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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一个真实的阮玲玉-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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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最伤最疼是感情第55节:逼上了绝境(图)

  1935年1月10日对阮玲玉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一天,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开庭审理唐季珊诉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一案。     判决在1月17日进行,由于唐季珊证据不足,法庭判〃虚构事实,妨害名誉〃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张达民无罪。     这样的结果是唐季珊始料未及的,当然觉得窝囊,却也别无它法,只得自我安慰:好在经过这场在广庭大众之下与张达民撕破脸对着干的讼事之后,不用担心他动不动就以抖落隐私给报界来威胁纠缠了。     阮玲玉想想也有道理,但心里总是闷闷的,她哪里知道:一场更大的〃风暴〃即将袭来。     在官司结束后,唐季珊和阮玲玉两人旅行杭州等处时,沿途唐季珊对记者诉说了张达民的种种恶劣行为。张达民听说后,心中不服。     张达民原本一直想用诉讼来要挟阮玲玉,想不到自己却先当了被告,心头这口恶气难消,但他一时未想出什么有效的报复办法来。最好的以牙还牙的办法莫过于到法院去告阮玲玉、唐季珊,但手头并没有什么过硬材料。再说为了上次官司,自己的钱已花完了,若再请律师来打这场官司,他实在付不起钞票。在一些记者的教唆和资助下,于1935年2月间,聘好了律师,竟然在特区第二法院的刑事初级庭和刑事地方庭同时提出诉讼。     张达民在黄色小报记者的怂恿下,以刑事罪起诉阮玲玉是有着险恶用心的。一般说来,民事诉讼,被告均可委托律师而不必亲自到庭。但刑事诉讼,被告不仅必须到庭,而且还必须站入法官案台右角的一个竖立的齐胸高的方形木桶内,每次庭讯结束,还会来个〃庭谕交保〃,即被告必须找一家店铺,书面担保被告下次传讯时会准时到案。     张达民和黄色小报记者们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能打赢这场官司最好不过,打不赢也可确保能彻底羞辱阮玲玉一番。     1935年2月25日,阮玲玉第一次接到特区第二法院的传票。看到有生以来第一回接到法院传自己出庭的传票,她心中有说不出的痛苦。阮玲玉知道张达民眼看讹诈不成,利用她害怕诉讼尤其是那种关系到个人隐私的诉讼来要挟她,为的就是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因此,阮玲玉打定主意,决不出庭。     但是,来自法院的传票是带有强制性的,出不出庭,不能由阮玲玉自己说了算。因此,阮玲玉的律师经过商量,以阮玲玉生病为由不能到庭。律师们这个办法是否可行,还得由法官说了算。     2月27日早晨,上海特区第二法院门前出现了一个未曾有过的盛况,法院的大门尚未打开,门前已拥满了前来旁听的人。     九时许,法院开庭。阮玲玉没有到庭,并没引起法官多大的兴趣,原来,他们已将此案移送地方法院并案审理。此次开庭仅20分钟就宣告结束。     虽然,法庭上问答话不过十多句,但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记者们都依然写出了长篇大论的报道。内容是大谈阮玲玉与张达民和唐季珊如何如何。     在此后数日内,此类真假相杂绘声绘色的以〃私生活〃、〃秘闻〃等为题,充塞着〃诱奸〃、〃通奸〃等字眼的所谓报道连篇累犊地出现在各报,尤其是一些黄色小报上,极为放肆地对阮玲玉进行诬蔑、攻击和漫骂,那些被《新女性》一片戳到了痛处的记者们果然大显身手了。     面对着〃一犬吠声,百犬吠影〃的汹汹之势,一个弱女子又如何应付呢?     经过报纸的推波助澜,电影女明星阮玲玉与两个男人的故事成了街谈巷议的中心事件,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这种事毫无疑问地被视为是生活中的最大丑闻。     而对名人尤其是名女人的丑闻天生最感兴趣的小市民们,不仅借助报纸将阮玲玉的〃艳闻〃演绎出多种多样的版本,而且对即将开庭的张达民诉阮玲玉和唐季珊的案子更是异乎寻常地关注。原本定于3月2号开庭审理,也因赴法院一睹为快的人实在太多而推迟进行。3月初,阮玲玉和唐季珊接到了必须在3月9日出庭的传票。     与此同时,报纸上关于此案的报道,准确的说是以此案为引子的许多不负责任的报道,一时间甚嚣尘上。阮玲玉虽然已经料到会有人不怀好意地来炒这个新闻,但怎么也没有料到竟会炒到如此程度。因此,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一盆盆脏水突然迎头泼来,而她却根本无处藏身。     所谓的〃新闻〃和〃舆论〃给予阮玲玉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张达民的忘恩负义和恩将仇报,张达民所表现出来的只是一种无赖手段,虽然也很伤人,却不至于致命,而报纸对阮玲玉的伤害却不是一两个无赖所能比的,它煽动起了整个社会对阮玲玉的敌视、奚落和嘲笑。使无辜的阮玲玉对〃人言可畏〃有了切肤之痛。     〃新闻〃和〃舆论〃终于把阮玲玉逼上了绝境。     〃无拳无勇的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额外地画了一脸花,没法洗刷。叫她奋斗吗?她没有机关报,怎么奋斗;有冤无头,有怨无主,和谁奋斗呢?我们又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那么,大概就又知她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现在的报章……对于更弱者如阮玲玉一流人,也还有左右她命运的若干力量的,这也就是说,它还能为恶,自然也还能为善。〃     蔡楚生也准确地记录了阮玲玉此时的悲凉处境:     虽然正直和同情她的人也尚大有人在如许多热爱她的作品和深知她的为人的人就都不是那样看法;但上海之大,她又何处去告诉,又到何处去鸣冤?这时,她内心不能不直接地痛感到,到处都充满着对她的鄙视、讽刺,辱骂与斥责,也到处都充满着〃正人君子〃的冷笑与魔鬼们凶狠阴毒的眼光……


