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个人文集-第9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业淖谧搴坪频吹蠢次颐谴濉按蛉嗣薄�
我现在还能想起满表姑那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在没有任何保障的农村,人的命,真的很脆弱。 (2003年6月14日)
好书尽在cmfu
杂谈 下气通而已 关你屁事?
(起5W点5W中5W文5W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0:00 本章字数:1512)
中国的管理者似乎有种“处罚崇拜”,认为一“罚”就灵,遑论那些可以光明正大法罚款的执法单位,就是一些没有罚款权的单位,也格外青睐“罚款”这种管理“法宝”。
据北京某报报道,当地某小学对全校学生作出如此规定:“乱扔垃圾罚款0。5元、当众挖鼻孔擤鼻涕罚1元、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罚2元、当众放屁罚5元”,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争做文明现代人”。
我不知道学校出台此规定的真实意图是什么,权当是真的为了培养“文明现代人”。学校是育人之所,学生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自然是教育者的重要目标,当众挖鼻孔、放屁确实不雅观,教育者有责任引导孩子们尽量改正那些粗鄙的行为。
但是我的疑问是,“文明现代人”是“罚”出来的吗?我们习以为常的行政处罚,实质上并不是体现行政单位“管人”的权力,从法理上来说,行政处罚权是公民通过一定程序的授权(主要是授权立法),为了保障更多人的合法权益,授权执法部门对某些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这种对公众利益的尊重隐含着对“违规者”本人的尊重,因为“违规”行为不处罚,这次的“违规者”因为下次别人“违规”而成为“利益受损者”,为了限制行政部门扩大或滥用这种权力,立法者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和被处罚者完备的救济手段(如行政复议的行政救济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救济)。
非行政执法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在内部是否有权作出“罚款”规定,这是个引起法学界很长时间争论的问题。我们身边很多单位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家法”,如迟到一次“罚款”多少等等。赞成者认为这类“罚款”属于企事业单位为保障自身利益、约束职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因为根据民事、劳动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成为某单位的一员就意味着有遵守该单位管理规定的义务。社会对这种“内部规定”大多持宽容态度。——除非这种规定违背起码的公平公正原则、有严重违法之嫌疑,如规定职工上下班要搜身等侵犯人权的管理措施。
可是这类“内部规定”大多是针对成年人的,它成立的前提是内部职员承认这种规定的合理性,而小学生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学校出台这样的规定多大程度体现了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愿?我们注意到,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是一种提倡性的规章,提倡中小学生应有何种思想与行为,而非禁止性规定。而当众放屁要罚款完全是一种禁止性规定,它明确告诉学生们:你只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
现代教育的要义首先是尊重受教育者,如果连对受教育者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谈何教书育人?而放屁显然作为一种生理性行为,有时是难以控制的,对这种生理性行为,学校的管理者授予自己可以“罚款”的权力,显然是对学生的不够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三章《学校保护》中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一个学生如果因为控制不住当众放屁被处以罚款,那么这个心智未完全成熟的孩子心灵会受到何种冲击?他的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了污辱?尽管校方解释此项规定出台后,还未有人受罚,但尚未有人受罚并不能说明这项规定的合理性。
我想起了古代一个笑话,一个官员派往他恩师的家乡作乡试主考官,启程前上恩师家辞行,询问恩师老家有什么人需要关照的,这位恩师恰好放了个屁,他觉得当众放屁有伤斯文,在学生的恳切询问下,他随意自我解嘲一句:“下气通而已”,学生误以为老师在说要关照者的人名。到了恩师老家主考,应试者中恰好有个叫“夏器通”的士子,这位姓夏的士子自然吉星高招,榜上有名。
借用这则笑话,我想说明的是,“下气通”这事,连达官贵人都控制不了,何苦去为难那些孩子呢?好书尽在cmfu
杂谈 谁给你禁止我吃麻雀的权力?
(起3K点3K中3K文3K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3:00 本章字数:1738)
近日北京市林业局作出规定,禁止市民食用包括麻雀在内的一切野生动物(包括家养的野生类),犯禁者将课以罚款,举报者将予以重奖。
作为北京市民和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我从情理上能理解北京市林业局此举,并对林业局致力保护野生动物的努力表示钦佩。自非典疫情爆发以来,国人开始审视自己的饮食习惯,有关部门因势利导,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结构,自然是件大好事。
但政府与公民个人、民间社团的区别是,政府作为公权力的持有者,他的权力的有限的,他的一切行为必须是于法有据。也就是说,你作出禁止百姓吃麻雀,必须在法律上拿出禁止的理由,而道德的评价、公众的舆论以及政府部门本身良好的愿意是不能作为禁止性规定出台的凭据。
公权任何一种禁止性规定必须法有明文,这是一条基本常识。而立法、行政部门制定禁止性规定必须有严格的权限和程序。根据我国立法法,我国现有十个层次的立法: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三是国务院的法规。四是地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五是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六是自治条例的立法。七是国务院各部委办的部门规章。八是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九是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的立法。十是较大的市的立法。而且为了保持法制的统一,严格规定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据此首先要提出疑问的是,作为市政府一个职能部门,林业局是否有出台如此禁止性规定的权限?其二,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外,行政部门能否任意扩大保护范围,限制公民对野生动物的捕食?《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只有国家规定的珍贵野生动物和有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才禁止或限制捕食。那么禁止和限制的范围由谁规定呢?《野生动物保护法》依然十分明确:“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根据此法,麻雀本不在国务院及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政府的保护范围之内,调整此名录的权限在国家林业局或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林业局能否代替市政府调整名录,禁止市民捕食麻雀呢?国务院林业局或北京市政府能否授权市林业局代行此项权力?如果能授权,其程序是否透明?需不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如论证会征求利害人即广大市民的意见?不征求利害人意见就出台禁止性规定是否太随意?
