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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节

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作者:miss_苏(红袖vip2014.01.07正文完结)-第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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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这样霸道……可是沫蝉却能感知到,他的唇在霸道之中,其实一直在细细碎碎地轻颤着;还有他的怀抱,他的心,其实都在只有她知道地隐隐慌乱着。

    他不让别人察觉出来,却都清楚地告诉了她。

    她更是哽咽,唇舌缠绕之间,在他耳畔说,“我一定安然回来,你放心。”

    他再将她紧紧箍了箍,沙哑地说,“记住,在我跟莫言之间,你爱的是我!”

    沫蝉将泪花蹭在他衣袖上,努力地笑,“干嘛?现在还要吃醋?”

    “不是吃醋,是提醒。”他微微抬起脸来,让她看他一脸的郑重,“只有你记住,你更爱的我在外面等你,你才会拼尽一切出来;而不会——为了救莫言,而在里面就豁出了自己去!”

    沫蝉心头一荡,抿掉新生的泪花,向他明媚而笑,“好,我记住了。”

    。

    警车拉着胡梦蝶,沿着公路行驶。

    渐渐行到少人经过的海滨公路,公路前方有施工,挡着路障。警车被迫停了下来。

    亲自驾车的宋昱懊恼地下车来,走上前去跟施工方交涉了几句,但是也没能被放行。宋昱一边走回车子,一边小心打量道路两侧。

    海滨公路,一边是大海,另一边是陡峭山壁,倘若前后方被堵死,插翅都是难逃。

    ——当然,他记得关阙的嘱咐,说这种所谓的“插翅难逃”只是针对普通的凡人来说的。如果遇上非人类的,那就不好使了。所以可以凭借自然条件,却不能绝对依赖自然条件,之前的布置一定要尽量周详才行。

    宋昱虽然不知道这次执行任务的对手是吸血鬼,却也能理解关阙的意思。

    当年他跟关阙就曾经一起侦办过一桩“非人类”的案子。那是个飞贼,攀着住宅楼外墙的排水管,五分钟就能从一楼爬到12楼的。

    那次他跟关阙带人都将那个飞贼追到死胡同里,那飞贼沿着眼前唯一的一栋楼的水管爬到楼顶去。宋昱以为封锁了这栋楼,那飞贼就无处可逃了。

    结果没想到,那飞贼竟然凭借一条绳索,从楼顶甩到相邻的楼顶去,一个飞荡就飞过去了!

    后来才知道,那飞贼是练过杂技的,专项是空中飞人,所以这对于普通来说“插翅难逃”的环境才对他来说毫无挑战。

    宋昱站在车边点燃一根烟,冷静思忖着这回的对手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次市局大行动,关阙不动声色地从下属各个分局抽调精英上来。以他跟关阙这么多年共同作战的交情,都从没看见过关阙如这次这样谨慎。甚至,关阙根本就不肯直说对手的身份,就让宋昱更明白,这一仗有可能是他从警怎么多年以来,最难打的一仗。

    排兵布阵的时候,关阙将开车运送胡梦蝶的任务交给了他,当时关阙拍着他肩膀,没多说什么,但是他却能从那手掌的分量上感觉得到,此行任务的非比寻常。

    尤其让宋昱玩味不已的是,开会的时候沫蝉竟然也在。

    这是非常规的,甚至是违反警局规矩的。可是宋昱却不能不想到曾经的连环剖尸案。于是会后沫蝉跟他说,“宋大哥,今天也许会派几条新训练好的警犬参战,宋大哥到时不必惊慌”的时候,他还是小小惊慌了下。

    沫蝉,这个身子小小,却永远眼神宁静的女孩儿,真是越想越让他觉得不可思议。

    一支烟没抽完,火儿便被莫名袭来的一缕山风吹灭。宋昱一蹙眉,连忙收回神思,将半截香烟吐掉,眯起眼来望向山壁。

    同时,手指已经悄然握住佩枪。

    ——管它是谁,统统来吧!

    。

    海上起了雾,灰色的雾气随风瞬间袭上山壁,遮蔽住山上丛林。

    山林幽幽,被浓雾笼罩,便仿佛有万千猛兽蹲伏其间,窥伺寻机便会纵身扑来!

    车内的胡梦蝶紧张地从窗口向宋昱望来。

    宋昱伸手扶住车顶,垂首向胡梦蝶微微一笑,“别怕。有人将你托付给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出事。”

    胡梦蝶只能努力微笑,“好。警官,拜托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觉濡湿的雾气里,陡然而起一股凌厉的飓风!

