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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

5504-中国人三书-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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摹!   �
    其实,在你解答a+b=c方程之时,我们会发现,东方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之间的差别很小,反倒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与阿瑟·史密斯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    
    下面我列举了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阿瑟·史密斯牧师在谈论中国历史时说:“中国的历史很悠久,这不仅表现在他们试图回到衣不蔽体的时代作为出发点,而且也体现在他们那无休止境的停滞和混乱。在他们内心中,不仅存在过去时代中那种很单调的生活,而且也包括像木头、干草和稻麦秆等那种流逝的东西。除了中国这个民族之外,再也没有其他民族能形成这样的历史了;也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能将这样的记忆储存在他们宽厚的肚子里了。”    
    接下来,在这个问题上,理雅格博士也有他自己的见解。在谈及中国23个正统的王朝历史时,他说:“没有其他民族的历史能如此完整和贯通了,并且就整体性而言,它是值得信任的。”    
    理雅格博士在谈及另一本伟大的中国文学选集时,说道:“我原以为这本著作是不会出版的。但事实上,它在乾隆最后执政的第九年就编辑出版了,这是在两广总督阮元的督促和资助下(同时还有其他官员的资助)。如此大规模的出版物,充分显示了当时中国高官具有一种公益精神和对文学的追求。这一点值得思虑重重的外国人学习。”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不仅在东西方存在很多不同,就是在西方的那个能看出中国官员热心文学的理雅格博士,和西方的那个为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所爱慕的阿瑟·史密斯牧师之间,也存在很多差异。    
    注:文章中翰·史密斯用在这里特指那些自以为比中国优越,想要以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中国人的英国人。


《中国人精神》一个大汉学家(1)

    “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论语》    
    (此句是孔子对门徒子夏的告诫。见《论语·雍也篇第六》,意思是你应该为提高个人修养而学的;而不要为个人功利去学)    
    最近,我翻阅了一下翟理斯博士所著的《翟山笔记》(关于中国文化的一些学术札礼)。在此过程中,让我又想起另一句话,记得那是英国驻华领事霍普金斯(1854-1952,英国人,研究汉学,曾发表过不少关于甲骨文和钱币的文章)先生所说:“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在谈论起某某汉学家的时候,总是把他们当作傻瓜看待。”    
    翟理斯博士早已是一位享受大汉学家的美誉的学者。如果从他出版著作的数量来看,他完全有资格享用这个美誉。但是,我觉得不能仅看其数量,而应该对其著作的质量和价值进行真正的评估。    
    一方面,翟理斯博士具有文学天赋,能写出非常流利的英文,与其他所有汉学家相比,这是他特有的优势。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翟理斯博士不仅缺少哲学洞察力,有时候甚至连普通常识都不懂。他仅仅停留在翻译中文的词句阶段,却不能解释中国的思想。在这个方面,翟理斯博士与中国的文人是一样的。就像孔子说的:“文胜质则史”。    
    在中国的文人看来,笔记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他进行书写时所用的材料,与现实的人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联系。对于真正的学者而言,著述立言并不是文人实现目的的唯一手段,他们只是把著述立言和文学研究当成他们解释、批评、理解和认识人类生活的手段而已。    
    马修·阿诺德曾言:“只有通过理解全部的文学——人类精神的整体历史,或者把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时,文学的力量才能显现出来。”在翟理斯博士著作中,根本找不到一句话能表明他曾经或试图把中国文学当作一个整体来理解。    
    在翟理斯博士的书中,由于哲学洞察力的匮乏,导致在组织材料方面显得非常无助。让我们来看看他的那本大字典,我觉得它仅仅是一本汉语词句的大杂烩,一点都不像一本字典。他翻译的这本字典,没有任何选择与组织的标准,以及顺序与方法。与同样都是学者的卫三畏博士(1857-1928,美国近代著名的汉学家和驻华外交官。下文提到的他的那部旧字典,指的就是《汉英拼音字典》。曾著有《中国总论》等)所编的旧字典相比,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那本《中国名人谱》(又名《十今姓氏族谱》)中,翟理斯博士的确是花费了巨大心血的。在这本书里,同样显示出作者对普通的判断力的缺失。在这样一本书中,人们总是希望能找到即使是真正名人的一些注解:    
    这里有一些为国家战斗而受伤的人,    
    还有一些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    
    当中,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    
    不逊色于费布斯的诗句,    
    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    
    他们让人民的生活变成多姿多彩,    
    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在他的这部“名人谱”中,我们发现,他将古代的圣贤与神话中的人物混杂在一起。他认为,陈季同(福建闽候人,近代翻译家)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他们仅有的差别为:是否习惯于以无数的香槟来款待外国人。    
    最后,我谨慎地认为,从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这些“笔记”中来看,是不会提高翟理斯博士作为一个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声誉的。里面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是没有实际或人道意义的。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好像翟理斯博士不厌其烦地写书,不是想告诉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学的任何东西,而只是向世人展示一下翟理斯博士比其他任何人更为了解和理解中国。    
    一样的道理,翟理斯博士在这里也同样表现出一种缺乏哲学思维,这种让人感到不高兴的武断是与他学者身份不符合的。就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那些实际上远居远东之外的外国人,留下了名不副实的笑柄,并被人耻笑为傻瓜,用来形容翟理斯博士之流的汉学家是再恰当不过。    
    为了验证“如果外国学者关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的著述都缺乏人道或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是否在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本身”这种观点,我将选取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两篇文章来加以论述。    
    第一篇文章的名字叫《何为孝》(此文在《翟山笔记》第一册第20-25页)。这篇文章主要说明对两个中国汉字的理解。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


