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柒0年代-第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裁换乩垂叶嗝聪牖氐叫∈焙虻那榫袄锶ィ蛭诿屠呐瓮锩挥幸坏闶榛猓械闹皇且а狼谐荨;夭蝗ネ晔贝挥屑绦а篮颓谐莸胤芏废氯ィ傅搅思ζず追⒌哪耗昀戳偈保蚁胛业呐瓮Ω檬牵涸诹硪桓鍪澜缁褂行∈焙虻拇航冢驼饷炊啵辉傧氡鸬牧恕�
第三部分:记事十年前和十年后的详细对比
我的二十和三十就这样在比较和哀怨中悄然离去。 一不小心到了三十,心情复杂。 ■ 十年以前听罗大佑的歌,大家说我很前卫;十年以后再听罗大佑的歌,大家说,哦,原来你是个这么怀旧的人啊。 罗大佑是谁?——邻居家小妹问我。 ■ 十年以前别人的笑话常常让我捧腹大笑;十年以后只有老板的笑话才能让我捧腹大笑——即使已经听他说过八遍了。 ■ 十年以前我以为我的生活至少会有500种可能;十年以后我知道我的生活只有两种可能——晚上回家吃饭和晚上不回家吃饭。 ■ 十年以前别人总是对我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不良少年一样;十年以后我总是对别人很愤怒,就好像我一直是个良好少年一样。 ■ 十年以前在街头看见她神情羞涩地挽着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友,一边柔声低语着什么,我愤懑地吹起口哨踢飞一粒石子;十年以后又在街头看见她头发蓬松地拉着一个拖鼻涕的男孩,一边厉声呵斥着什么,身后五六米开外,是她头顶微秃、肚腩渐挺的丈夫——于是一直窃喜在心。 ■ 十年以前一个会写诗的学长与我促膝谈心,告诉我文学是一个好东西;十年以后做了老板的他又与我促膝谈心,告诉我钱是一个好东西。 ■ 十年以前同学见面,大家说进步,学习进步;十年以后同学见面,大家说发财,恭喜发财。 ■ 十年以前喜欢两个歌手,一个好像很沧桑,一个好像很忧郁,于是省下钱买了他的每盘卡带;十年以后沧桑的那个离了婚,胖了,又唱歌了,打扮成新新人类一样,忧郁的那个破了产,胖了,又唱歌了,很搞笑很恶俗的那种。买了他们的D版唱片,一边听,一边想明天也去买一套衣服打扮成新新人类玩,一边被逗得大笑——那些卡带,很久没有听,大概都走音了吧。 ■ 十年以前我是这个城市里被嘲笑的外来者;十年以后我嘲笑这个城市里的外来者——但不嘲笑比我有钱的外来者。 ■ 十年以前津津有味地看偶像剧,逢到中间插的广告,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十年以后津津有味地看各种广告,逢到偶像剧,连忙换台或者上厕所。 ■ 十年以前我听见别人说谎,立刻会大声地揭穿;十年以后我听见别人说谎,笑笑,就走开了。 ■ 十年以前我常常很傻;十年以后我常常很会装傻。 ■ 十年以前我因为不懂而痛苦;十年以后我因为懂得而痛苦。 ■ 十年以前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们还小。”十年以后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她说:“对不起,我还小。” ■ 十年以前明知道那个女生很喜欢自己,也不敢追她——怕被拒绝;十年以后明知道那个女生不喜欢自己,还要去追她——被拒绝也无所谓。 ■ 十年以前邻居养了条小狗,我每次回家,它都会蹿出来,呼噜呼噜地用鼻子蹭我的裤腿;十年以后偶然回到老房子,邻居家的那条狗已经很老了,躺在门边晒太阳,看见我,忽然摇摇尾巴,站了起来—它居然还认得我! ■ 十年以前,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不信,其实是相信的;十年以后,别人告诉我一个故事,我假装相信,其实是不信的。 ■ 十年以前我以为孩子是一个奇迹;十年以后我知道母亲才是一个奇迹。 ■ 十年以前我认为我需要很多人的爱;十年以后我知道很多人需要我的爱。 ■ 十年以前交过一个笔友,寄来一张红色的树叶书签;十年以后整理柜子时,忽然掉出这张书签,还有几封信。信扔了。书签被随手一搁,后来也找不到了——保存了十年的东西,才几秒钟的工夫,就没了! 十年前和十年后的详细对比
