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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未来接收器-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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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秦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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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刘士卿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台旧收音机,孰料这是一台来自未来的高科技信号接收器。刘士卿把一篇截取自未来世界的互联网网络的论文整理出来后,发到了美国《Science》杂志的电子信箱。
    论文顺利发表,随即,各国佳丽美女、挥舞着绿花花美钞的沙特王子、美日财阀相继涌入刘士卿所在的学校……


第001章 强买强卖

刘士卿起晚了,昨天晚上复习功课到深夜,临睡之前明明把闹钟定在了六点钟,谁知道偏偏赶上闹钟的电池没电了,结果等到刘士卿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七点钟了,这是学校早自习开始的时间,也是老班头准时出现在教室里面的时间。

一想到上一次班花上早自习迟到,被老班头堵在教室门口,整整训了半个钟头,班花哭的梨花带雨的情景,刘士卿就不寒而栗。要知道那一次,班花仅仅迟到了一分钟,而且班花一向是班里面的尖子生,就这,老班头竟是一点面子都没给。

刘士卿不是没有想过干脆旷课得了,可是想想这样做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刘士卿便没有了底气。老班头在学校的严厉是出了名的,从他第一天登上讲台开始,就以对工作的一丝不苟而著称,即便是校长当初也是老班头教出来的学生,每次见了老班头都是恭恭敬敬的,唯恐惹得老爷子气怒攻心,在大街上,上演一场良师训徒的戏码。

匆匆忙忙地穿好衣服,脸不洗,牙不刷,随手抓起来书包,刘士卿就出了门。从公共车棚中把自行车推出来,一抬腿,坐在了车座子上,一脚蹬地,一脚蹬脚蹬子,两只脚同时用力,自行车就飞奔了出去。

早上七点钟左右,正是上班高峰期开始兴起的时候,刘士卿为了赶时间,尽可能的绕小街抄近路。往常需要骑上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花了不到一刻钟时间。眼看着再穿过一条小街就要看到学校的大门了,刘士卿不由得松了口气,脚下再次加大了蹬车的力气。

突然,刘士卿的眼前闪过一道黑影,不等刘士卿反应过来,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这个学生怎么回事?撞了我的摊子,你就想跑啊?”然后刘士卿就觉得自行车后尾一沉,似乎是被什么人给拉住了。

刘士卿回头一看,一个貌似憨厚的魁梧男子死死的抓住了自行车的尾架,两只眼睛虎视眈眈地瞪着刘士卿。

“这位大哥,你抓我自行车干什么?”刘士卿心中虽急,却也只能强逼着自己心平气和的说话,他清楚这条街上的人都是惹不起的。

刘士卿穿过的这条小街名曰青年路,是武灵市郊闻名遐迩的早市一条街,一开始的时候都是些下岗职工为了糊口摆些小摊,赚一点辛苦钱,后来有些地痞流氓之类的人盯上了这条街,有装模作样的,在这里卖些假冒伪劣的商品,还有一些干脆光着膀子,在身上弄些纹身,明目张胆的跑到青年路上收保护费。

也许成年人有辨识这些社会成分复杂人员的能力,但是对刘士卿这样的高中生来讲,就很有难度了。学校领导为了避免学生出事,已经不止一次告诫学生不要到青年路上去,尤其是不能够赶到早市的时候去。刘士卿这次也是为了贪快,否则的话,是不会抄近路抄到青年路的。

那大汉棒槌一样粗细的手指指着路边的一个摊位,那上面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旧货,都是一些破旧的小家电,什么收音机、CD机、录音机等等,都是些半新不旧的货色,估计是从哪些走街串巷收旧货的小商贩手中收来的。

这些小家电基本上都是被社会淘汰的东西,就算是白送,也没有几个人会要。它们杂乱的堆放在一起,晨曦照耀在上面,使得它们好像是一群正在享受末日阳光的老头、老太太,透着些许的疲惫和对生的留恋。

“学生,你看到没有?你刚才骑车子那么快,连路都不看,把我的家电都给撞乱了,有几件都被你撞坏了。”那大汉特意的指了指滚落在便道下面的马路上的收音机,“我的东西可金贵着呢,你得赔啊。你要是不赔,我上你们学校告你去。”

