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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强掳·诉讼·和解-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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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很早就清楚地认识到鹿岛的反动性和运动的艰难性。正因为如此,我们考虑到突破这些困难的惟一道路就是唤起中国、日本及海外各地舆论。为此,我们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中国,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在政府有关部门和民间单位的协助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成功地举办了为期1年的“花冈悲歌展”;制作并上映了倪萍主演的电视连续剧《幸存者》;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举办了这次由幸存者及家属参加的较有规模的追悼会。通过各种机会向人们说明花冈事件的历史真相和第二次花冈斗争的重要性。特别是北京电视台、河南电视台制作播放的《面对历史的时刻》、《起诉在东京》等特别节目;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等节目中相继转播;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大型画册《花冈事件》等,配合我们的运动在向国内外同胞传播第二次花冈斗争的意义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另外河北大学的师生们和市民志愿者们,在这些年里,克服种种困难,根据我们所提供的名单,先后走访了河北、河南、山东等广大农村地区,寻找出了五十余位幸存者和三百多户遗属。这对我们是一个很大的鼓舞。    
    在日本,秋田县大馆市(花冈现场)的市民们和行政部门,协力每年举行花冈受难烈士追悼会。我们每年不断地邀请国内的幸存者和遗属访问现场,举行展览会、讨论会等;在东京,每年的7月7日在“中国人受难烈士中心”进行追悼集会;并且,每次开庭审理花冈诉讼时,来自全国各地的日本友人和华侨自发地在鹿岛本社大楼和各地的支店前举行活动。各地的花冈斗争支援团体,举行具有各地特色的抗议和支援活动,这些例子举不胜举。    
    在国际上,我们在欧洲NGO的支持下,向总部在瑞士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派送了花冈事件的受难幸存者。在该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上,他们上诉了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在侵华战争中所犯下的强掳、强制劳动的罪行。他们要求谢罪、反省、赔偿的的发言,受到了祖国的代表委员们的热烈欢迎。在洛杉矶,与鹿岛进行斗争的美国的市民团体、工会等互相联合,互派代表,共同对鹿岛进行历史的清算。其成果之一是,鹿岛原来预定要参加的建设工程的投标权被剥夺,这对鹿岛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美国市民团体的共同斗争已经进行了7年多了。另外,我们也和台湾的劳动人权协会进行了长年合作,并接待了其代表,进行了一些抗议活动。1997年接到第一次审理败诉的消息后,劳动人权协会集结了数十名台湾同胞,在台北的“交流协会”(日本政府的派出机构)门口,当众烧毁了太阳旗,表示了强烈的抗议。    
    斗争的重点放在民间,是因为依靠人民的力量,就可以唤起舆论的力量,追击加害企业。诉讼斗争仅仅是运动的一部分,我们要争取最广泛的人民的支援,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人民力量。现在,我们得到的是一个“和解”。当然这与我们当初的目标还是有距离的。但,这就是现实。在和解条款中,鹿岛通过确认1990年的《共同声明》,在政治上,很不情愿地向中国受难者低头认错了。历史的进步是靠一步一步的不懈努力迈出来的,斗争还要进行下去。没有必要过大地评价“花冈和解”的意义,但也不能过小地评价。“花冈和解”仅仅是在日本社会巨大的民族排外主义的厚壁上打开了一个缺口而已。是否能够把这个缺口扩大,那要看中日两国人民是否能够继续携起手来,在各个领域展开更大规模的运动。朋友们,批判简单,实行谈何容易啊!愿为跨越“花冈和解”,实现历史的清算,掀起更强大的中日民众团结奋进的运动新浪潮。    
    为了给受到日本军国主义压迫的千百万幸存者们洗清耻辱!    
    为了给千百万受日本军国主义迫害死不瞑目的死难者们申冤!    
    愿中日两国人民能够互敬互爱、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从日本政治的右倾化    
    看花冈事件的和解    
    中国中日关系史学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朱福来


