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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实证纪实小说学生恋爱报告-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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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恋人是自己的行动,是富有爱心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对大学生来说,多是采用男女同校的方式去积极地寻找恋人,因为这对你结识异性、了解异性会提供许多方便条件的。所以,对于当代大学生在校期间寻找异性朋友的现象多给予了一些理解和宽容。但是,这里我首先提醒那些有寻找恋人动机的同学注意,你所面对的是一个面,而不是一个点,是一层人,而不是一个人;那么你必然会在其中进行选择,而且你选择的又不是一般的友人和友谊,而是恋人和爱情,这就要求你大可不必太着急,你应该沉着、冷静地观察,多方面结识异性,从交往默契的异性中去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意中人。这个冷静观察选择的过程,这个积极结识、慎重交往的过程,应该在两至三年中进行,在本科四年、专科三年学业即将完成的最后一个年度里即可以和你相亲相爱的人明确恋人关系。    

  当爱的交流使你充分了解了对方,但当最后要挑开那层窗户纸时,却有许多青年男女感到困难。这就是因为爱情有热烈、温馨的一面,同时还有凝重、深沉、含蓄的一面,如何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情,这里面就有一些技巧和方法,运用好了,就能使你体会到表达爱情的快乐和幸福。例如:    

  直抒胸臆法。当双方感情已趋瓜熟蒂落之际,而对方性格又爽朗明快,即可采用此方。列宁向克鲁普斯卡娅求爱时,就直截了当地在信中写道:“请你做我的妻子吧!”一直爱慕列宁的克鲁普斯卡娅也干脆地写道:“有什么办法呢,那就做你的妻子吧!”    

  借物言情法。当双方心迹都已清楚,但怯于直言,不敢明确表白求爱之意,即可采用此方。用这种方法表示爱情的故事不胜枚举。    

  曲折含蓄法。双方文化层次较高、领悟能力较强的可用此方表白心迹,使人有曲径通幽之感,更能增强爱情的神秘与甜蜜。如有一对男女大学生,双方通过几年的观察、相处,相互都产生了爱意,但谁也不愿先说出来。这年暑假后,两人相见,尤为亲切,男的问:“暑假在家玩得痛快吗?”女生说:“非常愉快!”男生说:“再放假能到我们家乡玩玩吗?”女生说:“你没有发出邀请啊!”男生又问:“我现在就邀请,你爸爸妈妈会同意吗?”女生说:“他们尊重我的选择。”就这样,双方都明白了心意,亲密约会便频频开始了。    

  借题发挥法。求爱一方有时不便直截了当地说明心意,就借题发挥。如一对男女,女方指出:“你能帮助我办件事吗?”男方说:“能,别说一件,几件也可以,为你办一辈子事更好。”双方相爱的心灵由此沟通。    

  开门见山法。这主要指用语言或书信向所爱的人传达信息。这主要适用于性格坦率的人,有爱心就不必躲躲闪闪,羞羞答答,直接表明,显得开朗、坦荡。    

  婉转试探法。当你钟情于对方但尚不知对方是否有意,这样就需要小心试探,采取迂回婉转的表达方式。如你可试探地问:“你对我上次讨论会上的发言印象如何?”、“你看我在校报上发表的那篇文章怎么样?”等等,当从初次试探中感到对方对你只有敬慕而无爱慕之意时,就应巧妙地告诉你对对方的爱慕之情,以引发对方对你的感情,然后再寻找机会与对方接近,直到逐步接近。    

  间接传达法。当双方都不好意思启齿说出“我爱你”时,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委托自己的知心朋友、亲友向对方表达心意。这就是过去说的“托媒人”。方法虽显古老,但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特别是对于那些见对方就心慌意乱又不善言辞者,更为适用。    

  隐晦示意法。这是一种非语言表达方式,在双方平时相见机会较多、空间距离较近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某些行动向对方传达爱的信息。如在学习上、生活上多给予一些关心、体贴、帮助,寓爱慕于行动之中。此处无声胜有声,使对方感到你的行动与一般同学、友谊有所不同,从而引发出对方的绵绵之情。


第一部分入情入理引导,循循善诱矫正(11)