自己有没有碰到那些旧电器,刘士卿一清二楚,他赶路虽急,但都是尽可能在偏离便道的地方行驶,怎么可能撞到十万八千里之外的货摊。刘士卿目光往周围一扫,那么多从旁边经过的人,却没有一个肯停下来为刘士卿主持公道,附近几个小摊的摊主或是嘲讽,或是冷漠地注视着那大汉对刘士卿的勒索,显然也都没有插手此事的意思。

那大汉目露凶光,一扬下巴,两手握在一起,互相摁了摁,咔吧的声音从指关节处响了起来,“学生,旁边有这么多朋友作见证,你碰坏我的东西,他们可是亲眼所见。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交代,这可有点说不过去,那就是不给我虎哥面子,我虎哥要是丢了面子,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形势比人强,刘士卿还急着往学校里面赶,他直言道:“二十块钱,咱俩的事就算平了。”

那大汉眼神之中冒出一抹喜色,却梗着脖子喊道:“二十块钱?你打发叫花子呢?至少五十。”

刘士卿急道:“你开什么玩笑,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才五十块钱。要是全都给了你,我还怎么活。二十,你要,我给。你要是不要,你干脆拉着我去见校长吧。”

那大汉退了一步,“那就三十,我让你在我的小家电里面挑一个出来。”

刘士卿看了看路边一个卖石英表的摊位,发现最多再有十分钟,早自习就过去了,如果他不能够在十分钟内赶到教室的话,他旷课的罪名可就算成立了,老班头绝对不会饶了他。

刘士卿不敢再耽误下去,从衣兜里掏了三十块钱出来,丢到了那大汉的手中,然后从那堆杂乱的小家电里面随便挑了一件看着顺眼的出来,一蹬脚蹬子,就蹿了出去。

那大汉看着刘士卿远去的背影,不无得意的自言自语道:“学生就是啥也不懂,太好欺负了,一块钱收来的东西,愣是被我卖了三十块钱,真是赚翻了。”

刘士卿把自行车丢到学校的公共车棚里面,连车都顾不得锁上,就撒开脚丫子朝着教室跑去。也许是太着急了,刘士卿愣是没有注意到校园内刚刚竖起来的电线杆子,砰的一声,刘士卿就撞在了上面,一股热流顺着鼻子就流了出来。

刘士卿用手一摸,发现是血,连忙打开书包。他刚买的那个破小电器就放在书包的最上面,刘士卿用沾着自己鼻血的手把那个小电器拨拉到一边,随后把放在书包里面的一卷卫生纸取了出来,撕了一块,擦了擦血,又撕了一块,堵在了鼻腔里面,总算是把血止住了。

刘士卿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血沾到那个小电器的时候,仅仅是一闪,然后携带着刘士卿DNA信息的血液就浸入到了里面,眨眼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002章 警语

刘士卿捂着鼻子,偷偷摸摸的朝着教室溜了过去,高二(九)班正是他试图秘密潜入的目标。刘士卿一步一步的摸到了窗户根下面,轻轻的磕了磕窗户。刘士卿的铁哥们张淞生抬起头来,看到刘士卿那狼狈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

刘士卿隔着窗户,他也不敢出声,只是用口型比划道:“老班头在没?”

张淞生挤眉弄眼一番,刚要反馈给刘士卿现场情报,就听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冒了出来,“张淞生,你在干什么?”

张淞生一缩脑袋,连忙把头埋到书堆里面。刘士卿知道势头不妙,刚要转身离开,一个挺拔的身影就从教室里面走了出来,“刘士卿,你好大的胆子,竟然迟到五十多分钟,你这样和旷课有什么区别。”

刘士卿讪讪的转过身来,“班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

老班头姓班,一个比较少见的姓,全名是班正平,快六十岁了,据说还有一年多时间就要退休了,如果没有意外,刘士卿这个班将是老班头带的最后一个班。

班正平本来想好好的教训一下刘士卿,可是他的目光落在刘士卿的脸上的时候,却是愣了一下,“怎么回事?你怎么满脸是血呀?”

