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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雨夹雪时代-第27节

小说: 雨夹雪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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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啊,阁下来自一千多年后的世界,我们能够在此相遇,实在是有缘千年来相会啊,不如乘着这份兴致,让我们举杯畅饮,不醉不休,如何?

我不禁大喜,慌忙拱手致谢:能与先生共饮,实乃小生三生有幸啊!

嗳,你我不必拘泥凡尘缛节,既然能在此地邂逅便是缘分,不如我们结个忘年之交,日后且以兄弟相称吧。来,今日我们就不妨以天为盖,以云为席,痛痛快快,随心所欲,喝他个红尘失色,五岳为轻!

我亦拊掌附和道:好!好!今日便与太白兄把酒临风,同游万古,啸傲九州!

于是我们便携手踏上一块絮白的云彩,相对盘腿,席云而坐。那白鹤则在一旁翩翩弄舞,时而引项长歌。面对此情此境,实在非言语所能道也。

借推杯就盏之机,我又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位意气风发的“谪仙”。先生正值中年,面色红润,吊眉隆鼻,颔下留有寸许髭须,英气勃发,诚如古书所载,很有几分鲜卑族血统的样子。此外,他身着一袭月白色长袍,腰间束着玉带,并斜挂宝剑,飘逸中带着无限洒脱,俊朗中自显冲天豪气!先生之飒爽英姿,果真名不虚传啊。

不知何时,月儿也来到中天助兴。此时此刻,月色溶溶,清风徐徐,虽身在苍穹,却并不觉得高处不胜寒,只觉得眼前这一切形同梦境。先生酒力过人,边歌边饮,资质甚浅酒力逊色的我,在他的感染之下,竟也丢却了矜持,敞开了胸怀,纵情恣意起来。一时间抛却所有杂念,顿感透体空灵。一连数杯琼浆入腹,不禁陶然若醉。于是情不自禁,居然“班门弄斧”地口拈一绝:月守九天空寂寥,霜染秋林锁今宵。红尘一路似流水,至今剩得几人笑!

好一句‘红尘一路似流水,至今剩得几人笑’,委实道尽了人世沧桑啊!哈哈哈,来,再饮一杯!

我于是举杯而尽。饮罢,口中深叹一声:可惜良辰美景总有烟消云散日,快意人生不长留啊!

贤弟你年纪轻轻,丰姿勃发,可谓少年才俊,前程似锦!何以如此黯然嗟叹呢?

太白兄实在过奖,我只是感叹我那个时代罢了。

哦?可否道来听听?

一千二百多年后的那个世界,科技成为主宰,一切都被物质化,包括人的心灵。人们终日奔波,为名为利为生计,浑浑噩噩,形同机械。那是一个感情冻结的时代,人与人之间唯一的交际纽带是赤裸裸的经济。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它附属的囚奴。诗歌,在那个时代则被打上了悲剧的印签。几乎没有人对它感兴趣。它被边缘化,或者说,它直接被时代抛弃了。可以说,那是一个诗意荡然无存的时代。像我这样追随诗歌的信徒,在那个时代永远都是孤独的痛苦的看不到希望的。其实,那个时代的许多人都在怀念唐朝的辉煌。我也是其中的一个。只是,我独独怀念大唐的月亮,那面充满浪漫与想像的月亮,那面照亮过无数诗人心堂的月亮!遗憾的是,这面月亮在我们那个时代却被理性的科学家们考证为一个荒死的星球。在我们那个时代,蒙胧不再,一切都被放置在显微镜之下,无遮无掩,一目了然。那是一个轻浮流行肤浅时尚的世界。那是一个在繁华的背景中逐渐丧失本性的世界。那是一个出卖自己的根出卖自己的灵魂人人以出卖为荣的一个虚伪透顶的时代!我憎恶那个时代!我深为自己逃出那个可怕的时代而万分庆幸!

一席话让太白兄目瞪口呆。良久,他才喃喃吐出一句话来。那确实是个可怕的时代!

说句公道话,我的那番牢骚纯粹是个人偏激之言,都是平时压抑心中不得释放的陈怨旧愁,今日当着大唐的天空大唐的皓月,我不能自已整个儿的全掏了出来,结果自己爽了,可把太白先生给吓着了。他确实惶惶不安地皱了好几次眉头。

真不好意思,聒噪乱语怕是秽污了仁兄的耳根了吧,且让我以酒谢过,敬尊兄一杯。

太白兄轻轻摆了摆手,若有所思道:贤弟此言差矣,我所不解者乃造化之律何以如此弄人。

这话怎讲?