第三部分:记事末班车
是最后一拨男生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做嫌恶状,在课桌上刻三八线的人; 是最后一拨学校开会冷场有事没事就开唱“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人; 是最后一拨有过小时候要到别人家里看电视,死活赖着不愿回家的人; 是最后一拨五岁就敢半夜三更躲在黑街角旮旯里捉迷藏而家里人不操心,打输了架能从家里喊出一个亲兄弟来的人; 是最后一拨过六一节还必须穿白衬衫、蓝长裤、白球鞋的人; 是最后一拨和泥巴、过家家、弹弹子,背着军用水壶,揣着茶蛋、油饼春游的人; 是最后一拨在劳动课上打扫厕所,捉苍蝇老鼠,认为老师体罚学生是理所当然的事的人; 是最后一拨用过粮票、布票拎着瓶子打过酱油,自己生火烤过地瓜、土豆,集烟纸,没有玩具也会玩,拿报纸做过风筝的人; 是最后一拨看过黑白小人书《岳飞》、《丁丁历险记》,看过五遍以上《少林寺》,唱过“七大马力十大神力啦啦啦铁臂阿童木”,看了动画片《大闹天宫》、《哪吒闹海》就豪气冲天的人; 是最后一拨玩滚铁环、纸飞机、抽陀螺、打弹弓、吃糖精冰棍、看五分钱一场电影的人; 是最后一拨学过女排的“拼搏精神”,在笔记本上写过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把日记也当作业缴,还学过珠算的人。
第四部分:人物双周记 记得我们爱过你
要谈我们这代人对影视娱乐的记忆,大概有两个人是肯定绕不过去的——周润发和周星驰。30年的时光证明,那些曾经陪伴我们痛哭和长歌的影像,将如同永不停歇的流水一样,在我们的记忆中奔腾。 我们初识发哥大都是在《上海滩》,他甩动白围巾的潇洒动作,永远地留在了70年代人少年时的记忆里。发哥歪着嘴角的一笑和温暖的眼神配合起来相得益彰,他是《英雄本色》里真挚的兄弟情义、《阿郎的故事》里面的浪子情怀以及《秋天的童话》里的真挚爱情。周润发代表着理想、智慧、侠义与不可超越。再挑剔的人,也无法否认周润发在香港乃至整个华语影坛的至尊地位。 而周星驰走了完全相反的一条路,周星星式的表达方式使人们原本蔑视的无厘头时尚化—别人对你说话要答“收到”,追女孩要说“那我们大家立刻开始这段感情吧”,找工作要说“还是做回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别人借钱要说“你想要啊?你要是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周星驰持之以恒地告诉我们,没有什么完美的理想境界,我们都生活在凡间,我们都是最最平凡而又善良的人。
第四部分:人物永远的英雄 周润发(1)
这张脸用现在很流行的一个词来形容,叫做“baby fat”,巧合的是这个男人的名字中也有这个人人避之惟恐不及的词“fat”,他却行不更名地一路将这个名字招摇到了好莱坞。 周润发出生在香港南丫岛的一个贫困家庭,陈可辛导演曾经说他是惟一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明星。现在人们都说他是英雄,不再记得他曾经为了争取到演戏的机会,坚持每天站在无线高层们的专用电梯旁微笑地自我推销,也不再记得,他在银幕上扮过小丑,扮过娘娘腔,也扮过杀人犯;我们只记得他手持双枪,穿着一行走就会涨满风的风衣,斜叼一根牙签,以一己之力夺回失去的一切。原谅我们自觉地过滤掉了他所有与英雄无关的行为,因为任何人对自己的青春岁月都会如此——他是英雄,但是他不拯救世界,他只拯救他的大哥,他的孩子或者他的女人,因此他所到之处不可能尽是鲜花和掌声,他只有三五知己,如同在郁闷和孤独中的我们的少年时代。 因为优越的外形,很多人以为周润发的走红之路是相对顺畅的,而其实1976~1978年间,他也曾经拍过《池女》、《床上的故事》和《爱欲狂潮》等三级片,直到电视剧《上海滩》让他一夜之间红遍香江。从1973年考入艺员训练班,到1980年的《上海滩》,成为一个明星,他走了八年之久。