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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后青春快感-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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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父母和传统观念的人士眼里,我是个新一代的产物,他们很痛心;在老板眼里我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他们很欣赏;在我的眼里,我是个太凭感觉的人,我很难预知;在我现在的客户的眼里,我是个有点酷的小女人,他们很喜欢我;在他的眼里,我是个很酷的小女人,因为我一天到晚傻傻的!    
    我似乎从来不能像周围的人一样去预测未来的事情,我只是一味地感受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和儿女情长。不太会表达时用比喻,知道不该说时还直言不讳,无论错对时依然执著,我没有信念,但相信“奇迹”!    
    我只喜欢可口可乐,再冻的天也要吃冰淇淋,我会做菜,但不会煮米饭!    
    我一直觉得那种有才华和激情的男人才叫“酷”,那种爱摆“魄势”的少男和少女将来有的“苦”吃!原来我也很酷,所以等待我的也许是现在的快乐,将来的痛苦。    
    (天堂睫毛)    
    


关系男女26、陌生人&善待陌生,使我们不再孤单

    陌生人    
    一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引起现代人的极大兴趣。为什么?因为现实生活中,有意思的故事往往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友善的,浪漫的,邪恶的,恐怖的,难忘的。只有陌生才会有距离,有距离才会敏感,敏感才更容易产生上述这些元素。而青春生命的勃发激情,是不怕陌生的,常常反而更喜欢陌生的好奇与冒险,他们有生命的资本——年轻。相对年长些的人来说,他们把陌生当作生活的润滑剂,可以让自己走得更远些,活得更潇洒些。前者把陌生当作警惕,使自己的生活圈越来越小,后者则把陌生作为交际的突破口,朋友的领地越来越大。借用时下年轻人一句俗话:为什么不和陌生人说话?有空!陌生人?我喜欢!    
    我喜欢一个人去超市推着手推车慢慢和一个又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我喜欢一个人背上包去远方,在旅途中邂逅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故事。    
    一直记得那句话,有愿才有缘,因为渴望未知的情节,我接受每一个向我走近的陌生人。    
    在花市,我曾经三次遇见同一个男人。    
    我是爱花的人,有闲暇且有闲钱的时候,就脚痒痒拐去了花市。花市是潮湿的,潮湿中氤氲着香气,像初春时的雾气凝在青石板路上。暗香散在空气里,我闭上眼深深深呼吸,然后大口呼出,感觉身体里的浊气被替换了,身子骨里充盈的香气让我脚步轻盈、神清气爽。就在我睁开眼的当儿,我看见一个男人好奇的看着我。    
    我们擦肩而过,朝两个方向走开。    
    再遇见时我们手里都拿着花。我的手中是一束毋忘我,他捧着大朵百合。我们相互微笑、点头。当我站在花市对面公共车牌下的时候,我第三次看见他,迎面向我走来。    
    我们一路聊天,话题围绕花展开,渐渐铺开。他先到站,我们挥手告别。    
    我没有再遇见过他。但是每次看到花,我都会想起那个人。    
    这样的情节有什么不好呢?我觉得和陌生人的交往,就是为了获得一种美丽的心情。只要有一颗好奇而坦诚的心灵,这样的故事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的。比如机场候机室、图书馆、酒吧,甚至是菜市场……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是在同样的时空里。    
    既然发乎陌生,那就止于陌生。对于陌生人,我坚持这样的原则,那就是——风来则应,风去不留。我绝不会把陌生人变成身边人。因为我发现,除了自己,我是谁也不爱的。    
    (走走)    
    善待陌生,使我们不再孤单    
    在生活中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很难接受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尤其是女孩。大约六七年前,正处情感的低谷,我独自在淮海路上闲逛,抬头看见眼前的屈臣氏里人影晃动,不由的走了进去,出门时只拿了一卷牌子为曼妥思的软糖,广告上那个断了一只高跟鞋的女郎的洒脱样让我印象深刻。在柜台上我打开小钱夹,发现里面没有零钱,正准备把大皮夹拿出来时(我通常都是这样放钱的),一双修剪的很干净的手伸在我面前,里面有四元硬币,顺着手臂向上看见一张帅气、亲切的脸庞,向我微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硬币,然后走了出去。我迷糊的拿了收银条才反应过来,急忙赶了出去想还钱给他,可是当时我身上一点零钱也没有,好尴尬。他很客气的说没关系,我执意要把钱兑开来还给他,于是我们一起走了一段路,分手时他问了我的联系电话,我没有拒绝,我们互换了call机号码。    
    一个多星期后,当我已快淡忘这件事时,我的call机响了,一个陌生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相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是一个陌生人,但是缘分让我们走到了一起,相识、相知,只要抱着善意的心来对待他人,我们就不再孤单。    
    (小珀石)    
    


