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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我不是教你使诈1260-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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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譬如某广大违建户,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集中力量支持某民意代表当选,但是当那个代表真正进入议会,为了政治良好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可能渐渐改变原来反对拆除违建的立场。于是在下次选举,违建户们大力掣肘,使他落选。此处的“主”是违建户,那功高而不听使唤的,则是他们原先选出的民意代表。
  小石的功高震主,正是因为他的大力改革。起初虽然对董事长有利,但到后来,却可能因为使公司太“透明化”,造成对董事长有害,而遭到“外放架空”的命运。
  整个归纳起来,我们要知道:一、当共事的老伙伴,突然之间发达得近乎神化的时候,他会由于总听见别人赞美,而有些腾云驾雾。这时如果你发现他不再是原来能“察纳雅言”的老朋友,再不然早早拆伙、离开他。再不然,恐怕你就也得跟着众人拍马屁。
  相反地,如果过速成功的是你,便应该时时检讨,自己是否犯了“自以为神”的毛病,因为这常是造成人“富不过三年”或富不过三代“的原因。做一个”主子“,如果没有主子的格局,在今天,是很难长久的。
  二、在主子的眼中,臣子是他的工具,法律也是他的工具,除非他有天下为公,或以“法治”而非“人治”的观念和心胸,那工具对他有利时,他会重用;无利时,他就要除去。
  中国有句成语— “芳兰当户,不得不锄”,正是这个道理,如果那芳兰不是长在门前,而是生在窗前,不但不会被锄。反倒可能被“供养”。
  所以如果你自认是芳兰,却不能为上司重视,甚至被视为眼中钉时,先要想想自己是不是“当了户”,是不是挡了路!“
  牛马逃亡记这个世界上,很难说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敌人。
  当原来的“互利”变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冲突,则原来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
  当原来的“敌对”,变成“共荣”在利益上可以结合,则原先的敌人可以成为朋友。
  你在批评任何人之前,都应该想想,是他这个“人”与你对立,还是因为他今天的职位和立场,使他不得不与你对立。进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这个工作,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
  这就是所谓“对事不对人”!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也都有眼睛会看、耳朵会听。一个人似乎没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听,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如同前面故事中的小牛和小草,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又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等到这么一天你绝不要以为站在今天职位上,所获得的推崇,当你换了职位,依然能够保有。当你在大公司工作顺意,似乎外面厂商、客户都对你奉承有加、形同兄弟的时候,你千万不可乐昏了头。甚至想,如果我跟老板闹翻了,自己出去另立门户,大家都会跟着我走。
  据统计,客户跟业务跳槽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因为:“第一,原来的厂,已经合作很久,既然没出问题,何必自找麻烦换地方。
  第二,原厂的老板也是老交情,甚至交情远在那跳槽的业务之上,何必为个部属得罪老朋友。
  第三,许多人认厂不认人。如同猫常常认屋子不认主人一般。这是一种人性。
  第四,做老板的常向着做老板的。他下意识也不会愿意跟着对方老板的叛徒跑。何况这样做,会给自己手下,留下坏榜样。所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何必呢?
  第五,当有人跳槽另起炉灶时,原厂为了留住老客户,并打击新对方,常会加强服务、降低价钱。既然已经在这“矛盾之间”获利,也就不必换厂了。
  由此可知,除非你自立门户之后,条件远优于原来的东主,你是很难在短期获胜的,即使获胜,也常会两败俱伤。所以,不论跳槽或自立门户,都得好妹策划,而不能因为自己“狐假虎威”地得到些掌声,而错估真正的形势。否则,你会败得很惨,甚至惨到在原来的圈子呆不下去。
    …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高人出手挡不住“这小子最近有笔大生意过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儿准没好事,你讲话小心,什么都不能答应,就算帮忙也办不到,更绝对别占他便宜,他给什么都不能拿!”临下计程车,他还叮嘱老婆:“三请、四请,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愿意,所以他要开车来接,我都回了,我说‘你要是来这一套,我就不去!’咱们这包礼也不轻,只得他一顿饭,两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学一场。”又转身捅了捅儿子:“你也听着,别拿人家东西,事关老子的操守,不是开玩笑的!”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院子大得像个小公园,还带荷花池呢!池边木莲树,正开着一朵碗大的白花。
  “在台北,这已经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说:“小时候,我家院里有一棵,公家改建挖掉,十几年不见了。”
  “挖起来送你,如何?”
  “笑话!我哪儿有院子种?”心里一惊,他马上把脸挂了下来,回头看老婆,正在那儿赞赏女主人的衣服:“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这高个儿穿起来漂亮!”