  借物传情法。听来似乎与借物言情相似,其实有些区别。这里主要是指采取相互赠礼送物的方式来表达爱的心情。如送一枝笔、一张照片、一个笔记本等,用以传达心意。    

  友谊深化法。共同的兴趣、爱好往往会把青年男女较紧密地聚集在一起,相互在各种有意义的活动中结下了友谊,成了志趣相投、性格相近的好朋友。如若某对男女相互产生了爱慕之情,即可因势利导,促使友谊向更深层次转化,如叙叙家事,谈谈个人性情,或者表达出“我们之间的关系能否再亲近一些”等一类意思,使友情转变成爱情。    

  以上我所列举的一些方法,只是人类爱情活动中的一部分。同学们听了可能会发笑,笑老师观念太老,爱情思维太僵化,现在是什么年代了,如今的年轻人表达爱情的方式是直白求爱、闪电出击、赤裸裸接触,行了就处,不行就散,哪还有什么羞羞答答、躲躲闪闪呢!    

  其实,老师也清楚。但为什么又要费这么多口舌去讲这些大家认为是传统的、老化的求爱方法呢?因为,我认为,那种直白求爱、闪电出击、赤裸裸接触的随意性恋爱,不是在谈恋爱,而是在玩游戏;不是在求爱,而是在玩酷;不是情之所至,而是欲之所需;不求情爱,只求性爱;“不求天长地久,只求一朝拥有”。这能是真正的恋爱吗?这能算真挚的爱情吗?我想,每一个对未来生活负责任的青年人都不会赞成这种方式。真正的恋爱行为既是热烈的,更是深邃的;既是绚丽的,更是凝重的。认识对方,寻求真爱,就像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逐步到达爱情的彼岸。    

  青年大学生在恋爱过程中,还有一个十分难以抵御的诱惑,那就是婚前性行为。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把前面提到的《如何对待校园热恋行为》那篇通讯中的一段话读给大家听——    

  樊富珉教授说,其实在对待学生恋爱和性的问题上,只要学校引导得当,贴近学生的需要,学生不仅需要而且欢迎。因为性教育其实是一种人性教育、人格教育、生命教育、人际关系教育。在对爱的理解方面,我们讲,爱是一种很美好的感情,懂得爱,就要懂得对爱的珍惜,懂得得承担责任;爱是一种很重要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理解异性的需要,懂得欣赏,懂得包容,懂得尊重,还要懂得拒绝,并能承受失恋等。每一个观点都会伴随生活中的大量事例。在爱的表达方面,身体的接触是爱到一定程度的自然表现,但要分清场合。    

  在大学阶段,性心理发育到了恋爱期,有性欲是健康的正常的反应,但同时性欲是可以控制的。不要抑制和歪曲对性的感情和表现,重要的是有智慧地加以引导,使其有利于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人的性行为是建立在人格的基础上,即责任心、尊重、自控等。    

  大学生性教育必然会讨论婚前性行为。我的一位访问学者做过“关于大学生初次性行为感受的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在初次性行为时男女学生的内心感受非常复杂,其中:生怕被人发现,有“偷偷摸摸”感觉的,男生占64。8%,女生占69。8%;因担心怀孕而担惊受怕的,男生占65。8%,女生占77%。由此可见,大多数人并没有充分享受到性行为带来的快乐。而初次性行为的紧张、焦虑、恐惧、担忧等负面情绪,往往会给以后的性生活留下阴影。由于这种引导处处是从学生的自身利益、健康成长需要出发,这些调查结果又是来自学生本身,对大学生的启发和正面影响很大。    

  除了劝导,胡佩诚教授认为,对婚前性行为学校应理直气壮地表明不提倡的态度。    

  代雨老师接着说:    

  清华大学樊富珉教授的观点和分析,即入情又入理。在校大学生的恋爱行为,已经使校方不得不采取了“无奈默许”的态度,学生的一些家长们也给了许多宽大和包容。但如果在恋爱过程中再控制不好自身的性行为,恐怕这就是校规及其社会公德所不能允许的了。    