关系男女27、遭遇陌生人三大黄金时态

    与陌生人相遇,戏有没有,Timing很重要。    
    想想吧,天时,地利,人和,已经被当成儿歌来念,而故事的三要素也从来都是以时间、地点、人物来排序,可见when这个要素的重要性。    
    艳情指数最高——喝醉酒时。论经典,《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一切传奇都从迷糊开始;论搞笑,《天下无双》里的王菲和梁朝伟,酒精得福,安能辨我是雌雄,先将生米煮成熟饭再说;论现代,最受欢迎的韩国青春片《我的墅蛮女友》,醉妞被好心人带回旅馆,好事多磨的恋情便由此而起。不过这一黄金时段适合且仅适合陌生人,因为此时的男人英雄情结较重,若事后有发展则是后话,倒是醉倒在男同事或男性朋友面前,不幸遭遇“淫虫”的可能性较大。    
    奇情指数最高——失恋时。很多人的“间隙性才华横溢”是因为失恋。想借陌生人的肩膀,就学学《堕落天使》里的杨采妮,那股豁出去的沧桑,劲道十足。就如同张爱玲所说的“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失恋的女人,活脱脱一部多媒体、全声道的“现代爱情启示录”:“快倒”随意——以上一段恋情为话匣子,女人的语言天赋将超常发挥;“快进”更欢迎——谁都知道,治愈失恋的多快好省方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恋情,所以失恋人碰上陌生人,什么奇情都可能发生:50岁的梁锦松和24岁的伏明霞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    
    激情指数最高——遭遇险情时。只要还有一点追求浪漫和刺激的因子在,谁都愿意成为《生死时速》的男女主角,只是惊险片里太好莱坞的情节,凡夫俗子还是消受不起的:一次“9。11”事件已经太多了。好在有越来越多的背包族,层出不穷的野外运动店,也等着他们来刺激消费。想更玩心跳的,可以去参加《生存者》,投资少,包吃包住,险情也不等自来。惟一遗憾的是,这种源自荷尔蒙游戏的化学反应,保质期极短,无论是说,还是做,最后还得要用“爱”来打打强心针,奏效与否?就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光子)    
    


关系男女28、那夜我和你相爱了吗?

