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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水男-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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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生孩子是男是女这种事儿他不管,也管不了,其它的无论大小,都是他的掌管范围。     
      正月初六傍晚的时候父亲再一次失望而归,这一次他是去了村西头的文典老头子家。     
      朱文典很客气,看到我的父亲,和他背后提着大鲤鱼的我田小,脸上笑开了一朵花。他原本在古铜色的太师椅上正昂着头听着小曲。那瘦得跟竹竿似的小孙子从院子里跑进去,喊道:“死老头子,俺仲水叔来啦!”他猛地就睁开眼睛,训道:“小混蛋!外人面前一点儿都不给你爷爷面子,看你爹回来不打死你!”院子里的大黑狗这几天正犯瘟疫,见到我和父亲两个生人,只是象征性地从狗窝里伸出半个脑袋和一个狗耳朵,张开嘴儿对着我们的脚脖子呻吟了几声。朱文典就骂:“前天打狗队怎么就没抓到你,死狗!”训完他的小孙子,骂完他的黑色癞皮的狗,他就看到了我手里拎着的大鲤鱼。好像进门来的不是我田小和我父亲,而是这条还有一口气的大鲤鱼。     
      “早想着来看看你了,就是这个年真是太忙了,现在还有十几家亲戚没去,这不——刚从田小的舅舅家回来,就奔你老人家这儿来了。呵呵。”父亲说话有条有理,不但是朱文典,就连我听着都舒服。     
      我穿着一身崭新的厚棉袄,这是大年初一的时候母亲到城里的集市上为我买来的,我刚穿上它走出院子走到大街上,在伙伴们艳羡的眼光中我的肉体就随着它身价百涨。我穿着它跑去找芳芳,在深夜敲她家的大门,门开了,冲出来一条狗,照着我的新衣就扑了上来。我急地叫道:“芳芳,我是田小。”里面一个老娘们儿骂道:“知道你是田小,以后少来找俺闰女,大黄,咬死这个小王八蛋!”里面还有一个男孩子在笑,那是他的表哥——穿着新潮的皮袄和白色的双星运动鞋,他得意的笑声刺破厚厚的铁门,传进我的耳朵,仿佛在告诉我:“芳芳是我的,你田小快给我滚蛋。”我跑出了她家的胡同,才摸着棉袄后面破了一个大洞,那是两个狗齿印。     
      回到家,母亲对这个洞却丝毫不加惋惜,只说道:“农村人根本不知道好坏,二十块钱的小棉袄,都抢着看,就图个新鲜——这是谁撕坏的?”     
      我说:“是我的同学王顺建。”     
      母亲就咬一下牙齿,说道:“王家没一个好东西,以后别跟他们来往。”     
      朱文典听了我父亲的新年问候,笑嘻嘻地点点头,露出嘴里所剩无己的大黄牙,转到父亲的身后,伸手提走了三十斤重的大鲤鱼,掂了一掂,惊讶道:“哎呀,侄子呀,你这就见外啦,以后到我这里千万别拿东西,让人笑话。——这鱼有二十斤吧?”     
      “才三十斤。”我这时装出一脸憨厚,接上说道。父亲听了,满意地对我示以眼色,说:“这是田小的舅舅从东湖里捞了上来,今天早晨刚出水的,这不,还张着嘴呢——如果是闭着嘴,那就是死了好几天了,在集市上也不能买的,以后老爷子可得注意。”朱文典恍然大悟状,让小孙子抱着大鲤鱼回了里屋,又让他的老婆,那个慢慢悠悠晃来晃去的老太婆过来冲茶倒水。     
      朱文典是田家村出了名儿的媒人,作为男人,尤其是老头子干这种职业,他在我们县里恐怕都是第一个。他年轻时做过公社里的广播员,当年斗地主时大派用场,叫唤的声音全镇上都能听得见。当年他斗他的亲爹,铁嘴钢牙;为未婚小青年说媒的时候编瞎话儿一套一套,死的能说成活的,活的能说成死的,脸上的痘、手上的疤他能给说成一朵花。提到了我的大哥田壮壮的婚事,他说道:“壮壮十八岁了,该成家了,趁早让他退学吧,俺家一个表侄儿的女儿小梅,今年刚满十七岁,早就帮着她爹娘下地干活了。念书有什么用?我看她和壮壮就很般配,让他们抓紧定了,一块干点活,帮家里人做点事儿,多好。”     
      “退学?”父亲坚决不同意,说道:“好不容易念到了初中要毕业,你知道的,他学习虽然不好,留过几级,但是壮壮挺刻苦,盼着要多念点书!我这当父亲的哪能违孩子的心意呢?”     
