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洞-第1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他总是冷眼旁观,不进不退,不为任何女人驻足,也不拒绝女人的示好。
那种男人的心是空旷的,没有边际,没有尽头,但是注定会在遇上一生劫数的时候,满满的都是另一个女孩子的一颦一笑。
只是不知道那个幸运的女孩子是何人。
我从利兹去剑桥,有时候只是为了见他,我只是喜欢他,喜欢得不知道怎么办好。看着他身边猫儿一般慵倦的美人,摇曳的牡丹芍药步步生辉,我顿时自惭形秽。
手轻轻抚上脖子,在靠近锁骨的地方有一抹浅浅的印记,这些柔嫩的粉红色,宛如三月里初生的樱花,淡的几似透明的粉红,轻轻的烙在肌肤上,像一种神秘却又细碎的印记。
而这些吻痕,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渐渐变淡,变浅,然后完全消失的不留任何痕迹。
可是我从没有机会如此彻底的熊熊燃烧,最后化为灰烬。
在劫难逃,我亦不想逃跑,我心甘情愿,飞蛾扑火。
几乎和他没有交集,我在利兹大学读设计,他在剑桥读工程。
后来也交了几个男朋友,初夜那天晚上,眼泪落下来,滑落耳鬓,冰凉的渗入嘴唇,我听到楼道外呼啸的风声,生命无尽的孤寂就像是一片野地。
那个男人倨傲的眼神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我哽咽,轻启朱唇,“Te quiero!Te quiero mucho!”
一个人去南京,在紫金山的海底世界,我看到一种硕大诡异的鱼,在阴暗的洞穴里缓缓的游动,我贴在玻璃上,静静的凝视了很久,我的眼泪突然流下来。
我的爱情就是这样一条鱼,看似自由,实则困顿,丧失掉任何的语言,宿命的孤独,还是最低等的,最卑微的存在。
他去接我,礼貌的像一个朋友,而我们,只能算是朋友的朋友。
此时的我已经不是彼时的我,及腰的波浪卷发,深黑的眼线配上出挑的烟熏妆。
万种风情,不知与何人说。
那天是他的生日,我们在包间里吵吵闹闹,不一会就混熟了,只是空下的两个位置特别的显眼,他不时的看看手机,最后起身去了大堂。
我只是好奇,悄悄的跟了过去,他站在大堂,轻轻蹙着眉头,深黑的眼眸有情绪在涌动,紧张、焦虑、不安,还有隐隐的兴奋。
不一会,那个女孩子出现了,她有长长纯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睛,仿佛整个银河都坠入眸子里一般夺目,还有漫不经心的表情,会用斜起眼看韩晨阳,整一个小孩子的性情。
却兼有女人的风情,她的嘴唇就如当年的我,樱花云朵。
他们在走廊上亲吻,安静无声,还有低低的私语。
韩晨阳亲吻她,闭着眼睛,怎么也不愿意睁开,仿佛堕入一场美梦里,固执的不肯醒来,我只是听说他和女孩子接吻从不闭眼,随性且随意。
可是现在,这意味着什么,我清楚,他也清楚,那个女孩子却不清楚,因为她根本没把韩晨阳放在眼里,连多余的目光都不屑给他。
后来女孩子先走了,他拉开凳子坐在我旁边,轻声用粤语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
我突然笑起来了,明快爽朗,复仇似的快感,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不被韩晨阳迷惑,冷静自持,进退得体。
掏出手机,递给他,“正好我也有这首歌,你听听是不是这个?”
