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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我的生活:克林顿回忆录-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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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孤独的情况下特别容易作出自毁行为。    
      克林顿的回忆录定于22日在美国发售,第一版共印刷了150万册,而预订数量已经突破200万册。美联社18日提前获得了该书。(辛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


序言序 言

      法学院刚毕业那会儿,我还是个小伙子,十分期待着马上开始自己的生活。这时,我突发奇想,把本来想要看的小说和历史书暂时束之高阁,出去买了本“如何做”一类的书:《如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作者是阿兰•;拉金。该书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必须开列出自己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生活目标,按其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例如A组最为重要,B组次之,C组第三等等。然后,在每一个目标下列出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行动。这本简装书我依然保留着,距今已近30个年头。我敢肯定,这个单子准还埋藏在某个故纸堆中,尽管一时无从查找。然而,那个A组的单子我还真没忘记。我要当个好人,娶个好老婆,养几个好孩子,交几个好朋友,做个成功的政治家,写一本了不起的书。    
      当然,我是不是个好人,得由上帝来判断。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像我那些铁杆支持者们想像的,或是如我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好,但也没有像我最严厉的批评者们所说的那样坏。我的家庭生活因为有了希拉里与切尔西而增添光彩。和所有的家庭一样,我们的生活也并非事事如意,但依然温馨美好。其中的瑕疵,正如世人所知,多数因我而起。她们的爱始终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希望。就我所知,没人比我拥有更多、更好的朋友。的确,我完全有理由认为,正是在这些密友的大力扶持下,我才得以入主白宫,现在他们已成为传奇般的“比尔之友”。    
      我的政治生活充满了欢乐。我喜欢竞选,我喜欢主政。我总是努力让事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给更多人梦想成真的机会,让人们振奋精神,携手共进。我就是这样给自己打分的。    
      至于那本了不起的书,谁知道呢?但准是个好故事。     
    


序言《我的生活》提要

    没有人怀疑比尔·克林顿能够写出一本非常精彩的回忆录,因为他拥有太多不同寻常的故事可以讲述。他是一个出生卑微的遗腹子,却全凭个人奋斗登上了美国政治权利的顶峰;他的八年总统任期几乎都是在与对手的政治斗争中度过,却取得了美国历任总统中仅次于林肯和肯尼迪的政绩;他几乎因性丑闻遭到弹劾,却仍然是一位举世公认的偶像式魅力人物。如果说克林顿的身上充满了谜,《我的生活》则或多或少揭示了谜底。    
        在《我的生活》中,克林顿以儿子、兄弟、教师、丈夫、父亲和公众人物的多重身份,回顾了自己五十多年的人生历程,在追述早年的生活时,他以诚挚情感的笔触写出了对母亲的崇敬与依恋,对继父的同情与怜悯,对弟弟的关爱与愧疚,还有对帮助他成长的良师益友们的感激之情。同时他也深刻的剖析了自己内心生活与外部世界之间持久的矛盾与斗争,这种矛盾与斗争对他后来的政治生涯与私人生活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回忆八年白宫岁月时,他不仅谈到了白水事件的前因后果,透露了葆拉·琼斯案和莱温斯基绯闻中许多不为人知的细节,还广泛涉及了国际政治局势的风云变幻,包括科索沃战争、中东和平进程、索马里危机、本·拉登与基地组织、朝鲜问题以及中美关系等等。    
    《我的生活》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受关注和最成功的总统自传之一,其魅力固然在相当程度上来自于举世皆知的绯闻事件,但绝不仅止于此。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书中所表现的不懈奋争的生活信念,对家庭和国家的热爱与忠诚,以及一位杰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    
    


第一卷一、童年的伤痛

    1950年6月,母亲和罗杰在温泉城举办了婚礼,这时母亲刚过27岁生日。参加婚礼的只有加伯和弗吉尼亚·克劳福德。这以后,母亲就离开了外公外婆家,和我的继父一同搬进了城南端13街321号,也就是沃克街拐角处的一幢白色小木屋。不久我就开始称继父为“老爸”。又过了不久,我开始称自己为比尔·克林顿。    
           
