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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那种风情-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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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难怪无梦。    
    上午10点,我和徐坤坐在红海边的石阶上。包围着我们的是玻璃蓝的海水。我们不语,在海边静静地坐着,膝盖上放着纸笔,各自想着心事。    
    隐约间,一艘白色大船在天的尽头缓缓驶过,它像在天上行走,看上去十分缓慢,仿佛与地球表面的一切无关,只以自己的形式独立存在。白色大船渐渐远去了,是直接开到云里去的,难道云中还真有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有海、有船、有笑声的世界?    
    天地在这里无比开阔,海天连接处,呈现出罕见的球形轮廓。我置身于透明画一般的风景之中,海风拂面,长发飞扬。一只大鸟从头顶上掠过,贴着海面飞了一会儿,然后就不见了。    
    我脚踩着圆形鹅卵石,听到清凉的温玉般的海水拍打着岸边石头的声音,我的脚好想伸下去啊——水太清了!    
    中午时分,我们离开哈加达,一路上喝着美味的芒果汁,欣赏着一半是沙漠,一半是海洋的奇观。汽车离海洋的距离忽远忽近,在沙漠上不时可以看见白色的大风车在缓慢旋转,撒哈拉沙漠上走很远的距离看不到一个人,天空是无穷无尽的蓝,仿佛把海水倒扣在天上,又像是把蓝天裁下来一块,融入水中。    
    途中休息,我们每人点了一支烟,然后在沙漠上,狠狠踩了两个脚印。


第五辑 长发飘过撒哈拉第59节 我爱黄土

    那辆银灰色的依维柯在黄土的沟壑和皱折里穿行的时候,车子里一直放着腾格尔的歌,《八千里路云和月》、《苍狼大地》还有《三毛》。那些歌和车窗外的景色契合得如同诗配画一般,又稳妥又贴切,那些画面是自然流动的,歌声也是流动的,那流淌如水的风景和劈面而来的歌,一阵阵一串串的,让人如同置身于梦幻之中,平淡之中泛出一点点感动。    
    我以前并不太爱旅行,原因是多方面的,生性害怕动荡,怕变故,怕突如其来的事件侵入我的生活。小说写多了人会变得很过敏,常常生出一些怪念头来,想东想西,想到某一个问题时会突如其来地感到冰冷和恐惧。    
    旅行使我走出原有的生活磁场,走到自然的天空下,现在我已回到北京,但我总感觉我的一部分精神还在陕北那片神奇的土地上飘荡游移,那条路总是在转弯,一个弯连着另一个弯,道路两旁隆起的黄土像人工垒起的一堵山墙,依着山势婉婉转转地变幻着方向,天空在黄土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地高远幽蓝,那种蓝带着点迷蒙的幻感。一路上,我一直都是坐在靠近窗口的那个位子上,看天,看地,看偶尔才有的点点云彩。    
    一切都是简单而平静的,无欲无望,与世无争。这时候我听到腾格尔用他那苍凉粗糙的嗓音在唱:    
    我的故乡并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一条时常干涸的小河,依恋在小村周围。一片贫瘠的土地上,收获着微薄的希望,住了一年又一年,生活了一辈又一辈……男人为你累弯了腰,女人为你锁愁眉。    
    还得感谢腾格尔在这通往黄土的路上让我想起三毛,虽然他歌中描绘的那个三毛过于简单和平面化,“温柔的夜晚”、“沙漠和大海”、“留下天真的稻草人”等等,只不过是三毛书名的简单串联,但用腾格尔那微带撕裂的雄浑嗓音唱出来,别有一番苦涩苍凉的意境。    
    无休无止的黄土,一道道的山梁,行走在其间使人心思渺茫,我忽然想起这样一句歌词来:“人间已过几百年,你现在在哪里?”是啊,我现在在哪儿呢?在黄土的皱折里我们显得很渺小,虫蚁一般地微不足道。尽管我们一直在往前走,可是相同的黄土梁梁容易使人见忘,我们好像总在原地兜圈子,走完了一程又一程,回头望望,却还在老地方。    
    在黄土里穿行的最大好处是,心是空的,意念是空的,人却是实实在在的,离大地很近,听得见黄土下面怦怦心跳的声音。


