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兵法-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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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夫妻兵法第十二章 人约黄昏后(5)
在此公司危急关头,周芸沉着冷静,仍和往常一样努力工作,为此事到处奔波,抓证据,找资料,上法院,找客户,明查暗访,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几个月忙活总算有了结果,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公司度过了一场劫难。
在庆功宴上,老板在祝酒时发表一通高见:“在我们公司的这次危机中,从周芸身上我看到了才女的价值。正所谓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事实告诉我,只有高素质的知识女性才真正懂得什么叫竞争,什么叫活着。”不久,老板向公司员工宣布:他将要结婚。婚宴上,人们看到的新娘并不是刘姗,而是周芸,个中缘由想必不言自明。
吴明少年得志,而立之年就成了近亿元资产的老板,30多岁仍孑然一身。他和一位靓女有过一段令他心有余悸的初恋。所以,一提靓女,他就会摇头不止。去年,在父母的催促下,他见了一位30岁的才女,几经接触,他那已熄灭的爱情之火又燃烧起来。
谈起这一段姻缘时,他说:“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善良、有才华。要说貌就谈不上啦!市里的靓女满街都是,只要我肯花钱,送上来的又何止是几个、十几个。可我找的是太太,是能和我同舟共济的妻子。‘靓’谁不喜欢?可和那些毫无内涵的靓女在一起,生活能丰富吗?说到底,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婚姻,不是脸蛋。”
从现实来看,一方面,由于才女们大多经历过生活的磨砺,活生生的现实使她们对爱情更趋于冷静和理智,对婚姻的选择更为审慎;而另一方面,飞速变化的时代,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人生竞争的加剧,使她们深感心力交瘁,迫切想有一个家,一个使她们能够在人生的搏击后舒展身心的栖息地,有一个和她们相扶着的臂膀,以便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发展自身。“财郎”们的存在恰恰为她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满足。况且,对财富的拥有也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所以,才女选择财郎,是在寻求一份实实在在的拥有。
就女性心理来讲,靓女们最关注的便是貌。这种以貌为第一的心理,使女性变得相当脆弱,一旦失去美丽,她们的人生支柱便也倒塌,而才女们的立足点在于自身素质的挖掘,这种内在的素质却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加亮丽。面对激烈竞争的社会,她们成了人生风浪中的游泳健儿,因而才女们仍有着十分的自信。
财郎们面对激烈竞争的生活,精神负载过重,他们渴望有个温馨的家,一个可以理解他并随时可以和他并肩作战的妻子。希望从女性那儿得到心灵的沟通和精神上的愉悦,而才女们正如一方绿洲,对财郎们充满着挡不住的诱惑。
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看,财郎加才女的家庭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讲,已跨出了传统婚姻将女性当作“花瓶”的落后模式,它体现了女性自身的角色转换,它体现的是一种平等式的现代婚姻,是现代人对女性价值在更高层次上的认识,因而它的出现具有必然性。
春华秋实的日子模糊又清晰
我们不会把同居的日子作为一个童话,尽管它的爱里有一种憧憬;也不会作为无法兑现的旅行支票,尽管两人的生活踏上无期的行程。不过,我和你在心灵的碰撞中,是否也知道这是今天无法写作的故事,即使匆匆落笔或是笔走如飞也难以润色。