    住在13街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生了许多事。我开始到玛丽·普尔金斯儿童学校上学。我很喜欢那里,但有一天我跳绳摔断了腿。绳子不是活动的那种,而是一头绑在操场边的一棵树上,另一头绑在秋千上。孩子们在绳子的一边排好队,然后轮流跑上去,跳过去。其他孩子都跳了过去。     
    我没能跳过去。我总有点儿笨手笨脚,动作缓慢,慢得有一次在复活节找蛋活动中成为惟一没有找到一只复活节蛋的孩子——并不是找不着,而是动作太慢,蛋被人拿光了。跳绳那天,我穿了双牛仔靴去上学,跳绳时又笨得连靴子都没有脱,结果鞋跟挂住了绳子,我一下翻过去,栽倒在地,只听喀嚓一声,腿折了。我痛得在地上躺了好几分钟,等着老爸火速从别克车行赶来接我。    
    我的腿在膝盖上方折断了,由于我身体长得很快,医生不想把石膏一直打到我屁股上,而是在我关节处打了个洞,插进一根不锈钢管,固定在一根U形不锈钢上,然后把腿吊在医院病床上方。就那样,我平平地躺了两个月,觉得自己好傻,同时也为自己不用再上学还有这么多人来看我而乐呵呵的。我的腿花了好长时间才痊愈。出院后,家人给我买了辆自行车,但至今骑上没有辅助轮的自行车我还会发慌。于是,我一直觉得自己行动笨拙,缺乏正常的平衡感,直到22岁我开始在牛津大学骑车为止。即使到那时,我还摔过几次,但我把这看做是在增强自己的抗疼痛能力。    
    我很感激老爸在我摔断腿时赶来救我。有一两次,他还专门放下工作回家,劝说母亲不要因我做错什么事就揍我屁股。他们结婚初期,他的确尽力照顾我,关心我。记得有一次,他甚至带我坐火车到圣路易斯去看红雀队比赛,那是离我们最近的重要联盟棒球队。我们在那里待了一夜,第二天才回家。我喜欢看棒球。可惜的是,那是我俩惟一一次一起外出,就像我俩惟一一次钓鱼,惟一一次到外面树林里砍圣诞树,惟一一次全家跨州度假。那么多的事情都令我难忘,可都是惟一的一次。罗杰·克林顿的确很爱我,也很爱我母亲,但他始终没有完全走出自我怀疑的阴影,没有完全打破狂饮聚乐制造的虚假踏实感,没有完全打破与我母亲的隔阂和停止对我母亲说粗话。正是由于这些,他未能成为应该成为的那个人。    
    一天夜里,他喝醉了酒,与我母亲厮打起来,他那种自我毁灭的劲头猛地爆发了出来。此情此景令我永远也无法忘怀。母亲想让我们去医院看望我曾外祖母。她已不久于人世。老爸则不许她去。于是他俩就在房子后部的卧室里相互吼开了。由于某种原因,我走到大厅,来到卧室门前,这时,老爸从背后拔出一把手枪,朝母亲的方向开了一枪。子弹射进了母亲和我之间的墙上。我惊呆了,吓坏了。此前我可从没听到过打枪的声音,更不用说亲眼目睹了。母亲一把拽起我,跑到街对面邻居家。警察被召来了。我现在头脑中还能浮现他们给老爸戴上手铐,把他送进看守所的情景。那天夜里,他就待在那里。    
    有些痛苦的时光往往也会被忘却。最近我重读了母亲离婚档案上的证词。我发现在证词中,我详细讲述了三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在老爸施暴后,我立即给母亲的律师打电话,让他叫警察来把老爸带走。我还说上次我阻止他殴打母亲时,他竟威胁说要打我。这句话很好笑,因为那时我已长得比他高大壮实,他就是很清醒、不那么醉的时候也不是我的对手。这两件事我都不记得了,也许正如专家们所说的那样,家庭成员如果还要和家中的嗜酒者继续生活下去,他们就会予以否认。无论什么原因,40年后,这些特别的记忆仍然被深深埋藏。    
    