他闻言点点头,站起来除了包间,我端起酒杯,大口大口的喝掉,心里默念,“何解你用情没法专一点,挂着那大情人嘴脸,为何原是刻薄自私,身边女士受了苦,泪也甜,谁都盼望能为你做错事,星相书一早说出,别缠着那迷人而自私的天蝎。”
我已经背出歌词了,手机永远是这首歌,时时刻刻提醒我爱的人,薄情寡幸。
我的爱情好像沉在一条河的底层,水流过去,带走时光,却不减爱恋。
他回来时候脸色有些难看,暗沉沉的眼眸闪着不可名状的怒气,朋友敬他酒,来者不拒,慢慢的,他的眼里浮现了另一种神采,我看不明白,亦不想懂。
其实是征服的欲望,挑战和兴奋并存,男人的劣根性,但是他们却会异常兴奋。
心里空虚,急于用液体填满,我伸手去取酒瓶,却被挡了下来,那个眉眼清爽的男人,微微笑,“杜小姐,红酒后劲大,还是喝果汁吧。”
我怔住了,好久没有见到那种眼神,不对,我告诉自己,这样的眼神夜夜出现在我梦中,让我不得安生。
不受我诱惑的眼神,对我索然无味的眼神,明亮清澈,毫无杂念。
和韩晨阳的一模一样。
后来怎么收场的也不知道,我喝多了,宿醉让我头疼了一整天,第二天我去东大试讲的时候,如踩云端一般,但是想到我要留下来,一切变的清晰。
妈妈打电话骂我,激烈的言辞里面掩饰不了她的苍老和无奈,最后她只对我说,“佳佳,妈妈不想你怎么样,我只希望你有一份工作,找一个好男人嫁了,然后能够回到广州,陪陪我们,我们真的很孤单。”
我拿着聘书,感觉身体深处的疲惫,突然不想说话,只能在黑暗里聆听自己的呼吸声。
但是心里却有隐约回家的感觉,南京,好像是有前世的乡愁在那里,我喜欢这个古老的城市难以言喻,那种被岁月沉淀后沉静和忧郁。
可是我知道,因为那个男人在这里,我才能奋不顾身的留下。
而留下的理由,就是亲眼让自己死心。
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
酒吧里沸腾的音乐混在着浓烈烟草味道,我抬起头看见那个女孩子在暗影中光洁的脸庞,她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夜色中,那是一双明亮的水光潋滟的眼睛,透出一丝冷漠。
那个男人却失了冷静和傲气,大步上去抱住她,然后低下头,掏出纸巾,按在她的耳朵上,取下来的时候,点点血痕,在幽暗的灯光下那么刺眼。
她被他搂在怀里,抱出了酒吧,那双眸子空洞,无物。
我感觉自己似乎是在梦中,苦涩的酒精在身体里燃烧成一片火焰,痛苦并快乐着。
我闭上眼,深深的沉溺。
第二天去老校区,三月的天已经暖暖,课室有几盆茉莉盆栽开花,袅袅余香。
心情大好,准备去新街口购物,取了包下楼开车,还没有发动,却在停车场看到那辆熟悉的宾利欧陆GT缓缓的驶进。
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见车门打开,那个女孩子出来,韩晨阳站在她对面,她一仰头我就看见脖颈上的绯色,密密的浅浅点点,甚至还有散落的瘀青。
一下子就明白了昨晚之后他们的私密情事,女孩子乌黑的长发散落在韩晨阳的手间,落在他的臂弯上,他俯下身亲吻她,如视珍宝,但是他的温情和爱恋却被小心翼翼的隐藏,他不愿意在她面前显露半分真情。
他的爱,私密,隐忍,如履薄冰。
忽然就明白了,他的爱是掠夺,工于心计,世界上最聪明的猎人,等待最狡猾的狐狸。
而他确实要了那个女孩子,不管如何,得不到她的心也要留住她的人。
我想,应该是他们尘埃落定的时候了,我也该走了。
开始在广州联系工作,也会频繁的飞来飞去,总是不敢面对现实。
妈妈让我去相亲,相了很多次,见到一个男人,他身上兼具知识和商业的气息,衣着讲究,海归很多年了,是有些西化的男子。
他工作很忙,深夜回去打国内长途,我总是睡意朦胧,没有耐性听他说话。
去过他家两次,父亲严厉,母亲和蔼,每次他都亲自下厨做饭给我吃,然后开车送我去机场,说“我等你回来”。
他的天性有脆弱而温情的成分,我终于停止与理想的抗争,开始对现实妥协。
最后一次见韩晨阳是在朋友的婚礼上。
那张熟悉的脸,我却觉得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所有的温柔只为一个人展现,那个女孩子一颦一笑一回眸,仿佛丝线缠绕,层层绑缚他的心。
他终于有了报应,不是不报,只是时机未到。
婚礼结束后,我在新街口漫无边际的走,飘起了雪,天空渐渐变黑。
我仰起脸,我想,我会带着自己整夜的倾诉和眼泪,回到那个温暖的家乡,然后渐渐的在时光中淡忘,直到完全遗忘。
带着微微的醉意,我赶上南京飞往广州的第一班机,雪刚停,飞机场刚刚开放。
