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三部曲-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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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序篇第5节:好奇的好奇(2)
我说:你丫的看黄色书籍。
芋头说:这是艺术。
我说:这明明是权威部门认定的黄色书籍。
芋头说:这是人体艺术。
我说:性交也是艺术?
芋头说:是的。一切有为法当作如是观。金刚经曰,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艺术本乃大道,不为世法所拘,当如赤子婴儿,童心盎然。
我说:靠。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你是世外人么?对了,还赤子婴儿?你这叫唆使未成年人犯罪,罪加一等,罪大恶极,够得上吃枪子。
芋头说:你不必混淆概念。心地龌龊者才会觉性交不堪入目。若无你父母的性交,也就没有你。淫秽的不是性交本身,而是白日道貌岸然夜里男盗女娼。
我说:放狗屁。这几本破杂志上讲的是性交本身么?欺负我看不懂英文?
我唾沫飞溅随手翻开一帧图片继续说:这招是老汉推车,这一招叫倒浇腊烛,你丫的欺负我连图片也看不明白?
芋头说:这些只是途径,是迈向彼岸的桥梁。佛里面有欢喜,道里面有双修,儒里面还有食色性也。
我说:总有一个底线吧。道德何在?
芋头说:道德更多的是在于个体出于善念的实践,而不是呐喊。形而上的道德观只会让道德成为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指责人心不古道德沦丧自以为具有社会良知的人更要反省自己做了多少实实在在的与人为善之事。再说句实话,几千年来的道德传统的实质多半是泯灭人性,是强者的声音,是弱者无条件的服从。你不会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没听过吧?
我说:你丫的还舌绽莲花了。有本事你跑大街上赤条条性交一回啊。
芋头说:我是有这种打算,可惜没能找到合适的伙伴。
我说:床在屋里是可以的,但跑到大街上游荡是对公众的羞辱。
芋头说:我这叫行为艺术。你懂不懂?总得有人扛一张床跑到大街上,才能真正知道公众的反应。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又代表不了公众。何况羞辱公众有何不好?他们整日里西装革履,也需要透透气,开阔一下视野,知道生命还可以有不穿衣服这么一种活法。
我说:难怪弥衡要击鼓骂曹操,也怪不得曹操要假他人之手砍了弥衡脑袋啊。
芋头说:对不可说者保持沉默。对了,你是白痴。
我们俩的争论到此告以段落。我们俩的交情也就到此告以结束。我出门时朝他这间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的平房上踢了一脚。门楣上扑簌簌落下尘土。我揉着眼睛匆匆逃去。我为芋头的辩才无碍愤怒,为自己的木讷老实而惭愧。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这位哥们儿不是一般人,他会干出大名堂来的。
果然没用多久。我就在报刊上风闻到芋头与他的同伴们各种光辉的行为艺术。譬如:身着后背印有“此人出售、价格面议”的中山装游走于大街小巷;用烙铁在自己的背上烙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在小肚子上绑着一笼小鸟再在手臂上割了一条一寸多长的口子然后用一把锤子将身体下的玻璃板砸得粉碎;一边在自己的手臂上插上抽血的针头让血自然流出一边漫不经心逛超市或坐在马路边或抽烟喝酒或玩游戏机;用几个浑身涂满涂料的裸女身体作为画笔在十多米长的白布上瞎涂乱抹;在一间教室里放飞两只鸡让鸡到处乱飞然后把它们在讲台上杀掉;把十多吨苹果倒入广场水池中让千千万万个苹果演绎生命从新鲜到腐烂的过程;将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再缝合好;赤身裸体涂满蜂蜜端坐在某个肮脏的公厕里几小时让身上落满苍蝇;在情人节找花草树木谈情说爱或是与一头骡子结婚;当着观众的面将一只死猫反复往地下摔;将一千只雏鸡活活吻死;钻进剖开的牛肚经缝合后让人挥刀破肚然后再从牛肚子里赤身裸体而出……
还有更多我不敢言说的。那些行为中狰狞残忍的血腥与自虐让我丧失了讲述它们的勇气。我只是一个白痴。真的。不必对我抱丝毫希望。我并不是害怕,我只是知道纵然我把自己的身体用锯条锯成三截,一截放在昆仑山巅,一截挂在栖居在南极洲上某只企鹅的脖子上,还有一截采取市面上众多鳖精的制作工艺加工成某种保健品,我也无法在这其中找出任何意义。
