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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耶鲁女生-第3节

小说: 耶鲁女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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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感动”并不等于“相信”。年纪越大,我对于基督教的各种疑问就越多,找不到答案。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我最后确定我不信教,是在把整本《圣经》细细读完一遍之后。里面的确有许多真实优美的章节,但是从整体上来说,依我当时越来越“理性”的眼光看来,未免自相矛盾,无法构成前后统一的整体。更有许多纯属幻想的细节――约拿在鲸鱼肚子里的经历、摩西与法老的巫师斗法、玛丽亚的受灵而孕、耶稣在水面上行走、把水变成酒、让一棵枯萎的无花果树起死回生,又诅咒另一棵树使之枯萎……真的有人完全相信这些吗?后代乃至当代每一位自奉为神明的人,难道没有从这些叙述中吸取资源吗?这一切实在超出了我的信仰系统所能承受的范围。    
    在喜欢上哲学之后,宗教离我越发遥远起来。在哲学严谨坚固的逻辑系统面前,宗教更显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在卡尔洪学院,我认识一个非常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兴致勃勃地逢人就说圣灵如何在他心里显灵,他如何要把他的一生都献给圣母玛丽亚等等,他的话有时说的语无伦次,简直有点疯疯癫癫的。我们学院的其他人背后都是把他当成一个笑柄来谈论的。    
    我也领教过他――有一次,暑假刚刚过完,我在校园里遇见他,于是跟他寒暄几句,问他假期过的怎么样。    
    他很严肃地对我说:“我结婚了!”    
    “是吗?”我非常惊讶。“你结婚了?跟谁?你以前有女朋友吗?”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我是六月份结婚的,在意大利。”他还是那样一本正经。    
    “好浪漫呀!”我开始兴奋起来。“你的女朋友……我的意思是妻子,她现在在哪?在耶鲁吗?”    
    他点点头。    
    “你们是怎样认识的?她长得什么样子?我以前见过她吗?”    
    总之,谈了十几分钟,在我不断发问之下,他把身子探向我,用神秘的口气说:    
    “我的爱人她无处不在,任何人都有机会认识并且爱上她,因为她是伟大、圣洁而博爱的,她就是――圣母玛丽亚!”    
    我差点没气昏过去,那种被人耍弄的感觉现在还记忆犹新。    
    也许是因为他的缘故,我后来竟对于基督徒反而抱有一些成见了,有意无意地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有些怜悯他们的“轻信”。    
    直到几个月以前,我一回到纽黑文工作,就约了几个我大学时的哲学教授一起喝茶,请教一些以前在学校时还是师生关系时没有机会请教的话题,比如他们个人的宗教信仰。我想当然地认为他们一定都是无神论者,或者至少是怀疑派。“上帝”这种概念是这么经不起推敲,怎么能想像一个人又攻哲学又相信基督教呢。    
    可是,我大错特错了,我的三位教授竟然无一例外,都相信上帝,其中一个是天主教徒,另外两个是新教徒,他们都熟读《圣经》,而且在教会里都很活跃。    
    “可是,可是,你真的相信《圣经》里的那些神话一样的故事?”    
    教我“认识论”课程的教授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微笑着说:“信仰和逻辑,本来就是两回事嘛。”    
    后来,我又陆陆续续地得知其他几位教授的宗教信仰,有的人甚至是同一个教堂的成员。真没有想到耶鲁竟还有这样一个庞大而沉默的基督徒团体。而我以前在上他们课时竟然一点也没有看出来。我在惊异的同时,又隐隐地对他们的信仰产生了敬意。    
    或许我应该请教他们,如何妥帖地将哲学与宗教分别安顿在心中不同位置,如何处理逻辑与信仰这“两回事”之间的冲突?    
    我的宗教信仰已经经历了不信(在中国)——相信(来美初期)——不信(年齿渐长)的循环过程。不知道未来是否还会 “觉今是而昨非”(陶渊明《归去来辞》),继续否定之否定?不管怎样,对宗教的本质,对宗教的功能,对宗教在美国的无远弗届的影响,我得重新去感受和理解。


第一辑 课内课外我的同性恋朋友理查德(1)

