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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3节

小说: 6096-读小说,写小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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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就这样交织在一起,并以之作为时间结构在小说中一再出现。哪里是过去?哪里是现在?哪里是未来?看完你就知道了。没有这么去分的,这就像把一只包子再分解成它还是面团的时候,再往前就是它们还是麦子的时候,麦子的麦子的麦子,没法再往下说了,因为总可以这样说下去。墨西哥著名作家卡洛斯·富恩特斯,他在一口气读完《百年孤独》前几十页手稿时就被震住了——你瞧,有名气的人都是读人的手稿——因为这世上第一次能有人将虚构的故事与实际的故事、梦幻和史实融合无间。这是马尔克斯的野心所在,但还不止于此,他还想打通民间传说、宗教、杜撰、夸张、神话、历史,使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变成类似圣经般的故事哩。你要是不敢想,那就注定也写不到这个水平了。    
    即使是一般的阅读经验,面对这样的开头也会产生出许多复合的感受,我们的阅读经验也许真的在平均水平之下呢?“多年以后”,孤独、苍老的基调落生;“站在行刑队面前”,死亡、恐惧油然而生;“见识冰块”,原始土著第一次在热带看到冰块,神奇、担心、好奇;“那个遥远的下午”,再次让人随着一个将死的人百感交集;“当时”,跟生命诀别时的一次美好回忆,凄凉、落寞,而又让人留恋;“村庄”,自己奋斗了一辈子建立起来的情感母地;“史前的巨蛋”,天地初辟;“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创世之初……    
    让人惊叹、着迷的绝不仅只是冰块与磁铁,还有很多别的“密码”。马尔克斯说了:“小说就是用密码写就的现实,是对现实的揣度。”他又说了:“对我来说,一本书的出发点总是一个形象,从来不是一个概念或一个情节。”他的伟大也正在这里,从一个形象出发,从卡夫卡那里顿悟到一种讲故事的方法,然后就花了十八年,把自己本人也变成了一枚吸力巨大的磁铁,一路叮叮当当地穿行于整个拉丁美洲的“铁锅、铁盆、铁钳、铁炉”之中。    
    现在你明白了这个开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了?因为里边有磁铁啊!你以为他是偶然放进去的吗?那可不是榆木脑袋能想得出来的。    
    不要说好多作家都有自己的小说“经验”,都有自己的开头,也许是每人都有一个,就好比观点,但《魔鬼词典》上说了,这东西相当于人的屁眼,每人都有一个。但是我要说的是,只有老马的屁眼里才能拉出金子,回头再读一遍,第一段正好结尾在“金子”这两个字上,我可不认为这是个巧合。


一、小说的开头马尔克斯时间(2)