任何意义的最终指向只会是无意义。在今天,没有任何知识能够帮我们断言冥冥中是否真有一个超自然的总管存在。一切从混沌中来,又归混沌中去。无数雨点从我们头顶的云朵里落下化成长江大河海洋又随阳光回到天上。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古老的石门訇然而鸣。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翘起臀部对着青天放出一个响亮无比的屁。青天在上啊。
芋头最终再也没法子解开他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索。也许勒紧这根绳索的人不仅是他自己也还有我们这些西装革履的观众,我也是其中一个。
芋头或许是创造灵感已濒于枯竭又或是他觉得只有最疯狂的偏执才能解开生命的谜,于是他用一柄瑞士军刀沿阳具之根环而割之然后死去。当年维也纳一个二十九岁的小伙子也干过差不多的事。只不过他叫史策瓦茨柯,他割自己鸡巴的方式是一寸一寸连续不断地割,他的行为被一盒录相带完整地记录下来了,并因此被载入西方行为艺术史册。而芋头最后的疯狂却因没有通知那些有权利扛着摄影机的人湮没无闻。他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风从每一个人头上卷过。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芋头栖居的破平房也摇摇晃晃了。于是,最先破门而入的只是一只贪吃的牲畜,一条被冬天饿得两眼发绿的狗。
芋头的身体被狗咬得支离破碎,但令人吃惊的是他皱巴巴的阳具却被他紧紧地攥在手里,没有受到一点损坏。芋头的朋友们把芋头埋了。我也是听他的一个朋友说起才知道这些事情。我有一点难过,我永远也忘不了芋头那双剃须刀片薄的眼缝。他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可他到底在反抗着什么?芋头的朋友把芋头埋了的时候往里面扔了一本《明史》。里面有几段谕旨,无一例外都是令衙役把犯人抬去乱坟岗,着狗吃了。我想,芋头或也是死得其所吧。
我却因此恨上了一名叫科拉因的法兰西人。1961年,他张开双臂从高楼自由落体而下,并把这称为人体作笔。这是一个王八蛋。虽然他被人们称之为行为艺术的鼻祖,但若没有他,芋头或许就不会真的死去。我也能继续与他探讨那些黄色书籍的意义。对了,那些《花花公子》、《阁楼》、《龙虎豹》什么的,还有芋头堆满整张床铺所有的书籍全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它们上哪里去了。我为此甚为好奇。芋头一个朋友也大感痛心。我们的目光一起落在床角那个硕大的瓦盆里。
芋头会用它们来取暖吗?
第一部分 自序篇第6节:文学青年(1)
我叫庄枪。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白痴。我不是沉默的大多数,当然不会因为沉默失语从而变得仙风道骨。我喋喋不休,满腔热血,一腔废话。这些废话甚至乎不能用肥皂泡来作譬喻。虽然它们最后都同样消失于虚空中,但肥皂泡毕竟美丽过、轻盈过、阳光滴溜溜打转过、更曾经让人舌干唇躁过。如果非要对我的话作出一个恰如其分的比喻。那么它们只能是一堆狗屎,一堆臭不可闻的狗屎,而且一定是家狗土狗癞皮狗们拉出来的屎。
这里有必要作一个说明,我曾仔细研究过各种狗拉出来的各种粪便——青藏獒犬德国狼犬贵宾犬长毛牧羊犬英国斗牛犬西施犬蝴蝶犬比格犬波士顿犬沙皮犬迷你杜宾犬巴山基犬博洛尼亚犬查理王小猎犬大型德国狐狸犬蝶耳犬法连尼犬哈瓦那犬基里奥犬卷毛比雄犬凯斯犬……
非常惭愧,我并还没有亲眼见识到这些血统高贵的狗拉出来的粪便,我没有那个荣幸,只不过曾在一家宠物医院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大堆相片,每一张相片上都有一条气势非凡的狗与一小堆同样气势非凡的粪便。我用放大镜研究了许久,皱起眉头苦苦思索了许久,然后我忽然想起那些曾伴随着我长大每日里垂头丧气啮牙咧嘴只晓得嗷嗷傻叫的家狗土狗癞皮狗们,我终于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血统高贵的狗的屎是拉在相片上的,一点也不臭;而家狗土狗癞皮狗们的屎却拉得满大街都是,臭得人两眼发直。它们缺乏礼貌,远不够文明,不晓得不可以随地大小便,很多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进行交媾。而且,居然,它们还会不时地去啃自己拉的粪便,并再一次将它们排泄出来!