按理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应该是一浪高过一浪,何以你们那个时代在你嘴里还不如我们大唐呢?事实上即便是大唐也未必如你所想的那么完美啊!

说罢,我们举杯同饮。此刻月色清明,山川大地仿佛置于明镜之中,纤毫毕现。但见云下某处有一楼亭翼然峭立,于氤氲烟霭中颇显几分旷古神韵。我于是伸手指去,问道:尊兄,不知那处景致是何来由?

哦,此处乃宣州城地界,那座楼台想必就是宣州胜景谢眺楼了。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同去一游?

我立刻表示赞同。于是收拾了酒具,起身按下云头,同那白鹤一起飞向人间。转眼间,巍峨耸构的谢眺楼便近在眼前了。

好幽雅的所在!月色烘托的楼台仿佛成了蓬莱仙界的一方胜迹,我们拾级而上,临风把酒,兴致激昂。只见太白兄忽然拔剑翩舞,醉眼迷离恍若梦中一般,继而拔簪散发,率性歌曰: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记忆中这好像是先生的那首《宣州谢眺楼饯别校书叔云》。殊不知他竟是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唱出来。本欲附和一首,可惜古诗底子太薄,才力不逮,竟憋的心肝直跳也没挤出一句来。在大诗人面前,我显得格外微渺。望着一千多年前的李白在眼前如此狂放不羁无拘无束地快意人生,心中不禁生出无限欣羡之情,而自己却始终无法真正丢下红尘杂念,更别说超然世外,我似乎总是困囿在一个隔膜里不得出来。我的意识仍旧在现代,肉体则漂游在古代。而曾经,当我身处现代文明的熏染时,心中渴望的却是那一千多年前的古代诗国。为什么,肉体和意识始终不能完美的统一契合呢?这种尴尬的悖逆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或许这就是我痛苦的根源,或许这就是无数像我这样的家伙们共同的痛苦之源!所以,当我默默地看着眼前醉舞潇洒的诗仙,当他那不拘一格任性无束的诗歌回荡在无边的月色之中,我的心在无声地流泪。我突然清醒地意识到:这个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作为一个从一千二百年后的世界折返回来的“求根”者,我只得到了这么一个残酷的事实:眼下的这个世界不属于我,眼下的这个时代已经像梦一样永远地幻散无踪了。

我他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生出如此悲观的情绪。悲潮是突如其来的。事实上,我不想这么快就清醒。我眷恋着之前的那份麻木和恍惚。滕冲,千万珍惜这个机会,就当是圆自己那个虚无缥缈的梦吧!

正所谓与风共舞月相随,率性此生能几回?无论如何,我为自己能回到大唐时代而骄傲不已,我为自己能沐浴到大唐的月色,并且有幸与心仪已久的太白先生共醉明月,而激动地涕泗横流!

第三十八章第三十八章
连日来,和太白先生四处仙游,遍览无数名山奇水,可谓逍遥自在其乐无穷。某日,太白先生于终南山之巅突然拉着我的手,笑道:贤弟,数日来你我求仙访道奇 …書∧ 網,遍游山水,到底也落个轻松快活,可是你千里迢迢来我大唐,盛世风貌尚未及睹,如今不妨带你往那繁华处走一遭,让你真正见识一下这开元盛朝的气魄!或许还能阴差阳错了却你心头的一块结。

只见太白兄似乎是胸有成竹地捻须淡笑,眼神里似乎藏有一丝诡谲。我没有多想,当即应可。

仿佛只是眨眼工夫,我们就从高峻的山巅飘然来至一座气势雄伟的城楼面前。城门砖上镌镂着两个醒目的大字:长安。

这就是长安,巍巍大唐帝国的都城;这就是长安,浩浩华夏文明的峰巅。这就是长安,被后世史学家无限推崇的开元盛世的摇篮和坟墓。

举目望去,门楼俨然,城堞如垛,旌旗高扬,甲士威武。皇城气宇,果不虚传!

城门下,行人如流车马不绝,进进出出,熙熙攘攘。

我和太白兄穿过城门走进城内。但见宽阔大街两侧,楼舍林立,行人车马更是热闹不凡,只是沿街多为茶肆酒楼,几乎不见买卖商铺。想来史书上所记载的唐朝街市上商业区和住宅区泾渭分明,确为事实。回想自己的那个时代,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嘈杂混乱的店铺,商业区和住宅区搅在一块形同杂烩,不禁为之一叹。事实上,我现在脚下踏着的这条路就是长安城赫赫有名的朱雀大街。走在中古的大街上,感觉就是与众不同!