    写作技艺越高,就越知道开头的难度,那无疑是一次最大的冒险,它本来该最先写成,但实际上它常常可能是最后完成的,它相当于是跳高或跳远运动员的屁股,那东西总是最后着地并要影响到最终成绩。    
    当我到达小山头上C连的边界时,我停下来回头眺望那片营房,在灰蒙蒙的晨雾中,下面的兵营清清楚楚映入眼帘。我们在那天就要离开。三个月前我们进驻时,这里还覆盖着白雪,而现在,春天初生的嫩叶正在萌芽。当时我就思忖,不管我们将面临多么荒凉的景色,恐怕再也不会害怕那儿的天气比这里更令人难受的了,现在我回想一下,这里没有给我留下丝毫愉快的记忆。    
    这是伊夫林·沃《旧地重游》开头,仍然是几个时间点,“当我到达……时”、“三个月前”、“现在”、“当时”,几重时间,用“回头眺望”、“思忖”、“回想”三个动词很巧妙地串了起来。而“灰蒙蒙”、“荒凉的景色”,都“没有给我留下丝毫愉快的记忆”。本来“春天初生的嫩叶正在萌芽”,可是“我们在那天就要离开”,这些感觉并不需要我们这样努力去抠字眼来得到的,而是,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进入到了作者所设置的语境及氛围里。    
    看似平淡,却自出机杼,小说并不是每篇都需要追求“陡起”来“吓人”,而是要找到它最合适最需要的开头,这才是难度。钦吉斯·艾特玛托夫说:“我久久地、苦苦地寻找着这开头几句话,这些话不仅对我这部作品来说是最必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了这部作品的实质,而且要从一开始就能引起读者的兴趣。作品的结尾我却早已知道,我正是先知道这一切将怎样收场,只是在这之后我才开始寻求从何处开头。”另一位叫莫利尔·斯帕克的也常常是把一部小说都构思好了,然后就花大量时间来等待一个最满意的句子作为开头。我觉得他们就像是只说给我听的一样。    
    就学习一下艾特玛托夫《查密莉雅》开头:    
    这会儿我又一次站在这幅镶着简单画框的小画前面。明天一早我就要动身回家乡去,因此我久久地、出神地望着这幅小画,好像它能够对我说些吉祥的临别赠言似的。    
    简单的、漂亮的又一个开头。文中的我“又一次”站到了画的面前,作为读者的我也不由自主地“又一次”回头念了一遍;文中的我“久久地、出神地望”,我也一样地跟着发呆。他就要走了,他也是我,我也是我,我的我却不知道跟谁告别。    
    两个我很快就要合二为一了,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回家乡去”,而好的开头可以催人立即“动身”。


