行为,不经大脑的。如果给他时间考虑一下的话,他一定……一定会跟著他,看那个家夥是混哪里的,竟敢抢他的东西,然後,再将他修理的再也不敢打他黎殇的主意──当然以上只是玩笑! 

  事实上他想知道的是,有这样身手的家夥为什麽要惹他?到底,他,有什麽企图? 

  但是,他还是动了,在那一瞬间,伸出了手,握住了另一只手,宽大的,有力的,瘦削的,粗糙的手,一只不属於他的手。 

  然後他抬头,对上一双蓝莹莹的眸子,仅此而已,不过几秒中,黑影已逝,同时消失的,还有他刚买的,冒著热气的烧鸡! 

  这个事实黎殇还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因为他看到了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眸子,蓝的没有一点杂质,晶莹剔透……甚至不像人类,警觉的,锐利的,充满了野性。 

  如果不是刚刚手下感觉到的的确是一只人类的手,黎殇真的会以为那是一只危险的肉食性动物,那种危险的,原始的气息,充盈著嗜血的戾气,那种黑暗的气息,让黎殇全身的细胞都振奋起来,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种熟悉的感觉,潜藏在黎殇内心深处的,嗜血的感觉。想打败他!想让他匍匐在自己脚下!从心底涌出的呐喊声让黎殇全身充满了斗志。 

  但是,等等……那个家夥到底是来干什麽的?如果是想挑衅他为什麽要选择偷走他的烧鸡这种可笑的方法?而且,他的眼神虽然危险,但是却没有杀气……黎殇沈默。或许,大概,可能……那个家夥只是为了烧鸡而来,无视於他这个大帅哥,无视他非凡的身手,只是为了偷一只二十块钱的烧鸡? 

  在经过寻找,等待,开口大骂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後,黎殇郁闷的确定,那个很不简单的家夥似乎真的只是为了那只烧鸡! 

  黎殇觉得自己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好吧,不管他是谁,一定要找出他,让他知道自己惹到了什麽人。哼!等著哭吧! 

  黎殇这麽想著,但是,他的心里清楚,那个他连脸都没有看清的家夥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那样的速度,逃走後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没有严格的训练,没有过人的天分,是不可能达到的。 

  黎殇很少对事物产生好奇心,但是这次…… 

  黎殇看著墨黑的夜空,他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只要存在,自然是有迹可循,包括那个在黑暗中活动的危险家夥。 

  “好奇怪,我昨晚上挂在窗口的腊肉,怎麽不见了?……” 

  “听说有人在房後的巷子了看到鬼了,好恐怖……” 

  “我家窗台边放著的肉汤失踪了……” 

  “我给猫晾在窗口的干鱼不知被谁偷去了……” 

  黎殇将这些家常闲聊话听到耳中,脑中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一个身手奇快,形如鬼魅的……贼,还是个只偷食物的贼! 

  原来所有人的魅力在那个奇怪家夥的眼中都比不上食物啊!黎殇的心情有一点好转。 

  但是,黎殇更好奇了,这个人到底想干什麽? 

  於是,黎殇就在那个家夥常常出没的地方钓鱼。这是个极笨的方法,但是黎殇太懒了,他能想出这个方法已经该偷笑了。况且,不是黎殇吹牛,他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即使这是个笨办法,对那个家夥,足够了。 

  放下鱼饵後,黎殇在墙头找了个视野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开始睡觉。 

  仲夏的夜晚,微风拂面,享受一下以天为被以墙头为床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看来当初迷上小龙女……的睡觉方式而刻意训练出的睡觉本领,在紧要关头还是起了不少作用,虽然睡在一根单薄的绳子上,他的确是无法做到──这一点要声明,他黎殇可是个身体健壮的堂堂男子,体重一百三,小龙女用得绳床怎麽可能适合他用,会断掉的,好不好?所以,绝对不是他学不会,而是客观因素不允许! 