而作为一个演员,他走的时间更长。最先发现他是位天生的演员的应该是许鞍华,1981年她启用周润发在《胡越的故事》中扮演一个从越南到香港的华裔杀手。1985年,他因《等待黎明》获得了金马奖最佳男主角奖。不过奖项和演技上的肯定,却无法拯救他在票房上的低潮。 要么是红得发紫的电视明星,要么是接近票房毒药的电影演员,人们通常认为这二者不可兼得。但是不久后,周润发却证明了他可以两全——当失意的周润发遇上了同样不得志的吴宇森,一切都不同了。可以说,周润发之于吴宇森,正如罗伯特·德尼罗之于马丁·西科塞斯,梁朝伟之于王家卫,没有必要讨论他们谁成全了谁。我们只知道,少了他们其中任何一位,另外一位的人生轨迹和职业生涯都会全然不同。周润发在表演上的才能,如果要超越之前已成规模的明星光环,惟一的可能性就是将之无限放大。1986年的《英雄本色》正是这样一部影片,在这部影片中,无论是带着墨镜用钞票点烟,还是在酒楼的长廊中的那场枪战,都是一种将个人英雄主义和个人魅力完全夸大的手法。而这一切,你无法想象除周润发之外的任何香港男演员能做到。在第一部《英雄本色》中,或许是周润发与吴宇森当时都不得志的缘故,小马的身上多少带有些愤懑不平的气质。那句“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亲手拿回来”,似乎是落魄中的他们,对这个世界发出的一声狠狠的呼喊。很多年后,我们的另一位英雄周星驰在《食神》中对此也做出了回应。 周润发身上有种天生的乐观精神。如果说《英雄本色》奠定了吴氏的“暴力美学”的基本框架,那么周润发的个人风格的确立却是在《英雄本色Ⅱ》中。 因为《英雄本色》的大获成功,在续集中,吴和周都放弃了那种愤懑和不得志,于是在《英雄本色Ⅱ》,他饰演了小马的孪生兄弟阿健,这个在美国长大的华裔,从小沾染了美国文化中乐观、积极和无所畏惧的特点,这个角色让周润发乐观的天性得到了完美的发挥。20世纪80年代,亦是香港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这个移民城市没有多少深厚的文化底蕴却异常团结,就是因为相对公平轻松的社会环境,能够给努力的人提供很多机会。这养成了当时香港人务实和乐观的性格,也是在这种状态下,阿健这种乐观的天性其实更符合香港人的心理预期。 所以,周润发日后那些深入人心的英雄形象,其实都有乐观并且爱耍宝的特点,无论是《监狱风云》中的钟天正,《赌神》中的高进,《纵横四海》中的阿祖,还是《喋血双雄》中的小庄,周润发与李修贤、狄龙等银幕英雄最大的区别就是,他永远像个大男孩那样活力十足。那个时候,周润发并不像现在这样,所到之处都被以“发哥”相称。人们亲切地称他为发仔。在银幕上,他常常一把枪力挽狂澜于既倒,却很少正襟危坐,总是笑眯眯的。这位发仔在银幕上的英雄形象,也总是无所不能,他能满足男孩反抗一切的幻想,也能满足女孩对男人无所不能的幻想。 1980年的香港人,大多数是白手起家的,对贵族气质其实并不感冒,因此周润发天生的草根气质很受欢迎,这一点他其实与周星驰并没有什么不同。1986~1988年,是周润发最高产的时期,而他最经典的作品《英雄本色》、《龙虎风云》、《英雄本色Ⅱ》、《监狱风云》,以及有出色表现的文艺片《地下情》都诞生在1986~1987年间,那是一个辉煌的年代,一个表演高于一切的年代,一个群体的创作高峰期。在港片的全盛时期,演员的表演和个人魅力可以是一部电影的全部内涵。周润发在银幕内外都成了英雄。像《秋天的童话》和《阿郎的故事》这两部并不以故事取胜的影片中,周润发以个人的表演征服了所有的观众。周润发饰演的《秋天的童话》中吊儿郎当的船头尺,完全是他早年生活的写照。而在《阿郎的故事》中,那个底层工人,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眼睁睁看着儿子被高贵的母亲一点点“收买”,他只能悄悄将为儿子而买的小狗藏在背后。他惟一宣泄情绪的方式,竟然是只能向这个8岁的小孩耍起牛脾气。通过这部影片,周润发证明了他对悲剧人物和复杂的矛盾心理具有非凡的领悟力和把握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