第五辑 长发飘过撒哈拉第60节 月牙泉的暖沙

    去看月牙泉,需要先骑上骆驼翻越敦煌鸣沙山。    
    这举动有点像神话传说里的情节,但却是真事。驼队排成长长的一列,丁丁当当地往前走。有人骑在骆驼上打手机,有人尖声惊叫。我紧紧地握住驼峰上的那个铁环,看骆驼慢慢从沙地上站起来。    
    这时候,我看见有个用头巾裹住半张脸的当地女人,用一截鞭子轻轻轰着她的骆驼,双腿一夹,她的骆驼如马儿一般快跑起来。    
    觉得很惭愧,自己如此胆小。    
    都市人已经养成了习惯,就是骑到骆驼上,也还是要打手机,如果骆驼再大一些,他们有可能把传真机也搬上去。    
    骑骆驼翻过鸣沙山,我们看到了月牙泉,四面是山,月牙泉像一颗明珠似的,静静地躺在中间,形似月牙。    
    “可以躺下来吗?”我问旅途中的一个伴侣。    
    “当然可以。”他说。    
    我就像一弯月牙似的,弯起身体,躺了下来。    
    沙地很宽阔,有人坐,有人躺,有人按动快门,不断地给四周美景拍照。    
    月牙泉的沙地,被太阳晒了一整天,就像一块海绵,饱饱地吸足了水,沙地吸足了一天的阳光,变得又暖又软。人躺下来,皮肤紧贴着地面,把原先弯曲的身体伸直,脊背被温柔的沙依托着、轻抚着,就像整个海平面都变做一只手掌,那有力的手掌托起一个柔软的女人。    
    我们就这样平躺着,天空就在我们上方很近的地方,淡金色的沙子颜色已变深,山峰的轮廓已变得有些像剪影了。    
    我在这片暖沙的怀抱里睡去。月亮就要升起来了。


第五辑 长发飘过撒哈拉第61节 蒙古包印象

    在去内蒙古之前,我便知道我无法看见“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景象了,因为季节不对,而且又在城市里。但是对草原的那种梦幻般的感觉还是被一路上的蒙古歌给钩了出来,腾格尔的歌只有在这通往草原的路上才会真正让人心动。    
    我们在呼和浩特只呆了三天,有两次机会走进蒙古包,城市里的蒙古包已被改良得跟间屋子差不多了,但我们还是被门口小黑板上那句暖人的话吸引进去,那句话是说:“包里暖和。”    
    我从没见过这么亲切稚拙的广告语。“包里暖和,”大家跺着有些被冻木了的脚说,“咱们快点进去吧,包里暖和。”    
    这间蒙古包很大,老实说给我的印象并不算太好。一挑门帘子走进蒙古包,迎面便撞见那台被金属支架固定在半空中的大彩电。那台彩电真的很时髦,少说也有29寸或者更大。蒙古包里的内部墙壁是用带棱角的银白玻璃装饰成的,一进去明晃晃的一片,转着圈的圆弧里哪儿哪儿都是你的脸,这不像蒙古包,倒有些像太空舱,像一间正准备飞往火星或者别的什么星球的圆形飞碟。    
    我们这一伙远道而来的人,围坐在“飞碟”中央惟一的一张大圆桌旁,等着上菜。这儿的节奏很慢,和我们心急火燎的性情有些不符。第一道奶茶上完之后,领了菜单的小姐就不见了,仿佛是从“飞碟”的某个出口消失了。奶茶由另一个女孩负责倒,一杯又一杯,茶杯不能空,你刚一喝完就有人给你续满,体现出蒙古人热情好客的民族习惯。    
    奶茶的颜色呈淡褐色,有点像冲得浓淡适宜的麦乳精,味道可不像,味道是淡中微咸,我们同来的有的人不适应这种味儿,只用嘴唇碰碰杯子边儿,就再也不敢问津。伊沙便是最秀气的大汉,闻不得那种味道,鼻子一皱一皱的,一脸很为难的样子。徐江对这种蒙古奶茶则有一种久旱逢甘雨的感觉,徐江当时正在感冒,手捧热乎乎的奶茶,一股暖流直往上冒。送茶的小姐就立在他旁边,像是在给他灌药,一杯接一杯,一气喝了八大杯。再不敢把那杯子喝空,生怕喝空了人家再倒。    
    菜上得很慢,手抓羊肉赤条条地上来,颜色很白,抓起一块来尝尝,味道极好,是一种很纯粹的肉味,那种鲜不是放了味精以后的鲜,而是食物本身诱人的鲜美,吃起来很直接也很干脆,肉就是肉,别让花椒胡椒之类的来捣乱。    
    大彩电里放着最常见的MTV,而不是蒙古歌,这好像和吃手抓羊肉的氛围不太搭调。我们请那个蒙古女孩唱个蒙古歌,歌词我们听不懂,声音很高亢。    
    第二回进蒙古包是在某一天的晚上。我们出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内蒙古的夜晚显得很神秘,幽静中略带一点沙沙的风声。车内的灯光很暗,把车窗外的城市衬托得剔透玲珑,每一座房子都好像是用透明的冰雕琢出来的,让人看着忍不住喜欢。    
    内蒙古的街道都是又直又宽的那种,很少有弯来弯去的羊肠小道,所以车子走得特别畅快。我搞不清方向,只觉得汽车一直往远开。伊沙一直坐在我旁边谈诗歌和小说,当时好像是在热烈地争论着一个什么问    
    蒙古包。题,但是等到后来我们一走进蒙古包,突然意识到诗歌和小说都不是在内蒙的天空下应该讨论的问题,在这里,没有什么问题和主义,在这里,一切都变得至清至纯,简洁明了起来。    
    内蒙包很小,是一排排编上号的。我记得我们当时坐的那个包是168号,这一回是真正的蒙古包,很纯朴,没有镜子,没有卡拉OK,进门就得脱鞋,然后盘腿而坐,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整个地板就像北方的炕那样竟然一点点地热起来了。    
    我喜欢这种围成圆形的热气腾腾的蒙古包,坐在里面使人宁静,安然,思绪幽远。我对伊沙说坐在这儿想象电脑写作,你会觉得很可笑。    
    我已经习惯了喝奶茶,并能从中品出一点点滋味来了。奶茶的味道很厚重,有点儿像写得很劲道的小说,一句是一句的,句句禁咬。奶茶一开始喝上去觉得味道很怪,既不苦又不甜,香味也很淡,但它那种醇厚的味道是别的东西所难以取代的。一杯杯地喝奶茶,就像是一遍遍地品着某种回忆,每一次都与上一次滋味不同,越喝越有味儿,只是肚子胀得受不了。    
    伊沙他们几个出去方便,回来的路上“混了帐”,走到别的帐篷里去了,结果被灌了无数杯酒,一路高歌地走了回来,回来的时候他们个个都像蒙古人了。    
    那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醉了,我觉得汽车也像蒙古包。从内蒙回到北京,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碰我的电脑。看到机器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灰,心中有种逃离似的快感。


