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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汉魏文魁-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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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

日月穿梭,更重要的是时空倒转,自己已有多少年不尝此味了?想到这里,就不禁眼眶湿润,几乎潸然而泪下。

第四章、豆中有膏

是勋前一世曾经看到过一种说法,说“炒”是中国所独有的烹饪方式。这种说法对不对的他真不清楚,话说古代中国无论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都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走在世界的前列,先进自然就会辐射,辐射自然就会引发模仿,别国有没有把“炒”学了去,甚至学会以后还顺带抢走了发明权?不深入钻研一下这个课题,还真是说不清子丑寅卯来。

那么“炒”在中国是什么时候才发明出来的?有人说是南北朝,有人说是唐朝,但起码到了宋代,应该已经比较普及了。那么再往前推,在是勋所穿越来的这东汉末年呢?非常遗憾,起码就是勋本人而言,还没有发现谁会炒菜。

没人会不要紧,咱可以发明啊。是勋自来到这一世,或者更准确点儿说,是进入了上流社会以后,说不上真正的锦衣玉食(因为曹家讲节俭),那好东西也是吃了不少啊。什么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草窠里伏的……可有一样,烹饪手法比较单调,基本上不是煮就是烤,就从没见过炒菜。他实在怀念前一世炒菜的滋味,所以就想自己钻研一下来着。

那么炒菜都需要些什么原料和工具呢?首先是铁锅。“锅”这个字原本是个方言俗字,而且不是指烹饪器,是指马车车毂上的小铁圈,本名为“釭”。扬雄在《方言》中说:“车釭,燕、齐、海、岱之间谓之锅,或谓之锟。自关而西谓之釭。盛膏者乃谓之锅。”也就是说。关东把各种这类小铁圈都叫做锅或者锟,关西地区则只把其中专门贮存油膏用以润滑毂轴的那种叫做锅。

说白了吧,就是勋所知,这年月只有用以煮食的“镬”,而没有用以炒食的锅。

当然这玩意儿并不难搞,是勋早就已经画好草图,找铁匠打造出来了,还一造就是两口。一口双耳,一口单边装木柄。然后他又画图,让自家木匠做了好几把不同尺寸的锅铲。好,工具齐备,于是是宏辅喜孜孜地就让奴仆在灶中生起旺火来,自己卷起袖子,架锅上灶,打算要大显一把身手了。可是随即他就悲哀地发现——我靠厨房里没有油!

要说彻底没有油,也不准确,房梁上就挂着好几块大肉呢。想熬油还不简单?可是是勋前一世炒菜就全是用的菜油、豆油、玉米油、调和油,总之是素油。这用荤油炒菜……好吧,勉强试一下吧。

试验的结果是彻底失败,他用荤油炒素菜,不但一不小心就要糊锅,而且出锅的菜略微放凉一点儿,其上便白花花的一层油膏,瞧着就让人腻味。不成啊,还得找素油。《氾胜之书》里就曾经写过:“豆有膏。”可见这年月是已经发明了榨油技术的,但问题是——到处打问,十个人里面有九个人茫然不知,剩下一个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啥,菜、豆之油?我听说过的;哪里能弄到?不清楚啊。

其实是勋前一世最喜欢吃烤串儿,无论荤的、素的,山珍、海味,都觉得还是搁火上烤烤最香。可是到了这一世,整天不是煮就是烤,他反倒格外想念起炒菜来,而且人总是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便越是贪馋,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他一直想,等我真正生发了,有闲钱了,就圈一大票人专门研究从大豆里面榨油出来。只是造纸他多少还能摸着些门儿,可以自己尝试着捣麻、沤麻——虽然最后还是失败了——怎么榨油,那是一点儿思路都欠奉啊。虽然有了自家的庄院、田地,有了一点儿闲钱,可还真不敢往这彻底没谱又只为满足口腹之欲的研发无底洞里扔。

所以呢,只好暂且放弃炒菜,顶多也就是化块黄油煎牛排吃——问题这年月耕牛是不容许随便宰杀的,病死的又不敢吃,只有那自然老死的,还可能分到一两块肉,简直比郑康成还要老……

可是他料想不到,今天竟然能够在许耽府上,不期而然地吃到了炒苋菜——虽然正当冬季,这苋菜明显是干货,口味要差了一些。多年的期盼一朝而得,再加上不禁使他想到了自己前一世的少年时光,你说他又怎能不既感且伤,几乎潸然而泪下呢?