《中国人精神》一个大汉学家(2)

    翟理斯博士说:“问题是,两千多年过去了,到底这两个汉字是什么意思呢?”翟理斯博士在引证和排除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解释和翻译之后,自然而然地找了它的真正含义。    
    在这里,我将引证他宣布他的发现时的言辞,大家在这些言辞里可以看清翟理斯博士那与众不同的粗率与武断态度。他说道:“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可参考《论语》中“巧言令色”),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    
    在这里,我觉得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斯博士的错误之处是多余的。我只想说的是,为什么翟理斯博士不把那个汉字设想成动词呢?那样的话,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我们暂且不谈语法的精确,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翟理斯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难道你真的认为孝就是,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好,我已经把我的观点告诉了大家。我觉得孝最重要的是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而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    
    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翟理斯博士把孝错误地理解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但是,这才是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的有效之处。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的内容,而在于做的方式。这二者的区别——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    
    道德家只会告诉你什么行为是道德的,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是最基本的。更重要的是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才是一个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的方法。    
    在马修·阿诺德的教学中,这就是他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以什么方式给,而不是她给了什么。


《中国人精神》一个大汉学家(3)

    道德家们说:“不许通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欲望去偷窥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强奸罪。”    
    同样的道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柴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才是孝,但孔子不以为然,他说:“不,那不是孝。”履行对父母的义务只是真正的孝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    
    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就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使得他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    
    为了对孔子教法的进一步解释,我将以目前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进行说明。那些正忙得不亦乐乎的官员,都是些受外国报纸肯定的进步官员。他们甚至想去欧美,试图从彼岸寻找一些改良中国的偏方。但是很不幸,不是这些进步官员推动改革,而是改革如何被推行来拯救中国。    
    非常遗憾的是,我既没有能力组织这些进步官员到欧美去研究宪法,也没有资格迫使他们呆在家里好好研究一下孔子。    
    在中国,只有让当下这些官员真正领会孔子的教法,并且注意如何取代这种改革的东西,才能防止目前的改革运动的混乱、灾难与痛苦。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翟理斯博士《翟山笔记》中的另一篇论文——《四个阶层》。    
    日本人末松男爵曾经在一次招待会上说,日本人将他们的国民分为四个阶层:士、农、工、商。翟理斯博士对此说:“将士翻译成士兵,这是不对的,那是后来的意思。”并且他进一步说,“‘士’最早使用的含义是指相对于警察而言的百姓。”    
    但是,事实恰恰与此相反,正如现在欧洲那些穿着制服的佩剑贵族一样,“士”字最早的用法,是指古代中国的绅士。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军队里的官兵就被称为士卒。    
    在中国古代,“士”就是指平民官僚阶级。平民官僚阶级的崛起,是在中国的封建制度被废除的时候开始(公元前2世纪)的,之后他们成为统治者,此后打仗就不是士人的唯一职业了。从此,与原先那种佩剑贵族不同的,平民官僚阶级也形成了穿袍贵族。    
    武昌总督张之洞阁下曾求问于我,他说:“外国领事属于文职,但为何穿制服时要佩剑。”我回答道:“因为他们是‘士’。他们与中国古代那种平民官僚不同,而是那种服役的士大夫,或者说是武士。”我的说法被总督阁下接受,并从次日起,我们就可以看到武昌学堂的所有学生都换穿军服上学。    
    由此可见,翟理斯博士提出中国的“士”到底是指平民还是指武士的问题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只有中国是否拥有强大且训练有素的军队,中国那些开明的统治阶级是否永远回归到“士”字的古代含义上去,即不做文者,而是做肩负武器,能够保卫自己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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