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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北宋末年当神棍-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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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夜之中原本看不清道路的,文飞推着板车走的艰难。但是现在有了萤火虫上下飞舞,就微微能看见周围了。萤火虫上下乱飞,说起来很是浪漫,但是现在在文飞却觉着十分诡异。或许这厮没有浪漫细胞吧!看着这些绿色的光点,不知道怎么老王鬼火上想去。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文飞,唰的一声打开了手电筒,刚才慌乱忙碌,居然忘记了自己身上还带着这个宝贝。在城市之中,这种东西自然很少用到,可是在乡间野外,却是最宝贝不过了!
    手电筒的电力充足,发出雪亮的光柱来,能照出十几米远来,在黑夜之中也能把眼前看得清清楚楚。
    可是文飞开了一眼,心中便有些后悔了。手电筒的灯光之中,到处都是土馒头一般低矮的坟墓。
    原来慌乱之中,文飞居然推着板车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一片乱葬岗附近。看起来这片乱葬岗颇大,而且似乎埋下的都是穷人。几乎都没有墓碑,挖一个浅浅的坑就埋了下去,上面的封土也不过只有几尺高。很多坟墓被野狗之类的刨出来,好在年深日久,只有枯骨存在。要不然深更半夜的,看到一个腐烂的手脚什么的,那才叫刺激……



第二十七章 再见王知明
    “靠,我怎么找了这么一个地方来修炼!”文飞暗骂了一句,这地方离着他练功的地方不远。难怪点燃香烛会引来这么多的东西。
    不肯再呆,文飞拼命的推着车子就跑。却听到头顶上传来一声怪响,差点吓的文飞魂飞魄散。又听到啪啪的翅膀拍打树叶的声音,才反应过来,那是被惊飞的夜鸟之类。
    “奶奶的,这地方邪乎!”文飞抹了一把虚汗,却觉着古怪。骡马集这种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有着集市存在就已经有些奇怪了,可是这地方明明都没多少人居住,周围甚至没有村落,怎么会有这般大规模的乱葬岗?
    不过却不是管这些的时候,这古代可没有水泥路的存在,尤其是文飞早已经偏离了小路。车子推动的地方,路上长满了野草荆棘之类,塞在车轮之中,推动起来十分的费力。没有跑出几百米,就累的气喘吁吁,差点一屁股坐下来。
    “娘的,道爷我不跑了,谁敢上来,我就跟谁拼了!”文飞混劲儿上来,也就不管不顾,干脆的狠下心来,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刚刚采了地气存在身中,也不是没有一搏之力。若是哪个没有长眼的鬼魂真的敢来找上我的话,那就莫怪道爷我拿你来开刀了。文飞恶狠狠地想着。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准备好的朱砂调和的松烟墨,沾了一些,便是掌心画起符箓来。这般符箓便算是雷法之中最为基础的掌心雷了,可以把体内采取的地气如同炮弹一般的发射出去。文飞采的地气并不怎么多,可是也够发射三五次了。
    没有一点动静,除了夜鸟惊飞,虫鸣蝉唱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动静。文飞这才稍稍的松了口气,看起来这个坟场已经荒废了许多年了。大多数的游魂野鬼应该早已经魂飞魄散了,少数残留下来的想来也被香烛吸引了过去。
    文飞微微出了口气,用没有画符的左手在地上一撑就要站起来。却似乎摸到了什么东西,捡起放在手电筒的灯光下一看,却是一块锈的快要变成铁块的断刀,也不知道在此地有着多少年了。
    随手把断刀扔掉,却惊起了草丛之中的不知道什么东西,马上就是一阵子草响,惊的文飞又是一阵子疑神疑鬼。
    “杀啊!”喊杀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的响起,无数诡异的磷火生了出来,隐隐幢幢的快要见到无数的身上插着断箭残刀的红衣士兵围了过来。
    文飞的眼前,又开始出现了上一次被葛二郎所救的时候,所见到的那么一幕。无数的红衣军人被蛮族的骑兵追上,杀死。许多都直接被砍了脑袋!
