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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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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控制了速度,就控制住了叙述流。林语堂说:世间从没有一个高度发达四千年的民族没被自身速度挤垮的。    
    这就是不死的中国文化的控制速度的方式。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很多人死于速度,死于稍纵即逝的一点时间差。小说必须要关注到死亡,以及跟死亡相关的速度,或是跟速度相关的死亡。考察小说的相关发展史,先由劳伦斯·斯泰恩发明了完全是蔓生枝节的小说,后来为狄德罗继承,然后一步步走到今天,变成了一项传统。也就是说,蔓生枝节不是凭空来的,它对位的正好是博尔赫斯的“分岔”或是格里叶的“橡皮”,这是人性的因素,也就是总想拖延结尾,延长作品占有的时间,不断地逃遁或翱翔,以使那个必然要来的时刻迟点来临,以使因为时间的中止而带来的各种死亡再慢些朝我们走来。    
    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要慢,一般来说,慢总比快要把稳些,一快,时间带领着类似死亡或是速度就会瞬间迷路,隐身是不现实了,所以,我们常常都会把自己丢了。


四、小说的叙述叙事的人称(1)

    现代小说是由叙事人来完成的。叙事的人称是叙事中最基本的一环。叙事人称通常分为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叙事。叙事人称的变化发展,与小说艺术的发展紧密相关。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是传统小说惯用的叙事视角,第二人称叙事相对于历史久远的中国文学传统,无疑是一种新的叙事技巧(在中国古典小说中,是难以见到第二人称叙事的)。这三种人称叙事各具独特的功能和局限:最常用第三人称叙事可以使叙事者全知全能,使叙事感情充沛,富有历史色彩,但无法使叙事者参与故事事件,他叙述的一定都是跟他有关的事件,但怎么解决跟他无关的事件,这是一个大问题,通常,这个第三人称都被作者赋予了超出他的视角的能力;第一人称叙事能使叙事者介入故事,甚至变成故事中的人物,什么都必须是他看到的,听到的,还有想到的,思索到的,因为总有我不在场的时候,所以叙事视点和视野也有先天不足,但就是这个先天不足使很多作家看不到,强不知以为知地在那里罗嗦,这种超视域的叙述跟作者赋予第三人称的全知是同一性质的,区别仅在于一个里边有我,一个里边是我附身在他身上;基于这两个叙述人称的局限,第二人称被开发出来,第二人称的“你”一进入叙事,读者介入情节或陷进故事里的程度一下子比较别的人称更深入,你就坐在对边了,不需要再经转换,书就是写给你的。你看着是那么地亲切,没有距离,一切都那么真实。当然,这种人称也可能更难读,你必须要和小说隐藏的叙述者“我”匹配,你必须要赶上我,赶上我的思维,我的速度,我的受限制的视野。    
    三种人称各有利弊,并不是用什么人称就可以断定一部作品的现代与否,而是,即使是第一人称,也可以有很现代的写法。这得看作家个人的习惯,和对一种人称的创造性发现以及创新意识,比如,前边所说的伊夫林·沃就说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可耻的,但毛姆却声称自己在麦尔维尔的《白鲸》中发现了最为方便有效的叙述方法,“作者自己在讲述故事,然而他并不是主角,他所讲的也不是自己的故事。他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同小说里的其它人物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他的作用不在于决定情节而是作为其它人物的知己者,仲裁者和观察者……他把读者当作知心人,把自己所知道的,所希望的或者害怕的都告诉读者,即使他自己不知所措,他也同样坦率的告诉读者。”    
    作者变成了我们中的一个,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他给我们讲故事,知道的他讲,不知道的也听别人讲,实在不知道的他就坦白地告诉读者,这是一种对读者的尊重,因为读者并不想什么都知道,事物都是有局限的,结局不是确定的,以前那种阅读的懒惰习惯是要变过来的。    
