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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节

缺月梧桐-第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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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百十斤的麻袋呢!   
但洪筱寒看的清楚,王天逸绝没有试图去收剑,他的长剑就顺着断枪的力道继续朝地上下斩。   
唯一不同的是,剑到中途,王天逸撒手了。   
那把锋利的剑一头刺进了地上的泥土里,直挺挺的插在了那里,不甘心的摇晃着,而长剑的主人却空了手,手比剑谁轻?   
收不了剑却可以收手!   
空出来的那只手空中急拿,一把握住了还在空中飘落的另外半截长枪。   
接着洪筱寒的腰又好像断了,他又被朝另一方向甩了出去,等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枪手正踉踉跄跄的朝后退去,就算蒙着面也可以看到眼里全是骇惧,因为他一手捂着血流如注的右臂,地上扔着一截孤零零的断枪,枪刃上干净的很,枪杆断处却染满了鲜血。   
王天逸和枪手的断枪互刺中,尽管他手里还携着一个人,但他又赢了。   
洪筱寒看见王天逸一弓腰,从地上轻巧的拔出了直直插在土里的长剑,对那受伤的枪手看了一眼,转身继续朝街边跑去。   
街心太危险。   
以少打多的人最怕的就是开阔地,除非他是章高蝉。   
而王天逸虽然是江湖中地一流高手。但他不是章高蝉,而且他也喜欢以多打少,只不过有的人被付酬劳就是要在以少胜多的情况下也尽可能取胜的,这样的高手被称为精锐。   
王天逸就是这样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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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的大堂空荡荡的,但佣人们总觉得有点心神不宁。仿佛老爷就在近前。   
老爷就在近前,但是却在密室里,这密室就在大堂的后壁后,此刻洪宜善又是叹气又是咬牙切齿,不停握紧拳头。   
洪筱寒只是轻微的皮肉伤。上药包扎之后,他又一瘸一拐地进来谢王天逸了。   
看着儿子这副模样,洪宜善全是头疼,嘴里却骂道:“你说你不想读书。想学武艺,老子就花了那么多银子给你买书给你请老师,练了十多年了。你看看你什么样子?打不过那些混蛋,刀子来了躲还不会吗?两腿不会跑吗?却傻不拉唧的站着不动,还闭眼!你手里拿着唐门的第一等好刀,到头来,却被人家曾先生连刀带人一起抱回来,你说你都学了什么啊?早知道让你考功名了!你连这种小流氓都应付不来,以后怎么继承家业?不争气的小兔崽子!迟早气死我!”   
说罢心疼儿子,又不好当着外人说什么。只能连连叹气,而洪筱寒则面红耳赤,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王天逸微微一笑,说道:“洪爷不必苛责寒兄弟,今天那几个杀手身手都好地很。就算我如果不出奇不意的各个击破,也不一定能讨的好来,您没看见那几个人只是受了伤,我一个都没留下吗?”   
这话听起来让洪宜善舒服地很:是刺客太厉害,不是你儿子太无能。   
但是嘴上还谦虚:“可是这混蛋太不争气,居然闭眼!别说武林高手,就算街头流氓斗殴也知道不能不看敌人吧?别看你老子我多少年没动手,我现在对付十几个小贼也能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你把我的脸都丢尽了。”   
王天逸又接着说道:“这事不能怪寒兄弟,我说过了,寒兄弟是衔着金汤勺出生的,天生的富贵命,这种人生来就是享福的,那里用到去经历那种刀头舔血的不吐不快,我见过不少初出江湖的少年,别说寒兄弟主要打理家族生意,就是那些门派训练出地少年才俊,第一次战斗的时候吓得跟木头似的,刀要砍到眼前了,谁能不闭眼?我可以,可那是我训练出来的,无数次看见兵刃冲着眼砸过来的经验磨出来地,你平常不经常血战的话,能做到这个?”   
“所以,我说嘛,寒兄弟的命比我的好太多了。我巴不得遇见刀就闭眼,嘿嘿。”王天逸嘻嘻的说了一遍,洪宜善黑着的脸终于明朗起来了,洪筱寒也笑了起来。   
说到此处,王天逸脸一阴,沉声道:“不过洪爷您最好加强自己和少爷的保护,出入多带高手,不要像这次一样就一个能打的跟在身边,一刀就被料理了,边个报信的人都没有……”   
“这次是谁干的呢?有枪有刀,”洪宜善咬牙切齿的念叨着:“还刚从风枪门出来,时机拿捏的真不错啊。”   
不过他虽然心里服人选,但却是两张虚情假意的脸一起浮现在心里,谁都有可能!洪宜善眉头不仅皱了起来,突然间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来,一张脸变得惶恐起来,额头上也出了冷汗,他对王天逸怯怯的问道:“曾兄弟,你的身份不会被查出来吧?”   
