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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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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梦想   
  云层压得很低。 
  几个人休息了一阵,起身往回走。 
  走到半路,天上星星点点,飘起了雪花。 
  站在裸露的长城上,身边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车流和人流,旷野处刮过来的风,一阵一阵没遮没掩,于是,那渐落渐稠的雪花,也跳起了轻盈的舞姿。 
  没风的时候,近似于直线不急不缓的徐徐飘洒。有风的时候,攸而向左斜着落下,攸而又偏右斜洒,更有时候,那风如调皮的孩子,打着旋飞过,于是那雪花,也围着人身不由已的转起了圈,真的很美! 
  城墙滑滑的,有冰,先前倒可避开,现在很快铺上一层新雪,走起路来,便须加上十二分小心。果然,丁睿不慎便跌了一跤,他倒皮实,嘴里哎哟两声,接着便觉得好玩的哈哈笑了起来。 
  “小洁,冷不冷?”大山关心的问董洁,一边给她紧了紧围脖。 
  头前出了点汗,现在被风一吹,倒是觉出冷来了。不过,雪中登长城,却另有一种与往日不同的画境般的诗意。长长的城墙上,偶尔也看得到三三两两的游人,更有欢声笑语随风飘了过来。“哥,我没事,今天主要是陪丁睿哥哥爬长城,他现在正在兴头上呢。” 
  陈群提议道:“这样,大山,我陪小洁先回车里休息,你和丁睿再玩一会儿?” 
  大山想了想,也是,总得让丁睿尽兴才好,于是点头同意了。 
  四人兵分两路。大山和丁睿又开始爬起了长城。 
  雪下个不停。在雪中,这荒芜、残缺的古长城,愈发显得无尘无埃、宁静致远。 
  丁睿眼睛亮晶晶。“大山,你看咱们脚下这长城,它弯弯曲曲,看不到终点,也看不到起点。在别处可以爬长城的地方,一定也有人像咱们一样,在雪中登长城吧?登高望远,我这心胸。都觉得格外敞亮了!” 
  大山伸手接了薄薄一层雪,拢了拢,塞进嘴里,感受那股冰凉顺喉而下。“呵呵,只要你精神点,别再象昨晚一样垂头丧气就好!” 
  丁睿站到他身边,二人手扶着跺口向外看着大山纷飞中的群山峻岭。 
  “大山,你说实句话。我和红叶姐,有可能在一起吗?我以后该怎么做,说说你地建议。” 
  大山想了想,“有时候吧。不是当事人,提出来的建议不免隔靴骚痒,没多大作用。” 
  “别那么婆婆妈妈的!”丁睿白了他一眼,“叫你说你就说,听不听我自己斟酌。” 
  “我的意见,感情的事,最好是顺其自然,缘份这东西最不好说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你与红叶姐两个,有这个缘份也好,没有缘份也罢,既然是个男人,站起来要有个男人的样子。丁睿,你只有十七岁。你和红叶姐相处的时间加起来能有多久?既没有两心相许的山盟海誓,也没有花前月下地牵牵挂挂,如此,那也不需要摆出伤心伤神的没出息样,你不总说自己是个男人嘛?大男人,真有什么不如意,那也得放在心里,别人看到的,依然是一个灿烂的笑脸。拿你当兄弟才这么说的。” 
  丁睿不屑的撇撇嘴,“是哦。将来小洁要是变心了,你也这么潇洒,我才真的佩服你!” 
  大山皱眉,真想踹他一脚,“我和小洁是什么感情?我们打小相依为命,是你那种放在心里的暗恋能比得了地?我不怕跟你讲,便是小洁将来,将来她……”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拿来打比方,虽然仅仅是假设,大山心里想像了一下那种情形,已经觉得心如刀绞,他实在接受不了自己一手呵护的小姑娘,要交给另一个男人,这样想,简直就是一种自虐。“再怎么伤心和失望,我都会选择坚强。丁睿,咱们的性别栏里写着地可是‘男’性,男人活着,就该承担一种义务,对自己对别人和社会,都有一种义务。我记得,从前在学校里,大家谈起对未来的畅想,你也说要努力要奋发,要为四化建设多出力要做四有新人,难不成这些都是空口说白话?因为感情不顺利,做那哭哭啼啼的小儿女姿态,我最瞧不起了。” 
  丁睿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长长吐出一口气,“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以后不想了。反正,我喜欢红叶姐,我会给她写信,嗯,让她知道,始终有我这么个人,在远方默默她关心着她。至于以后会怎样,她会不会喜欢别人,时间吧。总之我会尽力争取,成与不成……” 
  他耸耸肩,“我是个男人嘛,总之会管好自己的情绪!” 
