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崛起.美国-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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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永恒荣誉来自于他对民族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来自他对国家民主制度建设的伟大贡献。
在1793年,华盛顿亲手拿起一把泥瓦刀,铲泥砌石,为美国国会大厦奠基。
55年后,美国人用华盛顿亲手用过的那把泥瓦刀铲泥砌石,为华盛顿纪念碑奠基。
1885年,华盛顿纪念碑完工。建碑的188块砌石由国内外政府、团体和个人捐赠,其中一块砌石来自中国。 砌石上写道:
“华盛顿,异人作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之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其治国崇尚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于诸国异。余尝见其画像,气貌毅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
这段文字是当时清朝福建巡抚徐继畬所写。这位东方的学者型高官把华盛顿的武装斗争和谋求民族独立,同中国的陈胜、吴广起义,乃至曹操、刘备的武装割据相比,虽然有些类比失当,但他对于华盛顿不肯称王,不搞世袭制,而实行民主选举,几乎有天下为公的精神,是十分钦佩的。还拿来与中国上古理想的“三代”政治相比附,推崇之高,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美国的民主体制已经对中国清代咸丰年间的高级官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华盛顿的影响在那时已经是世界性的了。
3、我们今天是靠智慧来设计整个国家和政府的模式,我们不能将这些留给机遇、留给战争、留给征服。
尽管有华盛顿做制宪主席,尽管有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的参加,整个制宪会议还是进行得异常艰难。各州的代表同意组建一个新的全国性政府,但在许多实际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整个会议弥漫了猜忌和争斗的气氛。
在几次大的争议中,富兰克林以他的政治智慧,劝说着每一位代表,他说:
“我们的代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是令人非常痛心的。我们需要一种政治智慧,我们在努力地搜寻这个智慧。我们研究过古代历史中的政治模式,我们还调查了不同形式的共和制,许多国家在建国之初就播下了迷茫的种子,生生死死;我们也研究过欧洲列国,但没有一部宪法适合我们美国。我们今天是靠智慧来设计整个国家和政府的模式,我们不能将这些留给机遇、留给战争、留给征服。”
富兰克林认为,机遇、战争和征服是人类历史上创立新国家的仅有的几个动力,而这些动力决不能在今后的美国出现。富兰克林庄重地提醒每一位代表,一个由13个州组成的共和国是一次高尚而大胆的尝试。这个尝试的前提是必须离开私利,离开个人的错觉,否则它会是失败的。
宪法立国(4)
2006年12月05日 12:17
连载:大国崛起·美国 作者:中央电视台《大国崛起》节目组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个星期,一个月又一个月,争吵仍在继续。
时年81岁的富兰克林是制宪会议的副主席。在外国人眼里,他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直到他去世很久,世界上不分国界的亿万人民还享受着他的发明所带来的生产效率和生活方便。但对于熟悉美国开国史的人来说,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像华盛顿、杰弗逊、麦迪逊一样的开国元勋。
富兰克林是土生土长的美国科学家和哲学家,美国的前途就是他的命运。他把赢得独立的美国看成自己的爱子。为了制宪会议的顺利进行,他不得不动用自己全部的社会威望、政治才能、处事经验、社交智慧。
在制宪会议进展顺利时,富兰克林老人爽朗的笑声会使场面更加热烈;当争论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会讲一点趣事或笑话来缓解气氛。有时一些代表过于激动,老人会把他们请到自己的小休息室里平静一下,调出一副好心情之后再上场。
华盛顿将军的沉着,富兰克林老人的练达,各位代表们表现出来的明智和开通,大家对共和原则的认同与观念意识上的民主包容精神,使会议虽然充满争执,也还是能卓有成效地进行下去。最终在一些最激烈的争议点上都能达成协议。
制宪会议的记录人麦迪逊详细地记载了从制宪会议第一天到最后一天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次的争吵,每一次形成的妥协后的共识。
从他的这份《辩论》,我们可以看到制宪会议一开始就充满争吵和辩论。别的不说,光是各州应选派几名议员进入国会的问题,就足够这些原本的谦谦君子们闹翻天。
国会议员是国家的立法代表,各州如果能为本州争取到较多的议员名额,将可能对本州的利益产生很大好处。人口多的州主张按照人口比例来确定选派的议员数,以争取自己的优势;人口少的州则坚决反对,因为自己将由于人口少,争取不到足够的国会议员数,而在国家立法机关中变得无足轻重。
在无数的口舌之战后,就各州向国会选派议员的名额问题上,终于达成了一个妥协:
国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的议员就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来选派,以照顾人口众多的州;参议院的议员由每州选派两人,不论各州人口多少,以保障小州的平等地位。这也就是今天美国国会两院制的由来。
这使人口少的州也获得了足够得到尊重的地位。双方都不必追求自己利益完全彻底的满足,不谋求完全占上风,而是双方各自出让一部分利益,让对方也能获得有限满足,在利益平衡中实现合作,避免合作破裂。
争吵得更为激烈联邦管辖权和州管辖权各自的权限范围也被明确了,联邦管辖权在国家立法、外交、军事、国税、铸造货币等方面得到集中实现;州管辖权在地方管理上行使。
《联邦宪法》规定:只有联邦政府可以统一规定并征收各种赋税,管理国内外的贸易,发行货币和调整币值,制定破产法,规范度量衡,设立邮局和开筑驿路,制定专利和版权条例等等。