    ——那不似真正的飓风,那是有人飞速袭来,身子所带起的风!

    宋昱一抬头的当儿,如电的身影已经袭到眼前,车子另一边的车门被大力扯开!胡梦蝶一声尖叫,“啊!——”

    宋昱都没能看清那个人,只能看见深灰色的一道身影,宛如电光,倏忽来去。

    宋昱拔枪便击,枪声在海天之间“叭”的一声脆响!

    那身影微震动一下,却没被击中,随之车子便剧烈抖动起来,胡梦蝶正被大力从中向外扯!胡梦蝶惊惶之下奋力大叫,“救命啊!沫蝉,救我!”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此时生死一线之间,她喊出的名字不是爷爷奶奶,甚至不是莫言,而是沫蝉?那个看着跟她一样柔弱的小女生,究竟有什么样的力量,会让她如此信赖?

    只是她临危之时,那宁静到无波无澜的一双眼睛,以及冷静自持的小小骨架么?

    电光火石之间,路易斯已经掐到她颈子的手,忽然仿佛被烫到了一般,他“啊”地一声惊叫,遂赶紧抽回手去。

    趁着路易斯惊愕瞪着他自己手的刹那,胡梦蝶大叫,“警官,开枪!”

    路易斯恼怒再扑过来,嘶吼着,“原来你没有被转化,原来你还不是血族!你脖子上戴着什么,为什么会烫着了我的手!”

    如果胡梦蝶已经是吸血鬼,她不会这么无能,只敢大喊救命,而不扑出来拼命——路易斯狠狠地想,一定要回到别墅去禀告爵爷,原来莫言根本就是假装的,他根本就没有真的转化了胡梦蝶!

    胡梦蝶听见路易斯这声喊,也立即意识到自己这样暴露,会对莫言有危险,于是她等不及宋昱再次调整姿势开枪,她自己便向路易斯扑了过去!

    她手里攥着一根簪子,她听沫蝉说过,唯一可行的杀死吸血鬼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失血!于是她手里的簪子,直插向路易斯的心脏!

    看过许多的吸血鬼电影,普通的人类在吸血鬼面前都是软弱都不堪一击。于是她知道她原本应该害怕,可是这一刻她却只想到莫言,她早已忘了自己的生死!

    路易斯也没想到凯斯还只知道惊惶尖叫的胡梦蝶,下一秒竟然像只发疯的小老虎一般,不顾一切向她扑来——而几乎同时,那个人类的警官也开了枪!

    胡梦蝶的反应太过突然,宋昱也没完全没能预知到,等看见胡梦蝶飞扑出去,他已经扣动了扳机!

    “闪开——”宋昱惊慌的喊声在山海之前炸裂开。可惜,他的喊声却飞不过他的子弹……

    子弹朝着胡梦蝶飞去,胡梦蝶甚至已经听见了子弹破风刹那的哨声,甚至——子弹滑过她飞扬起来的发丝,她都闻到了那一丝焦糊味道。

    她真的要死了么?她真的来不及,再去看莫言一眼了么?

    。

    沫蝉从周医生手里接过装着血袋的保温箱,带着雎鸠走向静安别墅。

    莫邪目送着沫蝉的背影,目光一瞬都不肯离开。

    电。话却在这个时候忽然响起来。是春衫冷的电。话。

    电。话接听,春衫冷一向嘻嘻哈哈的嗓音,这一刻像是揉碎了寒冰,“主上,情形有变!”

    “怎么回事?”莫邪急问。

    电。话还没打过来之前,他已经察觉情形有异:路易斯追着胡梦蝶而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那边竟然还没有打响!

    以吸血鬼或者狼族的速度来说,一场战斗岂会拖延这么长时间?

    春衫冷气息微乱,“主上,对手并非只有一只吸血鬼?”

    “什么?”莫邪一眯眼,“难道又有别的吸血鬼帮手?”

    “不是。”春衫冷说,“不是吸血鬼,而是山林里埋伏着其它兽类!”

    饶是莫邪都悚然一惊,“山林里,果然埋伏着其它兽类?!”

    春衫冷没顾着分辨莫邪言语用词的细节,只急着禀报,“主上,我跟红禾遭遇群兽围攻,虽不至落败,但是收拾它们却消耗了我们一点时间,所以当我们冲过去救胡梦蝶的时候……已是,晚了一步。”

    “主上,治小的们的罪吧……”

    。

    沫蝉跟雎鸠一起走进静安别墅,沫蝉望了一眼外墙上依旧挂着的大广告:岁月安好,一枕槐安……不由得叹了口气。

    这里是孟槐安和蝴蝶的故事夭折的地方,所幸她终究还是将小蝴蝶平安地救了出去,否则真是不知道该如何向那两位老人交待。

    沫蝉忍不住再回望一眼胡梦蝶的车子消失的那个方向,心想,这个时间春哥和小红一定已经将路易斯捕获了吧?

