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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岁月感怀:境由心造-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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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警服和空军服相似,仅以帽檐上是国徽而非红星为区别。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顶戴国徽似乎更为神圣。 
  于是,十八岁那年,我的头顶被国徽照耀着,走进了一面后来对我产生巨大影响的高墙。 
  那墙里其实是一所医院,但因有着高墙电网和森严岗楼而与众不同。 
  我的警服外面罩着白大衣的警医生涯,差不多延续了二十多年,其中虽有几年在外学习,但我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却始终没有脱离这一特定环境。 
  一 
  大墙里的医院也是医院,也有内科、外科、手术室等;唯一的不同是,它独一无二地设有一个叫做“管教科”的机构。 
  我对人性最初的叩问,就是从管教科一摞摞卷宗开始的。 
  管教科长是一个瘦小精干、沉默寡言的中年男子,姓吴,陕南人,复转兵,文化不高。他偶然发现我是一个精力过盛的无事忙,能写又快又整齐的钢笔字,便认定奇货可居,像对待任何可以无偿利用的警力资源一样,我被他开发成了管教科的编外秘书。吴科长非常精明,管人很有一套。“没有人天生甘心失败,‘号子’里也得争高低。”这是他能够有效管理服刑人员的全部理论基础。 
  在这里,住院的病人被称为“病犯”。一样的体温脉搏单,一样的病历首页,一样的病程记录,只是所有的病历夹里,都有一页案情记录。另有服刑的医生、护士和技术人员,从事同样的专业,但身份和待遇与我们截然不同。 
  高墙里面是一个小社会。几乎社会上所有的行当,里面都具备。可以这么说,在外边干什么,进来大多还干什么,比如工人开机器,农民耕种或烧砖坯,医生看病,教师授课;还有理发的、钉鞋的、修表的以及裁缝、大厨,各就各位,各司其职。 
  当时他们穿的服装用两种不同颜色缝制,裤腿一红一蓝,上衣中分,泾渭分明,号称“阴阳服”。 
  他们称我们为“政府”。当我第一次被人在姓后边贯以“政府”,有了一个听起来陌生、古怪的称谓时,曾极其不知所措。 
  最初,我很戒备他们,内心有一种深深的鄙视、警惕和恐惧。 
  因为工作,渐渐和他们熟悉,知道了许多人背后的故事,这些故事比后来某些媒体制造的心灵独白什么的,不知道怪诞和离奇多少倍,它们更真实、沉重和不可思议。二十多年里,每一个来做检查或者治疗的服刑病人,都有机会等待我对他们病史、家族史的询问,而这种询问,很自然就会转到诸如“你怎么进来的”这类话题中。粗算起来,与我谈过话的病犯,应该不少于上千人次。至于与那些在医院工作的服刑医生、护士和刑满释放留院就业人员,接触、交谈的机会就更多。 
  被长期监管的人,常常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喋喋不休,要么沉默不语;碰上前者,我多半洗耳恭听;碰上后者只好循循善诱,后来我便落下了热爱说话和好为人师的毛病。 
  接触多了,交往便随意起来,有时甚至像对待普通同事那样,偶尔也会开个玩笑。 
  但是,对他们,你不能轻易相信,当然也不必时刻怀疑。 
  二 
  由于管教科长的厚爱,以后的若干年里,我得天独厚地阅读了数以万计的案例。我对法律概念的一知半解,归功于管教科档案柜里不断吐故纳新的卷宗。那时,几乎所有病人的案情都由我摘抄,直到几年后管教科长调走。当然,我的劳动并不全是义务的,科长工资低,子女多,负担重,我“笑纳”了许多他家无力购买的肉票、蛋票和糖票,使我得以在食堂寡淡的大锅饭之外,偶有香肠、茶蛋或者奶糖调剂。   
  叩问人性(2)   
  每当面对厚厚的卷宗,我和管教科长总是各有期待。他希望我迅速将冗长的文字变得一目了然,而我却常常长时间地陷入对案件本身的思考。那些比任何小说、戏剧、影视作品都曲折、凶险和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例,经常使我的信仰遭受严重打击,认为我们这个时代,人性已经退化,人类正在堕落。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这种看法,并且相信人性是可以解读、人类是可以教化的。 
  有一个时期,我的岗位在心电图室,几乎所有新入院的病人都要在这里进行心电图检查。 