第一部分:日本战后赔偿与歪曲的历史认识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几个突出特点(1)

    中国中日关系史学会的成员都很关心中日关系中的每一个重要动向,对于花冈事件,我们也一直在关注着,虽然没有像有的人那样亲身经历,亲身参加,但对它的过程都有所了解。    
    1989年12月,由耿谆组织原劳工和遗属组成的“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向鹿岛组提出了3点严正要求:1. 向殉难烈士、遗属及幸存劳工郑重谢罪;2. 在日本大馆市及中国北京市建立花冈殉难烈士纪念馆;3. 对986名受难者(殉难者遗属及幸存者)每人支付500万日元的赔偿。从那时起,到1999年11月29日双方达成和解为止,经历了整整10年的时间,这中间多次出现反复和曲折。从达成和解的结果来看,没有完全地达到中方的要求。虽然鹿岛组表示了“深深的谢罪之意”,也出了5亿日元,但他们并不承认这是赔偿,而仅仅是向全体受害者“表示慰灵意向”,而且,建殉难烈士纪念馆一事根本没有涉及,不免使人有一种不满足之感。    
    但是,如果我们把花冈事件的和解放到日本现实的政治环境中来考虑,就可以看出,能够得到这样的结果应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    
    花冈事件是日本侵华战争的历史遗留问题之一。中国方面一直把正确认识历史问题作为中日两国之间友好相处的政治基础。但是,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日本政治日益右倾化,尤其是日本国内否定侵略历史、美化侵略战争的逆流不断沉渣泛起,其最新的动态、最新的典型表现就是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又一次参拜靖国神社。    
    此次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有如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突然性。日本政府事先没有任何公开的正式通知或暗示,也没有舆论界的事先造势。4月21日一早,小泉纯一郎的秘书突然宣布,称首相将于当天上午参拜靖国神社,而小泉则立即在8时22分前往参拜,行动突然而且迅速。这个突然性说明小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在搞小动作。原来有一种说法,认为小泉可能会在今年秋季“大祭”时参拜靖国神社,既可避开“八一五”的敏感时期,也可以满足右翼的要求。现在,参拜的时间突然提前,说明日本政治中的小动作越来越多,只不过是万变不离其宗。    
    二、无顾忌性。过去中曾根康弘、桥本龙太郎参拜靖国神社,都曾引起世界尤其是亚洲国家的强烈抗议,去年小泉纯一郎作为首相第一次参拜靖国神社,也同样引起了中国、韩国等国家人民的强烈义愤。在这种情况下,小泉纯一郎明知道他第二次参拜靖国神社一定会受到曾遭受日本侵略之苦的亚洲国家人民的强烈反对,但他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足见其仍坚持错误的战争史观,为侵略战争罪犯张目的无顾忌性。    
    今年是中日两国恢复邦交30周年,在这对中日两国而言都是值得纪念又极为重要的一年之初,中日两国都宣布要分别在中国和日本搞“日本文化年”和“中国文化年”,两国民间也在筹备开展各种活动,努力营造庆祝的气氛,希望在一种比较好的政治环境中纪念这一重要的日子。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时刻,就在很多庆祝活动正待展开的时候,小泉纯一郎不惜用第二次参拜靖国神社这样的挑衅性行动,把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和谐气氛破坏殆尽,在本应促进中日关系进一步发展的这样一个年份里,把中日关系拖向又一轮的冲突和冷淡,这也足见其只要自己在日本国内政治中能够得分,就不惜悍然破坏中日关系的无顾忌性。    
    三、无信义性。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痛感过去通过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1995年,日本首相在战后50周年之际发表谈话,表示愿意承认和正视过去对亚洲近邻进行侵略和殖民统治的史实,表示深刻反省和道歉。小泉纯一郎在去年参拜靖国神社之后,为了应付中国的不满,于2001年10月访问了卢沟桥抗日战争纪念馆,并在那里发表了承认侵略、反省战争、表示哀悼和道歉的谈话。按照一般逻辑,小泉纯一郎理应有所收敛。然而,时间仅仅刚刚过去半年,信誓旦旦的谈话言犹在耳,小泉纯一郎却不顾亚洲各国和中国人民的感情,第二次参拜了靖国神社,这不论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道德,还是作为一国领导人所应承担的国际道义,都是说不通的。    
    日本领导人如此朝三暮四,出尔反尔,自食其言,对他们的政治信义似乎应该打一个问号了。他们这样做,怎么能够在世界、在亚洲树立日本国家的良好形象呢?!一些日本政治家打着维护日本国家利益的幌子,鼓吹承认侵略就是“自虐”,拚命反对正确认识侵略历史。可是,一个做了错事不肯认错,不能正视历史又强词夺理的政治家,他们是真的在维护日本国家的利益吗?我认为,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正在破坏着日本在世界上的国家形象,他们所维护的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政党,或只是一小撮人,甚至只是自己一个人的“选票”利益而已。    
    由于日本右翼势力的倒行逆施,历史问题几乎成为中日关系中的一个“死结”。人们从当前日本发生的事情中认识到,在日本要真正解决正确认识侵略历史的问题,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随着经济不景气的持续发展,日本右倾的势力可能会表现得愈加露骨,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种现象。