    圣诞节。    
    啤酒、红酒、爆米花、烟雾还有外国人的体味,混成了一种让人麻痹的气体。女人们都代表着一种香水的名字,而那晚男人的灵魂都随着舞动的女人体从她们的高跟鞋扭曲到她们的耳根,他们的尊严在老洋房木制的地板上被高跟鞋的鞋跟践踏得叽嗄叽嗄响……“睫毛,出去透透气吧!”    
    睫毛获救般地被几个朋友带出了那个晚会……    
    来到朋友家,睫毛坐到那张熟悉的沙发上,随手拿了本外国小说,放松了每根神经,欣赏起那首她钟爱的《BIG BIG WORLD》。    
    “那么庸懒的调子,这个时代谁还在听这种东西!”一个陌生男人推门而进。    
    “今天很耀眼啊,很多人在打听你的名字!”睫毛的朋友笑着走过。睫毛很漠然地笑笑。    
    “《荆棘鸟》——向上帝偷爱情的小女人,看这样的爱情故事,你是个很悲情的小女人嘛!看来你并不像外表那样漠然。”又是那个男人!睫毛停顿了一下,避开了那个男人。    
    “哎,为什么避开我!就像现在这样,看着我!”    
    睫毛无语……    
    “感觉到什么?”    
    睫毛感到一阵无言的安静。    
    “周围都是暗的,只有你我头顶上方是亮着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    
    睫毛垂下了眼睑,陌生的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沉的说“只有和我在一起才能体会。”    
    “I dont  know。”睫毛瞥了他一眼。    
    “你还像个孩子,在心理上,那是代表着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一种程度!”    
    陌生男人不经意地笑了笑,“understand?”    
    睫毛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才勇敢地正视了这个男人。    
    “Im a big big girl。。。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    
    “跳舞吧”……睫毛合着熟悉的旋律,舞动起来。    
    一曲将尽的时候,陌生男人对睫毛说:“一直和我在一起!”    
    睫毛怔了怔,坐回了原来的沙发。    
    “渴了吧,喝点什么?”    
    睫毛又一次惊讶的正视了这个陌生的男人。    
    ……    
    当CD又重绕到首《BIG BIG WORLD》时,“为了你喜欢的曲子,和我跳最后一支舞吧!”那个陌生的男人又和睫毛跳起了舞步。    
    睫毛呼吸着那个陌生男人下巴周围的空气,她感觉到那片空气的湿度在加重,她终于被一种力量击破了,倒在他的肩膀上……    
    (天堂睫毛)    
    


关系男女29、朋友,我还不能接受你的方式

    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因为你真不知道那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有一次下班后路过上海书城,就想进去买几本最新的书看看,因为我是个爱书的人。正当我在一排文学书架前面徘徊,站定在一排书前,只感觉好像旁边有个人拍了我一下,吓了我一大跳。我侧过头一看,原来是个长相斯文,戴着副金丝眼镜,西装笔挺的男人,左手还提着台Laptop(手提电脑)。他正面带微笑,冲着我瞎乐乎呢。奇怪,难道是我的妆融化了,还是我的皮夹子掉了?我有那么可笑吗?我有点尴尬地看着他。    
    在沉默地对视了几秒钟之后,他开口了:“小姐你好,能不能和你交个朋友?”    
    “啊?我认识你吗?”因为本人有时候记性不太好,常常会忘记见到过的人。    
    “不是,我们绝对是不认识的。”    
    “哦,那你有什么事吗?”    
    “嘻嘻,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而已,没别的什么意思,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脑中就产生了一种意识,那就是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维纳斯。”    
    “Oh my God!可是,我都不认识你。”    
    “就是要不认识,从不认识到认识那样才好啊,现在你不是就认识我了嘛。我真的是很有诚意的。”    
    “……”我沉默无语。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给你看我的身份证,工作证,名片。”    
    我心想,哪有那么烦的人,要不是今天本小姐心情格外好,说不准就给他一巴掌,真给他点Colour see see。心想着,双腿就不自觉地往旁边移位。    
    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还是对我穷追不舍,我走到哪他跟到哪,活像只跟屁虫。双手把他的名片托着,一脸诚意地把手伸到我面前,要我接受他的名片。搞得旁边的人都还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我正跟他在耍脾气呢。上帝啊,救救我吧,真快被那个脑力衰的人给逼疯了。    
    见他不轧苗头,我只好停下来,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我有事,很忙,没空和他交朋友,拜托他如果要找朋友呢,可以去参加“相约星期六”,或者交个一百元钱去什么俱乐部,再或者托几个朋友什么的,总之,我不是那个人。    
    说完我就一溜烟走了,快快地逃离被我认定是个头脑有点问题的傢伙。事后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后怕。不过也有点后悔:万一他是个反传统的出色男人呢?    
    (小酸奶)    
    


关系男女30、没时间玩忧郁

    由于工作关系,每天我都要与陌生人打交道,有谈工作的,有应付场面的,有请我办事的,有我求助于对方的,还有陪朋友会朋友的。与前几类陌生人打交道,可以不需要太多的寒暄就能直奔主题,完了,要么对方说声谢谢!要么我说声谢谢!各自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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