      但是朱文典不同意,他也有他自己的道理,而且这道理父亲还无法反驳,他歪着脸,对着他家的土墙说:“这不行!万一今后壮壮考上了大学,有了出息,俺家小梅朝哪里放。”     
      这事就这么完了。     
      他边说着边朝里屋走去,我以为他会将那条大鲤鱼提出来还给我,但是他进去以后就再没出来。我伸头一瞧,原来这狗日的钻进了被窝,脏兮兮地被筒里伸出来一颗古董一般的头,眯着小眼睛,呲着嘴,说:“是田小呀,告诉仲水,我这身体,实在是,哎哟!哎哟!”他又在被筒里头撅着屁股叫痛起来。他的屋里墙角放着面缸,上面还挂着夏天用的蚊帐。他的老婆子慌慌张张地与我擦身而过,打着趔趄,埋怨着:“死老头子,叫你别随便逛悠,知道身体不好,还操这么多没味儿的闲心,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谁的情儿了,这辈子要做媒人,唉——”     
      一声悠长的古老的叹息,从这间阴森森的小屋里发了出来,听上去仿佛是鬼神在下达批示。     
      我没想过一对男女捏合到一块还须名份般配地位平等之类的事儿,即使在我成年以后,十八岁的那年,羞涩地趴在春兰花那个三十二岁的女人的身体上,激烈迷茫地运动的时候,我仍是搞不懂朱文典当年的这一通屁话到底是合得什么理儿。春兰花用她的身体告诉我只要你喜欢,你想要。“你就勇敢地进来吧,田小!”她当时赤裸着身子,大分开腿,就躺在她的小店里的沙发上,已是深夜,那时,我听从了父亲的命令,跟了她进城做东北木头的买卖。我们住在她的许多大房间中的一个,房间里有花瓶,还有很好看的窗帘子。她叫得很大声,闭着双眼,尽力地喊叫,用手搂着我的屁股,以免我用力过度,从沙发的这一头,栽到另一头,摔一个狗啃屎。她的身体摆着奇异的姿势,就像要容纳我的一切,虽然我笨拙而又惶恐,但是她丝毫不在意,她就像一个成熟泼辣的女教师,在耐心热情地教导她的学生。完了事以后,她还说了句:看你这副笨样,就知道你是匹骡子!我说:骡子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是骡子?她就笑:回家问你娘吧!     
      我当然没有回家问我娘,打心底就没真正关心过这种奇怪的问题。我的父亲对春兰花和我上演的这段奇特的情事一直记恨在心,并且在几年以后终于按捺不住找到了机会结结实实地扇了春兰花一巴掌,嗷嗷叫着骂她不要脸,敢来勾引我的儿子。在春兰花自己的店里,那一巴掌把春兰花打到了桌子底下,桌上的白色花瓶啪啦就倒了下来,又砸到了她的身子上,落在地下摔得粉身碎骨。不过春兰花并没有发怒,她只是抹一抹嘴角的鲜血——那缕嘴角的血丝弯曲自然,鲜艳如花瓶里散乱出来的花菇朵。她温和地对着我和父亲笑了一笑,然后就默默地走出门去,直到四五天以后,我的父亲余怒未消,从城里回到了乡下,她才蹒跚着回来。但是她回来的时候,也是我在城里的最后一天,和她的最后一面。     
      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个女人算是个好人,我觉得就是她,她不但算是个好人,而且还很可怜,就在我田小刚认识她的第一天我就看得出,并且我对抛弃了她的那个男人恨不得碎尸万断。那个男人不但是一个负心汉,而且是一个强盗,就像中世纪的匪徒一般强行夺走了她所有的钱。春兰花说:有一天晚上她独自在家沉思默想,差点就吊死在门梁上,虽然最后她的肉体活了下来,但是她的心却早已经枯死了。


小屁孩也有童年死田壮壮

    如果心已经死了,一个女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假如我有她那样的一颗心,假如我仍生活在那鲁莽无知的少年时代,我一定会感到悲哀,生活会因此而失去希望,即便是像她那样天天躺在不同的脸形和体形的男人身下,我也会觉得特没意思。不过,这种话我不能说给这个小女孩听,尽管我有一股极强烈的倾诉欲望,尽管她安坐身旁,静心地在听,对我将要说出的这些话非常感兴趣,好像此刻的任何事情都没有这些话重要。但是我最终只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好像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是关于一段封闭的记忆的,是我的私人的故事,不可说,也不可理会,我把它当成一纸碎片,当成回忆的一部分,当成我人生的一段阶梯。我只讲那些有趣的故事,来为这小姑娘解解闷,让她安心地等待她的日出,让对面那个年轻女人稍安勿燥,快去看她的书,哪怕是装作认真地看,我也会觉得这身边清静了许多,我又能顺着惯性坠入饷烂疃神奇的回忆中了。     