第一部分:日本战后赔偿与歪曲的历史认识小泉参拜靖国神社的几个突出特点(2)

    花冈事件诉讼的和解就是在日本的这种政治环境下达成的。虽然这个和解存在着一些不足,但我认为:    
    一、首先,在政治上,日本鹿岛组通过确认《共同声明》表示了“深切的谢罪之意”。虽然中间又发生一些曲折,鹿岛组企图推卸责任,但在中方原告在与鹿岛组第一次达成的协议,即《共同声明》中明明确确写进了鹿岛组“谢罪”的字样,而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正是以这个写明“谢罪”字样的协议为基础来劝解双方和解的。这就使中方原告在政治上取得了胜利。这是我们力求达到的第一个目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我们与日本方面争来争去,最重要的就是要让他承认侵略,向中国人民谢罪,清算这段历史,并把这段历史教给日本的年轻一代,让他们有一个正确的历史观,以保证中日两国今后能够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二、鹿岛组为“表示慰灵意向”交出的5亿日元虽然距原告要求的数额相差很大,但是,这次达成的和解,不但解决了参加诉讼的这些原告人的问题,而且也解决了涉及花冈事件的所有受难者的问题,这也是一个胜利。    
    三、关于建立纪念馆的要求虽然没有达到,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今后继续提出要求,或用其他的方式记载下这段历史,教育后人。如果因为一项要求没有达到,而放弃已经达到的更为重要的要求,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总之,在日本政治环境日益右倾化的条件下,花冈事件诉讼一案达成使全体受害者问题都得到解决的和解,应该说是正义力量的一次胜利。在这里,我们应当对“花冈受难者联谊会”的成员,对长年支持花冈诉讼的,以旅日侨胞林伯耀为首的广大旅日华侨,对以新美隆为代表的原告律师团的不屈努力及有策略的斗争表示钦佩和感谢。感谢他们在诉讼过程中的原则性和坚韧毅力,钦佩他们在斗争中表现的智慧和对有理、有利、有节原则的恰当把握。    
    花冈事件诉讼案的和解在某种程度上为解决日本侵华历史遗留的具体问题提供了一种方式,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件件具体问题的解决,使日本人民了解历史问题的真相。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还记得,就在花冈事件达成和解的当天,鹿岛组曾经发表了一个歪曲历史事实,回避应负历史责任的声明,理所当然地受到“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和声援花冈诉讼团体的抗议。很显然,在如何正确认识历史问题这个关键问题上,肯定还会有长期的争论。


第二部分:花冈事件索赔案和解的法律意义花冈事件索赔案和解的法律意义(1)

    一    
    200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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