    毛姆从麦尔维尔懂得了小说叙事的角度,他本人就非常重视小说的叙述技巧,他的故事都讲得那么抓人,这不是偶然的,他的很多中心人物都是我们熟悉的,即使不熟悉,还有“我”在故事里作陪。    
    毛姆的叙事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那就是里边总有真实的人名地名,他好像是在叙述真人真事,但这只是一个幌子,小说毕竟是虚构的,即使是以高更为原型的斯特里克兰德,肯定不是为了去还原高更,而是创造他自己的一个跟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画家形象。毛姆的聪明和技巧还表现在他时常和读者讨论他的叙述,很平等地和读者分享他的写作计划,天真地说他是如何把这个故事编出来的,以及很认真地讨论他的人物——中心人物或是跟故事有关的人物。毛姆大概是深知他作家身份的妙用的,读者不是冲着作家去读的么?这就像给你透露些幕后新闻一样,多少让你看一点小说以外的东西,你就满足了。还有,就是毛姆,这个会讲故事的家伙,大概因为故事讲得太利索了,所以还时时地在叙述的过程里对文学艺术发表一些看法,那大都是些很新鲜的看法,他就在那里,在文本里存在,你觉得他就在你对边,一直陪伴着你,他说什么都应该是真实的。    
    这是毛姆对以“我”为叙述人称小说的贡献,他已在开始讨论跟小说有关的东西了,这种讨论的方式和探索性一直往下延续,到了现代小说,这种探索性进一步加强了,小说可能是没法完成,也不需要完成的,作家要面对更多的可能性,其实也就是无限性和开放性,没有结论,不讲逻辑,所以作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写,不知道怎么写当然要讨论,因为现代小说不是由作家一个人写成的,而是通过一种虚拟的情景把读者也拉进来的,这就自然地会有讨论了。一般的定义是:小说家在小说中不由自主地或是自觉地揭示和交代他是怎么在叙事,怎么虚构的。这就是现代小说叙事的自我指涉,也叫元叙述。    
    说到元叙述,话题就集中在马原的身上了。在中国的先锋小说家里,马原把此技玩得最娴熟。在马原那里,叙事因素是比情节因素更重要的,比如,他的小说里总有陆高和姚亮这两个朋友的名字,真真假假,而且是在很多部小说里,连同一些事情互相指涉,他也时时插入些“我怎么写小说,怎么写这篇小说”的讨论,还有些有头无尾的故事,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故意追求的,而是他敏感到的对经典现实主义瓦解后的对现实的重新组合,或是对现实的不可知性的敬畏,亦真亦幻地构成了著名的“马原的叙事圈套”。    
    来看一些例子,当马原把他的创作很自然地带入他的文本里来的时候,作为强调虚构的大师,他知道怎么解除你的戒备心理,更好地和他一起进入一个虚构的世界,他把什么都告诉你,我是虚构的,我是怎么虚构的,我写不下去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们是在共同经历一个过程,我们在一起创作这部小说。他这样把你当知心人,你当然就相信了,全然没有抵抗地陷入了虚构的作品。做得很成功的马原当然比读者要清楚这个事实,于是反而不时地告诉你这是假的,我也许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虚构。他把什么都尽可能地揭穿了,作家不再有神秘感,叙事的内容、创作过程以及创作的状态,什么都展览性地被叙述。就是这种叙述本身,马原、马原虚构的人物及其事件,都是我们能看得见的,都是处在一个同等层次上的,不再有全知全能的上帝了。    
    “我就是那个写小说的马原,我是汉人”。在《冈底斯的诱惑》中,其繁复的叙述视点,我组织探险队的故事,穷布的故事,猎熊的故事,陆高和姚亮看天葬的故事,顿珠顿月兄弟的故事,这些故事本可以很传统地连在一起,但马原却将他们故意打破其中的线性时间结构,拉扯到同一时空,拼贴成一团神秘而绚丽的奇幻传奇。从叙述上来看,小说里有一个叙事者“我”,不停地跳出来跟读者讨论技术技巧问题,有些东西前边埋了很多地雷,有些东西无法接缝,有些故事讲不下去了,比如在讨论顿月的故事时,我直接出来说,“他入伍不久就因公牺牲了。他的班长为了安抚死者母亲,自愿顶替了这个儿子角色;近十年来他这个冒名儿子给母亲寄了近两千元钱”。这是马原小说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再比如,《小扎西和他的一大堆美妙的想法》,小扎西一开始就胡思乱想,想到最后,“他没想到会碰上我”,我准备把他从美梦里拉出来了。


四、小说的叙述叙事的人称(2)

    我说:“想到哪儿了?”    
