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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励志]"逃离"大学 作者:吴苾雯-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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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感到知识不够用,第一次觉得自己英语太臭,懊悔当初为什么不多背几个英语单词,多记几个英语句型。   
  那时我就是一种好奇,我就想知道那些外国孩子在想什么,那帮家伙长得跟我们不一样,是不是脑子也不一样?要想跟他们交流,我英语太臭了,不行。这时我倒真想学点东西了。我将妈妈原来给我买的英语常用一万单词找出来背,还让妈妈给我买回了翻译软件,碰上“拦路虎”我就查英语词典或者去找翻译软件。   
  我开始跟很多外国人通信,一般通两三封信就断了,因为我的英语不灵,人家搞不清我说什么。为了让别人能听懂我的话,能够互相交流,我学英语更刻苦了。我还在网上有意浏览一些比较深的文章,弄懂一个句型就在信里用上,以此来炫耀自己。渐渐地我发现,我在聊天室里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了,也渐渐能跟他们一起交流了。我在“ME”里交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个加拿大女孩子叫阿曼达,她也十五六岁,我俩挺谈得来的。有一次,我们俩都上一个留言板的网,看上面一个日本人的贴子,他说他是北海道的,上哪个学校我记不清了。   
  我上了一个贴子:“你是个大狗屎。”阿曼达立刻凑趣:“真他妈是个大狗屎!”没一会儿,后面跟了一大串骂那个日本人的话,有以色列的,有美国的,还有香港的。那日本人在留言板上打了一个问号就走了。我心里特痛快,只是不明白,那些加拿大、以色列、美国人怎么也都不喜欢日本人。   
  我觉得在聊天室辟头一顿臭骂挺痛快的,平时妈不许我骂人,说一句粗话,能招来她3个小时的教育。其实那个“大狗屎”的单词我是刚刚学会的,想不到一下就用上了,还引来这么多响应者。那感觉真是好极了。   
  我觉得自己在学校呆了11年,最大的失败就是,走了许多学习的弯路,学了许多没有用的东西。比如说英语吧,从小学起,学校就开了英语课,可是一直学到初中毕业,我还不能开口讲话,死记硬背的单词和句型,真正记住的也没多少。学习效率低,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那时不是我自己想学,自己感兴趣学,而是在老师和家长的逼迫下学,所以没有学习的动力。   
  后来我又在网上认识了一位澳大利亚的网友,她叫曼尔,是一位大姐姐,在澳大利亚一家公司做游戏软件。我说我是中国人,我告诉她,中国有多么多么好,有长城,有长江,有黄河,还有许多迷人的东西。曼尔说她很喜欢中国,她很早就听说中国有种东西叫龙,问我龙是什么样子。我马上找了张龙的图片,传给了她。她很高兴,还照着那张图片画了一条龙给我传过来。我一看乐了,怎么将龙画成了一条大肉虫。我给曼尔写信说,龙是雄性的,它是力量的象征,而不是软绵绵的大肉虫。   
  从那以后,我和曼尔几乎每天都通一封信。曼尔知道我英语不大好,每次给我的信,难度都一点点地提高,这就促使我不断地要去学习一些新的知识,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曼尔每次给我回信都要指出我信中的毛病,有时是单词拼写错误,有时是单词运用不当,有时是语法错误。我真的很感谢曼尔姐姐,她在我人生最关键的时候给予的帮助我终生不忘。   
  可是后来我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这个错误让我失去了曼尔姐姐的友谊。   
  晓末妈妈说,那个错误主要是由我一手造成的。一次,曼尔来信,说她有一条很可爱的狗,她非常爱那只狗,她问晓末有狗没有。儿子对我说:“曼尔问我有狗没有。”当时我正在电脑上打字,也没往心里去,便随口说了一句:“你就说你有一条狗,叫公主。”说实话,我当时就没把这当回事儿,以为问问而已,随便搪塞一下算了。   