    “不该啊,那只害人的狐狸明明不是葛二郎给抓住了。我亲眼看到,被杀掉剥皮。为什么这次还会……是了,我知道了。”文飞想到刚才的那一幕,往地上一踢,便又踢出了一根枯骨。
    这里一定是古代的战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发生过一场大战,死了太多的人。
    想到自己随随便便都能在地上翻出一根腐朽的刀来,文飞越发的相信自己这个判断。
    难怪这个地方如此邪性,文飞打了个寒颤。这次比上次情况要好的太多,这次他血气充沛,而且没有那一只成了气候的老狐狸在暗中加害。文飞心里叫苦,连忙在手心里写了一个鬼字,默念道:“我是鬼,我是鬼,我是鬼……”
    念了几次,他便能清楚的感觉着自己身上散发出的活人阳气越来越低。似乎人身上的三把火,也随之减弱了。
    这种禁法相传出自葛洪的抱朴子之中,是人夜间遇到鬼物的时候所用。文飞以前,还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见了,就恍然大悟。原来这便是心理暗示,降低自己身上的阳气,伪装成鬼魂,想要蒙混过关!
    作为半个修炼者,文飞当然清楚,游魂野鬼都是没有灵性的,也就是没有智商。这般一来,确实是很容易蒙混过去。
    等了半天没有动静,文飞就推着板车,慢慢的离开了这处乱葬岗。这次心里平静了下来,再没有那般的惧怕慌乱,一切就顺利了起来,甚至没有遇到半点危险。
    黑夜之中不辨东西,文飞也不敢再胡乱走。干脆的就推着车子来到了骡马集之中,陈泥丸的破棚子早已经人去屋空。这破棚子在这里,也没有人打主意。文飞干脆的连帐篷也不搭起来,直接在这地方住了一夜。
    他刚刚走到那破棚子不远,就看见里面漏出离开些许灯光。文飞心中一喜,心道莫非是陈泥丸两个人回来了?但是却看见那破棚子四周却停拴着几匹马,心里顿时失望起来。
    以前文飞看那些小说电影之类的,看到里面的大小角色,动不动就有马骑,感觉着古代的马匹真的好多。似乎家家户户都有……就好像自行车一般……
    但是穿越了这么几回,文飞才渐渐清楚。在古代,尤其是在这宋代,那马匹真的是相当稀缺,能骑马就相当于后世开着宝马。能骑一匹骡子的,也都比后世那些七八万的国产车要威风太多……
    现在这破棚子门口拴着几匹马儿,就好像后世在叫花子的小窝边看到停着几辆宝马奔驰差不多。
    “谁?”似乎文飞的动静惊动了棚子里面的人,一声爆喝响起。便见着一个大汉,大踏步的跨了出来,见到文飞居然咦了一声:“原来是你!”
    文飞也看清楚了那人,心里嘀咕真他妈的倒霉啊,不是冤家不聚头。原来这个大汉似乎就是上次那个白衣少年的跟班。文飞的脑子又活泛了开来,心道说不定那个白衣小子也在。上次道爷我犯傻,这次那小子如果肯买我的手电筒,我一定卖!傻瓜才不卖!
    听到声音,果然从棚子你走出了一个少年,依旧是那本白衣胜雪不染点尘的模样。让文飞很想吐糟一句:“喂,小子,你的衣服上恒定了清洁术了么?”



第二十八章 和番人的走私生意
    这兰州地方,即使是在宋代,生态便已经失衡了,风沙极大。当然比起后世来,应该还好的很多。只是后世的兰州,文飞也没有去过而已。像是文飞几乎每次来一趟骡马集,回去就要洗头洗澡。身上总觉着蒙上了一层风沙一般,偏就这少年一身白衣,难道就不会弄脏了么?还是出门带上十七八件衣服,随时更换?
    对了,这小子是不是女扮男装?要不然怎么会这般爱干净?貌似古代似乎经常有这种狗血剧情。文飞想着小说电视里面的桥段,往那白衣少年的喉咙胸口望去。黑夜之中即使他手中有着手电筒照明,也看得不大清楚,只是似乎不是女人的样子。
    “兀那小子,你看什么看!”文飞这般猥琐乱看,那白衣小子还没有说什么。身边的大汉却就惹恼了:“冲撞了我家公子,我就打瘸了你的腿去!这道士,你以为刚才你是怎么活着从那古战场出来的?如果没有我家公子救你,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早就被厉害的鬼给吞吃了!”
    原来自家是被人给救的!文飞一下子恍然大悟,他还以为自己真的是靠一手简单的禁法蒙混过关的,想不到其中却另有波折。文飞连忙谢过那救命之恩:“多谢公子相救!”