  “这才对嘛!”大山给了他一个重重的拥抱。 
  这场冬雪,来得快去的也快。半个时辰左右,先是慢慢变的稀疏,然后完全停了下来。 
  脚下软软的一层,踩上去,就象踩到草坪上,很舒服。 
  雪后的空气,冷归冷,却也是清凉到极点。“也下不了几场雪了,现在阳历都二月下旬啦。再过两三个月,天气转暖,我想请丁爷爷陈爷爷他们再到北京住一阵子,你觉得怎样?” 
  “那敢情好。老爷子不在身边,我耳根子也轻快些。” 
  丁睿先是举双手赞成,随即皱眉道:“说起来,年前老爷子从北京回去,倒跟我谈了一次,也不是多正式,反正有那意思。他说,几个老朋友碰头,都对部队今后地发展很关心。大家提了提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这以后啊,部队要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啦,不仅仅是装备,人员方面,也得多吸引一些高素质的人,简而言之,就是多多吸收受过正规系统教育的军事类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我这不高二了嘛,高三就该参加高考了,老爷子问我,有没有可能考虑报考军校啊?” 
  这样啊,从前两人在一起畅想未来,倒是约好一起报考北京的名牌大学。军校?唔,听起来不错。“你自己怎么想地?” 
  丁睿笑的有点苦,“我自己这性子自己明白,从政还是免了,咱没那虚与委蛇打太极的本事。从商赚钱,倒是有那么些兴趣,不过呢,商业这块,还是你最适合,老爷子向来拿你当亲孙子看,想来,他也希望我能另走一条路。只是这从军吧,以前还真没想过这事。” 
  是啊,一转眼,大家都长大了,开始为今后更长远的人生做考虑了。大山迟疑了一下,低声道:“我对橄榄绿,倒是有种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当年,小洁她、她病的很重,陈爷爷帮忙,我们坐的是部队里的军用直升机飞到沈阳。那时候我就在想,军人,真是了不起的职业,很高尚。战争年代,他们担负起保家卫国的重担,和平时期,也能为老百姓帮忙。会开飞机地军人,真的很威风,从高高的天空俯瞰大地,和清风白云为伴,多棒啊!如果有一天,我也能穿上绿色的军装,驾着飞机飞上蓝天,该有多好?” 
  每个人心底深处,都藏着一个梦想,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再后来,为了生存,他从摆烧烤摊,一点点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到到在,摊子越铺越大,已经不可能单纯的为了自己的梦想抛开这一切,他,注定要走上一条与梦想截然不同的另一条路。 
  丁睿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大山谈及自己的梦想。从前,他向来是认认真真做事,先是肩上压着他自己和董洁的生存担子,容不得分心他顾,后来建厂,挑起了更多人的生计问题。丁睿几乎以为他的愿望,就是做个大商人,做个成功的人人皆知的大老板。 
  “哈哈,知道你也有没有办法实现的梦想,我心里总算平衡多了。” 
  丁睿拍拍他的肩,笑的不怀好意,“唔,我看我有必要认真考虑一下我爷爷的意见。飞上蓝天?听起来真的很不错,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哈哈,驾驶飞机要说起来,可比开车威风多了!” 
  这人,兴灾乐祸真是要不得,大山索性激他道:“哦,你以为当飞行员那么容易啊?这样吧,如果你能参军当上飞行员,驾着飞机飞上蓝天,送你一架飞机没可能,到时候,我就送你一辆车,什么牌子随你挑!” 
  “什么牌子随我挑?奔驰宝马也可以?”别看他没车,国内外名车却是听过不少。 
  大山没一点犹豫,重重点头道:“当然了!” 
  丁睿握紧双拳,妈的,拼了!他是谁啊?要个子有个子,要模样咱长的也不赖,身体倍棒,学习也是数得着的头几名,不就是考军校吗?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第九十九章 上海之行   
  丁睿回沈阳了。 
  话说,临别饯行宴,总得做得丰盛些。大山的意思,请他去外边饭店好好吃一顿。 
  丁睿忽然就想起了年前,大山曾经写给自己的一封信,“等等,差点给忘了。好像有人曾经说过,我来北京以后,要请我吃猴子捞月、青龙卧雪、母子相会啥的,怎么,现在当没这回事啦?告诉你,那可不成啊,小爷要走了,今儿说什么你都得给咱补上!” 