  儿子果真按我说的给曼尔回了信。曼尔马上来了信,很高兴晓末也喜欢狗。这以后,曼尔每次来信都要打听公主的情况,或问公主的生活起居,或问公主最近害没害病。到了这一步,谎话就只有继续瞎编下去了。可是每次回了信晓末心里就挺内疚的,但是他又不敢将实情告诉曼尔。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难以挽回的错误。   
  就在这时,曼尔来信,要晓末给她一张公主的照片。晓末慌了,来找我。到哪里去弄“公主”的照片呢?情急之中,我找来柯达的图片资料,里面就有一张狗的图片。于是,晓末就将那张狗的图片传给了曼尔,当时心存侥幸,心想,那澳大利亚与中国相距万里,曼尔不可能辨出真假。   
  没想到有一天,曼尔在澳大利亚看到了柯达的图片,发现晓末给她的所谓“公主”的照片是图片里面的。曼尔给晓末写来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信,她说她做人的信条是诚实,不诚实的人是不应该做朋友的。从这以后,曼尔从网上消失了,晓末一次次地去网上寻找她,想向她道歉,请求她的原谅,却始终找不到她的踪迹。   
  这件事对晓末的打击很大,对我的触动也非常大。我和儿子互相检讨自己的错误,我们从这件事中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诚信是一种品质,也是做人的一种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这个原则,以为随便撒个谎没什么,可是一个谎言,也许就会断送一段宝贵的友谊。   
  这个教训,儿子不但会记忆深刻,而且会伴随他的一生,让他永远记住要做一个诚信的人。这时,晓末的英语词汇量渐渐丰富起来,他开始浏览一些英文新闻网页。他说,我觉得有些英文新闻网页很有意思。比如说,那段时间网上竞炒克里顿和莱温斯基的丑闻,打开网页便能看到一个克里顿的头像,在“咚咚咚”的音乐声中,克里顿的鼻子越长越大,越长越大,接着旁边便出现了一行字幕:他又撒谎了!这很有意思。   
  晓末还看妈妈买回的“电脑风暴”,全是英文版的电影,下面有字幕,一边欣赏故事情节,一边还可以学英语,而且那英语都是原汁原味的,好象就置身在一个英语的国度里。他跟着光盘上的人物《走遍美国》,他还走进微软开发的“HOM”,浏览军事百科、动物百科、海洋百科、音乐百科,那一个个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的世界令他着迷。   
  晓末说,我发现,当学习是一种乐趣时,效率会成倍地提高。原来常听人说“寓教于乐”,当时没有切身体会,不觉得那是一种真理。后来自己在玩儿中学了不少东西,才觉得古人的这种教育方法,还真是最科学最有用的方法。   
  闯过了英语阅读关,大千世界便在我面前徐徐展开,让我发现了它的精彩,它的丰富,它的魅力。我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这个世界。这个时候的我,已不再盲目地学习,而是有选择地学习,学习那些有用的知识,而决不学习一些已经过时的,或者没有多大发展前景,没有多少生命力的知识。那时,我在中专学的是基于DOS的数据库FOXBASS。妈妈说那已经过时,她教我学PHOTOSHOP,开始我还挺感兴趣的,没学多久我就发现,那玩艺儿过不了多久就会当垃圾扔掉。我不能学一些眼下时髦,可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淘汰的知识。所以我马上就将它扔到了一边。   
  学C++的人很多,学C++的人瞧不起学JAVA的,可是我发现,JAVA简单易学,而且应用范围也比C++广,又能跨平台,加上美国反垄断,对微软有抵触,所以都比较看好SUN(美国一家公司)。经过比较,我选择了学习JAVATWO。   
  由于我能在网络世界里阅读英文资料,所以我的计算机水平快速提高。我学网络管理,图型设计,学数据库,学编程。学编程时我发现,我绕不开线性代数和微积分。微积分和线性代数我以前可没学过,那是大学课程。可是我喜欢编程,还想以后当程序员。我决定自学微积分和线性代数。那时候,周末两天我几乎都呆在北大图书馆,带上矿泉水和面包,早上进去,晚上回来。我还真是将这两门课啃下来了。于是,学习编程我便一路坦途。到了中专二年级,我在网络上学的知识远远超过我的同学。进校第一个学期,我在班上的成绩排名21,到了第二个学期一下就扎进了前几名,第三个学期就在全校的英语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甚至超过了英语专业的同学和高年级同学。