    一    
      认识理查德是我在耶鲁大学读二年级的事。那时我们两人一起被格兰特基金会雇用当教师,我教英语,他教数学。我们被安排在一起,成了教书搭挡。理查德比我低一年级,当时还是个耶鲁“新鲜人”(freshman,这是美国对一年级新生的称呼),他也是亚洲人,个子不高,貌不出众,黝黑的脸,细小的眼睛,扁平的鼻子,一副典型的韩裔模样。    
      那个学期里,每星期二、四下午,我们两人都在校园内同一间教室里教同一群孩子们。按常理说,他和我同是亚裔,而且同在耶鲁的卡尔洪学院,又是工作上的搭挡,每个星期都见面,我们应该相处得很好才是啊。即使成不了最好的朋友,也至少应该可以有说有笑。可是不知为什么,我们就是合不来。我总觉得,他好像不太喜欢我,很少跟我打招呼,见到我只是勉强的皮笑肉不笑,看上去非常不友好。我想来想去,找不出什么得罪他的地方,于是耸耸肩,对自己说:不喜欢我是他自己的损失。只是,经常跟一个显然不喜欢自己的人一起工作实在不舒服,总是弄得我浑身紧张。我打定主意后,跟我们基金会的主任,日裔高班同学野树说好,下学期一定要把我和这个家伙调开。    
      夏天来临,我决定这个暑假留在耶鲁所在的城市纽黑文,继续为格兰特基金会工作,在基金会主办的夏令营里教书。而理查德也留在校园里。不过我们的主任野树履行诺言,没有把我和他又分在一起。    
      暑假即将开始之际,我和一个朋友在校园里散步时遇见理查德,尽管关系疏远,但我们两人还是简短地交谈了几句关于基金会的事项。理查德走开了以后,那位朋友不经意地提起来:“刚才你那位同性恋同事……”我大吃了一惊:“什么?他是同性恋?你怎么知道的?”那位朋友耸耸肩:“这太容易了。从他说话的声音、他的作派就能看出来。”理查德说话的声音比较细,而且软软的,这是事实。但是说作派,我可真没有看出什么名堂来。而且从嗓音上也不能证明任何问题。他也许天生嗓子就细呢?如果让我说,他只是一个稍微有点神经质、自信心不强、有些阴柔的小男孩而已。    
      我如此与我的朋友争论,他笑了:“看来你的‘同性恋雷达’实在不怎么样啊。”“同性恋雷达”(gaydar) 是英语里最近很流行的一句戏谑语,专指发觉别人是否同性恋的灵敏程度。如果一个人的“同性恋雷达”特别灵敏的话,不管是多么深藏不露的同性恋者也能被他识破。我也听过这种说法,可是我偏不信邪。争论了一会儿,没有结果。我的朋友一笑:“你等着瞧吧。”    
    二    
      我很快忘记了这件事,直到基金会的夏令营开始以后。理查德在第一个星期的教师训练周很快地跟两个教师吵翻了,弄得我们的主任野树忙不迭地调解大家的关系,向各方好言劝说。我作为旁观者,一边暗暗吃惊理查德怎么在人际关系这方面如此奇差无比,一边不由得又同情起他来。他显然是个很不快乐的人,我何必还跟他斤斤计较呢。    
      训练周的周末,我们所有的教师一起去新罕布夏州露营。那天晚上,我们在篝火边一边喝啤酒一边玩一个游戏。我们大家从野树手里五颜六色的巧克力糖中每人拿一颗,红色意味着爱情,蓝色意味着忧伤,棕色意味着友情,绿色意味着错误,黄色意味着背叛……谁拿到什么颜色的巧克力糖,谁就得对大家讲一个以这个颜色所代表的主题的真实故事。这倒是个大家互相加深了解的好办法。    
      轮到理查德时,他告诉大家他拿的巧克力糖是蓝色的——他的主题是“爱情”。我听到身边的罗伯特在窃笑,显然不相信其貌不扬的理查德的生活中,能发生什么跟爱情有关的故事。理查德静了一会儿,好像在整理思绪,然后开始讲他高中里一位好友和他的故事。他们两人一起在学生会里共事,有一天傍晚两人一起在学校里忙活时,这位朋友突然走近理查德,把手放在他的肩上,用很稀松平常的口气问理查德能不能吻他。理查德当时吃了一惊,随即因为害怕和害羞而拒绝了。从此以后,他们两人就疏远了。这个人后来上了弗吉尼亚大学,据说在大学的同性恋组织里还很活跃。但在那件事之前,理查德一直不知道他是同性恋。    
      这件事发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理查德都在为他当时的选择而懊恼。他当时如果大胆一点接受了那个人,不知会怎么样呢?也许他现在的生活就会因此不同了。现在有时他还会在互联网上找到那个人的网页,想了解一下他最近做了什么,也希望能和那个人恢复联系,但却一直因为没有勇气而没有这么做。    
      故事讲完了。大家大概都没有料到他的故事会这么沉重,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那你自己是同性恋吗?”    
      黑暗中我听见理查德的声音有点犹豫:“嗯……我还没有确定。”