回望一眼金陵城,我终于真正离开此地,长长久久的永不回来。
可是有生之年,我终于亲眼见到那一整夜的大雪,曾如何寂寞的涌动。
第二年三月,终于穿上了洁白的婚纱,只是在结婚那天下起了冰凉的细雨。
纷纷扬扬的,像流淌不尽的眼泪。
我穿着白色的高跟鞋下奔驰的时候,一脚踩进了水洼里,满地都是飘落粉白色的樱花花瓣。
我于是大笑,笑靥如花,最后泪流满面。
开到荼蘼花事了。
听见寂寞在唱歌(上)
江止水。
校园里一片幽静清雅,墨色的天空里,一轮上弦月淡淡的飘浮其中,墨绿的树林,枝条斑驳,树叶浓密,层层叠叠,似乎在这暖暖的夜晚里疯长蔓延。
我抱着画稿从画室出来时候已经很晚了,艺术楼已经鲜有人迹,空荡荡的回旋走廊上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和风吹起画纸,沙沙的响。
越是寂静的夜晚,越是撩拨心弦,有水一样的音乐从琴房传来,流淌在空气里。
我却想做些什么破坏这样的氛围,画纸在初夏暖燥的风中不安的蜷起边角,像破茧而出的蝴蝶跃跃欲飞,狂躁而且疯狂,不怕堕落不怕毁灭。
那么,就让它们自由的飞舞。
我靠在栏杆上,轻轻松开束缚它们的手指,一张、两张、三张被风卷起来,再放手,所有的画稿凌空而去,纷纷扬扬的,巨大的雪片缓缓乘着风下坠。
淘气的快感,我忍不住笑起来,只是忽然,一个沉静的声音响起,清泉流水一般敲在我的心上,“多可惜的画稿,我帮你捡起来吧。”
窗外的光从他薄薄的眼镜片上反射过来,那双藏在昏暗灯光下的眼睛温和明亮,我清楚的记住他的眉眼,高二8班的常泽。
他伸手接住飘落而下的画纸,然后蹲下来一张张的捡起来。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他抚平了画稿褶皱的边缘,递给我,他的手指按在水彩上,我怔怔的看着那幅画,水彩上色的薰衣草田,紫色浮在稿纸上,薄如蝉翼,是那种极淡极淡的紫色,就是黄昏后天幕的那种紫,琥珀一样的冷凝。
薰衣草的花语就是,等待爱情。
我尴尬的接了过来,摩挲画纸,轻轻的道了声,“谢谢。”
他的笑容很柔和,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抽出那幅薰衣草田,扶了一下眼镜,诚恳的问,“这张画我很喜欢,能不能送给我?”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以后渐渐就和他熟络起来了,我去理化班找董安妍,他总是笑眯眯的帮我叫她,有时候还会和我闲聊几句,不愠不火的一个人,很安静,但是也很闲散。
他成绩总是不上不下,脸上永远挂着微笑,面对任何事情都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人缘好的出奇,从来没有人对他恶言相向,在女孩子里人气也是很高。
他总是白衬衫,黑裤子,纽扣扣的整整齐齐的,裤子口袋里总是装着一包纸巾,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从未摘下过,总有种让人猜不透的神秘感。
我喜欢他笑起来暖暖的表情,还有喜欢看他慵懒闲散的趴在阳台上晒晒太阳,那时候他闭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的颤动,一抹笑容留在唇角。
我很久没有看见过太阳,没有感受过温暖,我忽然很想知道生活在阳光中的滋味。
也许是他和每个女生都交好,一视同仁的好,我和他走在一起也并没有觉得任何不自然,反倒是越来越放任他进入我的生活。
我爱吃甜食,每天在画室的窗台上总是可以看见变换着的糖果,有牛奶,水果,什锦,棉花糖,薄荷糖,初夏来临时候,我总是变换着法子让他请我吃雪糕,永远不变的牌子——和路雪的可爱多,草莓的,巧克力的,百吃不厌。
学校每年夏天有篮球比赛,文科班的男生资源一向不如理科班,很光荣的在初赛时候就被淘汰了,最后只剩下两个理科班进入了决赛。
那时候我硬被董安妍拽去了篮球场,一清色的高个子男生在篮框下你追我逐,其中两个身影很显眼,一个是常泽,一个是赵景铭。
很相似的气质,但是完全不同的打法,一个防守的滴水不漏,一个擅长进攻。
全场很快变成了他们俩对决的场所,我不懂篮球,只是看着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手势,每一个眼神,不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