第一卷二、我的母亲

    我从来也不清楚,母亲是如何保持自己的精力与精神的。她总是让每一天都充满工作、充满欢乐,总是悉心照料我和弟弟罗杰。学校有什么活动也总是一次不落。她总是抽出时间和我们的朋友相聚,而把烦恼全部留给自己。    
    我很喜欢去医院看母亲,看那些护士和医生,看他们照顾病人。初中时,我还真看了场手术。不过我现在记得的只是好多切割和流血的场面,但我并不感到头晕。对于外科医生的工作我很着迷,心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从事这项工作。    
    母亲对她的病人十分关心,无论他们付不付得起钱。在实行保健医疗和医疗补助之前的那些日子里,有很多人付不起钱。我记得有一天,一位贫穷但很要面子的男人来我家结账。他的工作是摘水果,所以付给了母亲六蒲式耳的新鲜桃子。这些桃子我们吃了好长时间——和在麦片中,做在馅饼里,掺在自己做的冰淇淋里。要是再有几个穷病人付不起现钱该多好啊!    
    我想,在工作、朋友还有赛马中,母亲的婚姻压力得到了巨大的缓解。一定有很多日子里,母亲内心在哭泣,也许甚至是因身体的疼痛。但多数人并没有察觉到。她树立的榜样在我当上总统后起到了很大作用。她几乎从没和我谈论过她的烦恼。我想她准是认为需要知道的我已经知道,剩下的我自己也能想明白,因为我并不傻。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应该尽可能拥有一个正常的童年。    
    


第一卷三、情迷希拉里(1)

    法学院的学习以及政治方面的进展都非常顺利,但我的私人生活却是一团糟。我先是和一个女孩分了手,结果女孩子回了家,嫁给了原来的男朋友。接着我又痛苦地跟一个法学院女生分开了,因为我非常喜欢她,却不想做出承诺。我于是决定自己一个人将就着过,在近一段时间不再谈恋爱。可是有一天,我坐在教室的后面听艾默生教授讲授“政治和公民权利”的时候,看见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孩。显然,她到课堂听课的次数比我还少,她留着非常浓密、颜色很深的金发,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脸上没有化妆,但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力量和镇静是我在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身上都很少见到的。下课以后,我跟着她走出了教室,我打算向她做个自我介绍。当我走到距离她几英尺远的时候,我伸出手去,想去碰她的肩膀,可马上就把手收回来了。这差不多算得上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我知道这不仅仅是肩膀的接触,我很可能会开始某种我无法停止的事情。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又好几次在学校附近看见那个女孩,但我都没有接近她。后来,有一天晚上,我站在狭长的耶鲁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一头,跟一个同学杰夫·格勒克尔谈论加入《耶鲁法学杂志》的事情。杰夫劝我加入,说是加入以后保证可以使我有机会在某个联邦法官手下找个书记员的工作,或是在一个获利很高的律师事务所里谋得一份差使。他说得句句在理,但是我没有什么兴趣,我准备回阿肯色老家去,再说跟法律评论相比,我更喜欢政治。过了一会儿,对于他的请求我就突然连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因为我又看到了那个女孩,她站在房间的另一头。她回看了我一眼。又过了一会儿,她合上书,从房间的那头径直朝这头走了过来。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如果你准备一直这样盯着我,我也准备反过来盯着你。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彼此的姓名吧。我叫希拉里·罗德姆。你叫什么名字?”希拉里当然还记得所有这一切,只是字眼稍有不同。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惊异,在好几秒的时间内都无言以对。最后,我脱口说出了我的名字。我们说了几句话之后,她走了。我不知道可怜的杰夫·格勒克尔是怎么想的,但以后他再也没有跟我谈过那个法律评论杂志的事。    
    过了几天之后,我走下法学院去一楼的楼梯时又见到了希拉里。她穿着一条颜色鲜艳的拖地长裙,我打定主意准备和她待上一会儿。她说她准备去注册下个学期的课程,我就说我也要去。我们排了一会儿队,同时聊了起来。我的感觉好极了,可是等我们排到队伍前面的时候,登记员抬起头看着我说:“比尔,你怎么又来了,你今天早上刚刚注册过。”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希拉里以她特有的方式哈哈大笑起来。我的把戏被揭穿了,于是干脆要她陪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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