第一辑 课内课外我的同性恋朋友理查德(2)

    三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理查德说“没有确定”,并不是他真没有确定。他早已肯定地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只是,他还没有确定到底应该对大家透露多少。那天晚上,他比较坦诚地向大家谈论他的性别取向问题,尽管对我们大家来说似乎都是稀松平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对他来说却已经是非同小可地向前迈了一大步,尽管没有迈到底,但毕竟是跨出了第一步。    
      是在那个夏天,理查德第一次面对自己长久以来的秘密。为了他这个秘密,他去看了多年的心理医生,并且长期服用控制情绪的药物。他时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沮丧,尤其不能消除不被别人接受的焦虑。此外,他还时时有着怨天尤人,“为什么偏偏是我与别人不同?为什么命运偏偏对我不公平?”这类的愤慨。他还很坦白地告诉我,在一开始,他不喜欢我,是因为嫉妒我。因为我有感情很好的男友,有健康的性格、正常的生活,因为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是“正常”的,而因此不必时时刻刻担心别人的歧视和敌意,不会担心和害怕自己的秘密会被别人识破。    
      我非常惊讶。看来,我又一次地过于天真了。我原来总是觉得,在美国,对同性恋者的歧视,就像对黑人的歧视一样,是很久以前的事,或者只发生在文化风气还不那么开放的地区和国家(比如美国南部,或者中东一些国家),而不会存在于美国东北部,耶鲁大学这种开放的地方。耶鲁不是有很活跃的“同性恋协会”吗?前一段时间不是还差点成立一个“同性恋研究”的新系吗?就在我读大二的这一年,一个同性恋者在风气十分保守的北达科他州被几个仇视同性恋的年轻人殴打致死,我和我的同学们不是还义愤填膺,一起签了一张请愿书要求依法严惩这种罪行吗?在对待同性恋的看法上,我和耶鲁的大部分自由派的意见相同,自认对他们没有任何偏见。我不觉得同性恋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或是他们有任何变态。我相信性别的取向是天生的,无法在后天矫正,而且一个人的性别取向是他自己的私事,别人没有权利去干预,更不该因此对他们歧视。    
      当然,这些都是理论上的大道理,我其实对同性恋者以及他们的文化并不十分了解,也和他们很少接触。我在耶鲁的朋友们都是异性恋者,唯一一个和我交往较深的同性恋者,是我读高中时,在一个全国性的特路莱德读书夏令营时结识的一个男孩子大卫。他长得英俊魁梧,我在了解到他是同性恋的时候,唉,着实惋惜了一阵。仅此而已。因此,对同性恋者他们到底有什么苦衷,我一无所知。    
      这些,都是我在认识理查德之后才发觉的。我越深入地了解理查德,越感到我最初的想法太过简单。同性恋者们在耶鲁的处境,他们面对的问题,以及他们与耶鲁异性恋社会之间的隔阂,仅仅用“歧视”二字来概括,一方面太笼统,另一方面对社会也不完全公平。其实情况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四    
      现在回想起来,我已经记不清那个夏天我和理查德之间的友谊是怎么发展起来的了。也许是在那个夏天,因为我和野树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而野树和理查德的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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