  “这哪儿叫款式?没腰没身的,谁穿都一样,不信换给你穿穿看!”说着就把他老婆往屋拉,却被他及时吼住了。
  红木大圆桌,薄胎米瓷,外加银托银盖,菜更不用说了。
  “桑岛的海鲜,寻香园的排翅,福寿齐的小点心… ”主人一样样地介绍:“你坚持不上馆子,我只好出去打点了,要是再来个你老家的名产汾酒。就更妙了!对不对?哈哈哈…  ”
  他支吾地点头,心里却在计算一桌菜的价钱。
  拍!主人一击掌:“您老哥这一点头,我还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过这么一瓶酒,没舍得喝。”说着打开酒柜。
  他赶紧冲过去阻止:“已经开了一瓶XO,不要拿别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声,主人已经打开了瓶盖。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胀红着脸坚持。
  “已经开了嘛!老同学,不要这样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边儿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着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没关系,应该先照顾小孩儿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为孩子擦拭,跟着自己进去换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脏了。
  “都十六岁,明年考大学了,还跟小孩子一样冒冒失失的。”他皱着眉对孩子说:“快点吃完;自己坐车去补习。”
  “我们送他。”
  “不用!他认得路,每次到附近打电玩,都自己坐公车。”
  “打电玩?”
  “可不是吗?非要玩那种叫什么‘火鸟’的进口机器,动不动就是几十块钱!”老婆拍着儿子,还笑呢!
  餐后四个大人坐在荷花池边聊天,木莲的香,让他有些陶然,却又不得不随时提高警觉,所幸男主人居然没再提那笔生意。
  告辞已是近黄昏了,女主人提个小袋子出来,拉着他的老婆的手:“你老公说什么礼也不准送,我们女人例外,而且是旧的,我原来穿的那件,刚才已经叫佣人送出去改过,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适!”
  他老婆吓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声音直发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么这样呢?“
  老婆回头看他,两眼惶恐。他点了头。
  “这才对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学的肩膀:“你不准我送东西,一根小树枝总成吧!”
  举手便折下那朵木莲花,递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忆一下。”
  他的脸又胀红了,倒退着往大门移动,竖直食指:“君于一诺啊!不推开车送。”
  “当然!当然!”男主人举起双手作成投降的样子:“而且车子送令郎去上课了,等在补习班门口,说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后,他的孩子再不用老远到天母打“火鸟”了,因为有人运了一台到门口。他一生不曾见过孩子那副兴奋的样子,东西又没处退,只好留了下来。
  十天之后,他又看到那个案子。犹豫了一整天,临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为什么会签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为接受了对方的盛情的款待,并收了礼物!
  但是让我们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么?
  不过是一餐丰盛的午饭、两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补习班的一趟私家车接送,和一个电玩。全部加起来,也值不了什么钱!
  “他”不是原先坚持不接受对方的馈赠吗?为什么还会接受?
  这就是故事的重点了——因为那都是无法拒绝的东西,当他要拒绝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万块钱,一辆车,一只都彭打火机或一只劳力士金表,那些具有有形价值,又可以退还、拒收的东西!
  菜是由各大餐馆叫的,你能退吗?
  酒已经“砰”地一声打开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样吗?
  白手帕为孩子擦身体,你能让手帕不脏吗?
  衣服已经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吗?
  唯一一朵木莲花已经折了下来,你能使它长回去吗?
  孩子已经送了,你能叫时光倒流,车子退回吗?
  电玩已经放在你的门前,你能运回给不知名的发货人吗?(虽然你猜到是谁送的,但无法证明)
  送礼人的高明,就在这儿了!他知道你不会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东西。
  有一种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为他说:“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这杯,我先干为敬!”
  一仰头干了杯,你能不喝吗?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当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离嘴,两眼圆瞪档地盯着你,看你喝不喝,如果你还是不喝,他一低头,原来“含”在口里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脏!也真狠!
  问题是,世上多少英雄、豪杰,坚守原则的人,就这样不得不妥协了下来!
  日本帮会的人犯了大错,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给帮会的长老或被亏欠的人、对方如果接受那用白布包着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谅犯错的人。
  有几个人看到这种场面,会不接受呢?
  手指已经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吗?
  当禅宗大师慧可,拜达摩为师的时候,达摩本来不想收,但是后来为什么收了呢!
  因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连达摩祖师这样“定”的人,都不得不改变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么方法?使荆轲愿意赴那“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死亡约会——刺秦王!
  很简单,也很简单!
  当荆轲跟太子丹出游,捡地上瓦片丢着玩的时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块,来替代瓦片。
  当他们一起骑千里马出去,荆柯无意中说了一句“千里马肝美”,太子立刻杀了千里马,把马肝奉上。
  当荆柯看到弹琴的美女,赞赏一句“好巧的一双手”时,太子立刻把美女的双手剁下,用玉盘盛来送给荆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么懂得“送礼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为他知道,最毒的礼。是当对方想拒绝时,已经来不及的东西。尽管“千里马的肝”和“美女的双手”,都是那么不合情理地被牺牲,却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无法“不领这份情”!
  怪不得荆柯要感叹他说:“太子对我大厚了!”
  总而言之,这世上送“有形礼物”给你的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种莫明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礼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领情的人!
  如果真碰上这种人怎么办?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开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挡住他!
  二、你用苦肉计对苦肉计。将那电玩放在门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给公益团体。
  把那名贵的衣服捐去慈善义卖,再送一个大红包,给带孩子上下课的司机!
  用非常的手段,应付非常的对手!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

  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最好都说在前面。
  谁教你不早说从乡下的老盾,搬进台北的高搂,小李真是兴奋极了。楼高十八层,小李十七楼,站在阳台上,正好远眺市中心的十里红尘,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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