  连接病人四肢的是红黄蓝黑四种颜色的导线,电极被置放在他们心前区;隔着肌肤,他们胸膛里跳动着的是与常人无异的心脏;只需几分钟,就可以从一张从机器里缓缓吐出的窄纸条上,判断病人心脏的功能——纸条上的曲线,可以披露心跳的秘密。但是,那些电极却无法穿透他们的胸腔,读取他们心灵中的秘密。 
  一开始,我习惯先看病历,再看病人;后来改为先看病人,再看病历——我想检验自己通过目测对病犯案情的判断是否准确,就像我希望通过交谈,判断他们言论的真实性一样。 
  起初看不出什么差异,渐渐在与对方同时察言观色中——服刑人员观察“政府”的兴趣可能比我对他们更为热烈和透彻。我开始感到了他们面相上反映出来的或毫不遮掩,或刻意粉饰的不同特征。 
  我相信,性格会影响人的行为,也会影响人的面貌。表情是心理的反映,面貌是表情的沉淀。一个人的行为,是肢体对思想的图解,无论怎样掩饰,也不可能把内心世界完全藏匿起来;同样,无论怎样表露,也会遮蔽起一片心灵死角。 
  一次,我从一个八十六岁的老头目光中捕捉到一丝淫意,猜想他犯了“花案”,只是不解这把年纪如何卷入风月场?后得知他的罪名是猥亵幼女;还有一次,我感到一个身体健硕、五官周正的青年眼里的一丝寒光,并注意到他面部隐隐抽搐的肌肉,怀疑是“血案”,看了卷宗,果然是过失杀人。 
  当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比如那些外表斯文者,往往被认作是职业犯罪,其实绅士模样的,也做下了五花八门的案件,甚至手上沾血。 
  后来,我调任理疗科医生,还做过一段心理咨询。依然是在翻开病历前,阅读每位病人的体表——他们的身高、面貌、表情、姿态、口音,无不显示着遗传或后天的生命痕迹。 
  他们大部分都很年轻,聪明、健康、敏感,甚至英俊。 
  比之常态社会,高墙里的人际关系更为错综复杂,这些违法精英个个来者不善,病房三天两头出案子,管教科经常要进行侦破。和一般人际环境相比,他们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更加炉火纯青和登峰造极。到后来,我们这些渐渐熬出年头的“政府”,可以说是曾经沧海,见什么也不怪了。如同面对一套你已熟知并能分解动作的拳术,无论操练者把那路数表演得多么眼花缭乱,你也知道那一招一式的说法和来路。 
  长期不懈的观察,训练了我的眼光。解读一个人的颜面,倾听一个人的表达,判断其可信程度、生命背景和人性特征,渐渐成了我的一种癖好,或者说是一种能力。 
  三 
  我相信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而且,相对于改造来说,预防可能更为有效和更为人性化。 
  和从事管教的专业警员相比,警医与病犯同在高墙里的那种没有对立情绪、若即若离的关系,更容易获得他们的信赖,也更容易保持与他们的对视和互审。 
  后来我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丧失了作为警医最为重要的“阶级立场”,同情起这些被剥夺了自由的同类来。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同情,并非指冤假错案——那是一个更为沉重和需要发掘的话题。我同情的是那些在任何国家都会被绳之以法的真正罪犯。 
  他们也是父母所生,当他们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和我们一样,并没有注定要成为罪犯。在他们成为自己故事的主人公之前,往往也是无邪、无辜的。   
  叩问人性(3)   
  一个婴儿从出生到长大,特别是在受教育的最佳年龄,没有人告诉他要彬彬有礼,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礼貌;没有人提醒他要讲卫生,他就永远不认为随地吐痰有什么错;没有人教会他要自食其力,他就永远不觉得嗟来之食怎么不好;没有人要求他与人为善,他就永远意识不到伤害他人是不道德的;没有人对他进行生命教育,他就永远不懂得珍惜自己,热爱父母、亲人,尊重自然界所有的生灵。 
  多次向大墙里的人诘问,你当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吗?答案是多元的,或是知道,但一时冲动,没管住自己;或是不知道,从未听说过,这就是犯罪;只有很少一部分真正的亡命徒——具有强烈的反社会、反人类情绪。也就是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原本是可以避免犯罪的。 
  第一位和我坦诚对话的罪犯,是医院的外役犯,因文革私设公堂致人死亡被治罪。谁也不相信一个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文质彬彬的青年会出这种事。他说:我当时昏了头,他们审人我记录,目睹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以为是革命行动。后来同案犯被正法,他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半辈子就这样完了。但他对母亲极其孝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罪犯皆恶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我心中动摇。 