    “无妨,”这次那白衣少年发话了,态度似乎温和了些。居然淡淡的施礼道:“在下王知明,上次莽撞了。敢问道长高姓大名!”
    文飞依旧穿着道袍,也学着样子,满不在乎的一把推开推车,道:“好说,好说。我是文飞,可没有什么高姓大名的!”
    文飞这般简慢,后面的大汉就勃然大怒:“道士,早知道当时不救你了!”
    文飞顿时大汗,他倒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现代人礼仪简单,放在这古代就显得太过粗俗无礼。
    反倒是王知明似乎对文飞看对了眼,居然微笑道:“无妨,无妨。这兰州之地本就是我大宋和党项人交界之处,历来常有大战。十多年前,我大宋官兵和西夏在此地大战,王师败绩,战死极多。当时的战场,便在这骡马集附近。从此以后,此地多有鬼祟。想来陈师在此地隐居,也是为了对付此地的那些邪祟!”
    文飞恍然大悟,我说陈泥丸师徒两个怎么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骡马集来,原来其中还有这般事情!
    王知明笑道:“现在也不怎么打紧了,就算是我不救你,也出不了什么大事。这地方已经被陈师给清理了……没有什么害人的东西了。”
    文飞这时候才注意看这白衣少年,虽然知道年纪不大。这时候接触久了,才发觉这王知明比自己想的更小,顶多有着十三四岁的模样。
    他好奇知道看着文飞的推车,就问了起来:“原来道长也是来赶集的么?不知道带了什么好东西!”
    听话听音,文飞心中一动:“你也是来赶集的?”
    那王知明道:“不错,我这次是帮家里运一些东西来卖!”
    他说着话,背后却有一个账房师爷之类打扮的却在拉着王知明的袖子:“公子,公子……”
    王知明一甩袖子,皱眉道:“何事不能大方说出,偏要鬼鬼祟祟?”
    后面的账房师爷顿时大为尴尬,他原本就要提醒自己家的公子,不要逢人便到处乱说。毕竟和番人私下回易,是触犯王法的事情,王家家大业大,多少也要避讳一些。却不料王知明一点都不理解他的苦心。
    王知明皱皱眉头,他年纪虽然轻。但是却出生在大户人家,眼光见识自然都是有的。自然知道这账房想说些什么,只是王知明生性高傲,不屑于鬼鬼祟祟而已。何况他也信得过文飞的人品,在他眼中,文飞就是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之辈。
    在王知明看来,那手电筒确然是宝物。但是也自此而已,拿到手中把玩了一刻,虽然看不懂原理。但便知道这东西并不是天财地宝,而是高手匠人制作出来的奇技淫巧罢了。虽然对这手电筒,并不如何上心,自然知道有人用,那么以他想来,这世间定然有地方可以买来。而且绝对不值五百两金银。
    若是文飞知道自己拒绝了王知明,反倒是被他认作脱俗之人,出奇之人,也不知道会哭还是笑?
    文飞自然不知道其中的道道,问道:“你们家卖什么东西的?”
    “茶,酒而已!”王知明淡淡的说着。
    茶,酒,还而已?文飞差点都咳嗽了,他来到这北宋年间也已经好多次了。对着大宋朝多少也已经有了一些了解。在这年头,茶酒可都是朝廷垄断的。私卖这些东西,可就比后世走私香烟这些要严重的多了。这才是做大生意的气象,文飞佩服的五体投地,比自己那般的小打小闹可要强多了。
    王知明好奇的在文飞的推车上检视着,却道:“你这些东西倒也那个别致……”他不好意思说太差了,就直接用了个别致来说。
    抖开了一匹布料,眉头就皱起来:“这布料倒也不错,看起来像是绸缎,却似乎又轻薄了几分。就是这颜色太过恶俗……”说着把布料掷回车中,
    文飞很想问一句:“我这里的手电筒你买不买?你要的话,我可以便宜一些……”
    “公子,车队快要到了。我们先启程吧,固征族长还在等着我们!”那个账房小心的说道。
    “那便走吧!”王知明拍拍了手,向文飞歉意的点头一笑:“告辞!”便带着属下骑上马,扬长而去。
    奇怪,这厮今次怎么改了性子。文飞有些好奇,上次见到这王知明看人的时候,鼻孔朝天,眼角恨不得生在别人头顶上去。而这次,却居然这般礼貌了。尼玛,不会是有什么阴谋诡计吧?
    文飞吐糟了一句,自然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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