    还有宋昱,已经答应了她,一定会将胡梦蝶安全带回警局去。

    她压下心中莫名的惊惶,定神一笑。

    莫言,我来带你回家了。

    --------



 40、血·战④

    沫蝉走进乔治的别墅,乔治挑眉望来。睍莼璩晓

    沫蝉只盯着乔治嘴边的那抹玩味,恭敬递上保温箱,“爵爷,我来了。”

    乔治走上来,上上下下打量沫蝉一番,“你果然来了,好极。”

    沫蝉仔细回味乔治话语中使用的“果然”这个字眼,便笑笑,“爵爷希望我来,我是一定会来的。”

    “好,那我就放心了。”乔治跟威廉交换了下颜色,面上稍微放松下来辂。

    威廉则盯着跟沫蝉一同来的雎鸠,“你是谁?”

    雎鸠也毫不客气地呲牙顶回去,“你管得着么?”

    沫蝉叹口气,“他是,呃,陪我一同来的人。娉”

    威廉还想问什么,乔治却伸手拦住,瞥着雎鸠,缓缓一笑,“也许是那个人派过来的,送baby过来。”

    威廉这才松了口气,退后让开。

    沫蝉将手中的保温箱放下,“爵爷,开饭了。”

    乔治玩味地盯着沫蝉,“怎么会是你送进来?”

    沫蝉耸肩,“我刚走到大门,看周医生的车子停在门口不敢进来。”她撇了撇嘴,“人类,就是这么懦弱胆小。”

    乔治微微点头。沫蝉接着说,“他迟迟不敢进来,可是这些食物留在大门口也不妥当。一旦那些警方和卫生防疫之类的人,过来检查出来是这东西,就不好办了。”

    沫蝉眼神宁静,“既然如此,我便将食物接过来送进来。爵爷难道觉得baby做的不对么?”

    “当然不。”乔治伸手搁在沫蝉肩上,“你做得好极了。”

    沫蝉撒娇地嫣然一笑,“谢谢爵爷夸奖。”

    “光是一句夸奖怎么够。”乔治除了面色没有血色地苍白之外,这个笑容堪称是优雅迷人的,“我要奖赏baby你,总该拿出点实际的奖品才好。”

    沫蝉心下微微一跳,面上却没有露出来,一径真心欢喜地仰头望着乔治,“爵爷说,赏我什么才好?”

    乔治笑得更加迷人,“Baby,你也饿了吧?那我就把首先进食的权利赏赐给你。”

    敲字说罢转头瞥了威廉一眼。威廉会意,走过去打开保温箱,首先拿出一袋血来递给沫蝉,“爵爷让你先来,这是你的荣幸。”

    雎鸠的眼睛都一立,有些头皮麻似的望向沫蝉。

    沫蝉面上依旧平静地笑,继续仰头望乔治,“爵爷这样的厚爱,我怎么敢受呢?”

    无论是人类,还是狼群,抑或这天下任何的动物,出于生存的本。能,进食的次序都显示出族群内部的等级地位的不同。首先进食的一定是首领,是高级别的成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让他们首先享受到最优质的部分,而且能够吃饱。

    沫蝉想到曾经跟莫邪之间的谈话,她问及狼群中的首领为什么会选择吃猎物的心、肝、肾等内脏。“我们人类虽然也吃内脏,但是却绝不会在有肉的情况下首先寻则内脏……顶多只拿内脏当成一种调剂罢了。我就不明白,狼的首领怎么专吃那些东西?”

    那是两人之间又在争论究竟是人类更愚蠢,还是狼更愚蠢的话题。这是两人之间永恒的斗嘴主题。

    沫蝉说着摆出人类的优越感来,“哎我告诉你吧,内脏里的病还多呢。所以对于我们进化到最顶端的人类来说,是不屑于争抢这些东西的。亏你们狼群的首领们,还将这东西当成宝贝……我们人类一般都将这些东西统称为——‘下水’。”

    莫邪就笑,“内脏是非常棒的蛋白质来源,比肉好消化;而且内脏里所含的营养元素对于我们的毛皮有好处,能帮我们保持毛皮的顺滑。”

    莫邪说完眯着眼睛盯着她笑,“你们人类现在都‘没脸没皮’了,所以就不懂得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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