我越来越感觉到,我在学校是白白浪费时间,因为老师讲的那些东西我早就学过了,我想学的老师自己都不会。我写的程序,教我们数据库的老师看不懂,反说我写得不对。其实那时有很多程序我是从网上当的,是CQL。我觉得一些老师太差了,他们不能给我有用的、我需要的知识。晓末妈妈说,到了那个时候,学习对于儿子来说已不再是沉重的负担,而是乐趣了。过去是逼着他学,现在是他自己想学,主动去学习。到了二年级,我发现儿子已远远地跑在他的同学前面,有些方面甚至已跑到了老师前面。他与老师、同学常常无法交流,他感兴趣的,老师、同学不知道,他不感兴趣的,却又要硬着头皮坐在教室里听讲。我想,如果继续下去,他还要用两年的时间去学习很多对他来说几乎无用的知识。一个人在60岁时浪费两年时光也许并不可惜,而在16岁时浪费两年,代价就太高了。   
  恰恰这时传来消息,国家教育政策改变了,中专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大学。是让儿子继续追寻传统的大学梦还是退学,我在反复权衡中备受煎熬。为了一纸文凭,值不值得让孩子付出一生中最好的几年时光?我终于作出了艰难的抉择——让儿子退学,尽管这样一来,儿子的学历就只有初中了。   
  晓末说,那些日子我妈老跟我商量退学的事。虽然我觉得在学校呆着很无聊,但觉得没什么压力,学的很轻松,不象我那些上高中的同学,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的一个很要好的同学对我说,有时他都想咬人。我说:“咬谁都可以,你可千万别咬我。”他们学的可比我辛苦多了。但是后来想我妈说的还是有道理,我在学校再耗下去,不但学不到东西,还浪费了两年时光。   
  晓末妈妈说,儿子同意退学。我忐忑不安地对他说:“妈妈也不知道让你走退学这条路是对还是错,也许是一条捷径,也许会让你一生备受磨难。从现在起,你就要象高尔基那样上社会大学了,你就要自己给自己当老师,安排自己的学习了。”儿子好像突然长大了,他那一脸沉重的神色让我颇感安慰,让我相信他会因此成熟起来,会很慎重地选择自学的课程和今后的人生道路。   
  1999年,17岁的晓末退学回家了。   
  退学不久,晓末在一家报社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开始,别人见他年轻又没学历,怀疑他干不了,后来看他能力很强,就放心地将整个报社的网络管理工作交给他了。   
  晓末一边当着网络管理员,一边去中关村的一个计算机班听课,学的是UNIX,去听课的都是IT业精英。在那里,晓末的眼界更进一步地打开了。在那里,他知道微软公司在1998年研制了一种新的数据库语言MCDBA(微软数据库认证专家)和MCSD(微软解决方案认证专家),这两种数据库语言1999年即成为国际性考试,目前,全球范围内通过这两项考试者仅有数千人,且大多在英语国家。   
  一天,晓末对妈妈说:“我要去考微软数据库认证专家和微软解决方案认证专家。”   
  儿子对我说他要去考MCDBA和MCSD,我听了大吃一惊,因为我知道这是微软认证考试中难度最高的两项考试,由于对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较高,我国18岁以下的青少年几乎没有人参加。即使在我国IT业,参加这两项考试并全部通过者也很少,而且敢去学这门课的年轻人大都是研究生。儿子敢作出这种决定,我觉得很了不起。但是我对他说,我只负责你三次的考试费用,如果三次还通不过,你就得自己想办法。我这么说是一种激将法,我知道,人如果到了破釜沉舟的绝境,常常会爆发出连自己都吃惊的能量。   
  那段日子,他白天去上班,晚上回来自学,看的全是英文版的书籍和资料,每天都学到深夜一两点。我从没见儿子这么刻苦过,上学那会儿,你逼他学他还不学呢。   
  半年后,他去报名参加考试,别人看他一脸稚气,问他多大了,他说18岁。其实那时候他才17岁半。也许有人以为这孩子是来闹着玩的。他考第一门课那天,我虽在单位上班,心里比他还紧张,嘱咐他考完后立即给我打电话,因为是上机考试,成绩当时就可以知道。   
  中午时,儿子来电话了,声音低沉地说:“妈,我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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