同居这种新的社会现象,藐视尘世间的炊烟,凭着当事人想象的翅膀,将生活变成了一种模糊又清晰的日子,只有生活本身在静静地观望着爱的命运。同居家庭,尽管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清高得意,但无法永存。
于发仁在天津一家广告公司的策划部工作。他原是学英语的,毕业后分到物资储运公司搞翻译,可四五年时间也没什么外事活动,无奈,他调到了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虽然不怎么用英语,但天天接触新东西,所以,他的业务进步很快。27岁的于先生在策划精彩广告的同时,也为自己精心地策划了爱情。
于先生告诉我,他的女友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从恋爱一年后,他俩就同居到现在。他说:“我是非常爱她的,正因为我非常爱她,而且我要爱她一生,所以,我们才选择了同居的家庭模式。这种模式已经包容了一般家庭生活的全部内容,同时又减少了一般家庭所具有的不适。比如,一般不考虑孩子,相互之间相敬如宾,没有领了结婚证那种强制性约束,两个个体相对自由。
“生活是瞬息万变的,谁也不能保证,在这漫漫人生之途上,感情的天空会晴转多云或风狂雨猛。假如……这爱情的快车偏离了原有轨道,那又将怎么办?没有一点心理准备,那生命的光辉很可能会被这美好的爱所陨落。所以,我认为,不要不顾一切地去爱,给爱一点缓冲带。一旦两人觉得有必要分手,只用一声‘再见’,就将全部的手续办齐,是一种最快捷的办事方法。
“我们注重的是婚姻的内容,而不是形式。社会中充满竞争,实际上婚姻也无可奈何地被卷入其中,与其领结婚证还得去闹离婚,还不如不去领证而随意生活好。至于我们之间的结果如何,也是顺其自然吧。你说同居好还是领结婚证好,我还真难以说清。”
张先生是一位诗人,他和妻子离婚后,在一个偶然的聚会中认识了离异后独居的安小姐,不久两人同居。在社交场合,两人都以夫妻相称。双方互敬互爱,勤奋工作,各自尽着家庭主妇和丈夫的职责,一起生活了7年。
中部 夫妻兵法第十二章 人约黄昏后(6)
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先生认识了一位离异的女大学生,这位女大学生在国外的姐姐给她办出国,而她对张先生一见钟情,同时提出也给张先生办出国。在办理手续的日子里,张先生经常夜不归宿,那位和张先生同居的安小姐心里十分不平衡,但她又无可奈何,因为他们只是同居家庭。但毕竟在一起生活了7年了,安小姐对张先生情有独钟,处处以丈夫相待,看到“丈夫”要和另一位女士相伴出国,安小姐的心里在默默地落泪,她明白,这一出国,她的“丈夫”再也不属于她了,她只好在痛苦中煎熬。
临别时,张先生赠给了安女士一首诗:“关于那段日子,/依然会使我心旌摇动,/于是便构思一些故事,/却总也想不好结局……/许多事情过去了,/过去了却难以忘记。/想舍弃的无法舍弃,/想获得的不能获得。/一切都改变了模样,/两颗心不再是一种节律,/惟有窗外斜阳依旧。
从法律上讲,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仅使婚姻的成立摆脱了国家的监督,助长了早婚以至重婚事件的发生,损害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但是,随着社会交往的频繁和感情天地的扩大,加上人们对婚姻家庭观念的新的认识,同居家庭会日益增加,特别是一些高层次的知识阶层和文化演艺界的同居家庭已成了一种公开的秘密,对这种现象只能从舆论上加以引导,促使当事人更加冷静地对待自己的选择。
我把青春赌明天
伍女士,虽已过不惑之年,但由于平时保养得好,仍保留着青春期的花容月貌。她有过痛苦的婚史。前夫是和她同厂的技术员,1。78米的魁梧身材,生得虎背熊腰,一表人才。令伍女士苦恼的是,堂堂的男子汉却在新婚之夜未能给新娘带来欢乐。一晃4年过去,伍女士始终未能享受到一个成熟女人应有的幸福。她怀疑丈夫有生理上的疾病,寻医问药,精心调养,仍不能令她满意,她苦恼极了。尽管丈夫对她百依百顺,家里家外精心料理,但她还是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后来他俩平静地分了手。分手后伍女士凭着她的优越条件,媒客盈门。可伍女士一不拣金钱,二不拣权势,只要求拣一个与己年龄相当且能满足她要求的性功能强者。伍女士先后与3个男人试婚,她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而是第一次痛苦的婚姻使她失去了用金钱不能买到的幸福,所以,第二次婚姻要格外慎重。经过多次试婚,她已于去年办理了正式结婚手续。