王天逸知道他怀疑自己被识破了,其他两家知道了洪宜善给长乐帮告密说他们贩卖私盐,从而派杀手要对付他儿子。   
告密的人总是心虚。   
而被告密的人知道了告密者之后没有不咬牙切齿的!   
更何况告的和被告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王天逸点了点头说道:“第一,我行事很稳当,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侦察,我认为我没有露出破绽,寻常找你是做生意,这次来找你也是从秘道进来这密室……”   
看了看洪宜善的紧张之色并没有消除,王天逸又说道:“如果我暴露了。他们要找麻烦,第一个也许是要除掉我,但顾忌到我身后地长乐帮,他们可能不敢;我们都知道江湖上没有不恨告密的,不过要是找你麻烦的话。何必要杀你儿子,不怕打草惊蛇?不怕你报复?应该直接找你的,嘿嘿。   
“而且您既然打算一股脑废了其他两家,在寿州独大,肯定也考虑了失败的可能。毕竟天下没有不透风地墙,但您还是做了,大约是考虑到您的恩师是高明海吧,他不仅是武当举足轻重的人物。而且现在是武神的岳父,他在寿州周围的不少产业都入了干股,大部分都是您在打点或者帮忙呢。他一年地收入有一部分是仰仗您这得意门生啊,谁敢动您这样的高足呢,您是有恃无恐啊,嘿嘿。”   
听这个长乐帮的家伙把自己心里的打算猜了出来,洪宜善担心报复地恐惧消了大半,而对方对他底细的清楚却让他有裸体行走在街上的感觉:长乐帮地人都知道了,妈的,江湖上谁还不知道?   
但转念一想: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大家不是傻子,谁不知道才奇了,一力降十巧,有后台才是真本事,怕个屁啊。   
不过他还是有点期望。期望王天逸是大人物,这样毕竟有群下层人不知道他的底细,毕竟就算再无所谓,裸体走在街上也不舒服,那样人和野兽有何区别。   
所以洪宜善问王天逸道:“我发觉特使您不仅武艺高绝,而且见识谈吐极其不俗,想必您在长乐帮也是担任要职的人吧?”   
王天逸笑而不答。   
洪宜善这才发现自己话太多了,赶紧要洪筱寒过来再次道谢,王天逸倒也坦然受之,言语里对洪筱寒透着亲近。   
洪宜善琢磨看这个家伙兴趣确实很不俗,肯定在长乐帮也是个不小的角色,不妨借机拉拢一下感情,人在江湖,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所以洪宜善叫出儿子,给他说让他去拜王天逸为义父。   
洪筱寒听说要拜这些东西,高兴非常。   
与其说年轻人崇拜英雄,不如说他们崇拜强者:一个看起来平凡的剑客突然摇身一变,散发出森森寒气,冷笑间格毙三条大汉,压服两人;又或者孤身一人杀退三个杀手,单枪匹马携伤者破围而出。   
对于年轻人而言,只要被格毙、被杀的不是自己,谁不想纵横杀阵所向披靡?谁不想举重若轻的把别人的性命握于自己手上,这样地事情谁不觉得豪气冲天,谁不觉得热血沸腾?谁不想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只不过他们还不知道大部分人都是幻想、都做了基石。   
在洪筱寒眼里,王天逸的魅力就在于他杀戮机器一般的冷静和高效,这样的顶级高手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是大帮派中训练出的精锐,是强者门派和弱者帮会地本质区别,他早就对这个高手佩服的五体投地,而且人家又救了他的命,所以满口答应,不过他有些犹豫的说道:“不过拜他为义父是不是不妥?曾大哥很年轻啊。”   
洪宜善打了儿子脑壳一下:“你懂不懂做生意啊!你都知道他能不知道?他能不推托?他拒绝第一次,你就顺杆爬,说和他结拜兄弟!我们一片诚意,这对他也没坏处,江湖上结拜的人多了去了,不过是喝杯酒,卖个人情而已,我不信他好意思拒绝两次!”   