  一个文革前的大学生,据说因和单位领导闹僵了,逃出境外又潜回,从事间谍活动。由于服刑,他外貌显得很苍老,但无法掩饰一身的书卷气。他十分勤奋,只要有空,就坐在一个角落读书,有时是英文,有时是俄文,有时是中文。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说,要不是备受歧视,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其实我并不愿意为外国人服务,只是想要他们的钱。 
  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从人贩子手上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做“妻子”,服刑后,他始终想不通:我花钱买媳妇怎么就犯法了?我说,你想过没有,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一个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孩,被人拐卖,又被你强迫为“妻”,她爸爸妈妈什么心情?他想了半天说,我们那儿都这么娶媳妇,我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最可惜的是一个十六岁男孩,一次和同伴为谁掏钱请客而争执,好斗的同伴抡起了拳头,他怕自己吃亏,情急中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直插对方肋下,见同伴受伤倒下,他又背起对方往医院跑,一个没有任何杀人动机的孩子,就这样毁了自己的朋友,也毁了自己。我问:你怎么就敢拿刀捅人?他说当时哪想那么多,从小被宠惯了,不肯吃亏,谁知道水果刀也能捅死人,这一亏可吃大了。 
  对于这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正常人,触犯刑法,罪有应得。 
  但是,从社会和家庭的角度看,如果通过社会犯罪预防体系,使这些原本没有犯罪动机的人得到人性关爱,接受法制教育,学会自律,遵纪守法,犯罪现象是不是会有所减少呢? 
  四 
  人性是什么?教科书上的定义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人的自然属性;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性和理性。” 
  我不懂社会学,也不精通法律,我所以为的人性,完全是一种非专业眼光的认识。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高尚与卑鄙,善良与凶残,热情与冷漠,挚爱与仇恨,宽厚与狭隘,可以共同生存在同一尊血肉之中,哪一种品质游离出来,成为人的一生或者某一时期的主要属性,有时候很难说。 
  无数次听到或者看到国人诅咒自己的同胞:丑陋、肮脏、懒惰、愚昧、贪婪、狡诈、嫉妒、窝里斗等等,甚至五千年的文化——似乎也是阻碍国人进步的羁绊,国民的劣根性令我们万分尴尬。 
  对此我常常无言以对,不是反对这样的观点,但我怀疑诅咒的作用,除了发泄情绪,增加心中的郁闷,还有什么用呢? 
  我以为,这个社会最需要的是唤起人性中闪光的品质,它需要建立一个健康的“场”,如果所有渴望加快文明进程的人,都来为这个场“发功”,那么我们企盼的精神秩序:诚信、友善、明朗、健康、遵纪守法等等;有一天不就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成为社会主流风尚了吗?   
  叩问人性(4)   
  有一个故事虽非我亲眼所见,却是真事。 
  西北某省有一年发生地震,当时几千名服刑人员正由少数干警带领在山上劳动。当山摇地动、房屋坍塌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借机逃跑。但是,没有一个人跑!他们高喊着“救人”,迅速赶回场部抢救被压在废墟里的孩子、家属和干警,他们冒着余震的危险,硬是用双手在瓦砾中拼命刨,十指带血地救出了许多伤员。 
  在事后召开的立功受奖大会上,他们披红挂花,受到提前释放、减刑等奖励。没想到,回归社会不久,他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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