噢,上帝,请不要宽恕它们——这是一群应该被消灭的狗,纵然它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一些什么——它们的身体里寄宿着众多弓形虫、绦虫、结膜吸吮线虫等等,让人高烧、头痛、腹泻、呕吐、抽风、嗜睡、昏迷、肌肉酸痛、肝脾肿大、黄疸、眼痒、畏光、流泪、角膜充血、眼痛。它们唾液里还含有可怕的狂犬病毒,它们目光阴险,幽灵般出没,常从街头巷尾蹿出,冷不丁在人手上咬上一口。那些得了狂犬病的孩子们便不得不在怕风、恐水、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胡言乱语中死去。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残忍?
上帝,你的仁慈只会导致更大的悲剧。为了那些纯如美玉的孩子们能够像娇艳的花朵顺利开放,请扼杀它们,否则你的仁慈将成为凶手,您的善良将变成罪恶。这些可恶的家狗土狗癞皮狗们每一天都在毫无羞耻、毫无节制地繁殖着,它们偷偷摸摸,它们东躲西藏,它们让您所辛辛苦苦创造的这个世界变得混乱、没有秩序,臭气冲天,也让魔鬼撒旦窃声偷笑暗自得意。它们的存在是对你老人家最大的侮辱。这都得怨您所创造出来的人类。他们妄自尊大,打着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伙伴的招牌任意妄为。他们不知道你老人家创造狗这一种生物只是为了让它们被观赏被抚摩,会摇头晃脑,会把屎拉在相片上。
我的一个哥们儿说:正义就是这样理直气壮地出现的。真理也就是这样被煅造成一柄寒光闪烁的达摩斯克利刃了。换句话说,你只要去虔诚祈祷或者说你只需要拥有一个虔诚祈祷的姿态,那么正义与真理便会出现在你手中。你接下来所要做的仅仅是去用强有力的方式不毋置疑的口吻去告诉人们,真理与正义在,也仅在你手中。你就可以成功地让人们信仰你,服从你,无条件抛家弃子地跟随你。因为你已经激发起他们心中最为纯洁也最容易狂热的自我牺牲精神。
我这个哥们儿叫李哲。说的话一向挺哲学的。我去找他的时候,他正翘起两郎腿在一间KTV包厢里吃着一盆香喷喷别人孝敬来的红烧狗肉。他是城管大队某分队队长。这个充分条件决定他身体倍儿健康,形象特别高大。他显然不大满意这盆狗肉的滋味,虽然我已经咽了十多回口水,并有一次趁拾起他摔地上的筷子的时候,偷偷地把食指插入狗肉钵里。那天李哲的心情无比烦躁。我为我来的时机不妥后悔不迭。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不断地把筷子插入大砣大砣的狗肉中,却又不肯把狗肉塞入嘴里去,我真想冲他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甩过去一巴掌。可我不敢,因为他欠了我二百块钱。而我那些天穷得恨不得把裤子脱下来押当铺里去。
说起这二百块钱,倒是有一个小故事,但不是很有趣,毕竟故事不是笑话。有一天我在街头到处乱逛。那天的阳光真他妈的美好,花枝招展的女人短裙下露出的白花花的大腿肉让我眼花缭乱不晓得跟随哪个为好。怪不得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数量多寡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质量好坏。不过,经过几个小时晕头转向的颠簸,我的心脏已经大叹吃不消了。还好,老天见怜,很快,一个穿着露脐装有着舒淇一样漂亮肚脐眼的女孩吸引了我。我情不自禁暗暗下定决心准备跟随她到天涯海角。没想刚拐过几个街头就听见前面传来一阵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