第五辑 长发飘过撒哈拉第62节 欲飞袖

    “欲飞袖”是我在云南买下的第一件衣服,我从没见过那样宽大的袖子,胳膊扬起来的时候,就好像要乘飞归去的样子。    
    那是一家专门出售艺术品和手工制作的服装的商店,虽然价格昂贵,但我还是一眼看中了那件黑色的中式服装,黑的底色上,绣着大朵的、怒放着的粉色马英花。我喜欢这件手绣衣裳,立刻穿在身上,不知道这件衣服回到北京还有没有机会再穿,但我不管,我有一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立刻换上当地的衣服,与当地风水相接。    
    在昆明的第一个晚上,我们住在红房子温泉酒店里。早上,隔着厚重的窗帘,听到路边的车子刷刷地开过,拥着洁白而松软的被褥躺在床上,忽然想不起这是在什么地方了。    
    我不想回忆过去。    
    在回忆里,有很长一段时间在写《一个分成两瓣的女孩》。    
    后来,这本书使我成功了,我就像一个穿上“欲飞袖”的女人,随时随地可以起飞。我一直在现实中寻找这样一件衣服,许多东西都是这样,先在我笔下出现,然后才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对应物。文学就是我的生活。我热爱写作,就像热爱生活本身。    
    我是如此幸运。    
    雾气迷漫的一天    
    山脚下,有浓重的雾气。    
    有人说,你很难看到玉龙雪山的真面目,它是一个谜。谜底就在那浓雾般的迷幛里。我一向喜欢雾气迷漫的景色,可能是因为我心中也有雾气。    
    《体香》就是一部雾气迷漫的小说,在来云南之前,我刚刚把它完成。很累,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痛快淋漓的累。在云杉坪悠长的索道上,我一个人坐在座椅上,气温越来越低,能感觉到冰箱被拉开时那种寒意。我想起《体香》里那种意境,竟然有点想落泪。    
    《体香》是一部由“录像带”引起恐慌的小说,书中的那个女作家玫瑰,与我自身的处境很像。她是一个非常走红的女作家,但她内心深处似乎总是有一种惶恐不安的情绪。博尔赫斯把现实(生活)解释为幻想,这种解释很符合我的现状,我为写小说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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