上海的外滩,北京的王府井,都因繁华而令人咋舌。可眼下,大唐的朱雀街,其喧闹亦令人瞠目。且不说那沿街鳞次栉比的茶楼酒肆客栈旅馆,单这里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行人就有的一看:峨冠博带者,粗衣褴褛者,锦衫绣服珠光宝气者,可谓贵贱分明;骑马坐轿者,引浆推车者,前拥后簇盛气凌人者,可谓秩序井然;此外,奇装异袍的南蛮北狄西戎东夷,甚至不乏蓝眼黄毛的老外,可谓东南西北各色人等纷纷云集。这长安城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在我看来,完全可以和一千多年后的上海北京相媲美。

最让人销魂的还是大唐美女。她们有的在沿街的阁楼上,轻歌曼舞抚琴吟诗;有的则轻衣薄衫酥胸袒露手举花帕,于大街上罗袜生尘莲步闲游;也有少数的坐在帘幕半掩的花轿中明眸皓齿顾盼生风。大唐的女子果真率性坦荡,称她们为时尚女郎绝不为过。

正意兴缠绵之际,忽见不远处围着一大圈人在不停地拍手叫好,不禁感到蹊跷。太白兄则在一旁笑道:这一定是公孙姑娘在表演剑器舞,咱们何不去饱饱眼福?

史书上曾记载盛唐时期民间有个公孙大娘擅长剑器舞,莫非这位公孙姑娘就是她?心下疑惑,身子却已挤入了人群。但见人群中央的空地上果真站着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孩。上帝啊,这是谁啊?怎么越瞅越眼熟——这不是季敏佳吗?!只不过现在是一身绣衣罗裙,并且束发为鬟,整了一副古装打扮罢了。她双手握剑,向众人四下一拱手,便又舞动起来。嚯,这剑舞得可真是眼花缭乱,八面来风,如电光火影一般,只能够依稀看到她变化无踪的身影,人群里掌声如雷,喝彩不断。我的情绪亦高涨不跌。这季敏佳什么时候还有这两手,真是匪夷所思!可转念想,这是季敏佳吗?她怎么也来到了大唐,并且还化身变成了公孙姑娘呢?正纳闷之际,剑舞已经结束。季敏佳居然笑意盈盈地朝我这边走了过来,她认出我来了?刚要打招呼,却听见她喊了一句:先生,好久不见您了。我侧首一看,原来,她是和太白兄在打招呼呢。唉,做名人可真好,到哪儿都有漂亮的女粉丝。与此同时,我也恍然了,这公孙姑娘不过是大唐时代一位长相酷似季敏佳的女孩罢了。不过,正因为此,我对她的感觉格外亲切,看她时的眼神总有一种故人重逢的感觉。

公孙姑娘,你母亲最近还好么?太白兄谦和地问了一句。

她这些日子身体有些不大舒服,不过吃了几剂药,现今好些了,她常念叨您呢。公孙姑娘说着,把嘴巴凑到太白兄的耳根边小声道,我们家还有一坛上好的“女儿红”,特地为您准备的。不过,这回您可要为我写首诗,不许像上次那般耍赖!

太白兄听罢哈哈大笑,连连点头叫好。

太白兄,看来这回你又有好口福啦。我在一旁附和道。

这时,公孙姑娘似乎才注意到了我。这位衣装怪异的公子是?她向太白兄问道。

我低头一看,方才意识到自己一直都穿着我那个时代的衣服呢。难怪一路上有不少人拿异样的眼光看我。敢情都是因为这个啊。

嗨,你看,一听到有好酒,我就高兴地什么都忘了。这位小兄弟是我不久前刚结识的“忘年交”,姓滕名冲,他可是来自一千多年后的世界哦。太白兄笑着把我介绍道。

不会吧?一千多年后的人!公孙姑娘的脸上立刻显出很不可思议的表情。但很快就凑过来几乎直逼着我的眼睛问:一千多年后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啊?

一千年后的那个世界,天上有飞机,人坐在上面可以几个时辰便到达千里之外的地方。有宇宙飞船,人还可以飞到月球上去,以后说不定还能飞到更远的金星火星上去。地面上,楼房有几十层高甚至还有一百多层的摩天大厦,比这儿的房子高百倍。那时侯,汽车可以跑到一百二十码,你们这儿最好的马,一眨眼的工夫就会被它抛在后面。那时侯,人们喜欢看电视,上网聊天,坐在家里就可以了解世界各处发生了什么大事,坐在家里,就可以和世界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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