在宪法框架内,美国具备了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的条件,而紧密统一的民族国家正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重大作用之一。对于一个大国来说,稳定统一的国内市场是经济繁荣的最重要基础;尤其在国家经济基础的奠定期,国内市场需求具有最为恒常而有力的拉动作用。美国走上富强之路的第一块踏脚石,就是这个统一的国内市场。
两种看来是相互冲突或抵制的权力,在理智的妥协后各得其所,相互支撑。
这是充满了理性精神的妥协,是保持尊严又充满建设性的妥协。
这种妥协是双方利益的对等出让,而不是阴险的诈骗或出卖。
宪法立国(5)
2006年12月05日 12:17
连载:大国崛起·美国 作者:中央电视台《大国崛起》节目组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这是不背离原则的明智机变,而不是丧失灵魂的背叛。
这是高瞻远瞩的综合,而不是固执于自身利益的狭隘专断。
在《联邦宪法》制订的时候,美国的一些区域还在实行奴隶制。这是许多人们不愿意看到的。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坚持,会严重影响《联邦宪法》的议定,甚至影响美国的统一。
一些代表促使实行奴隶制的地区保持现状,不再扩大,勉强可以接受。做出这样的一个有限妥协是有利于大局的。
现在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可以留给未来条件成熟时。每时每事都要求尽如人意,也许正是政治上幼稚的表现。
最终形成的美国《联邦宪法》,实际上是各参与方以民主的政治理性达成诸多建设性妥协的结果。但在这其中,很重要的核心还是对权力的制约与控制,代表们普遍认为权力的制约要靠制度,而不仅是人的道德和自律。
为此,两位弗古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和埃德蒙·伦道夫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麦迪逊用了几个月时间阅读了许多历史和政治书籍。他想找个办法,既能建立一个有效而又有力的政府,同时还要满足人民保持个人自由的愿望。
麦迪逊思考的重点还是放在制约权力上,他说:如果人都是天使的话,那么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既然行使公权力的人都不是天使,我们自然需要制约拥有权力的人。麦迪逊承认人性在权力诱惑面前的脆弱,他的对策是“分权与制衡”。
伦道夫出面提出了麦迪逊的计划,主张成立一个三权——行政、立法、司法——分开而平等的联邦政府。每一种权力都可对其他权力起到制约和平衡的作用。这一方案得到了制宪代表的认可。而那些大小州之间的权力分配、国家与州之间的权力分配都是在此基础上划分的。麦迪逊也因此被尊为“宪法之父”。
经过新宪法的确认,国家主权由州转移到合众国,合众国不再是13个州的松散联合,而是由美国人民组成的统一体,是一个中央政府拥有足够权威的联邦制共和国,并一直延续至今。
4、现在我终于高兴地明白了,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朝阳,而不是一轮沉沉西下的落日。”
从1787年5月至9月,经过将近4个月的频繁活动,紧张思考,激烈争论,劝说开导,谅解妥协,与会代表55人中已经有13人离会了,剩下的42人中有39人在《联邦宪法》的议定文本上签了字,有3人拒绝签字。
乔治·梅森是弗吉尼亚的代表,也是拒绝签字的人之一。他的宪法观是:宪法是一项社会契约,打算组织政府的人们在从人民手中拿走治理人民的权利以前,首先要保证把那些权利保留给人民,作为交换条件,使人民有避免、揭露、抵制、制止政府作恶的手段。世界上永远不会出现不犯错误、不生罪孽的政府。因此,评断一部宪法的好坏,人民的权利得到多少保障,是第一标准。
梅森始终坚持自由与权利是政府的基础。他是当年弗吉尼亚宪法中权利宣言的起草人。在制宪会议后期,梅森提出设立委员会,制定权利条款,被会议否定。
梅森指责宪法最后定稿授予总统权力太多太重,有君主制的倾向,给予人民的权利太少,不像共和制的宪法,拒绝签名。
会后,梅森向全社会公布自己的不同意见。在弗吉尼亚讨论批准联邦宪法的大会上,提出以增加权利条款为批准前提,不少州起而效仿。1791年,联邦宪法增加了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乔治·梅森是对联邦宪法明确提出异议的人之一,其实,即使在签字者中也还有不少人对新宪法并不满意。
富兰克林承认新宪法中的有些条款是他所不赞同的,但他也清醒而真诚地承认了自己认识的可修改性:“那些我今天不赞同的条款,我不能确定我未来有一天会不会还是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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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5日 12:17
连载:大国崛起·美国 作者:中央电视台《大国崛起》节目组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在当时独立厅的主席台上安放着一把高背椅,是华盛顿主持制宪会议时坐的,椅背上雕刻着一轮太阳。在制宪会议的最后一天,当代表们在这部宪法的大字文本上签字时,富兰克林凝视着主席座椅背上的太阳,对自己身边的代表说:
“在会议期间,我对会议的结果有时充满希望,有时又忧心忡忡。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凝视着主席身后的太阳,分辨不出那轮红日究竟是在升起,还是在落下。现在我终于高兴地
明白了,这是一轮喷薄东升的朝阳,而不是一轮沉沉西下的落日。”
在《联邦宪法》制定之前,世界各国的已有国家制度都是“自然形成”的,历史遗留的,或入侵者强加的。
美利坚合众国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方式:它的国家制度是一群睿智而理性的人坐在一起,根据社会现实形势的需要,凭着自己对以往人类历史的了解,每个人的政治经验,还有自己的利益要求及未来打算,精心地“设计”出来的。
它证明了人类的理性能力完全可以设计出一个合理而有效的国家制度,并把它放到现实中去发挥巨大的国体规范作用,并创造出让设计者们骄傲的历史。“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
在美国建国后的两百多年时间里,世界上平均每两个国家的政府就有一个被各种势力推翻,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却一直延续到今天。
从国家的文明史来说,美国是十分年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