  董洁意外,“哥,你……”呵呵,想不到哥哥也有调皮的时候呀。 
  大山摸摸鼻子,呃,怎么想起了这茬?当时不过是一时玩笑话,他真当真了呀?“丁睿,你确定要吃那些?”要放在前两天嘛,照着菜谱给他来上一餐,却也未尝不可,过后大家呵呵一笑,现在?真要给他做这么一顿饯行宴,还不得成了个话柄,被他揪着说上一辈子? 
  “很麻烦?” 
  大山摇头,“不麻烦,一点也不!你等着。”算了,示范一下,省得他老念着是块心病。 
  他下厨房忙活去了。而这边,董洁已经抱着肚子趴在桌子上,闷声笑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丁睿不解的搔搔头,呃,不会又被捉弄了吧?赶紧去到厨房一瞧,差点气结。 
  “这、这就是你给我准备的大餐?” 
  一盘醋,中间端端正正浮着一滴香油;另一个盘子,薄薄铺了一层白糖,上面躺了根绿油油的黄瓜。 
  “大山?!” 
  这位倒好脾气,笑呵呵问道:“别的要不要做了?” 
  丁睿伸手攥住他的手腕。“免了,这大餐您留着自个儿慢慢受用。走走,咱们下馆子去,这顿饭我非好好宰你一顿,要你知道知道,我丁睿也不是好惹地!” 
  最后是在全聚德大吃了一顿,丁睿临行前,又单点了几只烤鸭带走。“路上吃一只,回去也请爷爷和几个要好的哥们尝尝!” 
  离别,又见离别。 
  虽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分别不过寻常事。可是,每一次站台送别,看着列车缓缓驶离,渐行渐远,再要好的朋友。终不免黯然分手,心中总有闷闷的感觉。 
  说起来,丁睿算是兄妹俩唯一密切的年龄相仿的朋友。忙于做生意的大山,并没有多余的时间。与同学相熟到建立多亲密地感情,董洁自是更不用说。人生得失,最难分说,友情一事上,兄妹俩人算是都交了一张不合格的成绩单。 
  好在这种失落,很快被忙碌驱除。 
  学生的寒假已近尾声。这之前,工厂已经重新开工,工人们陆续都回到了工作岗位。刘大同与李益也回来了,习惯了军营生活的几个大男人。每天早上,都会早早起床,开车去效外晨跑,咆哮和狼牙跟在他们身边,一起锻炼身体。 
  每个星期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大山会随他们一起出门晨练。 
  跑步是最好的运动。既强健了身体,又能让人有个好心情。回来的路上,顺便买上早点,到家冲个凉,吃完早点。大山去上学,陈群他们留一人在家,另两人去厂里帮忙。 
  春装的订单开始多了起来。一个冬天下来,厂里又生产了不少新款地春装,于是,在上海再开一家专卖店提上了日程。 
  有名老话。叫做“吃在广州,穿在上海”。上海比起北京来,要显得时尚,或者说,在这个时候的中国,上海人走在了时尚潮流的最前沿。宁可吃泡饭也要省下钱来买西装和漂亮的衣服穿,也许正因为如此,上海在相当长地一段时间里,充当了服饰流行的风向标。 
  董洁基本上没有接触过上海人,却是道听途说了不少关于上海人精明又小气的传闻。上海人有很强的优越感,听说,不管在什么地方,上海人就跟能闻出自己人味儿似的,最容易抱成个小团体,叽哩呱啦说着只有他们自己听得懂的外语一样的方言,轻轻松松把自己和周围人隔离开来。 
  据说眼下这时候,上海人的优越感最重,没办法,为了开专卖店,兄妹俩不得不专程跑了一趟上海。陈群与姜红叶随行。 
  上海哪里最繁华呢?说不上来,最有名的是外滩和南京路。前者是著名景观,后者嘛,南京路上好八连,再后来有个著名地南京路步行街?大体就这么点印象。 
  于是下了火车,找家旅馆放下行李,几个人直奔南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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