  这样过了四个晚上,什麽事也没有发生。黎殇也不急,反正他在墙头睡得挺舒服,这里不是他睡过的最差的地方。至於鱼饵吗!早上当作早餐吃掉就好了,浪费是很可耻的。 

  第五天晚上,终於有动静了。黎殇暗自窃笑,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其实那个家夥已经出现两个晚上了,在另一个角落观察著他,真是个狡猾的家夥。但是,黎殇并不担心他会伤害他,不提自己对自己的能力有多自信,只是听邻里传言,就能看出这个看似危险的家夥只要不主动惹他,他就不会主动攻击别人,而自己只是好奇,并没有恶意,那个家夥应该感觉得出。 

  那个家夥在看他,而且离得很近,黎殇虽然暂时不打算有什麽举动,肌肉仍然反射性的绷紧了。这是他多年以来养成的直觉反应,对於危险的事物,他的身体一定是先於头脑作出反应,纯属直觉,却救了他许多次。那个家夥绝对危险,即使这不是他的本意,也是他的本能。 

  他选择的位置总是很隐蔽,可以隐藏他全部的身形,相比较起来,黎殇则是像暴露在太阳底下一样。但是黎殇并不在意。 

  自然的躺在墙头,虽然环境著实简陋,但是黎殇的神情却自然的如在星级宾馆。他大大方方的看向那个家夥隐匿的地方,就像面对的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黎殇钓的鱼是什麽,那个家夥非常清楚,黎殇自然明白,但是黎殇也明白,在确定自己没有恶意後,那个家夥会出现,一定会! 

  问他为什麽这麽自信?养过大型动物的人都知道,它们总会耐心的观察,揣测你的意思,在确定你没有恶意後,它们会开始信任你,甚至接近你,依赖你。 

  虽然那个家夥看上去像是人类,可是黎殇觉得他更像一个大型食肉动物,所以,他选择使用这种方法。至於他为什麽有这种想法……直觉而已。 

  黑影掠过,速度几乎已经达到人类的极限,然後黎殇很高兴的发现,鱼饵没了。 

  此後不久,黎殇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养了一只大型宠物,不怎麽可爱,但是很有趣。有趣就好,对黎殇而言,这已经够了。 

  後来那只动物已经不是很刻意避开黎殇,即使吃东西的时候还会以背相对,一副怕食物被抢走的姿态,但是,至少不会专门大发雄威想要赶他走了。 

  黎殇喜欢这麽看著他,真的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谨慎而小心,却又灵敏的出奇。他习惯躲在暗影中,黎殇只能辨认出那是个男人,很高大的男人,而且,他吃东西的时候虽然用手,却仍然给人以优雅的感觉,这个家夥绝对不简单呐! 

  黎殇有预感,如果他不中止自己这个探奇的游戏,他一定会有大大的麻烦!但是,看著男人蜷缩在暗影中的背影,黎殇不由的笑了,这麽可爱又能给他带来乐趣的家夥到哪里找?反正,这个家夥不是傻了就是呆了,一时半会儿出不了什麽事的! 

  黎殇想得很乐观,当然他有乐观的资本,因为黎殇认为自己所掌握的技能中最出色的就是逃跑和躲避,只要他想,谁也找不到他,对於这一点,黎殇有绝对的自信。 

  换句话说,黎殇讨厌麻烦,却绝对不怕麻烦,这两者的区别可是很明显的! 

  那一天将饵料换为店里的甜食,绝对是黎殇的恶作剧。 

  他知道,自从他开始担负起喂养这只动物的重担後,那只动物已经很少出去觅食。他显然将他当成饲主了,那麽饲主决定改变喂食的内容,应该不是什麽过分的事吧! 

  其实说穿了,黎殇只是想看看这个肉食动物看到甜食的反应,是硬忍著吃下呢?还是暴躁的发火?反正都会很有趣的。 

  再说,店里的糕点当天剩下的是绝对不会留到第二天再用,吃不完,只能倒掉。没办法,店里的男性职员都不爱吃,而女性职员,要减肥,自然不会陷进甜食的甜美陷阱。 

  於是,黎殇就很不客气的废物利用了。 

  要知道,每天买消夜很花钱的,他可不是富翁! 

  但是那只大型动物的表现,真的让他差点跌破眼镜,如果他戴著的话。 

  仿佛以前从未吃过这类的食品,他先是小心的嗅了嗅,然後狐疑的看了看正在看笑话的黎殇,当然他理所应当的得到一个无辜的笑容。 

  然後,他吃了一小口,再一小口,接著……黎殇就是有十只眼镜也跌破了。他笑得滚到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