一、小说的开头想象的迷宫

    如果说马尔克斯是从一个形象出发写一部小说,那么博尔赫斯几乎是从一个词开头去写作。    
    在谈到自己的短篇《ELZahir》时,博尔赫斯说:“就是一个词,那个词我们几乎天天用,却没有意识到它所包含的神秘性:我想到了难以忘怀这个词,不知为什么,我开始琢磨起来,这个词,我听见过千百次,几乎没有一天不听见它,我想,如果真有一种东西我们不能忘记,那该多新奇。倘若在我们所说的现实中有一件事情,有一件东西——为什么不会有呢?——真正难以忘怀的话,那有多奇怪啊!……如果在国家铸造的、众多国家中的某个国家铸造的千百万枚硬币中有一种是难以忘记的,那该多奇怪!这个想法一步步长大并由此产生:那是一种20分的难忘的硬币……我只想到对我的短篇小说的结尾来说必须是难忘的一种硬币。”    
    博尔赫斯找到了他的硬币,硬币就是他要找的词。高明的猎手,硬币,两面都可以翻,随便哪一面都值同样的价。    
    算了,这篇小说一般的读者可能不熟,最好还是来看他的《小径分叉的花园》,国内好些版本翻译成《交叉小径的花园》,对小说敏感的人一看也就知道,显然是前一个书名要有意味得多。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持)对塞尔…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证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猛一看去,这开头就是一个侦破小说式的。这看法当然不错,但是对博尔赫斯,我的经验是你必须要倒回去再看第二遍。这个十分喜欢中国却最终未能成行一次的老人,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故弄玄虚,《欧洲战争史》多少页,多少个英国师,进攻时间及其延误,一场大雨,一个遥远的来自中国的英语教师(显然跟这场战争有关)的证言,缺了前两页。对于福尔摩斯来说,这里边的陷阱也足够丰富了。可是,我想就连他老人家也拿这些精心设置的开头无可奈何——刚才提到的每一项都需要一一核实,缺了前两页的证言就几乎没有找回来的可能。    
    这才只是一个巨大的迷宫开始,接着往下读,好像博尔赫斯在带着你一步步解谜,可实际上,当你以为他一路快把你引向出口时,你很快就会发现又进入了一个更大的迷宫,也就是说,不知什么时候,你真想给好不容易找着的一条线索绑上一个记号时,这条线索突然不在了,眼前只有一条一条的岔路。    
    博尔赫斯当然没有兴趣带你探案,他只对他自己的东西感兴趣,在这篇小说里,他的关键词是时间,这是一张“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这太可怕了,因为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只是时间之网中的一点,那么细菌般不断繁殖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在某一时间中,“一个人可能成为别人的敌人,到了某一个时候,我又成为另一些人的敌人”。    
    不断分岔的结果,就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结局,每一种结局都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世界没有穷尽。越是看到了这种分岔,你就越会觉得博尔赫斯也是个谜。这个最后双目失明的老人到底是怎么一个人呢?有人说,他是书,是文学本身;是时间,也是空间;是知识,更是智能,是无止境的智力活动。是的,这才是小说,那么多汗流浃背、挖空心思的小说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带领人类做这种种的智力游戏吗?    
    我必须要紧紧咬住作者的思路,这是类似一个捕鱼的紧张游戏,开头就得收网,稍微有个地方一松手,就会放跑几条大鱼。读别的人我可能会紧张,但是读他反而不用这么紧张了,因为你越用劲,攥紧的拳头捏住的沙子越少;网子里的鱼也就越少,不断地少,而且它们拼起命来说不定还把网都撑破了。水里是没有岔路的。只有博尔赫斯在不停地设置分岔,你一心一意地跟他走,越走岔路越多,你还不如远远地跟着他,或许因为没太用力,不会限得太深,这样,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还好走回头路。这回头路是一定要走的,一篇小说读个五六遍一点也不多。这很好理解并说服你自己,你听莫扎特、巴赫是多少遍呢?    
    博尔赫斯说:“我的感受是,头几句话应该长一点,好使读者离开他的日常生活,坚决地让他置身于一个想象的世界中。如果要举个例子,不妨去看塞万提斯最著名的小说。”    
    他说的是《唐·吉诃德》,开头是这样的:    
    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着一位贵族。他那类贵族,矛架上有一支长矛,还有一面皮盾、一匹瘦马和一只猎兔狗。锅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凉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鸡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只野雏鸽,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余的钱买了节日穿的黑呢外套、长毛绒袜子和平底鞋,而平时,他总是得意洋洋地穿着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里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外甥女,还有一个能种地、能采购的小伙子,为他备马、修剪树枝。    
    是的,感觉塞万提斯完全是按照后世博尔赫斯的建议写作的。在这个开头里,来看看我们最后被坚决地抛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想象世界:一位贵族,一支长矛、一面皮盾、一匹瘦马、一只猎兔狗,然后是吃的东西,星期几到星期几各吃的什么什么,一一在列,他的收入状况,他平日里的打扮,家里还有什么人,也都说得头头是道,你相信了吗?当然,但也可能是假装相信,这也就够了。这样一个奇怪的贵族,脑子肯定有什么问题,要紧的是,他会干出些什么让人觉着有趣的古怪而荒唐的事来!    
    慢慢读来,“曼查有个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为什么就不用提了?作者不想提了,地名不重要了,作者忘了,作者不想让你分心了,作者暗示你这是写小说,他在虚构,你认那么真干啥?总之,这话里掖着点味道。“他那类贵族”,语气里又含着点什么,不屑?俏皮?调笑?你不必定要知道,但这句看似不经意的、带点急促的话还有另一种游离和分散效果,那就是把你前边可能有的某种觉着他在编故事的猜疑心理给轻轻抹了。他像很熟悉似的“直接”称言“他那类贵族”,又引你把注意力朝一个我们都可能已熟悉的、类型的人物群上,而且,似乎还暗示着一点要给这类人来点恶作剧地画个像……然后,你终于被捆绑在了他的一些可笑的叙述上一起来到了骑士时代——而且要认识的是一个肯定跟其它骑士处处不一样、时时都像开着他们玩笑的骑士。    
    这就是昆德拉所说的欧洲的小说遗产,写小说的人都应该来拜拜的祖师爷。这不是一部幽默小说,它可以是流浪主题,但这还不够。因为昆德拉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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