话说这种情景只可能出现在漫画中或者无厘头喜剧片里吧——真是太~好~吃~啦!为什么我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呢?哦洋葱,原来是洋葱来的……

看到是勋这种表情,许耽就大为疑惑,心说我老婆做的菜有那么难吃吗?你用得着这就要哭吗?急忙询问,是不合您的口味么?

是勋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先朝甘氏笑笑,然后再转向许耽:“非也,尊夫人之技,天下无对。只是这般烹饪之法,唯先妣略通一二,自勋失恃后,再未得尝也,故而有感而伤。”

许耽点一点头,放下了心中的石头——原来是你娘曾经给你做过这种菜,自打你娘死后就再没吃到过,这是想念其亲,故而伤感——“侍中真纯孝也。”

是勋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于是转头去问甘氏:“此烹饪之法,要以素油……这个……”甘氏接口道:“妾乡间名之为‘炒’。”是勋心说我当然知道是炒,我还以为你不知道,你们用的是别的词儿呢——“以素油炒菜。自先妣故后,勋亦多番尝试,然无素油可得也,不知夫人……”

许耽“哈哈”笑道:“豆中有油,可榨而得也,此非寻常人所知。内子能为此,故而我府中亦专有榨油之匠,侍中若爱此物,可相赠数瓯。”

是勋大喜,赶紧站起身来朝许耽深深一揖:“如此。感念不尽!”许耽连连摆手:“小事尔。何必相谢?侍中既爱此菜。可多食一些。”

于是正式开筵,是勋眨眼之间就把一盘炒苋菜给餐了个一干二净,只是等他吃完了抬起头来,才猛然发觉——咦,甘氏啥时候走了?啊呀,未能多瞧她两眼,实在是亏大了呀。

再低头瞧瞧光剩下红色汤汁的菜盘,不禁心道:“所谓‘饱暖思淫欲’。口腹还在下身之先,此言诚不谬也!”当下端起盘子来,“唏里呼噜”,把菜汁儿也给嘬了个干净。要不是在人家做客,而是自己一个人窝在家里品尝,说不定还会很没风度地伸出舌头去舔……

只是可惜的是,真正的炒菜也就开头这一盘而已,后面什么烤野鸠、拌鱼脍、酿羊羔、蒸腊肉,虽然味道也很不错,是勋吃着也就没啥惊喜了。他这几天到处赴宴。论起烹饪之精致可口来,甘氏的手艺可入前三。但也还到不了独占鳌头的地步。

他心里又想着甘氏,又念着炒菜,许耽说了些什么,也便顺口敷衍而已,浑没往心里去。直待告辞出来,载着许家相送的两大瓯豆油,喜孜孜返回家中,才猛然想起——许耽那家伙如此礼下于我,必有所求啊,他究竟求的是什么呢?最可恶这般粗人却不肯明说,要学人家拐弯抹角,奈何我今日却没心思猜你肚子里有几条蛔虫。转念一想,却又不禁莞尔:时间还多得很哪,自己肯定还会跟那丑物打交道——即便不为了甘氏,也得为了炒菜啊——且待他日,再仔细从他的言谈中探求真意好了,不着急。

是勋一返回家中,立刻就让从人抱了豆油,随他往厨房去。厨子刚准备完了下人的吃食,正打算息火,猛然瞧见主人背着两手,满面急切地快步过来,心中就不禁一寒啊,心说难道我偷主人家剩肉的事儿被发现了?赶紧垂手相迎。然而主人只是一边卷袖子,一边关照他:“把火再升起来。”

厨子心说你卷袖子做啥?难不成要打我?可是为啥还叫生火了?莫非要用火来烤我么?也太残忍了吧!吓得双膝一软就跪下了:“小、小人有罪!”

是勋愣了一下,突然间将面孔板起,恶狠狠地问道:“汝是谁遣来的,老实交待!”厨子莫名所以:“什么谁遣来的?小人不是主母从徐州带来的么?小人在徐州曹家,已经三代为厨了,本不该贪图这些蝇头小利,只是近日家中孩童病后体弱,故此盗得一块肉,给他熬些汤吃——主人恕罪!小人愿从俸钱里按市价扣除。”

原来是偷肉吃,这是小事儿。是勋长出了一口气,把嘴一撇道:“快起来,我叫汝做些什么,汝便做些什么,做得好时,便赦汝无罪——先把火升起来,再取我的铁锅、菜铲来……取鸡蛋、葱韮来。”