      我看着小女孩手中把玩着的一个小石块,从左手扔到右手,又从右手扔回左手,就像和尚庙里的老方丈打发时光用的佛珠,扔来扔去,在空气中飞来飞去,始终遵循着一道弧形的轨迹,我想起了田壮壮,他的一生,他的沉默的选择,和他偶尔莫明其妙的叹气声。我说:小妹妹,你不要玩石块了,还是继续听我说吧。     
      从朱文典的破墙头里面出来,回到家,田壮壮正在叹着气,摆弄他的西服。他手忙脚乱地穿在身上,嘴里朝外流着哈拉子,手指头笨拙地开始系扣子。等到他准备就绪,朝大衣柜的破镜子前一站时,我在旁扑嗤就笑起来。他的身体装在这套西装里面,活像一段木头包上了皇帝的龙袍,外面这衣裳庄严肃穆,颇有风度,但是里面的这段木头却大煞风景。我一看就下定决心今后绝不会穿什么破西装摆出一副人模狗样,我觉得最好人人都光着屁股,有什么事儿赤裸相见,比一比谁的毛长谁的毛短,谁的屁股大谁的牙齿锋利。靠这些机器织就的皮来掩盖自己的苍白和无力,反而有更深的苍白和无力透过这衣服的纤维缝隙刺射出来。     
      他的那身西装,也没有小女孩身上的小花边的衣服有味道。     
      我说:“哥,你别穿这身臭狗皮了,就像朱文典家的大黑狗的皮一样,人家不想嫁给你,咱那条鱼也没了,让朱文典那个该死的给吃了,我看他那熊样连鱼骨头都得咽下去,早晚让刺给哽死。”     
      但是田壮壮听了,并不显得失望,脸色反而欣慰了许多,好像终于放下了一副担了好久的重担呢,能够歇息一下,在他自己的那个小天地里苟延残喘。我这个肥胖纤弱又迂腐笨拙的哥哥对于他的终身大事,始终抱着一种既向往憧憬又怀疑谨慎的态度,他那方自闭黑暗的小天地,到他死,我都没能伸进头去瞧一瞧。     
      父亲问他道:“壮壮,你母亲呢?”     
      “到大堤上跟人吵架去了。”田壮壮向着村子中央的大堤随手一指,漠不关心,仍旧在观赏他身上的西装。     
      我听了,气愤地骂他:“咱妈跟谁吵架呢,你怎么不去看看?倒有心情在这里孤芳自赏!”     
      “我又不是女人!”田壮壮忽然理直气壮,他虽然争吵的气势远不如我,但他说话的时候一字一板,字正腔圆,好像他说的话不允许别人反驳。“再说我不喜欢出门看咱妈跟别的女人吵架,她们好凶,都不讲理,咱妈也不讲理。”他今天终于肯抬起头来,不带一丝怯意地跟我分辩了,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被人打了基因变逆的针,突然失去了以前所有的性格,变得像只咬人的狗一样。     
      我怒火填胸,骂道:“田壮壮你这个傻瓜,不要爹不要娘的混蛋!是不是欠揍?”就想扑上去和他厮打——我和他从生下来就睡在一张床头,头挨头脚挨脚,虽然他是我哥但是打架他从来就不是对手,在大街上走在一起村里人都说我是老大他是老二。父亲在跟前儿抽着烟叫了起来,边叫边咳嗽:“吵什么吵?现在就打架,以后娶了老婆分了家还不得动刀动枪?早晚让你们给气死!田小,带着你哥哥到堤上叫你妈回来,看看跟谁在吵架!”     
      我对着哥哥瞪一瞪凶狠的眼睛,就跑到门外的柴火堆旁摸了一根棍子,对他说:“快点!”     
      田壮壮看到棍子,这时面露怯懦,嗫嚅着退后几步,慢吞吞地脱去了西装,温柔地叠好了放进了衣柜里,又拿两件干净的衣服盖上。好像这西装比甚么都重要,比正在跟人家吵架的母亲重要,比他自己的命都重要,虽然还不知道他的未来老婆是从谁的肚子里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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