  但是,有不少热恋的大学生,不仅把恋爱当成了一场游戏,而且又不遵守“游戏规则”。恋爱就是在相恋中不断加深了解、加深感情的相爱过程。恋爱过程中,有些牵手、拥抱、亲吻等边缘性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核心性行为应该是发生在新婚之夜的最幸福时刻。可是,有不少年轻人硬是不守规矩,说什么这是超前体验,还有的说什么“现代生活就是这样。西方的性解放、性自由就是这样,有什么奇怪的,现在就时兴这个”等等。    

  其实,这些同学又说错了,你的思想认识又步入了误区。下面我就讲讲这个问题。    

  切不要盲目仿效    

  代雨老师继续从婚前性行为讲起,进行循循善诱的引导、矫正。她说:    

  性的吸引在爱情中具有根本的意义,这是不言而喻的。性爱是情爱的重要生理基础,是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而然的流露,是一股强大的支配力量。然而它又是可以控制的。实施控制,就大有益处;脱离控制,就有可能变成灾难。青年大学生的恋爱行为,尤其要控制好性爱的萌动,坚守婚前性道德观念,营造纯洁的情爱心意。    

  下面,我想先把婚前性行为再进行一下分析,和大家一起辨析一下人们对待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和看法——    

  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历来有着不同的态度,有代表性的观点是:1、反对。这种观点认为任何情形下的婚前性行为都是错误的,应该避免这种行为。2、有条件地允许。这种观点认为,如果双方关系是稳定的、相爱的,则婚前发生性关系是可以接受的。3、无条件允许。这种观点赞同相互吸引的婚前性行为。4、双重标准。即婚前性行为男人可以,女人不行。


第一部分入情入理引导,循循善诱矫正(12)

  调查表明,多数大学生主张对待爱情和婚姻应当严肃负责、忠贞专一。在上世纪80年代,有51。62%的大学生认为,在大学生中出现“未婚同居”现象是“道德上的堕落”或“双方都不够成熟”;有31。2%的大学生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只要双方愿意和不造成情感上的创伤及怀孕,也谈不上什么道德不道德,可以随时分开;只有极少数大学生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难以避免的。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特点:一是具有突发性,往往在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二是自愿性而又非理智性,大学生已是青年,较少为别人胁迫,大多在双方自愿而不理智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三是反复性,由于年龄和观念的影响,一旦冲破这道防线,便不再过多顾虑,还会多次反复发生。如:19岁的丽丽在大学一年级时就与本班的一男生建立起朋友关系,交往几个月后,在一个周末的晚上,两人在狂欢之后发生了性关系,过后,丽丽为之悔恨不已,内心十分恐慌,面对事实不知所措,既怨恨自己又怨恨男友,半月来精神恍恍惚惚,总感觉同学都在盯着自己,没脸见人,尽力回避不堪后果,但又无法摆脱,怕怀孕,怕暴露,怕这次恋爱如果失败今后如何是好……她头痛欲裂,失眠严重,无法学习,情绪低落,焦虑不安,有种精神崩溃和要疯了的感觉,内心极度痛苦,终于,她找到了临床心理医生寻求帮助。    

  发生婚前性行为的大学生,往往是受西方“性自由、性解放”观念的影响,而不经相应思考地跨越了性的界限。但另一方面,女生在发生了性行为以后又往往希望能最终嫁给对方,这又反映了潜意识中“从一而终”的封建传统观念在起主导作用,因而才产生严重的心理冲突。    

  在封建传统观念与西方“性解放”思潮相互交织的矛盾影响下,有一部分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中对所谓“贞操”问题产生了种种心理困扰和心理障碍。    

  心理困扰之一:认为热恋中的拥抱、爱抚等边缘性行为是不洁的行为。    

  边缘性行为泛指性交以外的一切亲昵行为。爱情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在相爱过程中的拥抱、亲吻、爱抚包括热恋中产生性的冲动都是自然而正常的,并非不洁,并非罪恶,不必为此苦恼或羞耻。在大学中,与感情发展深度相适应的边缘性行为已基本上被人们所接纳。但应该注意,与情感发展深度不适应的亲昵行为则会导致勉强、不真实感,甚至会有耻辱感和自身不洁感。另外,过多注意亲昵行为而忽视了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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