厨子抹了一把额头冷汗,急忙从命照做,先升起火,又把那主人家从城外庄院中特意取来却不知道做什么用,只叫好生保养的铁锅和木铲等物搬将出来。是勋一口气磕了六个鸡蛋,撒些盐粒,用筷子搅匀了,又命小工将干韭菜和小葱切碎,拌在一起,然后架锅上灶,倾些豆油,待油热了,便将蛋液倒入——

“嚓”的一声响,吓得那厨子不禁倒退两步。是勋斜了他一眼:“好生看了,我只教这一次,日后这菜便要你来做——此般做法,名之为炒。”取过木铲来急翻数下,当下一股诱人的香味便扑面而来。

后世有谚云:“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却不知如今是“一滴油想煞巧辩人”。是勋眼瞧着锅中黄澄澄、香喷喷的炒鸡蛋,就不禁内心如煮,百感交集。想起前世曾经看过一部网络小说,秦始皇逆穿到了现代,隔两年又返回自己的时代,然后为了一碗番茄鸡蛋面而日思夜想,茶……酒饭不思。对比自己的遭遇,可知那作者写得实在深刻,定然也是吃货一枚无疑了!

正在感怀加得意,忽听门外传来曹淼略有些恼怒的声音:“夫君你在做些什么?!”

ps:一会儿去接孩子,这章提前发出。

第五章、大国小鲜

是勋和曹淼结缡两年有半,但是聚少离多,缺乏深入的交流。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一颗心念兹在兹地总在小罗莉管巳身上,对于身高腿长、小麦色肌肤,可能更符合自己前一世审美的正妻,却总是没太大兴趣谈感情。

有时候扪心自问,或许因为自己前一世乃是三代贫农,根儿红苗儿正(虽说从少年时代就彻底城市化了),而这一世刚穿过来的时候更是穷苦到了极点,加上前世所受的教育,所以对底层社会天生有一种亲近感。他时常蹲在地头儿跟管亥、白老五聊天,也觉得比在士人群中厮混要轻松、踏实得多。因而虽然小罗莉性格简单,外加文盲,身上种种缺憾,在自己看来,也比正妻身上源自士人家庭的优越感要来得容易忍受——再说了,那曹淼也只有大家小姐的优越感而已,却缺乏大家小姐的文化素养,跟自己就没多少共同语言。

或许曹淼也因为女性天生的敏感察觉到了这一点,才会天然排斥小罗莉的吧?

然而既已娶之为妻,除非突然天降什么不可抗的因素(比方说曹家再度分裂,他必须要在曹操和曹宏兄弟之间作出抉择),终究是要跟曹淼过一辈子的。本来嘛,今生得遇小罗莉那是异数,因长辈之命迎娶曹淼才是定份,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抛开婚姻而奢谈感情是无意义的。是勋跟曹淼没啥感情,但他希望能够逐渐地培养出感情来,从而维系婚姻。也保证在努力向上攀登的同时。自家后院不会起火。不会扯什么后腿。

因此他也尝试了解和分析曹淼的性格。总而言之,这丫头虽然就外表而言,与小罗莉燕瘦环肥截然不同,但内在的性格却有近似之处,一样的坚毅强悍、思维简单,行动在思想之前,外加文化素养很低……

当然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是曹淼既然出身在一个士人家庭。就很清楚自己的短板,随着老公的文名越来越响,她意识到不加紧充实自己,就很难约束住老公,进而维系住婚姻——她始终觉得要不是自己入门在先,而是勋又不忍使蔡琰为妾,那俩才是天生良配。所以自从那次半文盲的本质被揭破,遭到是勋呵斥以后,她就开始主动地加强自身文化方面的修养。曹淼并不愚笨,学习的成果说不让令是勋欢欣鼓舞。倒也不至于让老公黯然神伤。

其次,曹淼还在室的时候。好武而轻文,因为她觉得乱世当中,只有象父亲那样能够提刀上马,纵横沙场的男子,才真能保证家族的安泰。但在嫁给是勋以后,她突然看到了另外一条道路:以文事在乱世中博取功名。倘若她可以自主选择的话,当日便不会许嫁是勋这般文弱书生,但既然已经因为父母之命而嫁了,就必须尽主妇的本分,为一名文吏打点内宅——文吏之正妻自与武将之正妻不同,往日喜好的刀枪剑戟,该放下也只好暂且放下吧。

要说这时代士族女性最大的优点——当然是对男性而言——就是顺从。汉代与后世不同,儒家礼教还没有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在广大乡村当中,男女主人往往共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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