乔小姐芳龄25岁,毕业于上海一所名牌大学,学的美术,头脑里回旋的是契诃夫与屠格涅夫笔下的俄罗斯草原以及美国人幻想的“金色池塘”。美加上艺术气质,使她年轻的生命潇洒而迷人。去年3月,她与一位很有钱的男士相恋。经过几个月的热恋,男方提出结婚。乔小姐沉默了,发生在姐姐身上的一件伤心事浮现在眼前——
乔女士的姐姐3年前认识了一位私营老板,这位老板对乔女士的姐姐百依百顺,特别殷勤,带她逛公园、遛商场、买东西,出手之大方,令乔女士的姐姐沉浸在爱的池塘中。
可乔女士的姐姐和那位老板结婚后仅几个月,那位老板便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每天喝酒必醉,醉后就大打出手,乔女士的姐姐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有时那位老板赌博,输了钱也要回家拿老婆出气。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乔家求助妇联。在妇联的帮助下,乔女士的姐姐才逃出了“魔掌”,与那位男士离了婚。
姐姐失败的婚姻给乔女士的刺激太大了,于是她认为,男人在婚前都是温情脉脉的,只有经过婚后的真实生活,才能真正看透对方。为了避免姐姐的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获得美满的婚姻,乔女士经过认真考虑,决定与未婚夫试婚一年,满意就结婚,不行就另作打算。
项女士已过了而立之年,她在大学里读书时已是班上的大姐了。毕业后分到一所中学教外语,再后来才考上省旅游局的翻译。等她时来运转时,她才发现已过了选择的最佳时机。她曾多次到婚姻市场,可她发现,即使掘地三尺也难以找到一个可以与之交流思想的有识之士。为此,她常常面对四壁而独自流泪。
也许是天意,在去市内一所大学借阅图书资料时,她遇到了他。无意中她那一口流利的英语使他们十分自然地搭上了语言桥。他的英语水平远不如她这个英语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而他的工作又经常需要涉猎英文原版书。这样一来二去,他们由谈得来到有一种知己相遇的感慨。生活的磨难和年龄的成熟已使他们彼此吸引,再也不能错过“这一站”了。
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史,还有在全系风言风语的“师生之恋”,使他受到了记过处分。他的前妻以此为由四处散播他的道德败坏,并扬言绝不离婚。无奈,法庭在经过长达4年之久的马拉松式的调查审理后才判决离婚。虽然离婚了,但是他的前妻仍不放过他,继续侦探他的婚姻动向,一有“情况”,便向被介绍的姑娘诉说他的“卑鄙”和其“风流艳史”,好像他不打一辈子光棍就不能使他的前妻解气似的。尽管他是冤枉的,但是在他前妻的“诉说”下,没有一个女人能客观公正地对待他痛心疾首的过去。只有项女士能正确看待他的前妻的这种病态心理,并对此行为下了结论:“得到时不珍惜,失去时丧心病狂地破坏。”
中部 夫妻兵法第十二章 人约黄昏后(7)
话虽然这么讲,但对于这么一个有待于考察的男人,项女士当然不会轻易地去同他领结婚证,但又无法抗拒他的吸引力。因此,她决定先同他试婚。试婚半年后,他们之间的感情与日俱增,他倒担心这种试婚没有根线拴牢她,害怕她一旦遇到更好的男人展翅飞走,于是他请求她去领结婚证了。
试婚是以最终结婚为目的的,未婚同居则有一方不以结婚为目的。试婚的男女双方一般是没有配偶的,而未婚同居的一方有可能是隐瞒了配偶的。所以,试婚就有别于男女悄悄同居而形成的事实婚姻。正因为如此,一方面试婚现象向固有的道德伦理观念提出挑战,另一方面也要求先试婚才按我国现行的法律行事。
大洋鹊桥情相会
“既没有去旅行,也没有去刻意探寻,便飞到了大洋彼岸的绿色中。远离母亲的慈祥,面对闪烁的世界,用爱播下友谊的良种。
“孕育的痛苦和甜蜜,一阵阵在花与果之间膨胀着,徘徊着,从此悬起的,是一枚枚青色的期待。
“谁明了我内心深处不灭的思念?惟有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