    他说:“我想,再出车该碰到个漂亮姑娘搭车,最好是个胖的。会打茶的。会做饭的。会跟我睡觉生孩子的。大马,我想我该找个老婆啦!”    
    就是。    
    就是这种处理技巧让这个故事的收尾显得特别聪明。马原不愧为虚构大师,前边写很多很多,写得有声有色的,你都看不出有什么虚构,而且他还摆明了这就是虚构。这就像他在西藏花一千多块买了一个戒指,所有的人都说那可能是块铜建议他拿去鉴定一下,可他坚决不同意,并对自己的那东西深信不疑且自豪得不行。他对自己的虚构也抱着同样的信心,而且是越在关键地方越有信心。    
    《冈底斯的诱惑》是我看的马原第一篇小说,那时我还很小,就被里边繁复的叙述织体迷住了。里边有一个我,但常常是藏着的我,只是预备着出来跟读者讨论小说的“结构”、“线索”或别的什么“遗留问题”的(在更多时候的出现的“我”是变了叙述角度的另一叙述人),其主要作用就是给读者明确这小说的虚构性,以产生马原所说的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我之外的“二级叙述者”有一个是老作家,他是这部小说的主要叙述人,但他的叙述常常也是变着人称的,比如讲述自己的一次神秘经历时用的是第一人称;讲述了猎人穷布时用的是第二人称“你”;讲述陆高、姚亮等人去看“天葬”的故事,并转述听来的顿珠、顿月的神秘故事时则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一个虚构的故事就这样拼合在了一起。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的是马原的《拉萨河女神》,人物在里边都只称阿拉伯数字,从1到13(后来一幅著名的干杯西藏的油画里出现的正好是13人)。“为了把故事讲得活脱,我想玩一点儿小花样儿,不依照时序流水式陈述。就这样吧。”“就这样吧”是马原小说里的口头禅,没有什么商量,他说了规则就这样定了,那规则就是在这部小说里打乱时序来叙述。我太喜欢这部小说了,我甚至巴不得马原能把它整得再复杂些,人物岔来绕去,互相指涉,不断打乱,不断组合,再不断洗牌。显然,平铺直叙这13个人的故事也就够让人昏头的了,但那时还是壮年的马原发疯般地把这些传统的叙述打乱,任性地按照最费体力和脑力的方式来重新叙述。我一直以为,体力是制约一个作家写作的很重要的因素(我原本想就这个话题谈一大章来着,后来又觉得这一句话也就说清楚了),我经常都想等有一天我们都有空了,我就陪马原回西藏去把他小说里的那些地方再走一遍,那一定是一个让人百感交集的人生回溯之旅。叙事在故事之上,就是这种叙事,把一条跟他血脉相连的拉萨河置于一种永恒的位置。我喜欢的另一篇把叙事置于故事之上的小说是《北陵寺等候扎西达娃》,这当然不是个复杂的故事,而只是一个梦,一种马原那老好人式的思念朋友的方式,一篇他又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自己的预言能力的文字。这话当然不是随便说说,而是,我把它看作就是马原身上的为小说而生的天赋异禀。    
    马原之后,先锋文学正式登场,在叙述革命上拉开了与传统现实主义或什么浪漫主义的群体距离。先锋小说家自觉地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保持着叙事话语与故事之间的距离,叙述人的创新设置,物的叙事功能,叙述的个体化,叙事的不稳定性、无定型性,等等。因为它是对形式的拼命追求,所以它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超出读者审美的极端做法,比如,阅读障碍的多重设置,极端语言试验,多重拼贴,无中心、无深度、不确定性和零散化,等等,但它毕竟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对国外现代或后现代小说已走到那么繁盛的一次身不由己的仿制,而且主要是在叙事层面的仿制。这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作为虚构的小说,只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叙述上。叙述这个基础技术不解决,那就只能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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