第四部分:最伤最疼是感情第56节:美丽之后的哀痛(图)

  一向心地善良到懦弱的她,她是那样的爱借羽毛,又是那样的爱强爱好,但是现在她在千万人的面前,却成了莫须有的罪人,她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她是可耻的荡妇?是罪不容诛的祸水?……她不能忍受这样的侮辱,也经不起这种狂风骤雨的袭击!这种狺狺的〃人言〃,其〃可畏〃终于迫使连一只蚂蚁都不愿跺死的她,而于将被所谓的法院传讯前,竟下了可怕的决心,最后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的确,绝境中的阮玲玉已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只有两条路:要么出庭,受尽屈辱;要么只有使自己从这个充满阴谋和罪恶的世界上消失。她想之又想,最后终于选择了后者,即自我结束生命之路。阮玲玉在爱与痛的边缘苦苦挣扎,往哪里走似乎都是绝路。而在绝路中自绝,对于阮玲玉而言,就是在绝路中求生。     25岁即自行了断的阮玲玉并没有在遗书中道出真相。其实留下〃男人可恶〃四个字已经足够。六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在故纸堆中钩沉,发现阮玲玉是被平生遭遇的三个男人共同置于死地的。第一个是初恋情人张达民,第二个是衣食情人唐季珊,第三个是知己蔡楚生。三个男人刚好是三种典型,第一个无赖,第二个自私,第三个胆怯。     仅就她短短的一生,已经依照众多明星艺员的人生轨迹经历了三种情感:最先是单纯的初恋,撞着谁是谁。阮出身卑微,母亲是大户张家的帮佣,她自小与张家小少爷张达民相爱,这本类似于灰姑娘的故事。可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并非是张家少爷,而是她的演艺天才。自16岁起命运就将这个美丽女子送上云端,但同时也埋下将她抛入地狱的灾星张达民,她先是与张同居,岂料张是败家子,不务正业,嗜赌如命,耗着她的积蓄,阮曾为此服毒自杀,幸被及时救起。因为张不要孩子,她收养了一名叫小玉的女孩。     茶叶大王唐季珊是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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