事情还真如洪宜善预测的一样,王天逸第二次不好拒绝,笑着就认了一个干弟弟,洪宜善一边笑,一边盘算送给这家伙最少多少银子才能既买了长乐帮高手的一个心,又不浪费呢。   
不过王天逸没要银子,他笑道:“伯父啊,我最近收买了不少情报,花了不少银子,经费不够,我手下又调了一批粮食过来,您看能不能买下?”   
洪宜善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心道:“这坏了,莫非这家伙要敲我一笔?我收粮食都是最低价进,上次市价买了他的粮食了,是看他是自己招来的特使,不得不把自己这里当了银号。现在莫名其妙的又来卖,难道要自己赚一笔不成?他是长乐帮的人,我又不敢得罪,啧啧,坏了坏了,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心里叫坏,嘴上却没闲着,他叹了口气:“唉,曾贤侄啊,最近我的银子都换成粮食压着了,手上没多少闲钱的……”   
不过王天逸说了一句话,洪宜善马上大叫一声:“那怎么成!”,听来十分的无奈和不乐意,肚里却乐开了花。   
这句话是:“我缺口不大,您随便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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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六义这小子有种啊!厉害啊!”乐和兴奋的手舞足蹈,刚才手下送来了情报:洪筱寒遇刺,一个保镖一个车夫被杀,洪筱寒受伤。   
虽然没有杀了洪筱寒,但隔山观虎斗的人最是开心。   
况且斗的人是自己的对手。   
“这下我们风枪门可以看好戏了,哎,赵爷,您怎么了?”乐和这才发现上面派来的大人物赵乾捷心不在焉的听汇报。   
赵乾捷哦了一声,挥了挥手说你继续说,心里却翻腾了起来:他找我来做什么?我们见面之后说什么?我……唉,老天在上,我赵乾捷没有做对不起天逸的事情过,但怎么老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呢?唉!   
王天逸正等着见他。   
卷六 雾夜飞苍 第十四节 明月雄心   
  听闻洪筱寒遇刺,风枪门的乐和掌门以为他的老对头贾六义会意气风发,可惜贾六义并没有意气风发。   
没有人会认为一个脑袋被人打破正老羞成怒、跳脚大骂的人会是什么意气风发之人。   
酒楼上一个隐秘的贵客房内,晃掌柜一个人正优哉的喝着小酒,不过面前的桌子上却摆着两副用过的筷子。   
现在那个人已经走了,而晃掌柜怀里则多了一张大额的银票,正是这张轻飘飘的一张纸让晃掌柜酒不醉人人自醉起来,并未喝多少脸却红扑扑的。   
就在这时,门被粗暴的推开了。   
晃掌柜抬眼一看,却是不认识的一个人走了进来,看武器装束像江湖中人,身为贾六义的亲信之一,他在寿州城里向来是横着走的,自然不怕什么江湖之人,更况且是在自己地盘的酒楼里,所以他大声的呵斥起来:“混蛋,谁让你起来的?我不是说过……”   
但这个人却不是一个人,在屋中立定之后,后面又跟进几个大汉,中间却是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手里还风雅的捏着一把折扇。   
看见这个人,晃掌柜变了脸色,他惊恐的站了起来,不知要说什么,对方却先打招呼了。   
“老晃,你好啊。”文公子微笑着打开了折扇:“刚才和洪家的叶杨喝得不错吧?怎么?谈什么生意啊?”   
“被姉了!”晃掌柜五雷轰顶般呆住了,手却不由自主的摸到了胸前,此刻怀里那张轻飘飘的纸再也不是醉人的佳物,却变成了噬人皮肉的鬼怪。   
他多么想一切可以重来,让那张纸从自己怀里消失,甚至从来都没有打过它主意,但太晚了!他不仅怀里揣着贿金,而且他和叶管事已经被看到了。更要命的是被这个文公子带着人堵在了屋里!   
晃掌柜很清楚:这个文公子看起来像个文人模样,但却绝对是个深不可测的家伙,昆仑向贾六义介绍了他,然后贾六义很快就有了廉价而充足地食盐货源,在江湖上能轻易搞到这么多货的人能简单的了吗?更厉害的是,这个人的底细他们都不清楚,而秦明月也是故作不知。只有一点是肯定的,贾六义和昆仑都非常仰仗这个家伙,不仅把他奉为上宾,甚至还在他藏身之处放置了大量地武士作为保镖。   
被这样的家伙堵到了,下场能好的了吗?   
江湖上最恨吃里爬外。好像整个天下人都厌恶这种事情。晃掌柜那满是汗滴的脑门里面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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