刘士卿用卫生纸擦血的时候,只是凭着感觉擦,有些地方可能没有照顾到,再加上他鼻子里面还塞着纸,目标实在是太明显了。“刚才急着赶路,撞到电线杆子上了。”

班正平叹了口气,“你都是十六七的半大小伙子了,做事还是这样莽撞,以后注意点,别让家里面担心。”

刘士卿点了点头。

班正平又道:“你先去医务室看看吧,早自习就不用上了。快去,别耽误了。”

刘士卿感受着班正平那真切的关怀,冲着班正平鞠了一躬,随后便跑到医务室。校医简单的为刘士卿处理了一下,早自习就结束了。

刘士卿回到教室,正坐在教室抓紧时间吃早餐的同学,看到刘士卿那张被白色纱布占据了小半张脸的形象,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张淞生没心没肺的拍着桌子,“士卿,你可真是太牛了,为了不让老班头剋你,竟然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狠下心来和电线杆子接吻的滋味,不好受吧?”

刘士卿恼羞成怒,“滚,你个没有阶级爱的奸佞小人,我怎么就认识了你。”

等到刘士卿坐下后,张淞生丢了一个面包给他,“早饭还没吃吧?这是给你准备的。”

刘士卿撕开面包外面的塑料包装,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看在你上体圣心的份儿上,朕就恕爱卿你无罪了。”

张淞生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反正这面包还有一天就过期了,与其丢在垃圾堆里,便宜了野狗,还不如让你吃了呢。”

刘士卿眼睛一瞪,刚要和张淞生唇枪舌剑一番,班长插话了,“你们俩就别吵了,没看到班花正在那里埋头解题吗?你们要是吵到她,小心被她的粉丝团给活剐了。”

张淞生暗恋班花已久,他偷偷的瞥了班花一眼,发现班花此时确实蹙起了眉头,顿时吓得吐了吐舌头,不再和刘士卿争论。

班长是个女的,叫黎紫然,体态有点偏胖,但是相貌在全班三十三个女生之中,还算是不错的。据传说黎紫然一直在暗恋打篮球打得很不错的张淞生,具体详情,就不是外人能够知晓的了。

黎紫然走到刘士卿和张淞生旁边,“你们两个准备得怎么样了?班老师可是和我说过了,三个月后的高考,要从咱们班里面选拔出来十个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去考场上体验一把高考的氛围,好为明年的正式上战场做好准备。”

张淞生摇了摇头,“我是没戏了,估计士卿也没什么戏,我们俩在班里面的成绩也就是中游,就算是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没什么用,还是老老实实的扮好绿叶的角色吧。士卿,你说是不是呀?”

刘士卿正好把最后一口面包塞到嘴里面,“你和班长之间的谈话,不要扯上我,我对当电灯泡没有兴趣。”

黎紫然羞愤道:“刘士卿,你作死呀。”

刘士卿嘿嘿一笑,从书包里面抽了一本书出来,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

刘士卿的三顿饭都是在学校解决的,晚上上完晚自习后,骑着他那辆有些陈旧的飞鸽自行车,披星戴月,回到了家中。

刘士卿的家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面,面积算不上大,只有六十平方米多一点。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健在。不过已经有一年多时间,家里面都是他一个人在住,他的父母响应政府号召,跑到西藏,支边去了。

刘士卿对着镜子,把校医贴在脸上的纱布给摘了下来,摸了摸鼻子,感觉没有什么事情后,就把纱布丢大了垃圾筐中。他泡了一包方便面,准备当夜宵,在等着方便面泡好的时候,他从书包里面取了课本出来,准备在睡觉之前,再瞄两眼。在取课本的过程中,刘士卿把早晨刚买的那个破旧小家电给带了出来。

这是一个香烟盒大小的方块,乍看上去,很像是收音机,四四方方的,崭新的黑色外壳,光洁无比,没有任何陈旧的味道,相反却彰显着一股科幻的意味。一块上面印满了数字符号的塑料面板占据了正面大部分的面积,在面板的上下方,各有几个按钮,另外在其侧面,有几个插孔,其中三个刘士卿能够辨认出来,一个应该是用来插耳机的,还有一个似乎是用来外接电源的,还有一个让刘士卿异常的惊讶,貌似是电脑上的USB口。

刘士卿一头的雾水,什么时候收音机先进到成为电脑外设的程度了,刘士卿的好奇心马上被勾了出来。他翻过来覆过去的寻找这个“收音机”的开关,正面分布的几个按钮,全都被他试验过了,收音机没有丝毫的动静。

难道是没装电池的缘故?刘士卿从书包中把自己白天在学校小卖铺买的电池取了出来,然后把收音机翻过来,试图把收音机的后盖打开,把电池装到里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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