有限政府的指标应当包括其行政权力是有限而不是可以随意扩张的,而任何一个行政部门的权力有自我扩张的天然冲动,所以我们必须设计严格的程序加以限制,防止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审批权等权力的任意使用从而伤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和禁食麻雀相对比的是,上世纪六十年代,麻雀在“灭四害”的运动中,麻雀成了人人皆欲杀的“有害动物”,被广大市民驱赶、捕杀得无可立足。比较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其实可以看出行政部门的思维却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缺乏必要的程序意识,以自己对公益、道德甚至政治层面的理解,来行使行政权力。这种倾向由于其不确定性,没有经过严格的“过滤”、“审核”程序,因此其后果也是不确定的,有可能要求杀死一切麻雀,也有可能要求保护一切麻雀。如果行政部门照此逻辑,任意出台禁止性规定,我们可以预见这种近乎荒谬的规定:某县的蚂蚁长得与其他地方不一样,为保护本地特色蚂蚁,本县百姓出行一律不准踩死蚂蚁,违者重罚。
我们希望能保护包括麻雀在内的一切野生动物,使人类和野生动物和睦相处,但如果为了保护而自我扩张权力,其危害将比捕食几只麻雀大得多。
(2003年7月8日)
好书尽在cmfu
杂谈 砍柴醉看西游之五——领导身边的人和“干女儿”
(起9U点9U中9U文9U网更新时间:2004…3…21 21:58:00 本章字数:2524)
历朝历代反腐败,最难管的是大官所亲近的人。直到今天反腐倡廉的文件总是三令五申强调:要管好领导身边的人。——领导身边的人是哪些人呢?不外乎两类,其一是和领导生殖器发生某种关联的人,即有血亲和姻亲的人,像老婆、儿女、大舅子、小姨子之类,这种亲近是天然的,当然能得近水楼台之便;其二是和领导生殖器没什么关联(“干女儿”和情妇似乎不在此列),主要是伺候领导或者是与领导社会关系 “虚拟血亲化”的人,如领导的秘书、司机、警卫、随从或者“干女儿”、“干儿子”之类。后者虽无儿女之实,却有儿女之名,我叫它“虚拟血亲”,,即用血亲的名义来强化这种依附关系。水浒中的高衙内并非高俅亲生儿子,隋唐演义中杨林手下“十三太保”都是干儿子,可这些干儿子飞扬跋扈一点不比亲儿子逊色。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路反腐败、扫黑除恶,保护唐僧去西天,最头痛的是碰到第二类“领导身边的人”,第一类领导身边的人如直系亲属,猴子这样当过齐天大圣的前官员自然认得,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要吃唐僧肉;而第二类人,猴子不知道和哪些领导有关系,关系到什么程度,不敢一棒打死,只能每每上天请示,最后让他们的主人自己领会去“管教管教”。
悟空师徒在去西天路上碰到的诸类“黑社会头目”——各种神通广大的妖魔鬼怪,有一大半和上天佛、道两家的高级干部有关系,这些妖魔鬼怪的主人,几乎牵扯到上天所有的高干。
悟空被唐僧收为徒弟后,在黑风山碰到的第一个本领高强的妖怪黑熊怪竟然和他自己在朝廷的庇护人观音菩萨有关系。观音对悟空说:“我那落迦山后,无人看管,我要带他去做个守山的大神。”悟空这个面子能不给?只好揶揄道:“诚然是个救苦菩萨,一灵不损。”
而且这位差点要了师徒二人性命的妖怪,跟了观音后立马就是政治过硬的革命干部。你看第二十六回悟空去找观音求援,菩萨命令守山大神来迎,这为昔日为害一方的黑头目摆出的那个谱:叫声“孙悟空,哪里去?”悟空非常恼火骂道:“你这个熊罴!我是你叫的悟空!当初不是老孙饶了你,你已做了黑风山的尸鬼矣!”可悟空恼火归恼火,奈何不得,人家已经从犯罪分子变成了给领导守传达室的,有了政治保护伞,你能怎样?
打这开始,悟空一路上碰到了形形色色的“领导身边的人”。
玉皇的殿前带刀侍卫、二十八星宿的奎木狼下凡勾引人家公主,被悟空捉拿,你看这厮如何在玉皇面前辩解的呢:“万岁,赦臣死罪,那宝象国王公主,非凡人也。她本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因欲与臣私通,臣恐玷污了天宫圣境,她思凡先下去,托生于皇宫内院,臣不负前期,变做妖魔,占了名山,摄她到洞府,与她配了十三年夫妻。”
这丫不愧是最高领导身边的人,你看这水平多高!明明是强奸、杀人、抢劫集一身的犯罪,被他便排成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感人的爱情故事,而且还不忘拍马屁拍到领导的心窝,把“有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